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发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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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票据管理制度

电费票据管理制度

电费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电费票据管理工作,保障电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电费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单位的电费票据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电费报销制度,确保所有电费支出均按照规章制度办理。

2. 财务部门负责电费票据的收集、归档和管理,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电费票据的领用、填写和归档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私自更改、涂改或造假。

4. 财务部门每月定期对电费票据进行核对和整理,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5. 对于报废的电费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不得私自丢弃或外流。

6. 对于违反电费票据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四、票据的种类电费票据主要包括电费发票、电费单据等,各种票据均需进行统一编号和管理。

五、票据的领用和使用1. 营业部门和行政部门在需要使用电费票据时,必须填写《电费票据领用申请单》,并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领取。

2. 领取电费票据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不得涂改、偷漏。

3. 使用电费票据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销,不得违规使用。

4. 使用完毕的电费票据需及时归还财务部门,未使用完毕的票据需如实填写使用情况并归还。

六、票据的保管和归档1. 财务部门负责对电费票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对于重要的电费票据,必须进行加密保存,不得外借或外流。

3. 对于较早的电费票据,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整洁和有序。

4. 对于过期或报废的电费票据,必须及时进行销毁,并留存销毁证明文件。

七、票据的核对和管理1. 财务部门每月对电费票据进行核对和整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对于发现的票据问题,财务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告。

3. 对于核对结果存在争议的票据,必须由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复核和确认,确保账目的清晰和真实。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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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水电费用财务制度

报销水电费用财务制度

报销水电费用财务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水电费用的开支和报销管理,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行政部门、各项目组和员工。

三、报销要求和流程1. 水电费用的报销需经过预算和审批,相关人员应提前申请报销,并在预算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2. 报销申请须填写《水电费用报销申请单》,详细列明费用明细、金额及相关事由,并附上相关票据原件。

3. 报销申请单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4.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核对相关票据原件及费用明细,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支付报销。

5. 报销款项将在审核通过后,于次月月初统一支付至员工指定的账户中。

四、费用标准和限额1. 公司水电费用的支出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严禁以任何形式私划公款。

2. 水电费用的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并发放给各部门,超支部分需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 公司每月水电费用报销限额不得超过当月预算的百分之十。

4.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超出预算报销,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处理,且需提供相应说明及理由。

五、费用发票管理1. 公司水电费用的相关票据必须是原件,并凭附在报销申请单上进行逐笔核对。

2. 水电费用的发票应当详细填写相关费用明细、发票金额、开票单位及时间等信息,票据需完整清晰,且不能有涂改痕迹。

3. 每月底,相关部门需对当前月份的发票进行汇总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存,方便日后查看审计。

六、制度执行及监督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销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各部门经理应将本制度内容及要求告知所在部门员工,并督促员工遵守执行。

3. 公司领导层需定期对水电费用报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及修订,并在公司内部广泛宣传贯彻。

2. 员工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若有疑问或需要帮助时,可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财务部门咨询。

供电公司电费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电费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电费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电费管理工作,维护供电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电费收缴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费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电费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对用户的电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费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电费管理工作涉及的电费收缴、清费、征费、核算等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费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保证电费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电费收缴第六条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将电费缴纳给供电公司,供电公司应当及时核对电费账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开具发票。

第七条用户如有欠费情况,供电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户缴纳电费,限期缴费。

第八条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期限缴纳电费,否则供电公司有权采取限电、停电等措施。

第九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电费收缴档案,确保电费收缴工作的记录和数据真实、完整、有效。

第三章电费清费第十条供电公司对用户的电费进行清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计费标准,确保清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在进行电费清费工作时,供电公司应当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费清费的内部审批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清费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四章电费征费第十三条供电公司应当依法对用户征收电费,对超标准用电、违规用电等行为进行罚款或追缴电费。

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在征收电费时,应当考虑到用户的经济状况、用电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征费数额。

第十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征费的监督和申诉机制,保证用户对征费结果有合法的申诉渠道。

第五章电费核算第十六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费核算制度,对电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核算,确保电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对电费的核算情况进行独立审计和监督,确保电费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八条供电公司应当将电费的核算结果及时向用户公示,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用户的监督和检验。

电费账务管理规定(3篇)

电费账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了加强电费账务管理,确保电费收入的准确、及时、安全,提高电费回收率,保障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部电费账务管理,包括电费收取、核算、支付、统计、分析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费账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电费账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真实准确原则:电费账务应当真实反映电费收入情况,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三)及时性原则:电费账务处理应当及时,确保账务信息的时效性;(四)安全性原则:电费账务管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费资金的安全;(五)保密性原则:电费账务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四条电力企业应当设立电费账务管理部门,负责电费账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电费账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电费账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建立健全电费账务核算体系,确保电费收入的准确核算;(三)监督电费收取、支付等环节,确保电费资金的安全;(四)定期对电费账务进行审计,确保电费账务的真实性、准确性;(五)分析电费收入情况,为电力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电力企业各部门应当明确电费账务管理职责,积极配合电费账务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电费收取第七条电费收取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电费收取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确保电费标准的准确性;(二)电费收取方式应当多样化,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网上支付等;(三)电费收取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确保电费收取的准确性;(四)电费收取后,应当及时将电费收入上交电费账务管理部门。

第八条电费收取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操作流程:(一)核对用户用电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向用户解释电费构成,解答用户疑问;(三)收取电费,并开具正式发票;(四)将电费收入上交电费账务管理部门。

第四章电费核算第九条电费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电费核算应当根据国家电价政策,结合实际用电情况,准确计算电费;(二)电费核算应当采用电子化核算方式,提高核算效率和准确性;(三)电费核算应当定期进行,确保电费收入的及时核算。

发票的管理制度

发票的管理制度

发票的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公司发票管理、规范公司发票使用和监督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发票管理工作。

三、发票种类及使用范围公司主要使用的发票种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收据等。

不同类型的发票使用范围如下:1. 增值税专用发票(1)用于开具货物销售、劳务、服务的税控系统销售发票;(2)用于报销公司的各项费用,如办公用品购买、差旅费等(3)用于开具公司的各项收入,如售房、出租、租赁等2. 增值税普通发票(1)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设备、日常消耗品等;(2)用于报销公司日常的水电费、办公室租金、办公电话费等3. 收据主要用于公司收款、退款等业务四、发票的领用和管理1. 领用管理(1)专门设立财务领用发票专用的责任部门,由该部门统一负责发票的领用管理;(2)员工领用发票需要提前填写领用申请,并注明用途和数量;(3)发票必须由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领用;(4)发票领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领用数量,不得超量领用,避免浪费和滥用2. 管理要求(1)所有发票必须在专用的发票存放柜中存放,并定期进行盘点;(2)发票采用先进的防伪技术,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安全性;(3)对于遗失的发票,应立即报告财务部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处理;(4)严禁私自挪用、买卖、窜货发票,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定给予严厉惩处五、发票的开具和登记1. 开具要求(1)开具发票必须按照相关税法要求、规定,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2)发票必须用统一规范的字体、格式,确保可读性和信息准确性;(3)发票上需加盖公司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有效性;(4)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开具的发票进行登记上报财务部门;2. 登记要求(1)发票登记主要包括发票号码、金额、日期、用途等信息;(2)发票登记必须按规定时间、数量、质量上报财务部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3)严禁因私开具发票,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定给予严厉惩处。

学校财务发票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发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发票报销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校内各类组织机构的财务报销工作。

第三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执行本制度,并监督各相关部门的发票报销工作。

第二章发票报销范围及标准第四条发票报销范围:1. 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等形成的发票;2. 支付劳务报酬、租金、水电费等形成的发票;3. 其他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五条发票报销标准:1. 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虚开、伪造、变造发票;2. 发票金额与实际支出相符;3. 发票抬头为学校名称或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名称;4. 发票开具日期在报销当月或上月;5. 发票税率为法定税率。

第三章发票报销程序第六条发票报销流程:1. 经办人员将报销单据、发票等材料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2. 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据、发票等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给财务部门;3.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发票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报销;4. 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报销人。

第七条发票报销时限:1. 发票报销应在报销当月或上月进行,超过时限的发票不予报销;2. 特殊情况需延期报销的,需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

第四章发票管理第八条发票领用:1.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税务部门申请购买发票;2. 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向财务部门申请领用发票。

第九条发票保管:1. 发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遗失、损坏;2. 发票遗失、损坏的,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电费管理流程与制度执行方案

电费管理流程与制度执行方案

电费管理流程与制度执行方案第一章电费管理概述 (3)1.1 电费管理的重要性 (3)1.1.1 电费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3)1.1.2 电费管理对企业成本控制的影响 (3)1.1.3 电费管理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 (4)1.1.4 合规性原则 (4)1.1.5 节约原则 (4)1.1.6 公平原则 (4)1.1.7 透明原则 (4)1.1.8 预防原则 (4)1.1.9 持续改进原则 (4)第二章电费管理制度 (4)1.1.10 制定原则 (5)1.1.11 制定程序 (5)1.1.12 电费计算与收费 (5)1.1.13 电费使用与控制 (5)1.1.14 电费管理与监督 (6)第三章电费核算流程 (6)1.1.15 电费数据收集 (6)1.1.16 电费计算 (6)1.1.17 电费核算 (6)1.1.18 电费复核 (6)1.1.19 电费结算 (7)1.1.20 电费核算反馈 (7)1.1.21 保证数据准确性 (7)1.1.22 遵守电价政策 (7)1.1.23 关注异常情况 (7)1.1.24 加强部门协作 (7)1.1.25 提高核算效率 (7)1.1.26 加强电费核算队伍建设 (8)第四章电费报销流程 (8)1.1.27 申请条件 (8)1.1.28 申请材料 (8)1.1.29 申请流程 (8)1.1.30 审核标准 (8)1.1.31 审核流程 (8)1.1.32 审批权限 (9)1.1.33 审批期限 (9)第五章电费支付流程 (9)1.1.34 申请主体 (9)1.1.35 申请条件 (9)1.1.37 申请流程 (10)1.1.38 审核主体 (10)1.1.39 审核内容 (10)1.1.40 审核流程 (10)1.1.41 执行 (10)第六章电费账单管理 (10)1.1.42 电费账单收集 (11)1.1.43 电费账单整理 (11)1.1.44 电费账单审核 (11)1.1.45 电费账单归档 (11)第七章电费异常处理 (12)1.1.46 电费异常的发觉 (12)1.1 电力部门应定期对电费数据进行监控分析,发觉电费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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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发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发票管理,确保发票的使用、保存、领购符合国家发票使用相关规定的要求,明确发票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各自职责,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特制定电费发票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电费发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的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有关电费发票方面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3、定义
3.1发票错号是指计算机打印出的发票号码与纸质发票印制号码不一致的情况。

3.2发票代码错误是指计算机打印出的发票代码与纸质发票印制代码不一致的情况
4、职责
4.1 财经部
4.1.1 财经部负责公司电费发票的管理工作。

负责对公司电费发票进行统一购买、保管、发放、回收和缴销(报税务部门缴销)工作,并负责对电费发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培训等工作。

4.1.2财经部负责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购买、保管、缴销。

4.1.3财经部负责对电费发票使用全过程的指导培训工作。

4.1.3财经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普通发票使用情况及管理工作的检查与复核工作。

4.2 电力营销部
4.2.1 电力营销部负责根据各供电所的电费发票需求,负责制定电费发票需求计划并上报公司财经部,并协助财经部作好发票相关的管理工作。

4.3 客户服务中心
4.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对每月各供电所上报的发票月报表进行汇总,对审查出有误的电费发票及时联系供电所核实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上报财经部。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购买的电费专用发票由财经部票据管理员专人统一管理,并存放在专用地点保管。

5.2 票据管理员发放“电费发票”时必须做好发放登记记录,登记内容要有发票份数、票据编码及号码、时间、领用人签名。

5.3 收费员负责各自的票据领用和保管,票据使用必须履行签字登记手续。

5.4 收费员在上交发票存根联时,须按顺序装订或摆放,封面须写明收费日期、收费金额、当期已开具票据份数、起止号码、作废号码等与发票信息相关的内容。

同时与票据管理员履
行签字登记手续。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销毁。

5.6 收费员保管的发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果遗失,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迅速报告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其要求登报申明,并接受处理。

5.7 公司发票管理人员或收费人员工作变动时,对保管或使用的发票必须进行清点,详细登记核对审核后履行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原工作岗位,否则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

5.8 退票时将作废发票的所有联全部退回并填制领退结存表。

5.9 退回发票存根联时,电费发票管理员必须清点和抽检,作废发票和其他异常使用状态发票的所有联必须全部退回,并与财经部共同封存,并认真填写领退记录表和履行签字手续。

5.10电费发票的各种状态变更都必须通过营销信息系统进行处理。

电费发票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发票有错误的应当重开,不得手工填制,发票金额有错误的,应当重开,不得在发票上更正。

计算机出票,若有错误,不得手工更正,必须重开。

发票作废的,在作废发票的各联均加盖“作废”章。

5.11 电费发票的使用按顺序号开具,不得涂改、撕毁、缺号、跳号、倒写使用。

5.12票据管理员月末要在营销系统中进行票据盘点,确保系统中发票状态与实际相符。

5.13 电费发票不得虚开代开。

5.14收费员之间不能交叉混用电费发票,对错收、错打作废票据要整张保存(作废的专用发票需一式三联或一式二联)并在营销信息管理系统中对该张作废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

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并一同交至财经部审核。

5.15收费员收费后应及时向缴费用户提供电费发票。

5.16收费人员收错电费后冲正应及时办理退费、退费手续。

5.17票据管理员、收费员、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人必须保存好发票和发票存根。

5.18电费收据只能用于增值税用户的电费收取,到月底增值税用户凭开出的电费收据到营业厅换取增值税发票。

其它用电客户均只能使用营销信息系统开出的专业电费发票,不能使用电费收据。

6、考核办法
6.1 打印发票信息时发生错误分别按以下几种情况考核:
6.1.1 发票号码错误或发票代码错误及时发现并收回作废的考核责任人5元/张,
6.1.2 发票号码错误或发票代码错误未能及时发现造成无法收回并作废的考核责任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错误发票合计金额的1%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1.3 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均发生错误及时发现并收回作废的考核责任人50元/张;
6.1.4 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均发生错误未能及时发现造成无法收回并作废发票的考核责任人三个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错误发票合计金额的2%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1.5 单位用户打印发票时发生错号发票及时发现并收回作废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张
6.1.6 单位用户打印发票时发生错号发票未能及时发现造成无法收回作废发票的考核责任
人1000元/张。

6.1.7 使用已作废的空白发票打印其他信息考核责任人300元/份。

6.1.8 使用发票页头白纸打印发票信息的考核责任人300元/份。

6.1.9收费员之间交叉混用电费发票的按发票领用人50元/份,借用人30元/份考核。

6.1.10发票作废的,在作废发票的各联均加盖“作废”章。

未加盖“作废”章的按10元/份考核。

6.1.11 发票存根联遗失的考核责任人500元/份。

6.1.12 电费收据只能用于增值税用户的电费收取,到月底增值税用户凭供电所开出的电费收据到供电所换取增值税发票。

其它用电客户均只能使用营销信息系统开出的发票,不能使用电费收据。

发现一张考核责任人100元/张。

6.1.13 收费员打印发票时需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发票,避免多次作废发票情况的发生,收费员每月按业务量的1‰限额计算作废发票,若超出限额部分按5元/份考核责任人。

6.1.14 纸质发票已作废而系统内未作废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次。

6.1.15 收费员收费后应及时向用户交付电费发票,不提供电费发票的,一经发现,对收费人员进行500元/次的考核
6.1.16 票据管理员未按规定办理好发票保管、领用、退还、移交等手续,出现差错或无记录者,给予责任人500元/次的考核。

6.1.17 收费员每日营业中需做好发票清点、使用等工作记录,无记录者按100元/次考核。

6.1.18 电费发票的各种状态变更都必须通过营销信息系统进行处理,若发生电费发票记载的各项内容进行人为的涂改,按200元/份考核责任人。

6.1.19电费发票不得虚开代开,如果虚开代开,按开出金额的数额考核责任人,而且承担一切后果。

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1.20 每月各收费员需按时上报各类发票统计表并将当月已使用完的电费发票整理后退回财经部封存,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每月25日为上报的时间节点,上报时间在26-27日的视为超时上报,上报时间截至28日仍未上报的视为未上报。

对未按时上报统计表的考核责任人50元/次,未上报的考核责任人300元/次,上报数据错误或弄虚作假的考核责任人500元/次。

(如遇到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责任人需在上报时间节点当日将原因汇报至单位领导获知,并将该情况上报部室主任处同意后,可以延期至上报截至日期上报不再做考核)。

附:1、发票使用情况日统计表
2、发票使用情况月统计表
3、发票出错情况说明记录单
4、发票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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