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_(V_1.0)
新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方案

2017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资料汇编(V 1.0)目录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 (2)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 900-2010) (32)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45)四、《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 854-2012) (49)五、《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深圳2012) (56)六、《重庆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2016) (74)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4.作业区组成4.1作业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组成,如图1所示。
a) 占用车行道的作业区 b)占用路肩的作业区图1 作业区组成图S——警告区——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LSH——缓冲区G——工作区——下游过渡区LXZ——终止区4.2作业区的限速值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值,限速过渡的差不宜超过20km/h,可按每200m降20km/h设置。
表1 作业区限速值4.3 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警告区最小长度4.4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宜按照GB5768.3渐变段长度的规定。
当作业区位于隧道内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
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
4.5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4.6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性确定。
4.7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4.8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终止区的最小长度5.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5.1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5.1.1一般规定5.1.1.1由于道路作业而设置的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时指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
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用荧光橙色。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ICS93.080.99R 84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00—2010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Specification of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urban road work2010-10-17发布2011-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2)5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设计流程 (3)附录A(资料性附录) 施工作业控制区相关道路区域 (6)附录B(资料性附录) 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 (9)参考文献 (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洁、顾金刚、王建强、邱红桐、俞春俊。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原则、交通组织要求、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施工方案要求、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和交通组织设计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路段及周边路网的交通组织,不适用于临时和移动施工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road work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为了降低占道施工作业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对策,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

ICS 93.080.99R 84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G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00—2010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Specification of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urban road work2010 - 10 - 17发布 2011 - 01 -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2)5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设计流程 (3)附录A(资料性附录)施工作业控制区相关道路区域 (6)附录B(资料性附录)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 (9)参考文献 (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洁、顾金刚、王建强、邱红桐、俞春俊。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原则、交通组织要求、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施工方案要求、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和交通组织设计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路段及周边路网的交通组织,不适用于临时和移动施工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施工作业交通组织 traffic organization for road work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为了降低占道施工作业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对策,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施工区域划分施工道路布置

施工区域划分施工道路布置一、施工区域划分(一)三区划分1、工地平面图划分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作业区应提前进行合理分区,且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各区域之间设置门禁系统,并应设置导向、警示、定位、宣传等标识。
2、保安室工地人员流线(1)施工之前应合理设置工地内道路流线,做到人车分离、人员及车辆有各自的入口及通道。
(2)根据工地实际情况,人员应通过闸口进入住宿区或办公区,再通过住宿区或办公区门禁进入施工区;小型车辆应从办公区停车场进入后,人员通过门禁进入办公区后方可通过办公区门禁进入施工区;运输车辆应从大门进入,经过地磅秤、冲洗区后方可进入施工区。
(二)工地封闭1、工地大门(1)工地大门作为车辆通行使用,禁止人员通行。
(2)工地大门宽宜为6m-8m,高度2.5m。
宽度大于6m时,大门左右两边红色彩条宽度不变。
(3)工地大门一侧设置集保安室及人员入口闸机,闸机一侧设置工程概况,大门一侧设置工程效果图或大门一侧设置工程效果图与工程概况图,另一侧设置保安室及人员入口闸机,闸机旁围墙上设置公司LOGO。
2、工地大门标识牌在工地大门外设置统一样式标识牌,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单车禁止入内、文明施工、进场须知、安全标语、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等。
3、工地围墙(1)施工区围墙优先采用定型化钢结构式围墙或成品预制式围墙,减少使用水泥砖砌,达到重复使用、节能环保。
如现场有条件,也可利用原有建筑围墙。
(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封闭围挡。
当围墙样式与业主或当地政府法规有冲突时,按照业主要求或当地法规执行。
(3)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4、工地大门及闸口两侧围墙立柱高度为3m。
5、围墙立柱基础采用混凝土,并预埋Ф12钢筋,预埋件与钢板焊接连接。
6、围墙图案设置为:一组企业形象LOGO墙、一组广告图、一组安全标语、一组广告图。
以此为标准循环。
4、门禁系统(1)门禁系统位于工地大门一侧,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打卡登记方可进入,杜绝闲杂人等。
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范_(V_1.0)

2017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资料汇编(V 1.0)目录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 (2)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GA/T 900-2010) (32)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GB 51038-2015) (45)四、《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 854-2012) (49)五、《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2012) (56)六、《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设计规》(征求意见稿2016) (74)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4.作业区组成4.1作业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组成,如图1所示。
a) 占用车行道的作业区 b)占用路肩的作业区图1 作业区组成图S——警告区——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LSH——缓冲区G——工作区——下游过渡区LXZ——终止区4.2作业区的限速值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值,限速过渡的差不宜超过20km/h,可按每200m降20km/h设置。
表1 作业区限速值4.3 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警告区最小长度4.4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宜按照GB5768.3渐变段长度的规定。
当作业区位于隧道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
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
4.5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4.6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性确定。
4.7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4.8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终止区的最小长度5.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5.1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5.1.1一般规定5.1.1.1由于道路作业而设置的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时指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
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用荧光橙色。
路基施工安全规定(2篇)

路基施工安全规定1翻挖路面应注意来往行人、商店橱窗,避免石块弹伤行人或橱窗玻璃。
2使用撬棒时,撬棒另一头应套橡皮管,防止击伤头部、肩部。
严禁用脚踩方法撬挖,防止跌伤。
撬棒不用时应放平摆稳,防止倾倒伤人。
3榔头木柄安装必须牢固,凿子应经常检查,凿子顶面出现毛边应及时更换。
4敲榔头与挾钳者不得面对面作业,应成垂直角度,严禁一手单敲或左右乱挥,严禁使用三把榔头一把凿子的作业方法。
5搬运旧沥青块时应注意裂缝,大块沥青应敲小后再搬,防止断裂落下砸伤脚。
铁钎入土深度不得超过0.3m,防止碰坏地下管线。
6空压机、榔头机应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不得带病使用。
空压机枪头螺丝应拧紧,防止皮管脱落伤人。
榔头机应摆放平稳,不得将其它工具搁放在榔头机上,以防震动落下,弹起伤人。
7高压泵与千斤顶联动工作时,必须经常观察压力表指针读数,严禁压力超过允许限值。
8各种机具仪器必须由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
9顶伸和退镐的油门应严格区分,以免发生事故。
10钢板桩、铁撑柱、撑板等设备保持完好,每天操作前检查铁撑柱是否松动。
11卸管子、工具、升降土斗时必须垂直,转向要控制慢速,坑内操作人员不许在吊钩下站立。
卸下物件,在离地0.5m以下时才许操作人员扶物就位。
起吊物件要有专人指挥。
1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内燃打夯机的性能、原理及操作方法,并经常进行检修保养。
13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器,防止他人误操作,离开时应关闭油门、电源。
14操作时不得将头和胸部应远离内燃夯机的上方,操作姿势正确。
15不得在斜坡、坚硬场地、软硬不匀或高低不平的场地进行夯实,以防内燃夯侧倒翻,造成事故。
16操作人员精神应集中,扶推机柄,两人操作要互相配合好,要注意行夯路线,前后照应。
路基施工安全规定(2)路基施工是道路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施工过程中最基础的工程之一。
为了确保路基施工的安全性,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路基施工安全规定。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些规定,总计____字。
城市道路施工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总体要求

• 设置在道路作业终止区的末端,距施工工程的距离参见下表:
限制车速(v)
终止区长度(L)
km/h
m
≤50
10~30
50~80
30~35
表4:终止区长度
三、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 设施设置示例
1、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示意图见图B.1.
•图B.1 施工作业控制区各组成部分示意图
(2)施工作业控制区照明
• 夜间没有恢复正常交通功能的施工作业控制区,应 满足作业照明需求.
(3)施工警告灯
• 夜间没有恢复正常交通功能的施工作业控制区,应 在围挡、路栏或锥形交通标顶端处每隔20m左右设 置高亮度的施工警告灯.
• 警告灯应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必 须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设置高度距离地面1.2m为 宜,受条件限制时不m
v≤50
L≥40
50<v≤70
40<L≤100
70<v≤80
100<L≤300
表1:警示区长度
(8)限速标志
• 设置位置位于道路施工标志下游.快速路、主干路上的施 工路段限制车速可设置为60km/h、40km/h或更低,次干路、 支路限制车速可设置为30km/h或更低.
(3)上游过渡区
上游过渡区位于警示区下游,用于引导交通流进入允许通 行道路的区域.长度根据施工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 定,取值参见GB 5768.3-2009中6.2.2的规定,详见下表:
设计时速 (KM/H)
30 40 60 80 100
围蔽一条车道 围蔽两条车 (按3.5米计) 道(按7米计)
锥形交通路标间距最大值(L)m
渐变段
非渐变段
2
2
市政工程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市政工程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工程路面的施工和验收,如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桥梁等。
材料选择
路面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在选择沥青混凝土时,应根据环境温度和交通量的要求选择不同级别的沥青。
同时,在材料的使用中应注意保持材料的干燥状态,避免受潮。
设计要求
路面设计应满足安全、舒适、经济、美观、环保的要求。
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土壤、地形和交通量等要素确定路面设计厚度、结构类型、配筋布置、排水类型等。
施工技术
基础工程
在进行路面施工前,需要进行基础工程,包括路面基层、基础和排水系统建设等。
在基础工程中,需要做好土壤的密实度控制,保证路面基层和基础的承载力。
线路布设和摆放缝隙
在进行路面摆放时,需要注意合理的摆放和布置,保证缝隙的位置和数量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线路进行准确定位和预留。
铺设施工
路面施工应采用适当的施工工艺和材料铺设路面,保证路面的平整度和平整度。
同时,必须控制施工温度、湿度、时机和施工质量等因素,以确保路面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
路面施工后应进行验收,对路面质量进行评估。
验收主要从平整度、密实度、结构是否符合设计等方面进行评定。
结论
本规范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市政工程路面施工,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稳定。
施工方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市政工程路面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保障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和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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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城市道路施工作业区规资料汇编(V 1.0)目录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 (2)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GA/T 900-2010) (32)三、《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GB 51038-2015) (45)四、《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 854-2012) (49)五、《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2012) (56)六、《市占道施工交通组织设计规》(征求意见稿2016) (74)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4.作业区组成4.1作业区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六个区域组成,如图1所示。
a) 占用车行道的作业区 b)占用路肩的作业区图1 作业区组成图S——警告区——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LSH——缓冲区G——工作区——下游过渡区LXZ——终止区4.2作业区的限速值不应大于表1规定的值,限速过渡的差不宜超过20km/h,可按每200m降20km/h设置。
表1 作业区限速值4.3 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警告区最小长度4.4上游过渡区长度根据作业占用道路宽度和设计车速确定,取值宜按照GB5768.3渐变段长度的规定。
当作业区位于隧道时,上游过渡区应适当延长。
作业区位于路肩时,上游过渡区长度可按以上数值的三分之一选取。
4.5缓冲区的长度宜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4.6工作区长度应综合考虑交通延误和作业经济性确定。
4.7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应小于道路缩减宽度。
4.8终止区最小长度应按照表4选取。
表4终止区的最小长度5.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5.1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5.1.1一般规定5.1.1.1由于道路作业而设置的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为橙色或荧光橙色;临时指示和禁令标志,底色不变。
照明条件不好、能见度差的作业区,临时警告和指路标志底色宜采用荧光橙色。
作业区临时标志均可采用主动发光标志。
5.1.1.2作业区交通标志宜采用GB/T183-2012中Ⅴ类、Ⅳ类反光膜。
5.1.1.3设置于警告区的标志尺寸根据该路段的设计速度确定,设置于作业区其他位置的标志尺寸根据作业区的限制速度确定。
标志制作图例参见附录A。
5.1.1.4作业区交通标志应易于搬动和运输、能简单快速地安装和拆除,安装后结构稳定。
5.1.2施工标志施工标志和相关辅助标志设置于作业区。
作业区距离标志,如图2a),用以预告距离作业区的长度,设置于警告区起点附近,辅助标志上的数字宜取警告区长度值。
作业区长度标志,如图2b),用以预告作业路段长度,设置于缓冲区起点附近,辅助标志上的数字宜取缓冲区长度与工作区长度之和。
作业区结束标志,如图2c),用以说明作业区结束位置,设置于终止区之后。
辅助标志上的数字应取整。
图2 施工标志示例5.1.3车道数变少标志根据作业区车道封闭情况,选择车道数变少标志图案,如图3,设置于警告区中点附近。
图3 车道数变少5.1.4改道标志用以告示车辆改道行驶,用于借用对向车道或改道于便道的作业区,设置于警告区中点附近。
图4 改道图4a)用于作业方向道路完全封闭、车辆借用对向车道或便道通行时。
图4b)用于作业方向道路未完全封闭,一部分车辆借用对向车道通行,一部分车辆在原方向车道行驶的情况。
图4c)用于作业方向道路完全封闭、车辆借用同向便道通行时。
5.1.5橙色箭头标志用以指示车辆离开作业区所在道路、绕过作业区返回到原路的绕行路径,如图5。
橙色箭头附着于绕行路线沿线原有指路标志的支撑结构上,箭头指向绕行路线的方向。
箭头的高度宜不小于所附着指路标志的字高。
图5 橙色箭头5.1.6绕行标志用以指示前方道路作业封闭的绕行路线,如图6。
设置于作业封闭路段前方的交叉口前,用黑色箭头表示绕行路线。
图6 绕行5.1.7线形诱导标用以引导作业区行车方向,提示道路使用者前方线形(行驶方向)变化,注意谨慎驾驶。
图7设置于作业区线形(行驶方向)变化处,图8设置于作业区隔离设施端部、渠化设施端部等处。
基本单元尺寸取值按照GB5768.2的相关规定执行。
图7 线形诱导标图8 竖向线形诱导标5.1.8注意交通引导人员标志用以告示前方有交通引导人员指挥作业区路段的交通,设置于交通引导人员之前至少100m处。
图9 注意交通引导人员5.1.9出口关闭标志用以表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的出口因作业关闭的情况,宜附着于关闭出口的2km、1km、50m出口预告标志和出口标志上,字高不低于50cm。
根据需要,可于关闭出口的前一个出口前增加设置,并以辅助标志说明关闭出口的名称或编号。
图10 出口关闭5.1.10出口标志当作业区影响驾驶人对出口的判断时,用以指示出口,可根据需要设置。
字高不低于50cm。
可以辅助标志说明出口的名称或编号。
图11 出口5.1.11行人、非机动车通道标志当作业区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时,用以指示临时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绕行通道,设置于绕行通道前适当位置。
图12 行人、非机动车通道5.1.12 移动性作业标志用以警告前方道路有作业车正在作业,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或变换车道行驶。
移动性作业标志悬挂或安装于工程车或机械之后部,也可单独设置于移动作业区前。
单独设置时标志边长不应小于100cm,下缘距离地面应不小于0.5m。
标志为橙色底黑色图案,背面斜插色旗两面,如图13。
移动性作业标志安装于工程车后部示例如图14。
单位为厘米。
图13 移动性作业图14 移动性作业标志安装于工程车后部示例5.2作业区道路交通标线5.2.1 作业区交通标线为临时性标线,用于管制和引导作业期间的交通流。
5.2.2 作业区交通标线应根据作业区交通组织的需要,按照GB5768.3的相应规定选用。
5.2.3作业区交通标线颜色为橙色,尺寸应符合GB5768.3的规定。
5.2.4夜间尤照明的作业区应采用反光标线材料。
6.作业区布置的一般规定6.1作业区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是针对作业期间设置的临时性设施,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拆除并恢复原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
其他设施参见附录B。
6.2作业区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时,应从警告区开始,向终止区推进。
移除顺序应与设置顺序相反。
6.3公路上与作业区相邻的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0m,城市道路上不应小于2.75m,否则应封闭该车道。
6.4除移动作业外,必须设置渠化设施分隔作业区域和交通流。
分隔对向交通流时宜使用活动护栏,可使用塑料注水(砂)隔离栏,条件不具备时也可使用交通锥、交通桶或交通柱。
6.5渠化设施的设置围包括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按图1摆放。
交通锥、交通桶、交通柱的间距不宜大于10m,在上游过渡区宜适当加密。
位于道路交叉围的作业区和临时作业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下游过渡区的渠化设施的设置。
6.6 除移动作业区外,作业区应根据实际交通组织设置作业区交通标志:a)警告区起点应设置作业区距离标志,预告作业区位置;b)作业区车道数减少时,应设置车道数变少标志;c)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或便道通行时,应设置改道标志;d)上游过渡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线形诱导标或可变箭头信号;e)作业区较长时,缓冲区起点宜设置作业区长度标志;f)工作区前应设置路栏;j)终止区末端宜设置作业区结束标志;h)需要绕行其他道路的作业区交通组织,应设置橙色箭头或绕行标志;i)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其他作业区标志;j)临时作业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作业区距离标志与上游过渡区的距离,并简化车道数变少标志、改道标志、作业区长度标志、作业区结束标志的设置。
6.7在上游过渡区的起点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在缓冲区和工作区可根据需要重复设置;终止区末端对作业区的速度限制应予解除;原路段限速值与作业区限速值差值较大时,宜进行限速过渡。
如图15。
位于交叉口的作业区、临时作业区和移动作业区可简化限速标志设置。
图15作业区限速标志设置的示例6.8尤中间带路段侧车道的作业区和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的作业区,对向应设置作业区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
6.9长期作业区,已有交通标志和标线适用于道路作业期间交通通行时,应予以保留并维持整个作业期其良好状态;已有交通标志和标线与作业期间交通组织冲突时,应予以去除或遮挡。
6.10移动作业区应在移动作业车上安装移动性作业标志或可变箭头信号,并宜配备交通引导人员或在移动作业车后方设置安装有移动性作业标志或可变箭头信号的保护车辆,也可在移动作业车上配备车载防撞垫。
6.11作业区夜间宜设置照明或主动发光标志,除移动作业区外,同时应设置施工警告灯。
施工警告灯应设置在路栏顶部,同时宜设置在渠化设施的顶部,也可同时设置在围绕工作区的其他设施上。
设置间距不宜大于20m,高度宜为1.2m且不应低于1.0m。
6.12作业区附近存在隧道、急弯、陡坡、铁路道口、视线不良等路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相应的标志。
9.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要求9.1一般规定9.1.1长期作业区宜采用围挡将工作区与交通流分隔,围挡的高度不小于1.8m,距离交叉口20m围、距离地面0.8m以上的部分应采用网状或者镂空等通透式围挡。
9.1.2作业区标志可附着在路灯杆或设置在支架上,设置在支架上时应保证其可见性。
9.1.3城市道路上作业区布置,应减少对非机动车、行人的影响。
作业区占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宜提供另外的人行通道或非机动车通道。
9.1.4位于城市快速路上的作业区的布置可按第7章的要求。
9.2作业区位千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路段上。
9.2.1两幅路和四幅路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宜按7.3.2设置对向缓冲区、对向过渡区和对向警告区。
9.2.2三幅路和车道数大于两条的单幅路侧车道作业时,对向车道应同时设置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宜设置渠化设施分隔双向行驶的交通流。
9.2.3在车道数为两条的单幅路上,一条车道因作业封闭,另一条车道供双向通行时,应在作业区两端分别设置交通引导人员,对车辆进行引导。
条件允许时,可在作业区两端的过渡区外分别设置临时信号灯。
9.2.4因作业而封闭的路段,应在该路段两端交叉口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并设置绕行标志指示绕行路线,如图26。
图26 绕行标志设置示例9.3作业区位于交叉口9.3.1作业区位于交叉口出口道时,应遵循以下规定:a)进入该出口道的所有进口道的适当位置都应设置施工标志,并宜以辅助标志说明作业区的位置;b)在正对作业区直行方向进口道宜进行渠化管理,使该方向进入交叉口的车辆提前合流,如图27;图 27 进口方向渠化示例C)导致交叉口车行道错位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
9.3.2进口道上的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