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业税处理避免走入误区【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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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会计做账实务

建筑业会计做账实务

建筑业会计做账实务在建筑业中,准确和规范的会计做账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公司通常需要处理大量的财务交易和资金流动,因此会计人员需要掌握一系列的会计实务知识和技巧。

本文将介绍建筑业会计的做账实务,并探讨一些常见的会计问题和解决方法。

首先,建筑业的会计需要了解和应用一些特殊的会计准则和原则。

例如,建筑业会计需要遵循“收入确认原则”,即根据实际工作进展的程度来确认收入。

这意味着收入只有在工程实际完成一部分后才能确认,并且确认的收入应该与实际工程进展相一致。

此外,建筑业会计还需要熟悉“坏账准备原则”,以便正确计提坏账准备,以应对可能的风险。

其次,建筑业会计还需要处理一些特殊的会计事项。

例如,建筑公司通常会有大量的工程合同和分包合同,会计人员需要根据合同的条款和实际情况,正确计提工程收入和费用。

此外,建筑业会计还需要处理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和使用,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等事项。

这些事项都需要细心和准确地记录和处理,以确保准确的财务报告。

在建筑业中,成本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建筑业会计需要将成本分类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异常的问题。

会计人员需要定期进行成本控制分析,包括对劳动力成本、材料成本和设备成本等进行详细的核算和分析。

通过及时掌握成本情况,建筑公司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此外,建筑业会计还需要关注税务事项。

建筑项目通常需要支付不同类型的税费,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会计人员需要熟悉相应的税法法规,掌握税务政策和税务筹划的知识,以便正确计算和申报税费。

此外,建筑业会计还需要关注一些特殊的税务问题,比如土地增值税和房地产税等。

最后,建筑业会计还需要进行准确的财务报告。

会计人员需要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和规定,编制和汇报财务报表。

建筑业的财务报表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这些报表需要向公司内部管理层和外部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和可靠的财务信息,以便进行决策和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

总结起来,建筑业会计的做账实务是复杂而重要的。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随着中国的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建筑业的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面临了一些难点。

本文将分析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难点,并提供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

一、增值税抵扣比例调整根据营改增政策,建筑业的增值税抵扣比例从之前的70%调整为100%。

这意味着建筑企业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这也给企业带来了一些挑战。

企业面临着控制进项税额的压力。

在过去,企业通常会选择按照合同金额报税,很少关注实际发生的成本,这导致了进项税额的上升。

但现在,企业需要更加关注成本的真实性,以确保进项税额的合理性。

企业需要及时更新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

由于增值税抵扣比例的调整,企业需要重新调整会计处理方法,以适应新的政策要求。

特别是对于建设期利息、购置固定资产以及进口设备的抵扣,企业需要进行仔细分析和处理。

建议与解决方案:1.加强成本控制。

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确保成本真实可靠,合理抵扣进项税额。

2.建立健全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需要及时更新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确保符合新的政策要求。

3.加强对政策的了解和学习。

企业应加强对政策的了解和学习,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和影响,以便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法。

二、发票管理和报销政策的变化营改增后,企业需要按照新的发票管理和报销政策进行业务处理。

这给企业带来了一些困难。

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发票管理系统。

由于增值税抵扣比例的调整,企业需要重新调整发票管理系统,确保符合新的政策要求。

企业需要熟悉新的报销政策。

新的报销政策会影响到企业的成本结构和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和熟悉新的政策,以便准确计算成本和所得税。

三、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营改增后,企业面临着更加复杂和严格的税务环境。

建筑业的涉税业务会计处理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企业需要加强对税法法规的了解。

营改增后,税法法规发生了一些变化,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和熟悉这些变化,以便合理计算和申报税款。

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

营改增后,企业的税务风险增加了。

建筑施工企业帐务处理与纳税实务

建筑施工企业帐务处理与纳税实务

建筑施工企业帐务处理与纳税实务建筑施工企业的帐务处理和纳税实务,说白了就是把数字和税务这些“硬骨头”咬碎了,化成对老板们和财务朋友们来说更加简单明了的东西。

要知道,建筑行业嘛,打打闹闹、风风火火,什么都可以不怕,唯独账务处理和纳税实务得小心,稍微不留神,可就坑了自己。

你想啊,工程一做完,老板高兴得手舞足蹈,但再一看,发现税务出错,账务乱了,心情瞬间就像吃了个“酸梅”。

那就得抓紧弄清楚怎么处理这些账和纳税的问题了。

先说说账务处理吧。

别看那些数字看起来不痛不痒的,但一旦出错,后果可不轻。

你想啊,项目款项怎么进、怎么出,每一笔都得严丝合缝,弄得清清楚楚。

工程款项嘛,有的时候分期到账,有的时候一口气到账。

这里头就有学问了,分期付款要怎么入账,怎么按期分摊,避免那些“账面上的虚假收入”让税务局来个“审计风暴”。

你看,账务处理是个技术活,差一个数字、错一份凭证,就能让整个项目的账面数据乱七八糟。

而且嘛,尤其是那种总包工程,通常一大堆分包商,材料供应商,也是一笔笔来,账务处理得清晰明了,才能避免麻烦。

就像拆一个大工程,砖一块一块砌,绝对不能马虎。

再说税务。

建筑行业的税务问题也一堆复杂的“心机”。

不管你是搞大工程还是小项目,建筑企业在纳税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税种。

比如增值税,建筑企业可是重点关注对象。

说实话,增值税可不是闹着玩的,每次收入一进账,增值税就像钦差大臣一样,来个“抽头”。

你得确保账上每一笔收入都被准确地开具了发票,要是开错了发票,税务局可不饶你。

然后就是那什么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附加税,这些东西就像是从天而降的“杂货”,一不留神,你可能就要多交钱。

最怕的就是你没报对税种,或者没按照规定的时间报,等到税务稽查一来,罚款、滞纳金就像雪花一样飘落下来。

你说“有道是,纸包不住火”,税务问题一旦暴露,那可真是麻烦不断。

当然了,不是所有的建筑企业都会像坐过山车那样在税务的路上大起大落。

有些企业选择了合理合法的避税方法,通过税务筹划,找到最合适的税务安排。

建筑业常见会计账务处理、实务操作

建筑业常见会计账务处理、实务操作

建筑业常见会计账务处理、实务操作示例文章篇一:《建筑业常见会计账务处理、实务操作》一、建筑企业的成本核算建筑企业的成本那可真是个大工程呢!就像盖房子一样,一块砖一块瓦都得算清楚。

建筑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啊,就好比是房子的主体结构,是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像建筑材料,那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我爸爸是个小包工头,他每次去买水泥、沙子、钢筋的时候,都要把收据保存好,为啥呢?因为这些都是成本核算的依据呀。

这就像是我们玩拼图,每一块材料的花费就是拼图的一块,少了一块都拼不成完整的成本图。

还有人工成本呢,那些工人叔叔们辛辛苦苦干活,他们的工资也得算到成本里。

这就像我们在学校参加小组活动,每个人的贡献都很重要,工人叔叔们的劳动就是建筑工程里重要的一部分。

间接成本呢,就像是房子周围的绿化呀,保安亭之类的,虽然不是主体,但也少不了。

比如说施工场地的水电费,管理人员的工资,这些都是间接成本。

这间接成本就像是做菜时放的调料,虽然用量可能没有食材多,但没有它,菜就没味儿,工程成本核算少了间接成本那也不完整。

二、收入确认的那些事儿建筑企业的收入确认可不像我们在商店买东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么简单。

在建筑工程里,有时候工程干了一半,钱还没全拿到呢。

比如说,建筑公司和甲方签了个盖大楼的合同,合同里规定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

这就像我们种树,不能说种子刚种下就说树长大了可以卖钱了吧。

得等树慢慢长大,长到一定阶段,比如树干长粗了,树枝长多了,才能说这个树有了一定的价值可以卖一部分钱了。

建筑工程也是一样,工程进行到一定阶段,达到了合同规定的收款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我叔叔在建筑公司做会计,他说有时候还得考虑到工程变更的情况。

要是工程中途甲方要求加个地下室或者改改楼层的高度,这时候收入又得重新计算了。

这就好比我们画画,本来画的是一幅山水画,结果客户突然说要在山上加个小亭子,那这幅画的价值可能就不一样了,建筑工程也是这个道理。

建筑业账务及纳税处理

建筑业账务及纳税处理

建筑业账务及纳税处理一、建筑业账务及纳税处理的那些事儿建筑业的账务和纳税处理可是个挺有趣又有点复杂的事儿呢。

先说说账务方面吧。

在建筑企业里,成本核算超级重要。

比如说建筑材料的采购,这是一大笔支出呢。

像水泥、钢筋这些材料,每次采购都得把账记清楚,包括买了多少、从哪家供应商买的、价格是多少等等。

还有人工成本,建筑工人的工资得准确计算,这可不能马虎。

而且建筑工程周期长,可能一个项目要好几年,这期间的资金往来特别多。

比如工程预付款,甲方给了预付款,咱们得把这笔钱在账上记好,这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资金流转。

在收入确认上也有讲究。

不是说甲方付了钱就是收入了,得按照工程的进度来。

如果工程完成了30%,那大概就只能确认30%的收入,这要根据合同规定和实际的工程进度情况来判断。

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像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这些都是要计入成本的。

比如说租了一台起重机,每个月的租金就得算到这个项目的成本里。

再来说说纳税处理。

建筑企业要交的税不少呢。

增值税是很重要的一项。

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增值税的计算就比较复杂。

如果是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那就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就是根据工程收入来计算的,进项税额就是在采购材料、租赁设备等过程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

比如说买材料花了100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13万,这13万就是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也不能忘。

企业的利润得交企业所得税。

在计算利润的时候,就得把前面说的成本、收入等都算清楚。

建筑企业还有可能涉及到印花税,像签订建筑合同的时候就得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金额虽然相对较小,但也得按照规定来交。

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这些是根据增值税的金额来计算的。

比如说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企业在市区,那就是增值税金额的7%。

建筑企业在账务和纳税处理的时候,还得注意合规性。

要保存好各种票据,像发票、收据之类的。

如果票据不全,可能在纳税申报的时候就会出问题。

而且现在税务监管越来越严格了,要是被查到账务或者纳税有问题,那可就麻烦了。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业务处理 【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业务处理 【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业务处理来自【会计实务操作教程】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 (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 公司总部汇总报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所 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的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 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 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 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公司各项目的成本情况,并对 各项目成本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适用 于公司本部及附近项目较多的企业。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 不及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建筑企业的税收筹 划。 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及时准 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 理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如果项目财务人员不能起好监督作用并在管理 中处于强势的话,不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分权式要求公司对项目 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财务人员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当的权力并能保 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适用于外地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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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 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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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实务处理精讲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实务处理精讲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实务处理精讲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其会计实务处理相比其他行业有一些特点与难点。

本文将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实务处理进行精讲,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

以下是本文的主要内容:一、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要点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要点包括对项目成本的确认、预收账款的处理、施工合同的变更与索赔、附属合同的核算等。

通过详细讲解这些要点的核算方法和处理步骤,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流程。

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的确认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的确认是建筑企业会计实务处理中的重要环节。

本节将重点讲解如何确定项目成本,并介绍一些常见的确认方法,如实物计量法和权益法等。

读者可以通过学习这些方法,更好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三、建筑施工企业预收账款的处理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操作中,预收账款是一个常见的会计处理问题。

本节将详细介绍预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确认和调整等。

通过学习本节内容,读者可以更好地掌握预收账款的核算原则和操作步骤。

四、建筑施工合同的变更与索赔建筑施工合同的变更与索赔是建筑企业会计实务处理中的难点之一。

本节将针对这一难点进行详细解析,包括变更与索赔的定义、核算方法以及会计处理要点等。

通过学习本节内容,读者可以更好地应对建筑施工合同的变更与索赔问题。

五、附属合同的核算附属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实务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本节将详细介绍附属合同的核算方法和处理步骤,包括确认、计量和披露等。

通过学习本节内容,读者可以更好地掌握附属合同的会计核算要点。

六、建筑施工企业其他会计事项处理除了以上内容之外,建筑施工企业还有许多其他的会计事项需要处理。

本节将对这些会计事项进行梳理和总结,包括工程结算、材料和设备的核算、劳务费用的确认等。

通过学习本节内容,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建筑施工企业的其他会计处理方法。

七、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实务案例分析通过对一些实际案例的分析,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实务处理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与纳税技巧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与纳税技巧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与纳税技巧1. 引言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其会计和纳税处理方式与其他行业有一定的差异。

本篇文档将介绍建筑施工企业在会计和纳税方面的一些注意事项和技巧。

2. 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2.1 项目成本核算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业务是承接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对项目成本进行严格的核算和分摊。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成本核算制度、成本分配制度等,确保项目成本的准确核算和合理分配。

2.2 合同成本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常常会与客户签订工程合同,合同中包含了承建工程的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

在会计核算中,需要针对每个合同进行成本核算和利润确认,确保合同成本的准确反映和合理分配。

2.3 长期和短期项目的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存在长期和短期的工程项目,对于长期项目,需要进行滚动结转,将项目成本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核算;对于短期项目,可以按照完工进度进行核算,确保项目成本的准确反映和合理分配。

2.4 资金管理和账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涉及大量的资金流动,对于大额资金的支付和收入,需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和账务处理制度。

同时,要注意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的使用,避免出现资金周转不灵或资金占用过多的情况。

3. 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技巧3.1 选择适合的纳税方法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盈利情况,可以选择适合的纳税方法,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适用于年销售额较高的企业,可以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年销售额较低的企业,可以简化纳税流程和减轻税务负担。

3.2 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税法提供了一些专门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增值税的差额征税、减按比例计征增值税等。

企业在纳税时应合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纳税负担。

3.3 合理安排成本和费用建筑施工企业在纳税时,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成本和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合理计提折旧费用、合理计提坏账准备等,可以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纳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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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终结转损益
借:主营业务收入 8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5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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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利润 2760。 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 2011年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8000万元,根据权责发生制原 则,其相对应的营业税也应作为当期的费用扣除,因此,其对应的营业 税金及附加 240万元应在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第二种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支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 2.计提营业税(按 7000×3%=21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1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10。 3.缴纳营业税(按 7000×3%=210)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10 贷:银行存款 210。 4.年终结转损益 借:主营业务收入 8000
所得额时扣除的税金,其扣除的原则是:实际发生、与收入有关、合 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 关的支出,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 理的支出,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 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与收入有关”和 “合理”这两个原则都作了解释,但对什么是“实际发生”却未作说 明。笔者认为,判断是否“实际发生” ,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 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 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 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的除外。也就是说,属于当期的税金,不论该税金是否已缴纳,均应作 为当期的税金,不属于当期的税金,即使在当期缴纳,也不作为当期的 税金。而是否属于当期税金,应按相关税金的规定来判断。对是否属于 当期的营业税,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来判定,如 果该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已发生,就应属于当期的营业税,否则就不属于 当期的营业税。本文案例中,企业 2011年度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的营业 额是 7000万元,而不是 8000万元,属于当期的营业税是 7000×3%=210
(万元),而不是 8000×3%=240(万元)。
(三)税务处理注意事项 建筑业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计税 依据的口径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区别 (1)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款项的 当天;签订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 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建筑劳务完成的当天;采取 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 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 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 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 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在各个 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计税依据的区别 (1)营业税 建筑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其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其中,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人 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贷:主营业务成本 5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0 本年利润 2790 企业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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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实际发生的营业税为 210万元,应在 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两种处理方法的比较 上述两种会计处理的主要区别是如何确定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两 种企业所得税处理的主要区别是如何确定当期可税前扣除的营业税。笔 者认为,第二种会计处理及所得税处理正确,第一种会计处理及所得税 处理存在问题。 (一)会计处理 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 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政策 2:《财政部关于营业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993〕83 号)规定,施工企业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 借记“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很显然,计算应缴的营业税应执行营业税政策规定,本案例中,按营 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2011年度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 7000 万元,故会计处理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应该是 7000×3%=210 (万元)。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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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业税处理避免走入误区【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案例 某建筑公司,居民企业,主营建筑安装业务,会计处理适用《企业会 计准则》,建筑业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2011年实现建筑业主营业务 收入 80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 5000万元。此外,按营业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2011年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 7000万元,营业税 已缴纳。 第一种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支出(单位:万元,下同)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 2.计提营业税(按 8000×3%=24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4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40。 3.缴纳营业税(按 7000×3%=210)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10 贷:银行存款 210。
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所称税金,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 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因此,营业税属于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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