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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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培训内容

合同法培训内容

合同法培训内容合同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法培训旨在向大家传授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和技巧,提高大家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本文将从合同法培训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培训目标合同法是一门复杂而庞大的法律体系,培训的目标就是要让学员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定,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提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能力。

通过培训,学员应该能够准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能够正确进行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的各个阶段,实现自身权益的最大化、风险的最小化。

二、培训内容1. 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培训的第一步是让学员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学员需要明确合同的要件和形式,了解法律对于合同的约束和制约原则,包括自由意志原则、平等博弈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等。

2. 合同的签订和效力:培训的重点是让学员熟悉合同的签订和效力规定。

学员需要了解合同的成立条件、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无效规定,学习如何避免合同的无效和解决合同效力问题。

3.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培训的主题之一是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学员需要学会如何履行合同义务,如何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并且掌握合同变更和补充的法律要求和操作方法。

4.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培训的重点还包括合同的解除和违约。

学员需要掌握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学会判断合同违约行为和应对合同违约风险,了解解决合同违约争议的途径和方法。

5. 合同争议的解决:培训的最后一部分是合同争议的解决。

学员需要了解合同争议解决的常见方法,如和解、仲裁和诉讼等,掌握诉讼程序和案件举证要求,提高应对合同争议的能力和效果。

三、培训方法合同法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例如讲座、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小组讨论等,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学员的需要进行灵活组合。

在讲座过程中,培训师可以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加学员的兴趣和参与度;在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中,学员可以通过实际操作,将合同法的知识融入到具体情境中,体会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合同法课程设计

合同法课程设计

合同法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分类;2. 掌握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3. 了解合同法中涉及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

技能目标:1. 能够分析合同案例,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2. 学会运用法律思维进行逻辑推理和分析;3. 提高书面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就合同法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尊重合同、遵守合同,树立诚信守法的价值观;2. 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培养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3. 激发学生对法律学科的兴趣,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课程性质:本课程为法学启蒙课程,旨在让学生了解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培养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学生特点:学生处于高年级阶段,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兴趣。

教学要求:结合课程性质、学生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等方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应用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念。

二、教学内容1.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的订立程序和形式- 合同生效的条件- 效力待定的合同3.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合同履行的原则和内容-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 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4. 特殊合同类型-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借款合同- 技术合同5. 合同法案例分析- 现实生活中的合同纠纷案例- 分析案例,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教学内容安排和进度:第一周:合同法概述第二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第三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第四周:特殊合同类型第五周:合同法案例分析教材章节关联:《合同法》第一章至第五章,涉及合同法基本概念、原则、成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特殊合同类型等内容。

三、教学方法为了提高合同法课程的教学效果,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本课程将采用以下多样化的教学方法:1. 讲授法:通过系统讲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律规定,使学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框架。

合同法课程设计

合同法课程设计

合同法课程设计一、课程概述合同法是商法中重要的一部分,它作为商务活动中最基本的合法约束,对商业中的各种合法关系均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

本课程主要涉及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分类、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履行合同的方式、合同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课程目标1.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2.掌握合同的分类以及合同的成立和效力要件。

3.了解履行合同的方式,掌握合同违约责任。

4.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商业活动中的合同法问题。

三、课程大纲第一章合同法基本原理1.1 合同法的概念及特点 1.2 合同法的地位与作用第二章合同的分类2.1 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 2.2 订立合同的方式 2.3 合同的效力第三章合同的成立和效力3.1 合同的要件 3.2 合同的成立 3.3 总则和实体法规定的效力第四章履行合同的方式4.1 履行义务的内容 4.2 履行方式和时间 4.3 履行期届满的要求第五章合同违约责任5.1 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 5.2 违约责任的种类 5.3 违约责任的形式四、课程设计要求1.以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不超过三人,自行确定课程设计题目。

2.课程设计从实际出发,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内容要求充分体现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

3.课程设计应该包括课程要素、实际案例分析和分析结论。

五、课程考核1.课程设计按小组为单位完成,每位同学必须积极参与且完成自己的任务。

2.每个小组需要提交课程设计的报告,形式不限。

3.考试形式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课程内容和课程设计内容。

六、参考书目1.北京大学出版社.合同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金杜律师事务所.合同法实务案例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3.张德勇.现代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七、结语本课程将合同法的基础理论融合于实践案例,既理论性又实务性,为学生提供深刻思考和独立思考的机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相信在本课程的学习中,同学们能够更好地掌握合同法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解决商业争端的能力。

《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doc《合同法》(Contrac

《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doc《合同法》(Contrac

《合同法》课程教学大纲doc《合同法》(Contrac(Contract Law)课程编号:070413有用专业:法学(本科)总学时:51学时学分:3分编制单位:社会科学系法学教研室孙丽华编制时刻:2004年8月13日一、课程的地位、性质和义务本课程为法学专业本科之必修课,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

《合同法》是国度教诲部规定在通俗高校法学及相干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具有专门强的实践性和理论性。

二、本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系(本课程进修所必备的常识)进修《合同法》以平易近法为差不多,经由过程专业常识的传授,使学生操纵合同法的基来源差不多理,同时能够或许应用所学常识解决合同胶葛。

三、教授教化内容、学时安排和全然要求(一)合同法概述(2学时)1、教授教化要求(1)熟悉操纵合同的一样概念和司法特点。

(2)明白得、操纵合同法基来源差不多则。

(3)操纵合同的本质和地位。

(4)明白得合同的各类分类。

2、重点、难点重点:合同的司法特点、合同法的调剂对象、基来源差不多则难点:合同的具体分类、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3、教授教化说明教授教化方法:讲解思虑题:(1)合同的概念、合同与协定、与契约的差别。

(2)合同的司法特点。

(3)合同法的调剂对象。

(4)合同法原则的涵义。

(5)合同法原则与平易近通基来源差不多则的关系。

(6)合同分类的标准。

(7)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分类及意义。

(8)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9)主合同与从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0)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涵义。

(11)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涵义、与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关系。

(12)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涵义、无名合同的司法有用。

(13)射幸合同的涵义、司法效力。

(二)合同的订立(4学时)1、教授教化要求(1)明白得操纵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的订立法度榜样。

(2)明白得合同的司法束缚力、合同的情势要件。

《合同法》课程笔记

《合同法》课程笔记

《合同法》课程笔记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1.1 合同的概念一、定义: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特征:1. 合同的主体是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2.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反映了当事人的意愿。

3. 合同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与契约的区别:1. 契约是合同的一种古老称谓,通常指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议。

2. 合同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括所有类型的民事协议。

3. 契约强调双方的对等性和合意,而合同强调法律效果。

1.2 合同的分类一、根据合同当事人的人数,可分为:1. 双方合同:仅涉及两方当事人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2. 多方合同:涉及三方或三方以上当事人的合同,如合伙合同。

二、根据合同的内容,可分为:1. 物权合同:涉及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的合同,如所有权转让合同。

2. 债权合同: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如借款合同。

3. 联合合同:涉及多方合作关系的合同,如联营合同。

三、根据合同的形式,可分为:1. 口头合同:通过口头协商达成的合同,简便但证据难以固定。

2. 书面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证据固定性强,便于纠纷解决。

3. 非书面合同:除口头和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如行为表示合同。

四、根据合同的成立方式,可分为:1. 单务合同:一方当事人仅承担义务,另一方仅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2.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义务、互享权利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1.3 合同的关系一、合同当事人:1. 债权人:享有合同权利,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

2. 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人。

二、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 债权人的权利: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 债务人的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违约责任等。

合同法培训

合同法培训

合同法培训
合同法培训是指为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关于合同法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活动。

合同法是法律领域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对于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签订和履行合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合同法培训中,通常会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法基础知识:介绍合同法的基本概念、法律规定、合同的要件和形式等基础知识,帮助学员了解合同法的重要原理和基本规则。

2. 合同签订与解释:讲解合同的签订程序、内容和要点,以及合同解释的方法和原则,帮助学员掌握合同的正确签订和解释方式。

3. 合同履行与违约:介绍合同履行的义务和方式,以及违约的种类和后果,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经验,帮助学员了解如何正确履行合同并避免违约。

4. 合同纠纷处理:介绍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的仲裁、诉讼和执行程序,帮助学员了解如何妥善处理合同纠纷,维护自己的权益。

5. 合同的特殊类型:讲解特殊类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介绍其特点、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帮助学员了解不同类型合同的特殊问题和注意事项。

合同法培训可以由法律培训机构、法律师事务所、企业培训部门等提供,形式可以是面对面的培训课程、线上网络培训、研讨会等。

培训内容和形式可以根据需求进行定制,以满足学员的具体需求。

通过合同法培训,企业和个人能够提高对合同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有效减少合同纠纷的风险,确保合同的有效签订和履行,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课程教案

合同法课程教案

《合同法》课程教案一、课程设置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合同法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课程总目标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一是合同法基本知识的掌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学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以及各种具体的有名合同,能够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生活中去。

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教学设计的重点应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合同法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

合同法学课程主要包含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15中有名合同。

本课程一共有29章,其中的重点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

其中重点难点部分主要在第三章合同的订立以及订立的程序,第五章合同的效力,认真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第六章中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使用,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八章合同的担保,第十五章买卖合同,第十七章赠与合同.四、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一)《合同法》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课程教学设计前必须清楚地了解学生对教学及考核的要求,仔细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合同法课程介绍

合同法课程介绍

合同法课程介绍
一、课程性质
合同法课程是法学专业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程,也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必须通过的14门课程之一。

二、课程说明
本课程共54课时,每周3课时,共2学分;为考试课。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生产、生活中所不可缺少的法律手段。

自然人的日常生活、法人的生产经营、一国的科技进步、社会财富的增加、国际经济交往,都离不开合同法。

合同法在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经济行为,维系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本学科为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中的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学科,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合同法体系中的其他规定;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仓储合同;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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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研究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应当掌握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预约合同等基本问题,并从中对合同法的相关问题有一总体了解。

第一节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好意施惠(合同的认定)第二节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的概念三、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的发生依据四、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的适用条件五、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六、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类型第三节诺城合同与实践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诺城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分三、世界各国对赠与合同诺城性或实践性四、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规定析解第四节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无名合同的界定三、无名合同的类型四、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第五节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预约合同的界定第六节合同债权与物权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债权的概念与权能三、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与区别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与形式教学要求:1、熟悉合同的订立程式及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2、掌握要约承诺中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概念;3、掌握合同的各种形式要件和必要条款的理论;4、了解格式合同的概念特别是其特点;5、掌握缔约过失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第一节要约与要约邀请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要约邀请的认定三、实践中如何正确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第二节强制缔约义务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强制缔约的含义三、强制缔约的类型四、违反强制缔约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一、据以研究的案例(银行存款)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四、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第四节电子合同一、电子合同的概念二、电子合同是否为书面合同三、签字问题四、电子合同的成立第五节格式条款与行业惯例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格式条款问题研究三、行业惯例问题研究(购房合同定金)第三章合同成立与生效教学要求:1、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和要件,2、掌握表见代理的构成和表见代理的类型第一节登记对合同效力的意义一、据以研究的案例(房屋买卖)二、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生效要件第二节法人超越经营权所订立的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房屋买卖)二、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三、越权研究第三节、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强制性规范的范畴三、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效力第四节表见代理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表见代理的构成三、表见代理的类型第五节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重大误解与欺诈第六节承人之危签订的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承人之危的认定第七节显示公平的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拍卖、网上比较)二、显示公平合同的认定第八节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序良俗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认定第九节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能否主张合同无效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能否主张合同无效第四章合同履行教学要求:掌握情势变更适用的条件、法律效力、掌握第三人利益合同与不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等第一节情势变更制度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情势变更适用的条件、法律效力三、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离婚、非典、不可抗力的范围)第二节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第三人利益合同问题研究三、第三人利益合同与不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节第三人负担的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第三人负担合同问题研究第四节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与间接义务三、前契约义务、契约义务、后契约义务第五节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合同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诉讼时效的起算第六节拍卖合同与显示公平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拍卖合同与显示公平研究第五章合同保全与担保教学要求:掌握合同保全与担保制度第一节代位权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三、代位权行使范围第二节撤销权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撤销权成立要件三、撤销权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四、对合同法和司法解释关于撤销权行使期限的理解五、公正的赠与合同可否撤销第三节法定抵押权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性质三、建设工程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成立四、建设工程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行使五、建设工程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完善第六章违约责任教学要求:通过学习本章,要求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损失认定、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法律适用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损失认定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可得利益三、损益相抵原则四、可预见性原则第二节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三、责任竞合的三种理论四、责任竞合的处理五、责任竞合在我国的适用第三节不真正连带责任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不真正连带责任基本法律问题研究三、不真正连带责任类型四、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效力第四节侵害债权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侵害债权理论问题研究三、侵害债权的构成四、侵害债权的类型五、责任形态第五节妻取夫款银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共同财产的认定三、夫妻间是否享有互相代理权四、《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五、《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37条规定六、银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第六节、旅游合同及违约责任一、据以研究的案例二、旅游合同基本问题研究三、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法律适用第七节、交易习惯理解第八节、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第九节、合理预见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课程介绍商品交易是以合同为中介自由自愿的双向选择过程,契约链条的无限连接构成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合同法通过赋予契约当事人合意以法律效力,来促进商品生产,保障交易秩序,因而可以说市场经济是合同经济,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合同法历史久远并不断创新,是现代各国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调整财产流转关系,规制交易行为,是国家在现代经济发展时期依法管理经济的重要法律。

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已于1999年10月1日开始生效实施。

尽管合同法的颁布表明了我国合同法律制度已惭趋完善,但并不意味着合同法立法的完善及理论研究工作就到此为止。

事实上,合同法的颁行为当代中国民法学者对合同制度的研究提出了大量崭新的课题和挑战,有必要对合同法新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现代合同法所规定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合同订立,合同的履行现则、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担保、解除、解释及终止应具备的条件,在具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以及相对方如何获得法律补救等问题。

合同法学是本科法学学生的必修课程,对合同法的基本内容以及基本原理已经有所了解。

本学科研究生教育的目的是在本科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提高,对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以及前沿问题,特别是新问题、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并比较国外相关规定,使研究生对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有一更深入的认识,以便为研究生在以后的工作、研究当中提供更深、更广泛坚实的理论基础。

本课程教学内容包括合同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重点为合同法总则。

总则内容主要是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解释、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保全以及违约责任等。

合同分则主要是各类合同,包括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本课程为周2学时。

在教学过程中,以讲授为主,同时进行课堂讨论、课后阅读指定书目等等方式。

合同法研究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与地位本课程为法学研究生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本课程以讲授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合同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

第三部分阅读书目1、龙著华著《合同法专题研究》,中国商务出版社2、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1--4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马强著《合同法新问题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4、张玉卿著《中国合同法比较法案例分析》(全两册) ,中国外经贸出版社5、易军著《合同法分则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6、吴兴光《合同法比较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7、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8、王泽鉴、《债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研究生随堂试题2004年5月,陈先生与刘先生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陈先生将新买的一套商品房卖给刘先生,价款为20万元。

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刘先生付10万元;陈先生取得房产证后,办理过户手续,同时刘先生付剩余的10万元。

另约定了违约责任。

2005年4月,陈先生取得房产证。

但此时该套楼房的价格已升至45万元,陈先生因此不再想交付房子及办理过户手续。

陈先生问,是否可以不交房屋和办理过户手续。

网友A回答:陈先生可以不交付该房屋,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房屋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合同未生效。

(10分)网友B回答:陈先生可以不交付该房屋,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陈先生与刘先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陈先生尚未取得房产证,所以该合同无效。

(30分)网友C回答:陈先生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因为,该合同显示公平,但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0分)网友D回答:陈先生应当交付该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该合同已经生效,现在陈先生不想交付房屋,属于中途解除合同。

(20分)网友E回答:该合同属于情势变更的情形,陈先生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解除该合同。

(20分)请你对上述网友的回答作出评论,并提出你的看法。

思考题电子合同撤销权对第三人保护问题合同中的默示条款合理预见(可预见性标准)可得利益、期待利益、信赖利益情势变更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自担风险制度物业管理合同问题研究拍卖合同效力与优先购买权的矛盾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对无效合同的异议权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租赁合同与保管合同间接损失的认定格式条款(效力、解释)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欺诈、重大误解的认定(不作为构成欺诈问题)表见代理的认定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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