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河北省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13
序号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曲阳县畅通煤矿 曲阳县隆源煤矿 曲阳县鑫鑫煤矿 曲阳县灵顺煤矿 曲阳县朱家峪煤矿 曲阳县源丰煤矿 曲阳县城东沟煤矿 井陉县马头山煤矿
河北省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名称 主要矿产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煤 40
邢台市邢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邢东矿井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邢台矿 邢台县宏旭煤矿 邢台劳武煤矿有限公司 邢台县羊范振兴煤矿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矿 沙河市天赋煤矿 沙河市西葛泉联办煤矿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显德汪矿 邢台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村矿(三井) 沙河市金马煤矿 沙河市白塔煤矿 沙河市三王村煤矿 沙河市亿东煤矿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四井) 北掌矿井 邯郸矿务局郭二庄煤矿 邯郸矿务局云驾岭煤矿 武安市午汲镇上泉村煤矿 武安市午汲煤矿 邯郸矿务局康城煤矿 武安市复兴煤矿 河北省永年县焦窑煤矿 邯郸矿务局陶二煤矿 邯郸县亨健矿业股份合作公司 邯郸矿务局陶一煤矿 武安市孤山煤矿 武安市华威煤矿 武安市长安煤矿 武安市会军煤矿 武安市北安庄乡同会村煤矿 武安市东周庄振兴煤矿 武安市志钢煤矿 武安市勇杰煤矿 武安市关西煤矿 峰峰矿务局万年矿 峰峰矿区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邯郸市峰峰矿区燕军煤矿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09.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一)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探矿权出让计划以及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综合论证时,应符合以上规定。
(二)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须严格按照勘查规程、规范和标准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自行组织省级专家库的专家进行审查后,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按照勘查实施方案进行施工。
完成勘查工作且地质工作程度达到设立采矿权条件的,提交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并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储量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备案。
(三)已保留探矿权申请延续,探矿权申请人应在《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申请理由”一栏对“因政策变化导致勘查工作程度要求提高等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不能转采矿权”的具体原因进行说明。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四)设立采矿权,地热应达到预可行性勘查(含)以上程度,矿泉水应达到详查(含)以上程度,砂石土类矿储量规模为大型的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应当达到详查(含)以上程度。
(五)采矿权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原采矿权人为非营利法人的,可保持原有类型不变。
(六)采矿权变更生产规模须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或其他变更登记事项时一并办理,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时,应明确变更生产规模时同时办理的采矿权登记事项。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唐山市开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0—2015年)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九月目录一、总则 (1)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及形势 (1)(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2)(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3)(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4)(四)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5)(五)矿产资源供需形势 (8)(六)存在的问题 (9)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10)(一)指导思想 (10)(二)基本原则 (10)(三)规划目标 (11)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4)(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5)(二)矿产资源勘查方向与布局 (15)(三)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 (15)(四)勘查规划区块及探矿权设置 (17)(五)鼓励和引导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17)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8)(一)主要矿种开发总量调控 (18)(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9)(三)开采规划区块及采矿权设置 (21)(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22)(五)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25)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26)(一)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区 (27)(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要任务 (27)(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28)(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政策 (30)七、重大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15•【字号】办字[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字〔2010〕9号2010年1月15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土资源部等12部委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按照推进整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勘查与开发相衔接、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和安全生产相统一、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使新设矿业权更加合理,勘查开发布局不断优化;资源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废弃物得到妥善有效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矿业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部门合作机制更加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工作内容(一)强力推进整合方案实施。
对已经省政府批准的整合实施方案,各设区市政府要挂牌督办,将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确保2010年底完成整合任务。
(二)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整合。
按照有关规定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
对应整合尚未整合、已整合但整合不彻底的矿区,纳入进一步整合范围,同时开展对石灰岩等其他非金属建材矿的整合工作。
(三)抓紧落实煤炭资源整合。
结合煤炭企业整合、重组、托管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煤矿企业整合重组方案,做好煤炭资源的整合工作。
(四)加强探矿权整合。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12.25•【字号】冀国土资发[2012]83号•【施行日期】201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2〕83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矿产资源勘查管理的意见》(冀政〔2011〕106号)精神,优化矿业权布局,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发,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新设探矿权采矿权,应当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国土资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矿业权设置方案是探矿权、采矿权新立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探矿权设置(一)在矿产勘查工作空白区或虽进行过矿产勘查但未获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地的区域内,勘查高风险矿种(国土资发〔2006〕12号、国土资发〔2010〕144号文件规定的第一类矿产)的,主要采取申请在先的方式出让探矿权,可不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
以申请在先的方式出让探矿权的,应严格审查勘查实施方案,保障投入足够的资金和工作量,提高勘查水平,同时应防止在没有成矿地质条件、没有设置依据的区域设置探矿权。
经审查,勘查实施方案不符合有关政策、规范要求的,应限期修改后复审。
经复审,勘查实施方案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批准,申请在先权自行撤销。
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预算项目勘查风险矿种的,可以设立预查、普查阶段的探矿权。
(二)在重点勘查区内,为了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由财政出资进行基础性勘查,可以设立预查、普查阶段的探矿权。
完成预查或普查后,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向社会公开出让探矿权。
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讲解幻灯片蒋总

❖
❖ 矿产资源概况 介绍成矿区带划分和资源潜力状况。
探明矿种、矿产地、资源储量情况。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采矿种、 占用资源储量、矿山企业、生产规模、 主要矿产品产量。 ❖ 矿业经济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 《矿产资源法》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8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
二、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原则
❖ 在充分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已有地质资料和已 设矿业权的基础上,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区域地质成矿条件和矿产资源分布规律,统 筹考虑矿业权设置。要做到依据充分、布局 合理、符合规划、市场需求、环境许可、效 益明显、切实可行、满足设置矿业权的基本 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矿业权设置的科学 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已设布局不合理的矿 业权,要提出逐步调整和整合的建议。
❖ 法人单位依据成矿地质条件、物化遥异常、 已有采矿权矿体周边及深部矿产赋存资料, 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可以申报探矿权,纳 入区域性探矿权设置方案。
❖ 资源整合、拟调整矿区范围、灭失矿产地经 核实尚有开采价值的和具备设置采矿权条件 的尚未开采的矿产地,地质工作程度未达规 定的详查(普查)程度,拟进行补充勘查的, 可纳入探矿权设置方案。
❖ 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动态管理,滚动修编。 根据已进行的地质勘查工作进展情况,矿山 开采利用情况,涉及勘查区域、矿区范围变 化的和新增的矿业权,由省厅组织适时修编。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08•【字号】冀政[2005]84号•【施行日期】2005.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8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我省是矿业大省,矿业和以矿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业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近年来,全省矿业经济迅猛发展,现有各类矿山8682个,从业人员近80万人,年产矿石量3亿吨以上,矿业年产值达240亿元,矿山采掘业及其后续相关产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基本稳定,为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应、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但是,我省矿产资源管理中仍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特别是受“有水快流”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粗放,开发利用水平低,矿山数量多、规模小、资源浪费严重,一些矿山矿区范围交叉重叠、布局不合理,影响了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和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推动我省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规模开发、集约发展,省政府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整合矿产资源调整矿山布局工作(以下简称整合资源调整布局)。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满足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以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为主要内容,以市场配置为手段,对矿产资源重新规划、整合、配置,对矿山企业依法进行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矿业经济运行质量,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证。
2008~2015年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年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由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基期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等指标规划到2015年。
2010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批复,准予发布。
《规划》共分七个章节。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河北省现行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自2002年发布实施以来,促进了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在加强矿产勘查、促进矿山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保障了全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但是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找矿难度增大,主要矿种储量不足;二是矿山企业“小、散、乱”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三是矿山开发强度大、地质环境遭到破坏,保护与治理恢复任务艰巨;四是统筹调控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总量调控指标未得到有效落实。
现行规划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第二章、规划编制思路、基本原则、规划目标编制思路:《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准确评价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形势的基础上,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面向建设沿海经济强省,确立了“明确一个目标、突出五项内容、贯穿一条主线、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的规划编制思路。
即: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优化、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五项内容,以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为主线,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等五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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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由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基期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等指标规划到2015年。
2010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批复,准予发布。
《规划》共分七个章节。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我省现行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自2002年发布实施以来,促进了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在加强矿产勘查、促进矿山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保障了全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但是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找矿难度增大,主要矿种储量不足;二是矿山企业“小、散、乱”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三是矿山开发强度大、地质环境遭到破坏,保护与治理恢复任务艰巨;四是统筹调控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总量调控指标未得到有效落实。
现行规划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第二章、规划编制思路、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编制思路:《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准确评价河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形势的基础上,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面向建设沿海经济强省,确立了“明确一个目标、突出五项内容、贯穿一条主线、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的规划编制思路。
即: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优化、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五项内容,以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为主线,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等五大关系。
基本原则:规划编制遵循着开源节流、保障发展;注重保护、合理开发;突出重点、优化布局;依靠科技、完善机制的原则。
目标:规划确定了五大目标
——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规划期内,新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的后备矿产地约50处,新增一批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后备基地,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不断增强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
到2015年,新形成一批大中型能源、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基地。
重要矿产产量平稳上升,煤炭产量稳定在1亿吨左右、铁精粉产量稳定在9000万吨左右。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到2015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得到优化,矿业集中度提高,全省矿山数控制在4950个,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约8~13个百分点。
——明显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状况
到2015年,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基本不欠新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
——提高矿产资源管理能力与水平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基本建立。
统一、高效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好转。
管理有规、市场有序、开发有责、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局面基本形成。
第三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明确了规划期内若干重要找矿区域、任务和工作部署,对预期成果提出了要求。
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布局:在冀东、承德、邯邢加强铁矿资源勘查,在冀东、张家口、承德、保定加强金矿及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在冀东、张家口、邯邢及平原区加强煤炭资源勘查。
在7个成矿远景区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预计提交40-50个找矿靶区。
增加开滦、邯邢、张家口三大煤炭基地的后备资源储量,开发河北平原煤炭开采新区。
在冀东、邯邢等18个找矿靶区进行铁矿详查,提升资源储量级别。
调查评价与勘查功能分区及管制措施:确定了23个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61个禁止勘查区、9个鼓励勘查区,科学划定了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528个(煤炭53个、铁矿384个、有色及贵金属矿91个)。
第四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及政策:划定砂金、泥炭为禁止开采的矿种,超贫磁铁矿、钒钛磁铁矿、含钴的邯邢式铁矿、石膏为限制开采的矿种,铁、煤、煤层气、地热、金、银、铜、铅锌为鼓励开采的矿种。
对限制开采的矿种在其产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时,应按年度计划限制其采矿权投放。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提出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布局,划分不同功能的规划分区,增强规划空间引导和约束能力。
明确各类规划分区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管理。
划定矿业经济区8个,分别是:曹妃甸—南堡钢铁石油化工、冀东铁矿采选区(包括:北区——迁安、南区——滦县)、冀东开滦煤化工、蔚县新煤田、承德钒钛特钢、邯邢钢铁煤化工、冀东金、涞源有色金属矿业经济区。
划定了12处重点开采区,68处禁止开采区(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12处限制开采区、 27处鼓励开采区。
划分了煤炭开采规划区块240个、铁矿开采规划区块662个,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317个。
采矿权设置实行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对不符合开采规划区块的采矿权申请不予批准,投放时序和数量原则上在不突破规划调控指标的前提下,分年度安排,在重点和鼓励开采区内属于鼓励开采的矿种且符合开采规划区块,优先设置采矿权。
禁止开采区内,不再新设采矿权,区内现有采矿权到期后关闭。
限制开采区内,新设矿山必须达到限制开采条件方可准入。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促进集约化开发利用:推进资源开发整合,引导和促进小矿的联合重组,到2010年矿山数量减少到5500个,到2015年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减少10%。
对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好、基础设施配套性好的区域,推进矿业经济区建设,提高矿业集中度和开发利用水平,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
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到2010年,煤矿井下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分别达到74%、66%。
铁矿回采率,露天达到90%、地下达到81%,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8%、28%。
到2015年,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不低于2010年水平,综合利用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
高5个百分点。
提出了共伴生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要求,提出了采选方法技术进步要求。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及管制措施:全省共划分61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27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14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9个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重点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一切矿业活动。
重点预防区要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防范地质灾害。
重点治理区要以治理工程为依托,加大治理力度。
治理任务及目标:新建和生产矿山逐步实现全面治理、全面复垦,不欠历史新帐。
闭坑和历史遗留矿山,到2010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30%以上,土地复垦率达到25%以上,到2015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40%以上,土地复垦率达到30%以上。
重点实施迁安柳河峪铁矿区等23个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开滦煤矿等11个矿山土地复垦示范区(点)建设工程。
第六章、矿业领域重大工程
规划了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项目,共涉及三个领域,十三项重大工程。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程
王家窝铺—老伙房一带等4个区域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程,蔚县矿区北部、车轴山向斜深部等5个矿区煤炭资源勘查工程,青龙山—庆庄子、马城铁矿勘查工程、峪耳崖金矿区深部及外围、铧尖—牛心山一带金矿勘查工程。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承德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工程,丰宁县三赢公司铁矿尾矿综合利用工程,首钢矿业公司大石河、水厂铁矿尾矿复合精选工程,开滦(集团)公司唐家庄坑口热电厂扩建工程,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云驾岭煤矿坑口矸石热电厂综合利用工程,张家口煤层气综合利用工程。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工程,沙河市綦村铁矿等23个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井陉、鹰手营子等矿区11个矿山土地复垦工程。
第七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实现规划目标,提高规划的实施率,从规划法规制度建设、保证规划项目实施的资金来源、完善矿政管理体制、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提高矿业整体技术水平、完善规划管理手段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充分发挥规划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行政,加强地方立法和规划审查制度建设。
(二)完善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保障。
(三)解放思想,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方式改革。
(四)巩固成果,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五)科技兴地,全面提高矿业科技水平。
(六)健全制度,完善规划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