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制度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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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第1篇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一、引言
为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运营风险,制定本自行监测方案。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监测对象、内容、方法及措施,以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地达到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监测频次
-有害气体与粉尘浓度:每半年至少1次。
-噪声强度:每年至少1次。
-特殊作业环境:根据实际作业条件定期监测。
四、监测质量保证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2.配备具有专业素质的监测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与技能考核。
3.对监测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校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4.加强监测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高温、高湿、高辐射等特殊作业环境。
(2)监测内容:
-有害气体浓度;
-粉尘浓度;
-噪声强度;
-作业场所环境参数。
四、监测方法
1.环境监测:
-采样方法: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采样;
-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或行业认可的分析方法。
2.职业健康监测:
-采样方法: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
七、附则
1.本方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制定。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3.本方案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八、结语
自行监测作为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重要手段,关系到企业可持续发展及社会形象。企业应高度重视自行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不断提升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为构建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自行监测管理制度

自行监测管理制度

自行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自行监测,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计划并落实,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现状并采取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第二章监测计划的制定第四条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制定公司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监测计划应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每年12月次、监测时间等内容(我公司自行监测计划按《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实施),当监测计划发生变化时,要由安全管理部制定下一年度的《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时修改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条监测项目确定: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大气染物排放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有要求的,开展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对排放的特征污染物的监测。

第三章监测方法与频次第七条自行监测应当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

自行监测活动可以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或者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

第八条采用自动监测的,全天至少12个样;采用手工监测的,应当按以下要求频次开展监测,其中,国家或地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标准中对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一)化学需氧量、氨氮根据排放计划每日开展监测,废水中其他污染物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二)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三)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执行。

第九条以手工监测方式开展自行监测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二)具有与监测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相适应的采样、分析等专业设备、设施;(三)具有两名以上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的,与监测事项相符的培训证书的人员;(四)具有健全的环境监测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五)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2024年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2024年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多变,监管逐渐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日益重要。

为了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适应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2024年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监测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合规经营,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环境。

2. 原则:(1)全面性:监测工作要涵盖企业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2)科学性:监测数据要科学准确,能够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

(3)合规性:监测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1. 监测内容(1)财务监测:定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监测,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生产监测:监测企业的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3)环境监测:监测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4)劳动监测:监测企业员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确保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5)市场监测:监测市场竞争环境,了解竞争对手的动态,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2. 监测方法(1)定期抽查:每季度对企业的各项监测内容进行抽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全面检查:每年对企业的各个环节和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数据分析: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根源,提出改进措施。

四、监测机制和流程1. 监测机构(1)设立监测部门:公司设立监测部门,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聘请监测专家:公司聘请专业监测机构或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 监测流程(1)确定监测计划:监测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监测内容和监测周期,并制定监测计划。

(2)组织监测活动:监测部门组织监测人员进行监测活动,收集监测数据。

(3)整理监测数据:监测部门整理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

(4)制定改进措施:监测部门根据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和整改方案。

公司自行监测管理制度

公司自行监测管理制度

公司自行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自行监测工作,提高公司的自行监测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监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自行监测管理制度是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项自行监测活动。

第三条公司自行监测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建立公司自行监测的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为公司决策、管理和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自行监测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自行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自行监测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自行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第六条公司自行监测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自行监测相关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公司自行监测工作;对公司自行监测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对自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落实;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自行监测工作情况等。

第七条公司自行监测管理机构设立自行监测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组织执行自行监测工作。

第三章自行监测的范围和内容第八条公司的自行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

第九条公司自行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的各项参数、产品质量的各项指标、环境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安全生产的各项控制措施、经营管理的各项数据等。

第四章自行监测工作流程第十条公司自行监测工作由自行监测管理机构主导组织,具体工作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自行监测计划的制定。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自行监测管理机构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自行监测计划。

二、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

根据自行监测计划,制定具体的自行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的目的、内容、方法、周期和责任人等。

三、自行监测数据的采集。

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的要求,采集相关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四、自行监测结果的处理。

对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形成自行监测报告。

企业自行监测质量管理.

企业自行监测质量管理.

四、企业自行监测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三十九条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监测其排放水污 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建立排污台账。

四、企业自行监测法律法规要求



第一百一十六条【对不依法监测的处罚】违反本法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水环境质量 监测设施或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进行监测并 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五、环境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
/hjbhbz/index.htm
地方环境标准
/hbbz/df/
六、常规监测指标测试分析标准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 11914-1989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1989 )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485-2009 )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HJ 486-2009)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 11910-1989 )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7-1987 ) 《水质 总铬的测定》(GBT 7466-1987 )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2-1989)

公司环保自行监测管理制度

公司环保自行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保工作,提高环保管理水平,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监测工作。

第三条公司自行监测工作应遵循科学、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

第二章监测内容与指标第四条公司环保自行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等指标;2. 废气: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10、PM2.5)等指标;3. 噪声:厂区内噪声、边界噪声等指标;4. 固废:分类、数量、去向等指标;5. 其他:如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等。

第五条公司环保自行监测指标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

第三章监测方法与设备第六条公司环保自行监测应采用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监测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公司应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监测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监测设备的档案,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购置日期、校准记录等。

第四章监测实施与记录第九条公司环保自行监测应由专人负责,负责监测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记录。

第十条公司环保自行监测应定期进行,监测频率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

第十一条监测人员应按照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并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

第十二条监测记录应真实、完整、规范,包括监测时间、地点、人员、设备、数据等内容。

第五章数据分析与报告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监测报告。

第十四条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监测时间、地点、人员、设备等信息;2. 监测指标及结果;3. 监测数据变化趋势分析;4.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5. 改进措施及建议。

第十五条监测报告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抄送相关部门。

第六章监测结果应用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应将监测结果应用于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司自行监测管理制度

公司自行监测管理制度

公司自行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监测行为,加强内控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自行监测是指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开展的一种自我监督行为。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员工及其他相关方应当按照公司自行监测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独立、客观地开展自行监测。

第三条公司自行监测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独立自主、真实透明、规范有序的原则。

公司应当加强监测机构建设,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内部监测机制,建立健全自行监测工作机制。

第四条公司自行监测目标是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控、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第五条公司自行监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服从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委托。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自行监测网络,促进公司信息共享、风险排查、责任分担、资源配置、信息沟通。

第七条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参与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咨询和答疑,及时掌握公司所属行业、市场、经济金融政策及宏观经济形势,提高公司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做好社会责任报告和企业信息公告。

第二章自行监测机构第九条公司自行监测机构是公司行使自行监测职能的组织。

公司自行监测机构应当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及公司其他相关方有机联系,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公司自行监测工作负总责,作出相应承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当充分认识公司自行监测的重要性,积极推动公司自行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特点和规模,设立合适的自行监测委员会、自行监测办公室等自行监测机构,明确内控责任部门,确保自行监测机构的有效运作。

第十二条公司自行监测机构应当明确内部监测职责范围、内部监测工作程序、内部监测工作方式、内部监测工作机制等内容,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监测情况及相关问题。

自行检测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自行检测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自行检测管理制度模板范文自行检测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自行检测的管理水平,确保自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自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及其对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效力,提高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自行检测工作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自行检测是指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依据国家、地方法规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自行对其生产经营中涉及安全、质量、环境等领域的产品或服务的特定项目进行检测。

第四条自行检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应当加强对自行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检测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自行检测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自行检测结果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客户报告,并保存检测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二章自行检测管理机构第六条自行检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自行检测工作。

其职责包括:(一)制定自行检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协调自行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三)对自行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检测能力和水平;(四)监督并检查自行检测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六)建立自行检测结果的登记和保存制度,确保检测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七)其他与自行检测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自行检测管理机构设立自行检测管理岗位,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自行检测管理工作。

第八条自行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自行检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自行检测工作的程序、要求和规范。

自行检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经过确定并依法备案。

第九条自行检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自行检测工作符合质量管理要求。

第三章自行检测人员第十条自行检测人员是指参与自行检测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检测操作人员、质量管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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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废气、废水、噪声等各项污染物的监测。

三、职责分工
安环部:
负责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及其他有关指南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ABC公司环境监测方案》。

负责对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进行检(监)测资质的审核。

负责配合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监)测。

负责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的保存,采用电子台账+纸质台账的保存方式,保存时间不低于3年,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负责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的使用,分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规律、编制相关报表、组织召开企业环境监测分析会。

负责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及有关规范要求,编制企业管理台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采购部:
负责企业环境检(监)测服务的采购工作,签订检(监)测符合合同,不因价格因素,延误监测频次。

财务部:
负责企业环境检(监)测服务的资金保障工作,不得因资金不到位,延误监测频次。

生产部、工程部:
按照安环部的要求,为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监)测活动,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力支持、场地支持、物资支持,协调生产车间满足生产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工况条件。

行政部
按照安环部的要求,为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监)测活动,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力支持、场地支持、物资支持,协调食堂满足餐饮废气监测工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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