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加强省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洪丽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洪丽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3.15
•【字号】浙银保监复〔2021〕156号
•【施行日期】2021.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洪丽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银保监复〔2021〕156号
恒丰银行杭州分行:
《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关于审核洪丽任职资格的请示》(恒银杭报〔2021〕2号)收悉。
经审核,核准洪丽的恒丰银行杭州萧山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请你分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发布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1年3月15日。
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计算机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计算机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10.08•【字号】浙银监办[2011]309号•【施行日期】2011.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计算机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浙银监办〔2011〕309号)各银监分局:现将《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计算机考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计算机考试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计算机考试有关制度,根据《浙江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试的基本规则(一)考试范围。
计算机考试范围为拟任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的经济金融基础知识、银行业相关主要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
(二)考试题库。
浙江银监局建立计算机考试题库,由考试系统从题库中随机生成考试电子试卷。
浙江银监局根据监管规则变化情况,定期对考题进行更新。
考试题库分为公共题库和专业题库。
公共题库为各类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应掌握的经济金融基础知识及主要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
专业题库根据机构类别、经营范围的差异性和拟任人的管理层级,测试拟任人对相关金融专业知识和监管规则的熟悉程度。
专业题库分九大类,分别为中资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银行。
其中,合作金融机构分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个子题库。
(三)考试题型。
浙江银监局关于罗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江银监局关于罗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7.18
•【字号】浙银监复[2012]504号
•【施行日期】2012.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浙江银监局关于罗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银监复[2012]504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提请对罗强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浦银杭发〔2012〕199号)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罗强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请你分行自文发之日起3个月内发布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督促其到任实际履行职责,并将任命文件抄报我局及湖州银监分局。
若拟任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到任实际履职,所核准的任职资格失效。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李传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李传伟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5.11
•【字号】浙银保监复〔2021〕312号
•【施行日期】2021.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李传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银保监复〔2021〕312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浙商保险浙江分公司关于李传伟杭州营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保险浙〔2021〕37号)收悉。
经审核,李传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1年5月11日。
浙江银监局关于高荣跃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江银监局关于高荣跃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12.31
•【字号】浙银监复[2011]933号
•【施行日期】2011.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浙江银监局关于高荣跃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银监复[2011]933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高荣跃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浙农发银发〔2011〕242号)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高荣跃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衢州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请你分行自文发之日起3个月内发布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督促其到任实际履行职责,并将任命文件抄报我局及衢州银监分局。
若拟任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到任实际履职,所核准的任职资格失效。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2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2号](https://img.taocdn.com/s3/m/3d18010e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73.png)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关问
题的批复
正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22号)
辽宁银监局:
你局《关于取消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请示》(辽银监发〔2005〕305号)收悉。
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市分行有关贷款被划入可疑类并被剥离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已给商业银行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且存在不按贷款审批手续审批贷款的违规行为。
你局应在银监会授权的监管职责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依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听证等程序(现场检查报告符合调查报告内容要求的,可视同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违法事实调查认定属实后,严肃处罚有关责任人。
此复。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刘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刘毅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1.22
•【字号】浙保监许字[2009]第97号
•【施行日期】2009.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刘毅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97号)
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刘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申请》(国寿财险浙发[2009]4号)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
为此,依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及《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刘毅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其担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9年1月22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4.22•【文号】银监发[2009]33号•【施行日期】2009.04.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33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监事长和行长(主任)、副行长(副主任)、行长(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贷款公司总经理(以下统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切实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现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个案审核数量银行业监管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年第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把任职资格审核关,严格控制个案审核数量。
对确因工作需要,拟任人选虽未达到规定的学历、从业经历或职称的任职资格条件,但其他方面均符合,经银行业监管机构审查后认为其基本具备履职能力的,可仅就其学历、从业经历或职称中的单项进行个案审核,对有两项或三项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不得进行个案审核。
一家机构个案审核人数不能超过一人。
对辖内县级机构监管评级在四级及以下占比超过50%或对产权制度改革、风险防范和化解、经营机制转换推动不力的省级联社、监管评级在四级及以下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得对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实施个案审核。
银行业监管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宣传解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相关政策,密切关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补选情况,提请地方政府和督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严格按照任职资格要求推荐或推选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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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加强省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监管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银监发[2014]138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6.30
【实施日期】2014.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加强省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的通知
(浙银监发〔2014〕138号)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省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60号),结合浙江辖内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公司治理为基础完善高管管理体系
你联社要根据公司治理要求,充分发挥省联社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在省联社高管管理方面的作用。
理事会应建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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