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细则

合集下载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确实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依据《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院在岗专任教师。

(二)开展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的目的是促进教师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流程、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及岗位素质和知识技能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三)各专业在保障基本教学安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课程建设和教学急需的、或没有企业经历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适当兼顾教师职称评定需要。

(四)到企业锻炼的教师该学期不承担教学任务。

(五)新进教师工作满一年方可申请到企业实践锻炼。

(六)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人数,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发展实际,每学期可安排5%的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5%的教师在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工作(含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七)实践锻炼企业需安排在珠海本地企业(或紧密校企合作企业)。

二、组织管理(一)学院对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全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分管院领导总负责,教学科研部统筹管理,各专业配合做好实践企业的联系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专业应结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规划,负责制定本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明确教师企业实践的具体目标、任务、要求及考核标准,对下企业教师加强指导,定期检查,认真考核。

下企业教师需参加学院例会,并每周二向专业汇报下企业情况及上交工作周志。

(三)各专业于每年5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分别将下一学期本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报学院审批。

(四)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应按照《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递交申请及总结、考核等材料。

(五)学院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专业教师实践一线进行抽查。

实践教师因故离岗,须同时向学院、组织人事处和企业三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缺乏有效监管
部分教师对企业实践敷衍了事,缺乏 有效的监管和考核机制。
制度改进方向
延长实践时间
适当延长教师企业实践时间,确保教师能够充分了解 企业和行业。
加强监管和考核
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考核筛选优质合作企业
制定合作企业选择标准,优先选择行业领先、技术先 进的企业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随着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更新教师企业实践的内容与形式,引 入新的实践项目和技术手段,保持制度的先进性和前瞻性。
持续改进:反馈机制与调整策略
建立反馈机制
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鼓励教师 、企业和学生积极提出意见和建 议,及时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 不足。
分析反馈意见
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分 析和归类,找出问题的根源和共 性,为制度改进提供有力依据。
06
制度完善与持续改进
制度完善:定期修订与更新
定期评估制度效果
通过收集教师、企业和学生的反馈,定期评估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的 效果,确保制度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及时修订制度条款
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需求,及时修订制度条款,包括实践时间、任 务分配、考核评价等方面,确保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更新实践内容与形式
学生
通过教师的企业实践经验分享,了解 行业前沿动态,提升职业素养和就业 竞争力。
双方责任与义务
企业责任与义务 提供符合教师专业发展方向的实践岗位。 配备经验丰富的企业员工担任教师的实践导师。
双方责任与义务
01
保障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02
学校责任与义务
03
选拔符合企业需求的优秀教师参与实践。
实践内容: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
01
深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提升专业视野和认知水平 。

教师进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进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进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教师进企业实践的管理,建设一支“双师”素质的,能够适应高职教育需要的教学团队,深化学校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进企业实践的目的是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科技开发能力,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促进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促进校企合作,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第二章实践要求与管理第三条教师进企业实践应认真学习企业经验,了解行业动向和本专业相关科技最新发展动态;积极参与生产、技术开发活动,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流程、岗位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参与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包括技术应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推进产学研结合;展开课题调研,拓展科研课题;了解企业技术需求信息。

第四条各系部要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系部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计划。

安排教师进企业应考虑实践单位、实践岗位和实践内容与专业和课程建设的吻合度、实践内容的针对性、实践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和预期效果。

第五条教师进企业实践,原则上无企业经历的教师应到企业顶岗实践,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也可到企业从事技术服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同时在企业开展技术开发等项目合作。

要优先安排无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进企业实践。

第六条安排每位教师进企业实践的连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所进企业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

第七条各系部于每年的6月上旬、12月上旬将本部门下一学期的《教师进企业实践计划》报教务处,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作为申请审批的依据。

第八条教师进企业实践需填写《教师进企业实践申请表》,并取得所进企业的《接收函》,经相关程序审批后实施。

申请表中进企业实践的任务,包括专业技术、实践能力上达到的要求,技术开发与服务、培训包开发、人员培训、课题调研等应完成的任务,任务要具体,有量化指标,便于考核。

第九条进企业实践的教师需承担企业科研项目的,所在企业须与科研处签订相关协议。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等有关精神。

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和完善职教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提升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参加实践锻炼的对象和时间1•凡35周岁以下的青年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44天264学时)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锻炼。

2.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45周岁以下的中年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0天(120学时)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锻炼。

3.45周岁以上专业课教师应不定期到企业学习、调研,指导学生在企业实习等。

4.文化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应参照上述年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对职业教育的要求,以便更好的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研究。

三、实践锻炼的主要内容1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组织方式以及企业发展前景,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质量监控、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

2.到企业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努力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法规。

3.根据企业人才需求,推进教学改革,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关键能力与操作技能。

4.教师带新项目、新技术、新课题下企业,做到教研与生产有机结合。

5.参与企业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开发研制与技术改造,讲究效益,力求创新。

6.驻企业参与定岗实习学生的管理或到企业学习、调研对本校实习生进行管理,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等。

四、组织实施1.由专业部提交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专业教师填写《教师实践锻炼申请审批表》(附件1)、《教师实践锻炼基本情况表》(附件2),在每学期末前1个月报教务科。

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的意见》及《教育部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XX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等文件中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有关精神, 加快建设一支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专业教师队伍, 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 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推动校企合作工作, 通过到企业实践锻炼帮助教师了解企业工作流程及新工艺, 熟悉企业岗位任务的具体内涵和能力体系, 进而明确学生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需求;进一步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增强技能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特制定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专业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进一步打造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的需要, 逐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践锻炼”概念的界定: 在教学岗位上适当时间内进行的下企业锻炼。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的全部专业教师。

第四条专业教师实践锻炼可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到企事业单位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

每次期限以月为单位, 特殊情况可缩短或者延长。

第五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助于推动课程建设和专业发展;有助于提高教师实践技能;(二)个人申报与教务部统一安排相结合;(三)不影响所担任的课程教学;(四)教师在到企业实践锻炼能吃苦耐劳, 有奉献精神;(五)专业教师每三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第二章流程与职责第六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应遵循的程序(一)每学年4-5月份个人或教研室联系实践锻炼的企业单位;(二)每学年6月份,专业群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学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表》;(三)教育教学研究室基于年度的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与群部协调编排落实企业实践锻炼的工作, 提交学校领导审批;(四)教育教学研究室统计上报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并报人事部门作电子档案记录备案;(五)教师与到实践锻炼企业单位主管部门商讨制定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书;(六)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期间, 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不定期进行抽查;(七)到企业实践锻炼结束, 个人书写相关论文或总结, 企业单位对教师进行考核并填写《到企业实践锻炼考核表》, 教育教学研究室听取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汇报, 结合抽查情况, 写出鉴定结论;(八)教育教学研究室对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统计及评定, 交人事处备案。

最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

最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是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企业依法应当接纳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实践。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职业学校和企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有效推进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第三条定期到企业实践,是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重要形式和有效举措。

职业学校应当保障教师定期参加企业实践的权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制定具体办法,不断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第二章内容和形式第四条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

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第五条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第六条第七条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

鼓励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

第八条教师企业实践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职业学校要会同企业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制定企业实践方案,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企业实践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把企业实践收获转化为教学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

第三章组织与实施第九条第十条各地要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列为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组织教育、国资监管、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定期研究,统筹协调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为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加快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和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践锻炼工作目标(一)通过教师的企业实践锻炼,改善师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逐渐提高学校内涵建设水平。

(二)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见习、实习和就业岗位。

(三)进行专业市场调研,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定提供一手市场资料。

(四)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企业生产、管理活动提供智力支持。

二、实施对象(一)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要求,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公共基础课教师赴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专业课教师的二分之一。

(二)教师前往企业实践的时间一般为寒暑假,也可以在学期内无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或由二级学院派出参加企业实践活动。

教师产假、脱产进修期间,可不参加当年的实践锻炼。

(三)鼓励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专业教师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从事技术服务工作。

三、实施形式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可分为以下四种形式:赴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实践);驻点指导学生实习;专题调研;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等。

四、实施要求(一)赴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实践)赴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实践)是指脱产不少于一个月时间到行业、企业的某一岗位顶岗生产、服务或具有实质工作任务的挂职锻炼。

1.申请人填写《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制订个人实践锻炼计划,明确挂职锻炼的目的、方法、形式和预期效果等。

申请时需附挂职企业出具的同意挂职接收函(或证明)。

2.挂职期间,教师要做好工作实践记录。

3.挂职锻炼结束后,教师要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所挂职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挂职锻炼的主要收获,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对专业教学和科研的主要启示;可供教学使用的若干案例。

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为了提高我院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按照《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中指出的“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践目标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

各系部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目标。

要求教师深入生产一线,熟悉企业的生产环节和操作工艺,获取最新的技术信息,及时将行业企业的“新观念、新技术、新工艺”引入教学过程,提高教师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推动学院的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提高职业教育的实效性和市场适应性。

二、实践方案各系部对不同职称、不同岗位的教师,提出不同的要求。

对讲师职称以下的教师,主要任务在于“学习”,提高自己的实践技能。

而对于高级职称的教师,则要求不但要提高技能,而且要在加强和企业的合作,开发或承担企业科研项目、参与企业技术革新、编写工学结合的教材、课程标准等方面有所作为;对于教研室主任岗位上的教师,则要有学习和教学的双重要求,主要是把在企业所学融入到专业建设中。

要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出具体的实践任务书。

三、实践形式根据我院各系部的学生规模和各学期的授课任务,采取利用业余时间、假期或脱产等多种形式安排专业教师进行实践。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实际和企业特点提出申请,各系部也可以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指定的企业进行实践。

根据下达的实践任务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践任务。

四、实践考核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要经过严格的评价考核。

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成果验收。

过程考核主要由实践企业、学院各系部、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写出检查报告和量化考核成绩交人事处;成果验收则由企业(权重30%)、专业系部(权重30%)、专家组(权重40%)对其实践过程的日志、实践报告、工作成果等各方面综合评价,看是否熟悉岗位职责和流程,自身技能是否提高;是否为教学带来有价值的成果;是否有创新、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是否使学生的实习实训条件得到改善,实训内容得到充实;是否加强了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的实习实训提供更好的平台;是否把企业的需求、企业的精神、职业道德能融入教学;是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等更符合企业的需求,为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和对口率奠定坚实的基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会计电算化专业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示范办编制
2014年
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细则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0]11号)文件精神,推进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2012年和2013年先后出台了《教师到企业实践试行办法》,现对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进行规范,具体办法如下:
1、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的目标任务由所在教学单位提出,并作为对实践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

2、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教师日常工作由所在企业进行管理,教师所在专业科协助管理,学校教学职能部门动态考察监督。

3、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相关制度和安全规程。

在企业里认真学习新的专业技术,参与企业的技术开发,了解行业发展情况。

并及时填写《教师下企业周工作安排表》,认真记录工作日志。

4、教师在企业实践活动结束之后,需由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评价考核意见;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的表现及效果纳入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企业实践的教师应按照《教师企业实践手册》要求如实记载实习内容并完成一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实践结束一周内上交本人所在科室、作为教师企业实践考核依据。

5、学校成立督查考核小组,由专业科、教研室、教务科等部门组成,教务科为牵头部门。

学校督查考核小组每月至少下企业考核一次,对下企业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作好相关书面检查记录,交教学部门备案。

6、下企业教师在督查考核小组督查过程中,若一次无故缺岗,扣除相应津
贴,综合评价等级不能评优;两次缺岗,扣除一个月校内津贴综合评价等级只能在合格及以下;三次缺岗,扣除全部校内津贴,考核作不合格处理。

7、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

优秀:模范遵守学校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所任岗位职务职责,出色完成企业实践任务,工作积极勤奋,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成绩突出,受到企业嘉奖。

合格: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履行所任岗位职责,工作积极努力,按时完成企业实践任务,成绩显著。

不合格:不能遵守学校和企业规章制度,如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开顶岗实践岗位;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企业实践任务,企业实践工作记载弄虚作假;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等。

8、教务科负责汇总考核意见,形成书面考核结果,分别在教务科、人事科存档、备案,作为计算教师工作量和兑现相关待遇的依据。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2014年4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