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中队后勤管理规定大全
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队的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后勤支援保障能力,保障消防队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消防队的后勤保障工作,主要包括队伍管理、装备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对象为消防队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第四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原则为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服务管理。
第五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工作职责、管理程序、工作流程、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
第六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由消防队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报消防队总部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队伍管理第七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对消防队后勤队伍进行合理编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科学的人员配备制度。
第八条消防队后勤队伍要求各岗位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消防队后勤队伍要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价,奖惩分明。
第十条消防队后勤队伍要加强团队协作,互相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为消防队的后勤保障工作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消防队后勤队伍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
第三章装备物资管理第十二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对消防队的装备物资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消防队的战备状态和装备物资的保障。
第十三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的装备物资台账,对各类装备物资进行统一登记和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对装备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对装备物资的使用和领取进行严格监控,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十六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对装备物资的更新和淘汰进行科学规划,确保消防队的战斗力和保障能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消防队后勤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对消防队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和透明化,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
2024年消防后勤处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总结

2024年消防后勤处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总结:
1. 禁止私自改动、拆卸消防设施:消防后勤处在2024年积极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禁单位和个人私自改动、拆卸消防设施。
通过定期巡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2. 禁止随意堆放物品:消防后勤处在2024年强化场所内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通过加强对储存区域的监管和巡查,确保防火通道的畅通和场所内物品的安全摆放,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3. 禁止违规使用明火:消防后勤处在2024年加强对单位和个人的明火使用管理,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通过加强对明火使用场所的监控和巡查,确保明火使用符合安全标准,有效降低明火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4. 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障碍物:消防后勤处在2024年严格执行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障碍物的规定。
通过加强对消防通道的巡查和整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提高火灾疏散和扑救的效率。
5. 禁止乱拉乱接电线:消防后勤处在2024年加强对电线使用和管理的监督,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通过定期检查和培训,提高单位和个人对电线使用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电线故障引发火灾的风险。
通过以上措施的贯彻落实,消防后勤处在2024年取得了显著成效。
单位和个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提高,火灾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人员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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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后勤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消防后勤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消防后勤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消防后勤管理是指对消防设备、器材和供应、保障等后勤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消防后勤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确保消防后勤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消防后勤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中小型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独立设置消防队的单位。
第五条消防后勤管理工作由单位领导负责,消防安全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实施。
各部门、岗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做好后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后勤设施第六条每个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后勤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器具、设备、车辆等。
第七条消防器材、器具应当配备齐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无损,随时待命。
第八条消防设备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设置,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稳定运行。
第九条消防车辆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和人员,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随时出动。
第十条每个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后勤库房、仓库,存放消防器材、器具,及时补充、更新。
第三章消防后勤保障第十一条消防后勤保障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后勤保障计划。
第十二条消防后勤保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供应安全、质量。
第十三条消防后勤保障包括饮食、住宿、交通、通信、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消防后勤保障工作要注重防火防灾安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第四章消防后勤协调管理第十五条消防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单位的消防后勤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消防后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后勤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权限。
第十七条各部门、岗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消防后勤管理部门的工作,加强协调与合作。
第十八条消防后勤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交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消防后勤监督检查第十九条消防后勤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单位的消防后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后勤机关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后勤机关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和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后勤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后勤机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办公区域、宿舍区、食堂、车库、仓库等场所。
第三条后勤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后勤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五)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后勤机关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四)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组织实施消防演练。
第七条后勤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九条后勤机关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一)消防法律法规;(二)消防安全知识;(三)火灾预防措施;(四)火灾扑救和逃生技能;(五)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一条后勤机关应当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二条后勤机关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一)火灾隐患排查;(二)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合同制消防员后勤管理规定

合同制消防员后勤管理规定第一章装备器材管理1、器材管理执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2、各班随车器材由各班长负责,随车器材分配到各号战斗员、驾驶员保管。
各班长、战斗员、驾驶员分工保管的器材装备必须与中队签订管理承诺书。
3、对分工保管的器材装备每日在早操后要检查一次,擦拭灰尘,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每周车场日必须对分工保管的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器材的状况,测试器材的技术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严禁将脏、乱、湿器材放置器材箱内。
4、在训练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爱护装备器材,严禁乱丢乱抛,严禁坐在消防头盔上,训练结束后及时将器材整理还原。
6、严禁将装备器材外借、变卖。
7、在参加灭火救援战斗中,各战斗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操作规程熟练运用器材装备,严禁随意使用器材,违规操作器材。
8、灭火救援行动中要防止器材遗失,被盗。
9、撤离现场前要清点器材,检查器材有无遗漏。
10、灭火救援结束归队后,要及时对车辆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11、解除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履行器材管理交接手续。
对所分管的器材因管理不善,造成数量短缺、损坏的,必须按价赔偿。
第二章被装管理1、个人被装不得私自拆改、变卖、送人或捐赠,未经中队批准,不得私自邮寄。
2、凡属灭火救援和执行任务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丢失和损坏的被装,通过逐级上报,经支队核实后予以补换发。
3、中队应严格按“三分四定”要求进行管理。
4、解除合同时,帽徽、领花、肩章、胸牌、个人领用的公用被装必须交回。
第三章伙食管理1、严禁截留、克扣、挪用和变相支出伙食费,保证合同制消防员吃到规定的食物定量和供应标准。
2、亲属、朋友一般不得在中队就餐,确需在中队就餐时,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
3、司务长要科学管理伙食费,开支合理,在保证合同制消防员吃饱、吃好的前提下略有结余。
4、中队干部、士官必须按标准每月交纳伙食费。
5、合同制消防员休假不退伙食费。
6、食物采购实行采取双人采购制。
7、伙食开支做到日清月洁。
消防队伍后勤保障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队伍后勤保障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消防队伍后勤保障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后勤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后勤部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后勤部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后勤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后勤部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和本制度,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2. 后勤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3. 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后勤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或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后勤部应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 消防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用、拆除、停用,如需进行维修或更换,应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3.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占用、堵塞,确保畅通无阻。
五、用火用电管理1. 后勤部用火用电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2. 用火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确保安全。
3. 用火用电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
六、消防安全检查1. 后勤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疏散通道等。
3.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上报上级领导。
七、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 及时报警,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
3. 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中队规范就寝管理制度

消防中队规范就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中队队员的生活作息管理,保障队员身心健康,确保中队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消防中队内所有队员的就寝管理,包括宿舍卫生、睡眠时间和规范行为等。
第三条消防中队的就寝管理以“守时、守规、守纪”为原则,统一要求,个别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并经中队领导批准。
第四条中队领导要加强对就寝制度的宣传和执行,营造良好的睡眠氛围,使队员们养成健康规律的作息习惯。
第五条针对本规范所提出的具体管理要求,中队领导应根据中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并根据需要不断进行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宿舍管理第六条宿舍的布局和装修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证宿舍内的通风、采光、卫生等基本条件。
第七条宿舍内禁止私设电线和使用违反安全规定的电器设备,如电热毯、电热水壶等。
第八条宿舍门窗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准张贴乱贴文字、图片等,不准搭挂私人衣物等。
第九条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条宿舍内公共设备和设施如桌椅、床铺等要定期清洁、消毒,保证队员的生活卫生。
第三章睡眠管理第十一条中队领导要合理安排队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障队员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第十二条睡眠时间为晚上22:00-次日06:00,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应经过中队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睡眠时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违规拖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宿舍并安静入睡。
第十四条队员在就寝前不得大声喧哗,避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打闹、跑跳等活动。
第十五条睡眠时间内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聚众娱乐等不良行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六条队员在就寝前必须按时上厕所,保证夜间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七条队员在睡眠时间内如有突发情况,需起床处理时,应尽量轻手轻脚,避免扰乱他人休息。
第十八条睡眠时间结束后,队员要准时起床,整理宿舍,不得拖延时间。
第四章备勤管理第十九条睡眠时间内如果接到报警,中队领导有权调动队员起床处理突发事件,队员应按时起床,迅速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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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为规范我队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部队后勤保障能力,现根据大队实际,规定如下:一、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管,保障其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使用资产,提高使用效益;2、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出纳员和中队仓库管理员组成;二、固定资产审批权限。
单价1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后勤的大队领导审批;单价1万元(含)至10万元的,报大队党委审批;单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报上级审批。
三、固定资产调配管理。
1、经大队批准,固定资产在大队和中队各库室之间调配,固定资产负责人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变动登记手续。
2、库存器材出库时,保管员必须报中队领导批准,登记《库存器材登记簿》,并于每月底将累计汇总出库数据报固定资产管理员。
四、固定资产移交管理。
1、固定资产使用人在调离本单位或退伍、转业、离退休时,必须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将配发个人使用的公物等列入移交清册,经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离职调动手续。
2、固定资产管理员在调离本单位或退伍、转业、离退时,将固定资产实物账、固定资产卡片等列入移交清册,由固定资产领导小组负责监交,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有关离职调动手续。
五、固定资产盘点管理。
大队每年12月份要对全队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由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将盘点清查的数据与支队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对。
中队公用物品管理制度1、公用物品要统一登记造册,明确管理人员。
2、公用物品须外借时,要经单位领导批准,保管人员应督促归还。
3、各种公用物品要妥善保管和使用,如丢失、损毁,一般物品照价赔偿,重要物品要按上级规定的赔偿比例予以赔偿。
4、配发给个人的物品,要专人专用,不准外借和变卖,如丢失、损毁,个人照价赔偿。
5、对各种公用物品,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点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6、因工作需要,凡调离、转业、复员人员,要及时移交所管物品,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不交、缓交,否则单位可通知上级部门不予办理手续。
中队伙食费管理制度伙食费包括灶别伙食费、干部士官灶别伙食补差、夜餐费、客饭费、各种伙食补助等,只能用于粮食、副食、燃料开支。
伙食灶别补差人员享受范围:消防中队与义务兵同餐的干部、土官按照实际就餐天数领报伙食灶差;大队、支队以上机关干部、士官不领报伙食灶差(另有规定的除外)。
夜餐费人员享受范围:1、夜间零点以后执勤、灭火出动及夜间在固定值班岗位上工作到零点以后的总机值班人员等。
2、伙食费管理应当专款专用、计划开支,严密手续、合理使用,做到“十无”,即:无挤占挪用,无错领错报,无虚报冒领,无贪污浪费,无非伙食性开支,无少交欠交,无变相私分,无超标准退伙,无用伙食费请客送礼,无伙食费向生产费倒流。
3、中队不得在银行开设存款账户,中队伙食费由大队(直属中队由支队机关)代管,中队备用金以维持中队7天的日常开支为宜。
4、严格伙食费领报制度。
中队必须依据供应标准和实力,按月如实编报伙食费、粮秣决算,经军需部门初审、财务部门复审后,按月核销。
夜餐费包干使用,按实力核销,超支不补,节余在伙食费科目调剂使用;客饭费根据实力按年度核销。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拖欠或挪用伙食费。
财务、军需部门应当认真履行供应和管理职能,严格执行标准制度,认真审查伙食灶别实力,加强对干部和士官伙食灶别补差、各类伙食补助、夜餐、客饭等经费的管理。
5、严格伙食分项核算,实行电算化管理。
中队应按照食物定量标准设置科目,依据给养逐日消耗登记分类记账,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反映生活水平。
中队向上领报伙食费,必须填写《武警消防部队往来票据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中队到农贸市场购买肉类、蔬菜、配料等必须使用总(支)队统一制定的“农贸市场采购凭证”每日逐项填列,厨房值班员负责每日过秤验收采购物资并签名确定,中队干部每星期检查一次采购情况并签名确定;中队购买军粮、食用油必须取得合法票据。
6、严格控制伙食费节余。
中队在保证官兵吃到食物定量标准的前提下,历年累计节余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伙食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规定节余指标。
节余伙食费由中队自主支配,主要用于调剂改善伙食和执行特殊任务需要。
7、凡不享受伙食灶别补差的干部、士官及家属在中队食堂就餐,必须按伙食标准缴纳伙食费。
8、享受伙食灶别补差的干部、士官和义务兵除因公外出、探亲、住院、调动、退伍等情况外,一律不退伙食费。
义务兵只退基本灶别伙食费,干部士官只退伙食补差,其余伙食费一律不退。
干部战土退伙,由本人填写“中队伙食费退还申请表”,经审核后,报中队主管审批。
9、对伙食费管理情况,支队应每半年、总队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抽查考评中队伙食管理制度1、中队是部队伙食保障的基本单元。
应当按照伙食供应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主副食的采购、加工制作和分发,并做好炊事员的岗位练兵工作。
2、坚持订食谱制度。
每周由司务长、给养员、炊事班长根据供应标准、部队任务、市场供应等情况制订食谱,经经济民主组审查、本单位首长批准后公布实行。
有条件的部队应当逐步推广应用食谱自动生成系统,实现营养配餐。
3、坚持厨房值班制度。
厨房值班员由本单位首长指定的士兵轮流担任,负责实物验收和消耗登记、公布,督促炊事人员按时做好饭菜,监督检查厨房、食堂卫生,通知炊事人员做病员饭和给值勤、外出人员留饭。
4、坚持实物验收登记制度。
主副食品由厨房值班员进行验收,并与采(领)购人员共同在发票上签字。
每日消耗的主副食、炊事燃料,必须由炊事班长和厨房值班员共同称量,并落实给养逐日消耗登记。
每月底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亏损时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坚持经济民主制度。
每月月终结账后,必须由司务长编制伙食账目公布表,经过经济民主组和本单位首长审查盖章,于下月5日前张贴公布并报上一级军需部门。
经济民主组应当每月组织一次账目检查,每季组织一次伙食管理民主评议。
炊管人员应当经常征求就餐人员对伙食的意见。
6、坚持饮食卫生制度。
食堂必须保持清洁,厨具和餐具用后洗净、消毒,放置有序;官兵就餐应当实行分餐制。
采购、存放、制作的食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中队营产使用责任制度1、分片包干,按级负责。
在中队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以住用的营产为主,将营区按坐落、方位划分为若干片,每片指定一个班负责,实行明确分工,逐级负责,包干管理。
2、签定包干管理责任书,明确使用营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及使用管理要求。
3、固定使用,专人负责。
每一间房内的营具及其设备均为该房间的附属物,不准随意挪作他用。
分配给个人的营房、营具及其设备由个人负责管理,集体使用的营房、营具及其设备由使用责任人分工负责管理,公共场地营产由单位主管领导指定专人管理或轮流管理。
4、登记造册,编号制卡。
各类营房设备应建立固定资产账,登记造册,编号制卡,做到账目相符、账物相符。
中队营房营具管理制度1、中队支部要重视后勤工作,明确一名干部分管后勤工作;营房分片包干到班,营具包干到个人。
环境绿化,生活设施实行责任制,做到定人定位,层层落实。
2、对公共物资(营具)切实抓好“供、管、用”三个环节,各类物资有登记,有专人保管和使用,并经常检查保管和使用的情况。
3、官兵转业、退伍、调动时,要将分管的营具移交清楚,不得损坏和带走。
4、中队要有维修小组,积极维修营房、营具,本队无能力维修,应及时报告大队。
5、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做到人离熄灯,人离关水,杜绝浪费现象。
中队执勤保卫行为守则1、现金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
不准用“白条”、票据或实物顶替库存现金,不准私借公款,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伪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或兑换现金。
(2)严格库存现金限额管理。
大队库存现金限额为1万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不得留存或挪作他用。
(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使用现金。
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的开支应转账结算。
2、票据稽查制度坚持票据稽查制度。
各级后勤财务部门应建立票据年度稽查制度,对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总队后勤部财务处每年要对支队和总队机关使用票据单位进行至少一次检查;支队后勤处每年对所供票据使用单位不得少于两次。
支队后勤处应将每次检查情况写出书面材料,上报总队后勤部财务处。
建立收费项目、标准年审验制度。
各级收费票据使用单位,每年十二月底前,应准确填报年度审验报告表,上报部队后勤部,经审验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权武警消防部队票据收费,审验不合格未补批准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费。
3、财务交接制度大队财务人员调离时,必须由支队进行离任审计,认真办理移交手续,交接不清不得离职。
认真办理好财务交接手续对离职和后任的财务人员都是十分必要的,它有利于明确工作责任,便于继任的财务人员工作,预防经济事故的发生。
4、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大队应当加强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设立独立的财务档案室,健全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严防毁坏、散失和泄密。
中队炊事员卫生管理规定1、有肠道传染病、化脓性疾病、肝炎、肺结核病的人,不能做炊事工作,痢疾患者(或带菌者)在治疗半年后,肝炎患者在病后的一年,经检查证明确实痊愈后,才能恢复做炊事工作。
炊事人员每季度应到卫生部门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严防通过饮食把痢疾、肝炎、肺结核等疾病传染给就餐人员。
2、炊事员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六勤”、“七不”。
“六勤”是: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晒被褥。
“七不”是: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厕所、不在工作时吸烟擤鼻涕、不用手抓食品品尝、不乱扔倒垃圾污水。
3、炊事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分发食品时要戴口罩,上厕所回来时或接触食品前要用肥皂洗手。
4、炊事员要按规定进行预防接种和服预防药。
以上要求适用于厨房值班员和帮厨人员。
中队食堂、厨房卫生管理规定一、加强食品采购、保藏的卫生监督,一切采购的食品要进行卫生检查,建立验收制度,保证食品质好、新鲜、无腐烂变质、无污染。
食品保管,要做到“三分”、“四防”。
“三分”即主副食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荤素食品分开。
“四防”即防蝇、防鼠、防霉烂、防污染。
二、生熟食品加工、要分刀、分板、分容,保持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每餐饭菜要适时制作、烹调和分食,以免放置过久。
剩菜剩饭要妥善保管,吃前要充分加热,防止食物中毒。
三、厨具定位存放,要定人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
厨具卫生应做到铁无锈、木无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