司法心理学概论
心理学与法律

心理学与法律心理学和法律是两个独立而又密切相关的领域,它们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心理学研究人类心理过程和行为,而法律则规范和管理人们的行为。
两者的结合旨在为人们提供公正和有效的法律制度,并保护个体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心理学与法律的关系,并分析其在法律程序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一、心理学在法律中的角色1. 司法心理学司法心理学是心理学与法律的交叉领域,它研究心理学与司法系统的关系,旨在为法庭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司法心理学家通过观察、评估和分析被告人的心理状态、能力和行为,为法官和陪审团提供专业意见。
此外,司法心理学还可以帮助解决证人可信度、虚假回忆和心理伤害等问题,确保案件的公正和真实性。
2. 法律心理学法律心理学研究人们在法律环境中的心理过程和行为反应。
这一领域的研究可以帮助理解犯罪行为的心理动机、法律决策的心理机制和证人陈述的可信度等问题。
法律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可促进法律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为司法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二、心理学在法律程序中的应用1. 证人心理学心理学在证人心理学中的应用主要包括调查犯罪现场、评估证人可信度和解读证人陈述等。
通过分析证人的言行举止和心理状态,可以辅助判断证人是否作假、受到了干扰或存在误解,从而保证案件的公正。
2. 法庭心理学法庭心理学研究法庭中的心理过程和决策,旨在改善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心理学家的专业意见可以帮助法官和陪审团理解证据、评估风险和决策判罚,从而确保裁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心理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1. 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研究犯罪行为的心理机制和动机,通过对罪犯个体特征、社会背景和心理因素等的研究,可以帮助预测潜在的犯罪倾向和风险,并制定相关的犯罪预防和干预措施。
2. 刑罚执行和康复心理学刑罚执行和康复心理学旨在促进罪犯的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
通过对罪犯的心理评估和心理疏导,可以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变行为和恢复自信,减少再犯风险。
结语心理学与法律的结合使我们的法律制度更具科学性、公正性和人性化。
法律心理学概述

法律心理学概述引言法律心理学是一门研究心理学原理和概念在法律领域应用的学科。
它探讨了人们在法律方面的决策、判断和行为,并对这些行为进行评估和理解。
本文将为读者介绍法律心理学的定义、历史背景、主要研究领域以及它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定义法律心理学是法学和心理学两门学科的交叉领域。
它研究了心理学在法律体系中的应用,包括了心理学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的影响。
它的目标是增进对法律决策和司法过程的理解,并提供更加准确和公正的法律判决。
历史背景法律心理学在过去几十年里得到了快速发展。
它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最初是由一些心理学家和律师共同合作的结果。
起初,法律心理学主要关注证人和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以及司法认知和判决过程。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研究领域逐渐扩展到包括了更广泛的法律主题,如刑事心理学、家庭法律和行为法律学。
主要研究领域1. 证人心理学证人心理学是法律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它研究了证人的记忆、辨认和陈述等方面的心理过程。
法庭上的证人证词对于判决结果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了解证人心理对于保证正义非常重要。
2. 刑事心理学刑事心理学关注犯罪行为和犯罪心理。
它研究了犯罪者的心理特征、犯罪动机以及犯罪行为的预测和预防等方面。
刑事心理学的研究结果可以帮助司法系统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犯罪现象。
3. 家庭法律家庭法律是法律心理学中的另一个重要领域。
家庭法律涉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家庭关系的法律问题。
心理学在家庭法律中的应用有助于理解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并为法院提供更合理和公正的判决。
4. 行为法律学行为法律学研究了人类行为与法律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它探讨了人们在法律规范下的行为动机和行为决策,并提供了法律机构改革的建议。
行为法律学对于优化法律制度并提高公正性和效率性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心理学的应用法律心理学在法律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用领域:1. 司法评估司法评估是指心理学家或专家在法庭上对个体进行心理鉴定和评估。
法律心理学法律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

法律心理学法律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法律心理学是法律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领域,它探讨了法律和心理学在各自领域中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
在法律心理学中,研究者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法律系统和法律问题,同时也考察法律对个体和社会心理状态的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心理学的定义、研究领域以及实际应用等方面对法律心理学进行探讨。
1. 法律心理学的定义法律心理学是将法律与心理学相结合,研究法律与心理学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
它关注的是法律实践中涉及的心理过程、行为以及相应的心理学理论和方法。
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决策、证人心理、罪犯心理、被害人心理等。
通过揭示个体心理活动与法律的互动,法律心理学旨在提高法律制度的效力,改善司法实践。
2. 法律心理学的研究领域2.1 法律决策心理学法官、陪审团以及律师等法律决策者的判断和决策过程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包括认知偏差、心理压力、社会影响等。
法律决策心理学的研究通过分析决策者的心理过程,揭示决策结果的形成机制,从而优化司法实践,降低决策的主观性和误判。
2.2 证人心理学证人作为案件中的重要参与者,其陈述和回忆对案件的结局具有重要影响。
证人心理学研究证人的记忆、注意力、识别等心理过程,以及警察、律师等对证人的审讯和讯问方式,帮助确定证人证言的可靠性,减少错误判决。
2.3 罪犯心理学罪犯心理学研究罪犯的心理特点、行为动机和犯罪心理等问题。
通过对罪犯心理的深入了解,可以为预防犯罪和改善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罪犯心理学研究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也有助于改善刑罚执行和康复机制。
2.4 被害人心理学被害人心理学研究被害人在犯罪事件中的心理反应、心理创伤以及其对司法程序的感知和满意度。
了解被害人的心理状态和需求,在司法案件中能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
3. 法律心理学的实际应用法律心理学研究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还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3.1 证人心理学在审讯过程中的应用,能够提供更合适的审讯方式,减少虐待和压力对证人证词可靠性的影响。
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刑事侦查学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刑事侦查学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思想源远流长,从殷商时期的听五声,察狱讼到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人性善恶的争鸣,无不反映出我国古代哲学思想家很早就开始对犯罪与司法心理学进行缜密性思考与规律性探索。
到了近代,犯罪现象受到西方法学家和医学家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当德国精神病学家埃宾在1872 年出版了《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研究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专着开始,包括龙勃罗梭、冯特、汉斯?格罗斯以及菲利等众多人开始对犯罪人乃至潜在犯罪人心理的研究出现了飞跃,进一步推动了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发展,在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入扩张的过程以后,欧美及日本的犯罪与司法心理学也得到迅速发展,对犯罪人的心理、精神、身体以及犯罪人生活的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研究都很活跃。
我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整个社会的经济结构的转变,特别是文化科学的复苏,公安工作也得到完善与建设,这也就使得我国的犯罪与司法心理学迎来了新的春天。
归结起来,犯罪与司法心理学主要是综合运用哲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统计学、遗传学、生理学、解剖学、精神学、生物化学以及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包括违法与犯罪人心理、受害人心理、知心理、见证人心理和司法执法人员心理等内容的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思维科学的跨界交叉综合性学科,其既是理论科学,又是实践科学。
同时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由于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社会实践服务,因此它对此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积极的实践价值。
1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理论意义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研究为扩大犯罪信息来源提供了科学依据与方法技术,为社会、学校与家庭的犯罪预防提供了必要理论与技术支撑,它对整个犯罪科学的研究和发展以及心理科学的应用与完善做出了极大贡献。
1.1 犯罪与司法心理学有助于犯罪科学的研究和发展自人类社会出现犯罪现象以来,人们就一直在犯罪这个问题上进行着深入的探讨与研究,但直到犯罪科学出现一百多年以后的今天,仍然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诸如人们为什么会犯罪,其犯罪动机与原因是什么,影响犯罪发生的因素有哪些,犯罪人在具体实施犯罪时的心理究竟如何,实施犯罪后其内心又有何种感受,我们应该如何有效的发现与抓捕犯罪人,又该怎样预防与矫正犯罪心理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这些问题无疑都是犯罪学科所要分析与解决的问题。
经典---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复习材料第一章导论一、犯罪心理学的概念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1、犯罪人(主要研究对象);2、一般违法人;3、虞犯;4、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的人;5、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6、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三、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1、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2、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又偏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3、既是理论学科又是应用学科4、是一门或然性学科四、近代犯罪心理学的诞生奥地利犯罪学家格罗斯(Hans Gross, 1847-1915)于1897年出版的《犯罪心理学》一书,是真正意义的犯罪心理学。
此书的出版,被视为是现代犯罪心理学诞生的标志。
第二章犯罪心理结构第一节犯罪心理结构概述一、犯罪心理结构的概念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
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
第二节犯罪心理结构的要素一、犯罪心理动力结构的组成要素1、反社会意识(是个体实施犯罪行为的精神支柱)2、强烈、畸变的需要3、犯罪动机(最活跃的、直接动力)4、不良兴趣二、调节结构的组成要素1、不成熟或歪曲的自我意识2、扭曲的道德意识3、错误的法律意识三、特征结构的组成要素1、特定的气质——气质是个人心理活动稳定的动力特征2、消极的性格特征——是个性社会化缺陷的突出表现①对社会现实的态度特征(物欲型)②性格的情绪特征(暴力型等)③性格的意志特征(共有)④性格的理智特征3、与犯罪活动相适应的能力4、不良的行为习惯——是某种能力的特殊形态的熟练,又是一种生活定势四、犯罪人的心理状态——介于心理过程与个性心理之间(必备的心理条件)1、消极、不良的心境2、实施犯罪时异常的心理状态五、犯罪心理结构中的潜意识1、动力结构中的潜意识:需要、兴趣2、特征结构中的潜意识:3、心理状态中的潜意识第三节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及形态变化一、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一)一般模式(常见、典型)泛指隐藏在大多数犯罪者头脑中与常见犯罪行为后面的内在心理驱动力的构成状况。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心理学教学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心理学教学大学法律学作为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重要学科之一,法律心理学教学作为其必修课程之一,为学生提供了深入了解人们在法律活动中的心理反应和行为表现的机会。
本文将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探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法律心理学教学的重要性和应用。
一、教学内容法律心理学是研究人们在法律活动中心理过程和心理行为的学科,其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心理学概论:介绍法律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和研究方法,让学生对法律心理学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2. 法官心理学:探讨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特点、决策偏差和心理应对策略,帮助学生了解法官的心理活动对审判结果的影响。
3. 证人心理学:研究证人在法庭作证过程中的心理反应、信息加工和虚假回忆等现象,让学生理解证人心理对案件处理的重要性。
4. 被害人心理学:介绍被害人在犯罪事件中的心理变化、心理创伤和心理康复,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5. 犯罪心理学:分析犯罪者的心理特点、犯罪动机和预防策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犯罪心理和犯罪防范。
二、教学方法为了有效地进行法律心理学教学,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积极参与。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教学方法:1. 讲授法:通过讲述教师对法律心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让学生掌握基础概念和理论框架。
2. 讨论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通过开放性问题引导学生思考,提高他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案例研究法:选取典型案例,让学生深入了解案例中的心理过程和司法实践,加深对法律心理学理论的理解和应用。
4. 观察实习法:组织学生进行法庭观摩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实践中的心理变化和挑战。
5. 小组讨论法:按照兴趣和专长,组织学生进行小组研究和讨论,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三、教学效果法律心理学教学对大学法律学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法律心理学的教学实践,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法律操守,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
犯罪心理学考试复习资料

犯罪心理学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犯罪心理:犯罪心理是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2.初犯:是相对累犯而言的犯罪人类型,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
3.投射作用:是个人将自己具有的不良性格、观念、欲望、态度等转移到别人身上,认为别人同样具有这些特征的一种防御机制。
4.意志过程:下定决心,克服困难的心理过程便是意志过程5.犯罪心理的内化机制:是从吸收客观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到形成主体犯罪心理的过程和规律6.犯罪心理的外化机制:由犯罪心理的整合到发动犯罪行为的过程和规律7.防御机制:是个体为了消除由心理冲突或挫折所引起的焦虑,维护和恢复心理平衡而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方法8.天生犯罪论:龙勃罗梭以惯犯和重大犯罪者为研究对象,并通过解剖罪犯的头盖骨及身体各部位的研究,发现罪犯与正常人在生理构成上有很大不同,罪犯在生理上表现出一种返祖现象,以此提出了天生犯罪论。
9.虞犯:有犯罪征兆者(虞犯),即最有可能犯罪的人10.情感过程: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时,总是伴随着喜、怒、哀、乐、惧、欲等情绪或情感体验,并根据自己或社会的需要采取亲近还是疏远的态度的过程11.挫折攻击论:当人的一个动机、行为遭到挫折后,就会产生攻击和侵犯性反应,从而引起犯罪。
12.心理状态:是指人在一定时间内心理活动的综合表现。
13.事实的犯罪行为:是指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和是精神病患者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14.犯罪心理学: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15.心理过程:心理现象的动态表现形式16.个性心理:心理现象的静态表现形式17、自卑感论:人具有保护自己、追求优越的本能,的权利欲,当这种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形成自卑感。
18、偶犯:指那些存在不良心理因素,在某种情境出现时发生犯罪行为的个体二、选择题(一)1、作为理论科学的犯罪心理学的创始者是德国的著名精神病学家和法学家( B ),他出版了第一本《犯罪心理学纲要》,被后人称为犯罪心理学的“始祖”。
犯罪心理学第一讲犯罪心理学概论

犯罪心理学第一讲犯罪心理学概论《犯罪心理学》教案第一讲犯罪心理学概述一、犯罪心理学定义---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社会科学。
学好犯罪心理学,应当着重把握以下问题(一)、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1、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心理因素总称,包括认识、情感、意志、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是犯罪行为产生的内在起因。
2、犯罪行为---指行为人在一定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违反刑法的和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包括故意和过失行为,作为和不作为等3、两者的联系①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②了解犯罪行为是了解犯罪心理的前提和先导③犯罪行为性质由犯罪心理状况所决定4、两者的区别①内在性和外显性②相对犯立性与依存性③形成状态的时间有先后性④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及其结果关系的复杂性(二)犯罪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三)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一)研究犯罪人及其密切关系的相关人员犯罪人、一般违法人员、虞犯、两劳人员、揭露和惩治犯罪的人员、监管矫正罪犯的人员;(二)犯罪心理主要研究课题1、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2、犯罪的心理机制3、犯罪心理结构4、犯罪心理发展和变化的规律5、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特征6、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和矫正三、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偏重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二)是一门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交叉的学科(三)是理论科学与实践科学(四)、是一门或然性科学四、犯罪心理学的任务和作用(一)任务—就是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应用心理科学理论,研究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为预防、揭露和惩治犯罪提供心理学对策依据,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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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心理学第一编司法心理学概论第一章导论一、填空1、司法心理学是一门介于(法学)和偏重于(心理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司法心理学属于(社会科学)。
司法心理学又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的性质。
因而,司法心理学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结合而又以(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学科。
2、司法心理学涉及内容十分广泛,主要集中在(证人证言心理学)和(审判心理学)两大方面。
3、19世纪下半叶现代心理学诞生后,真正意义上的证人证言心理学也开始逐步形成,至20世纪中期渐趋成熟。
德国司法官布拉维尔,法国比奈认为证人证言(不可信)。
德国心理学家闵斯特伯格、温德伊奇,奥地利刑事法学家格罗斯,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心理学教授特兰凯尔认为证人证言(是可信)的。
4、战国时代的(《周礼》)一书中,有许多关于审判心理的论述。
例如著名的“五听”:“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周礼·秋官·小司寇》。
二、解释名词1、什么是司法心理学?2、什么是司法活动?3、什么是司法活动的效能?4、什么是犯罪预测?5、什么是犯罪预防?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简述题1、简述司法活动有那些的执法特点?2、司法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3、司法心理学的任务是什么?4、司法心理学的任务是什么?第二章法律社会化与法制宣传心理一、填空1、限制人们行为的主要规范有四种:(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纪律规范)、(行政规范)。
2、社会教化的基本包括四个内容:(教授基本生活技能)、(教导行为规范)、(培养社会角色)、(指点生活目标)。
3、个体内化的主要环节是:(观察学习和模仿)、(对获取的知识和信息进行认知加工)、(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认同某一个体或群体)、(自我奖赏)。
4、法律社会化的具体目标是形成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分为两部分:(法律的思想体系)、(法律心理)。
5、法律社会化源于(法学)和(社会学)的结合。
19世纪末产生了把两者集合起来的社会法学派。
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是奥地利的(埃利希),他于1913年出版了(《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一书,这是法学史上第一部“法律社会学”名称的专著。
6、社会控制种类大致有:(组织控制)、(规范控制)、(舆论控制)三大类。
从左右个人行为方面看可分为(自我控制)和(外力控制)两种形式。
7、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仅就故意犯罪而言,可划分为以下四种模式:(渐变的犯罪模式)、(突变的犯罪模式)、(机会性犯罪模式)、(无意识犯罪动机模式)。
8、最早提出犯罪公式的是(德国)学者(梅兹格)。
二、解释名词1、什么是法律社会化?2、什么是法律思想体系?3、什么是法律心理?4、什么样是健全人格?5、什么是守法心理结构?6、什么是守法行为?7、什么是社会控制?8、什么是犯罪心理结构?三、简述题1、简述健全人格与法律心理学的关系。
2、简述弗洛伊德的健全人格理论。
3、简述培因和李波的心理机能健全人格理论。
4、简述凯利的健全人格认知理论。
5、简述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的健全人格理论6、简述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健全人格理论。
7、简述俄罗斯心理学家彼得罗夫斯基提出的“动机圈”理论。
8、简述精神医学的健全人格理沦。
9、简述守法心理与守法行为的关系。
10、简述健全人格的“三良”。
11、简述守法心理结构的特征是什么?12、简述法律社会化缺陷的主要表现。
13、简述美国学者亚伯拉罕姆森(D.Abrahamsen)提出的犯罪公式。
四、论述题1、庞德的法律社会化的观点。
2、论述健全人格的大体轮廓。
3、论述守法心理结构的主要成分是什么?4、论述美国当代犯罪学家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
第三章司法人员的选拔培训与评价练习思考题一、填空1、心理学家介入警察特征评估可以追溯到刘易斯·特曼(Lgwis Terman),最早是注重(智力测验),20世纪40年代,强调的重点转移到(人格特征)。
2、心理选拔的方法主要有(心理测验)、(面试)、(笔试)二、名词解释1、心理测验:2、面试:3、笔试:第二编犯罪理论第一章社会学习理论一、填空1、有人认为社会学习理论可以解释人的攻击性行为的(获得)、(激起)、(保持)和(调节)等方面。
社会学习理论对攻击性行为的论述,实际上包含对犯罪行为的解释。
2、班杜拉认为攻击性行为(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社会学习)的结果。
3、班杜拉认为讨厌刺激主要有以下几种(人身攻击)、(言语威胁和侮辱)、(生存条件不利的变化)、(具有行动目标的行为受阻碍)。
4、攻击性行为是由(讨厌的激发者)、(诱因激发者)、(示范激发者)、(强迫激发者)、(神秘激发者)引起。
二、名词解释1、“讨厌的激发者”2、“诱因激发者”3、示范激发者:4、强迫激发者:三、简述题1、简述社会学习理论对攻击性行为获得的解释?2、攻击性行为是怎样保持的?第二章精神分析理论一、论述题1、运用人格结构理论解释犯罪2、运用人格发展理论解释犯罪第三章挫折一侵犯理论一、填空题:1、挫折——侵犯理论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等人于1939年提出,主要用于说明人为什么会表现出侵犯他人的越轨行为,后来的学者对它作了一些修正,使挫折一侵犯理论逐渐成为解释犯罪原因的重要理论流派之一。
2、1939年,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和N·E·(米勒)等人合作出版了(《挫折与侵犯》)一书,在书中他们首次提出“挫折一侵犯理论”。
3、伯克威茨在1965年发表的《侵犯性驱力的概念:某些附加的考虑》中,把侵犯分为(手段性侵犯)和(目的性侵犯)两种。
二、解释名词1、什么是侵犯?2、什么是手段性侵犯?3、什么是目的性侵犯?三、简述题1、简述米勒的一对多理论。
2、简述伯克威茨的多对一理论。
3、简述挫折引发侵犯的机制。
4、简述沃森的影响犯罪行为因素的模式。
四、论述题论述挫折——侵犯理论对犯罪的解释1、诱发犯罪的内在因素2、诱发犯罪的外在情境第四章脑功能障碍与犯罪一、填空题1、“犯罪学之父”意大利学者龙勃罗梭(G.Lombroso,1911)提出“天生犯罪人论”;美国心理学家和医生谢尔登提出了“体型说”;到了20世纪60年代,又有人提出了“染色体说”(W。
H。
Price,et al,1967)。
美国依阿华大学神经生理学家(达马索)(Antonio Damasio)的研究小组则在自己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神经病理学”)的观点(R。
Highfield,1999)。
二、名词解释1、癫痫性精神障碍?2、控制不良综合症(dyscontrol syndrome):3、多动症:4、酒依赖5、药物依赖三、简述题1、简述达马索的“道德罗盘”说。
第五章变态心理与犯罪一、名词解释1、变态心理2、反社会行为。
3、痴呆(dementia)二、简述题1、简述变态心理的判断标准2、简述神经症的表现。
3、简述躁狂抑郁症的特征4、简述精神分裂症的特征。
三、论述题1\变态心理产生的原因—、生物学模式第六章遗传与犯罪一、填空题1、遗传与犯罪研究包括(家庭研究)、(孪生子研究)、(养子女研究)、染色体研究等。
区分先天因素对这些复杂通路的影响,从而对遗传上犯罪可能产生几率大的人群加以良好的社会教化,使之不会产生犯罪行为。
2、同卵孪生子具有同样的基因,通常使用MZ来表示。
识别他们的主要指标是:(性别相同)、(血型相同)、触珠蛋白型相同。
如果3项指标中有一项不同,就不是同卵孪生子。
3、染色体(chromosome)是遗传的主要物质基础,人的体细胞有46个染色体,其中44个,也就是前22对,是常染色体;第23对是性染色体。
正常男性第23对染色体有(一个X染色体)和(一个Y染色体),正常女性有(2个X染色体)。
4、染色体异常是偏离男性染色体(46,XY)和女性染色体(46,XX)正常形状的性染色体模式。
大多数研究都集中于表现为47,(XYY)的男性和47,(XXY)形状的男性。
5、新发现的各种脑肽类物质以及神经递质对人类行为的介导作用已经成为当前生物学中的热门学科。
如(去甲肾上腺素)、(血消素)与情感变化有直接关系;(多巴胺)过剩是精神分裂症的生化学基础;(脑内鸦片类肽)是一种天然欣快剂,它的产生多或少,均可导致精神上的变态等。
第七章社会学理论一、填空1、社会学理论研究犯罪的主要内容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犯罪现象与人的(年龄)、(性别)、(种族)、(职业)、经济、(地域)、(季节)和气候等联系中,发现犯罪的种类和频率;2、1937年,帕森斯(Parsons)出版了《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奠定了结构功能学派的基础。
结构功能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是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帕森斯)和(默顿)。
3、社会控制理论不是解释人们为什么违法犯罪,而是解释大多数社会成员为什么不违法犯罪,从而间接地说明了社会犯罪的原因。
代表性人物是(特拉维斯·赫希)和(沃尔特·雷克利斯)。
4、社会控制论的种类主要有(遏制论)、(中性化说)、(社会责任说)。
5、中性化说的代表人物是(大卫·莫萨)。
6、社会责任说的理论代表人物是(拉维斯·赫尔斯基)。
7、“标签理论”(labeling theory)又称“烙印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后期,是当代西方资产阶级犯罪学流派中研究犯罪原因的社会心理学理论。
最早由(坦南鲍姆)在其著作(《犯罪与社区》)中提出来的。
二、简述题1、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的基本观点。
2、简述中性化说。
3、简述社会责任说。
4、标签理论的基本内容。
第八章经验性多因素分析和“聚合作用论”一、论述经验性多因素分析的内容。
二、论述聚合作用论。
第三编侦察和预审心理第七章侦查心理练习思考题一、解释名词1、什么是侦查联想?2、什么是侦查判断?3、什么是侦查推理?4、什么是现场勘察心理?5、什么是犯罪现场物质痕迹?6、什么是犯罪现场心理痕迹?7、什么是调查访问?二、简述题1、简述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的认识有那些特点?2、简述侦查联想有什么作用?3、简述侦查假定的主要内容有那些?4、简述现场物质痕迹与心理痕迹的关系。
5、简述现场心理痕迹有那些特点?6、简述调查访问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论述题1、论述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意义。
2、、侦查心理有那些谋略?第八章审讯心理练习思考题一、填空1、犯罪嫌疑人是被审讯的对象,在审讯中处于被动防守的地位,其消极心理状态要有(恐惧心理)、(侥幸心理)、(顽抗心理)。
2、审讯过程是审讯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审讯与反审讯的激烈心理交锋过程。
这个过程主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试探摸底阶段)、(对抗相持阶段)、(动摇反复阶段)、(被迫供述阶段)。
二、简述题1、简述审讯失误的心理原因。
2、简述审讯人员刑讯逼供的心理原因。
三、论述题1、论述犯罪心理测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