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版药典眼用制剂
中国药典2015版

中国药典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已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67号公告发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BYCFDA 官网就实施《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有关事宜,CFDA公告如下:—、《中国药典》是药品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均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
二、《中国药典》2015年版包括凡例、正文及通则,实施之日起,所有生产上市的药品标准(包括药品注册标准)应当执行本版药典的相关通用要求。
三、凡《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的品种,自实施之日起,原收载于历版药典、局(部)颁的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同时废止。
凡《中国药典》2015年版品种项下未收载的制剂规格,其质量标准按本版《中国药典》同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
凡《中国药典》2015年版不再收载的历版药典曾收载品种(因安全性、有效性等问题撤市的除外),新标准未颁布前,仍执行原药典标准,但应符合新版药典的通用要求。
四、药品注册标准中收载检验项目多于(包括异于)药典规定或质量指标严于药典要求的,应在执行药典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执行原注册标准的相应项目和指标。
因辅料及生产工艺等差异导致的检测项目差异,生产企业应基于科学、质量可控的原则开展研究,必要时申报药品补充申请。
药品注册标准收载检验项目少于药典规定或质量指标低于药典要求的,应执行药典规定。
五、《中国药典》2015年版发布之日(含当日)前已获批的药品应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版药典相应要求。
如涉及药品处方、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等变更的,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在2015年12月1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补充申请,审评审批期间仍可执行原标准,审批通过者执行新标准,审批不通过者应立即停产。
仅涉及明确检测项目、指标限度调整但不涉及药品处方、原辅材料来源、生产和工艺变更的,应在实施之日前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口药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中国药典》2015版-抑菌效力检查法

匀,凝固,置 30~35℃培养不超过 3 天,计数;分别接种不大于 100cfu 的白色
念珠菌、黑曲霉的菌液至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 2 个平皿,
混匀,凝固,置 20~25℃培养不超过 5 天,计数;同时,用对应的对照培养基
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结果判定 若被检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不小于对照培养基上菌落平均数
的 70%,且菌落形态大小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判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符合规定。
抑菌效力测定
菌种 抑菌效力测定用菌种见表 1,若需要,制剂中常见的污染微生物也 可作为试验菌株。
菌液制备 新鲜菌体培养见表 1,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 埃希菌、白色念珠菌若为琼脂培养物,加入适量的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琼脂 表面的培养物洗脱,并将菌悬液移至无菌试管内, 然后用 0.9%无菌氯化钠溶液 冲洗并制成每 1ml 含菌数约为 108cfu 的菌悬液;若为液体培养物,离心收集菌 体,用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冲洗并制成每 1ml 含菌数约为 108cfu 的菌悬液。取 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 3~5ml 含 0.05%(ml/ml)聚山梨酯 80 的 0.9%无菌氯 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然后,用适宜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加入适 量的含 0.05%(ml/ml)聚山梨酯 80 的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 1ml 含孢子 数 108cfu 的孢子悬液。测定 1ml 菌悬液中所含的菌数。
本试验方法和抑菌剂抑菌效力判断标准用于包装未启开的成品制剂。 培养基
培养基的制备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照无菌检查法(通则 1101)制备。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抑菌效力测定用培养基应进行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包括成品培养基、由脱 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检查。 菌种 试验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 5 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 冻干燥菌种为第 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 的生物学特性。培养基适用性检查的菌种及新鲜菌体培养见表 1。
《中国药典》2015年版制剂通则变化比较

《中国药典》2015年版制剂通则变化⽐较《中国药典》2015年版制剂通则变化⽐较2015年版《中国药典》⽆论是在品种收载、标准增修订幅度、检验⽅法完善、检测限度设定,还是在标准体系的系统完善、质控⽔平的整体提升都上了⼀个新的台阶。
通过学习、熟悉2015 年版《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变化,了解⽬前我国⽤药⽔平、制药⽔平和监管⽔平现状,解读未来我国药品⾏业的趋势。
学习重点:熟悉药典制剂通则,掌握其标准的提升。
第⼀部分制剂通则⽐较2015年版《中国药典》已于2015年6⽉5⽇由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颁布,于2015年12⽉1⽇正式实施。
新版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新版药典的制修订始终坚持“科学、先进、实⽤、规范”的原则,依据试验数据、研究结果、专家评估,体现药典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以持续改进提⾼药品质量。
新版药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药、制药以及监管⽔平的全⾯提升,将促进药品质量的整体提⾼,对于保障公众⽤药安全有效意义重⼤。
《中国药典》2015年版进⼀步扩⼤药品品种的收载和修订,共收载品种5608种。
其中,⼀部收载品种2598种,⼆部收载品种2603种,三部收载品种137种。
本版药典是将三部药典的附录合⼀,加强共性的系统化、完善化及规范化,新版《中国药典》的附录调整为凡例、通则与⽅法、指导原则、药⽤辅料等单独成卷,为第四部。
第四部的名称为“《中国药典》2015 年版总则”,包括现有药典⼀部、⼆部、三部的附录(现改为“通则”)内容和药⽤辅料品种正⽂。
⼀、《中国药典》2015 年版总则(四部)项⽬组成:1、前⾔2、第⼗届药典委员会委员名单3、⽬录4、中国药典沿⾰5、品种及通则变化名单6、凡例(三部合⼀)7、品名⽬次(保留笔画索引,品种正⽂拟改为按拼⾳排序)8、通则(原药典附录内容):包括导引图、制剂通则、通⽤⽅法/检测⽅法及指导原则9、附表:包括原⼦量表、国际单位换算表及新旧附录/通则编码对照表10、药⽤辅料品种正⽂(原收载于药典⼆部正⽂品种第⼆部分)11、总索引(中英⽂索引)⼆、修订说明1、使分类更加清晰明确,药典标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将上⼀版药典中中药、化学药、⽣物制品三部分别收载的附录(凡例、制剂通则、分析⽅法、指导原则、药⽤辅料等)三合⼀,独⽴成卷作为第四部。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编码与2010年版附录编码对照表

0500 色谱法 0501 纸色谱法
0502 薄层色谱法 0511 柱色谱法 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
一部 二部 三部 一部 二部 一部 二部 一部 二部
ⅥA ⅤA ⅢA ⅥB ⅤB ⅥC ⅤC ⅥD ⅤD
二部 Ⅷ R 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
一部 二部 一部 二部 二部 一部 二部 三部
一部
Ⅷ A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 Ⅶ A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 Ⅷ B 非水溶液滴定法 Ⅶ B 非水溶液滴定法 Ⅶ C 氧瓶燃烧法 Ⅸ L 氮测定法 Ⅶ D 氮测定法 Ⅵ A 氮测定法
Ⅸ M 乙醇量测定法
二部
二部 一部 二部 二部 二部 二部
《中国药典》2015 年版通则编码与 2010 年版附录编码对照表
编号
通则名称
0100 制剂通则
0101 片剂
0102 注射剂
0103 胶囊剂
0104 颗粒剂
0105 眼用制剂
0106 鼻用制剂
0107 栓剂
0108 丸剂
0109 软膏剂、乳膏剂 0110 糊剂 0111 吸入制剂
0112 喷雾剂
0113 气雾剂 0114 凝胶剂
0115 散剂
0116 糖浆剂
0117 搽剂
0118 涂剂
0119 涂膜剂
0120 酊剂
0121 贴剂 0122 贴膏剂
口服溶液剂 口服混悬剂 口服乳 0123 剂 0124 植入剂 0125 膜剂 0126 耳用制剂 0127 洗剂
0128 冲洗剂 0129 灌肠剂 0181 合剂 0182 锭剂 0183 煎膏剂(膏滋) 0184 胶剂 0185 酒剂 0186 膏药 0187 露剂 0188 茶剂 0189 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内容

《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目录及增修订内容 0100 制剂通则 0101 片剂 0102 注射剂 0103 胶囊剂 0104 颗粒剂 0105 眼用制剂 0106 鼻用制剂 0107 栓剂 0108 软膏剂 0109 乳膏剂 0110 糊剂 0111 吸入制剂 0112 喷雾剂 0113 气雾剂 0114 凝胶剂 0115 散剂 0116 滴丸剂 0117 糖丸 0118 糖浆剂 0120 涂剂 0121 涂膜剂 0122 酊剂 0123 贴剂 0124 贴膏剂 0125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 0126 植入剂 0127 膜剂 0128 耳用制剂 0129 洗剂 0130 冲洗剂 0131 灌肠剂 0181 丸剂 0182 合剂 0183 锭剂 0184 煎膏剂(膏滋) 0185 胶剂 0186 酒剂 0187 流浸膏剂与浸膏剂 0189 露剂 0190 茶剂 0200 其他通则 0211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未修订) 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第二增补本) 0213 炮制通则(未修订) 0251 药用辅料通则 0261 制药用水 0271 药包材通则(待定) 0272 玻璃容器(待定) 029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第二增补本) 0300 0301 一般鉴别试验(第二增补本) 0400 光谱法 040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 0402 红外分光光度法 0405 荧光分光光度法 040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407 火焰光度法 04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041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增订) 0421 拉曼光谱法(新增) 0431 质谱法 0441 核磁共振波谱法 0451 X射线衍射法 0500 色谱法(未修订) 0501 纸色谱法 0502 薄层色谱法 0511 柱色谱法(未修订) 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 0513 离子色谱法 0514 分子排阻色谱法 0521 气相色谱法 0531 超临界流体色谱法(拟新增) 0532 临界点色谱法(拟新增) 0541 电泳法 0542 毛细管电泳法 0600 物理常数测定法 0601 相对密度测定法(未修订) 0611 馏程测定法 0612 熔点测定法 0613 凝点测定法 0621 旋光度测定法 0622 折光率测定法(未修订) 0631 pH值测定法 0632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 0633 黏度测定法 0661 热分析法(第二增补本) 0681 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未修订) 0682 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未修订) 0700 其他测定法Other Assays 0701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未修订) 0702 非水溶液滴定法 0703 氧瓶燃烧法(未修订) 0704 氮测定法 0711 乙醇量测定法 0712 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未修订) 0713 脂肪与脂肪油测定法(未修订) 0721 维生素A测定法(未修订) 0722 维生素D测定法(未修订) 0731 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0800 限量检查法 0801 氯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02 硫酸盐检查法(未修订) 0803 硫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04 硒检查法(未修订) 0805 氟检查法(未修订) 0806 氰化物检查法 0807 铁盐检查法(未修订) 0808 铵盐检查法(第二增补本) 0821 重金属检查法(第一增补本) 0822 砷盐检查法(未修订) 0831 干燥失重测定法 0832 水分测定法 0841 炽灼残渣检查法(第二增补本) 0842 易炭化物检查法(未修订) 0861 残留溶剂测定法(未修订) 0871 甲醇量检查法 0872 合成多肽中的醋酸测定法(未修订) 0873 2-乙基己酸测定法(未修订) 0900 物理特性检查法 0901 溶液颜色检查法 0902 澄清度检查法 0903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 0904 可见异物检查法 0921 崩解时限检查法 0922 融变时限检查法(未修订) 0923 片剂脆碎度检查法(未修订) 0931 溶出度测定法(合并释放度测定法) 0941 含量均匀度检查法 0942 最低装量检查法 0951 吸入制剂微细粒子的空气动力学评价方法(原雾滴粒分布测定法) 0952 贴膏剂黏附力测定法 0981 结晶性检查法(未修订) 0982 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一增补本) 0983 锥入度测定法 1000 分子生物学技术 1001 核酸分子鉴定法(待定) 1100 生物检查法 1101 无菌检查法 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1107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1121 抑菌效力检查法(第三增补本、新增) 1141 异常毒性检查法 1142 热原检查法 1143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144 升压物质检查法 1145 降压物质检查法(未修订) 1146 组胺类物质检查法(新增) 1147 过敏反应检查法(未修订) 1148 溶血与凝聚检查法 1200 生物活性测定法 1201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未修订) 1202 青霉素酶及其活力测定法(未修订) 1205 升压素生物测定法 1206 细胞色素C活力测定法(未修订) 1207 玻璃酸酶测定法(未修订) 1208 肝素生物测定法(第三增补本) 1209 绒促性素生物测定法 1210 缩宫素生物测定法 1211 胰岛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2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延缓作用检查法(未修订) 1213 硫酸鱼精蛋白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4 洋地黄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215 葡萄糖酸锑钠毒力检查法(未修订) 1216 卵泡刺激素生物测定法 1217 黄体生成素生物测定法 1218 降钙素生物测定法 1219 生长激素生物测定法(未修订) 1401 放射性药品检定法(未修订) 1421 灭菌法(未修订) 1431 生物检定统计法(未修订) 2000 中药相关检查方法 2001 显微鉴别法(第二增补本) 2002 中药材DNA条形码分子鉴定法(新增) 2101 膨胀度测定法(第二增补本) 2102 膏药软化点测定法(未修订) 2201 浸出物测定法(未修订) 2202 鞣质含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 2203 桉油精含量测定法(未修订) 2204 挥发油测定法(未修订) 2301 药材和饮片杂质检查法 2302 灰分测定法(未修订) 2303 酸败度测定法(未修订) 2321 铅、镉、砷、汞、铜测定法(未修订) 2322 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拟新增) 2331 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 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二增补本+增订) 2351 黄曲霉毒素测定法(第二增补本+增订) 2400 中药注射剂有关物质检查法(拟修订) 2401 中药注射剂蛋白质检查法(待定) 2402 中药注射剂鞣质检查法(待定) 2403 中药注射剂树脂检查法(待定) 2404 中药注射剂草酸盐检查法(待定) 2405 中药注射剂钾离子检查法(待定) 2406 中药注射剂高分子聚合物检查法(待定) 3000 生物制品相关检查方法(待定) 3100 含量测定法 3101 固体总量测定法 3102 唾液酸测定法 3103 磷测定法 3104 硫酸铵测定法 3105 亚硫酸氢钠测定法 3106 氢氧化铝(或磷酸铝)测定法 3107 氯化钠测定法 3108 枸橼酸离子测定法 3109 辛酸钠测定法 3110 乙酰色氨酸测定法 3111 苯酚测定法 3112 间甲酚测定法 3113 硫柳汞测定法 3114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含量测定法 3115 O-乙酰基测定法 3116 己二酰肼含量测定法 3117 高分子结合物含量测定法 3118 人血液制品中糖及糖醇测定法 3119 人血白蛋白多聚体测定法 3120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IgG单体加二聚体测定法 3121 人免疫球蛋白类制品甘氨酸含量测定法 3122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蛋白质含量测定法 3123 组胺人免疫球蛋白中游离磷酸组胺测定法 3124 IgG含量测定法 3200 化学残留物测定法 3201 乙醇残留量测定法 3202 聚乙二醇残留量测定法 3203 聚山梨酯80残留量测定法 3204 戊二醛残留量测定法 3205 磷酸三丁酯残留量测定法 3206 碳二亚胺(EDAC)残留量测定法 3207 游离甲醛测定法 3208 人血白蛋白铝残留量测定法 3300 微生物检查法 3301 支原体检查法 3302 病毒外源因子检查法 3303 鼠源性病毒检查法 3400 生物测定法 3401 免疫印迹法 3402 免疫斑点法 3403 免疫双扩散法 3404 免疫电泳法 3405 肽图检查法 3406 质粒丢失率检查法 3407 SV40核酸序列检查法 3408 外源性DNA残留量测定法 3409 抗生素残留量检查法(培养法) 3410 激肽释放酶原激活剂测定法 3411 抗补体活性测定法 3412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测定法 3413 大肠杆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4 假单胞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5 酵母工程菌菌体蛋白质残留量测定法 3416 类A血型物质测定法 3417 鼠IgG残留量测定法 3418 无细胞百日咳疫苗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 3419 抗毒素、抗血清制品鉴别试验(酶联免疫法) 3420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3421 伤寒Vi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法 3422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多糖含量测定法 3423 人凝血酶活性检查法 3424 活化的凝血因子活性检查法 3425 肝素含量测定法 3426 抗A、抗B血凝素测定法 3427 人红细胞抗体测定法 3428 人血小板抗体测定法 3429 猴体神经毒力试验 3500 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法 350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3502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体外相对效力检查法 3503 人用狂犬病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4 吸附破伤风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5 吸附白喉疫苗效价测定法 3506 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法 3507 白喉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08 破伤风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09 气性坏疽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10 肉毒抗毒素效价测定法 3511 抗蛇毒血清效价测定法 3512 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 3513 人免疫球蛋白中白喉抗体效价测定法 3514 人免疫球蛋白Fc段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15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E玫瑰花环形成抑制试验) 3516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效价测定法(淋巴细胞毒试验) 3517 人凝血因子Ⅱ效价测定法 3518 人凝血因子Ⅶ效价测定法 3519 人凝血因子Ⅸ效价测定法 3520 人凝血因子Ⅹ效价测定法 3521 人凝血因子Ⅷ效价测定法 3522 重组人促红素体内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3 干扰素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4 重组人白介素-2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5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6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7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8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529 重组链激酶生物学活性测定法 3600 特定生物原材料/动物 3601 无特定病原体鸡胚质量检测要求 3602 实验动物微生物学检测要求 3603 实验动物寄生虫学检测要求 3604 新生牛血清检测要求 3611 细菌生化反应培养基 8000 试剂和标准物质(待定) 8001 试药 8002 试液 8003 试纸 8004 缓冲液 8005 指示剂与指示液 8006 滴定液 8061 标准物质 9000 指导原则 9001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待定) 9011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待定) 9012 生物样品定量分析方法指导原则(待定) 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未修订) 9014 微粒制剂指导原则(待定) 9015 注射剂制备指导原则(拟新增,待定) 9101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9102 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 910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未修订) 9104 近红外分光光度法指导原则(未修订) 9105 多晶型药品的质量控制技术与方法指导原则(新增) 9106 基于基因芯片技术的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新增) 9201 药品微生物检验替代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未修订) 9202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 9204 微生物鉴定指导原则(新增) 9205 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新增) 9206 无菌检查用隔离系统验证指导原则(新增) 9301 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9302 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新增) 9401 中药生物活性测定指导原则 9501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 9502 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未修订) 9701 药用辅料性能指标研究指导原则(第三增补本、拟新增) 990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制备指导原则(第二增补本)。
2015版中国药典关于通则和指导原则第四部

2015版《中国药典》关于《通则和指导原则》的内容(以下红色标记的内容更需要关注)序号编码目录10100 制剂通则2 0101 片剂3 0102 注射剂4 0103 胶囊剂5 0104 颗粒剂6 0105 眼用制剂7 0106 鼻用制剂8 0107 栓剂9 0108 丸剂10 0109 软膏剂乳膏剂11 0110 糊剂12 0111 吸入制剂13 0112 喷雾剂14 0113 气雾剂15 0114 凝胶剂16 0115 散剂17 0116 糖浆剂18 0117 搽剂19 0118 涂剂20 0119 涂膜剂21 0120 酊剂22 0121 贴剂23 0122 贴膏剂24 0123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口服乳剂25 0124 植入剂26 0125 膜剂27 0126 耳用制剂28 0127 洗剂29 0128 冲洗剂30 0129 灌肠剂31 0181 合剂32 0182 锭剂33 0183 煎膏剂(膏滋)34 0184 胶剂35 0185 酒剂36 0186 膏药37 0187 露剂38 0188 茶剂39 0189 流浸膏剂与浸膏剂400200 其他通则41 0211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42 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43 0213 炮制通则44 0251 药用辅料45 0261 制药用水46 0291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47030048 0301 一般鉴别试验49 0400 光谱法50 040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51 0402 红外分光光度法52 0405 荧光分光光度法53 0406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54 0407 火焰光度法55 04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56 041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57 0421 拉曼光谱法58 0431 质谱法59 0441 核磁共振波谱法60 0451 X射线衍射法610500 色谱法62 0501 纸色谱法63 0502 薄层色谱法64 0511 柱色谱法65 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66 0513 离子色谱法67 0514 分子排阻色谱法68 0521 气相色谱法69 0531 超临界流体色谱法70 0532 临界点色谱法71 0541 电泳法72 0542 毛细管电泳法730600 物理常数测定法74 0601 相对密度测定法75 0611 馏程测定法76 0612 熔点测定法77 0613 凝点测定法78 0621 旋光度测定法79 0622 折光率测定法80 0631 pH值测定法81 0632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82 0633 黏度测定法83 0661 热分析法84 0681 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85 0682 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860700 其他测定法87 0701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88 0702 非水溶液滴定法89 0703 氧瓶燃烧法90 0704 氮测定法91 0711 乙醇量测定法92 0712 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93 0713 脂肪与脂肪油测定法94 0721 维生素A测定法95 0722 维生素D测定法96 0731 蛋白质含量测定法970800 限量检查法98 0801 氯化物检查法99 0802 硫酸盐检查法100 0803 硫化物检查法101 0804 硒检查法。
滴眼剂的制备

3、用10%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值至6.8-6.9,记录加入10%氢氧化钠的量。
4、称取处方量的泊洛沙姆407,加水适量,并用水洗涤合成加入烧杯中。
5、搅拌使乳化均匀,直至溶液中无肉眼可见沉淀和颗粒,形成乳白色均匀悬浊液。
(5)黏度:滴眼剂的黏度适当增大,可使药物在眼内停留时间延长,从而增强药物的作用,同时黏度增加后减少刺激作用,也能增加药效。合适的黏度在4.0-5.0mPa.s之间。
(6)装量:每一容器的装量,除另有规定外,应不超过10ml。
(7)表面张力:滴眼剂表面张力越小,越有利于泪液与滴眼剂的充分混合,也有利于药物与角膜上皮接触,使药物容易渗入。适量的表面活性剂有促进吸收的作用。
三、实验材料与设备
1、实验材料:聚卡波菲、EDTA-2Na、甘露醇、苯扎氯铵(氯烃基二甲基苯甲胺,C9H13NRCl)、泊洛沙姆407(生产商BASF公司;净重500g;批号WPAK592B)、蒸馏水、氯化钠(分析纯,AR;性状为无色结晶;分子量为58.44)、氢氧化钠(性状为白色均匀片状固体;分子量40.00;批号20140819)。
实验中甘露醇起到调节渗透压和增加粘度的作用;苯扎氯铵起到阳离子把表面活性剂和抑菌剂的作用;泊洛沙姆407起到表面活性剂的作用;氯化钠用来调节渗透压;氢氧化钠用来调节PH。
七、思考题
1、滴眼剂中选择抑菌剂应考虑哪些问题?
在滴眼剂中用作防腐的抑菌剂应尽可能注意以下问题:
(1)有广谱抗菌力,可杀灭滴眼剂中的细菌与真菌等,尤其是绿脓杆菌。
2、滴眼剂为何要有适量的PH和渗透压?调节PH和渗透压是应注意哪些方面?
(1)PH:PH不当可引起刺激性,增加泪液的分泌,导致药物迅速流失,甚至损伤角膜,正常眼睛可耐受的PH范围为5.0-9.0,PH6-8时无不适感觉,小于5.0或大于11.4有明显的刺激性,碱性更容易损伤角膜。滴眼剂的PH调节应兼顾药物的溶解度,稳定性,刺激性的要求,同时亦考虑PH对药物吸收及药效的影响。
2015年版药典标准变更项目

除文字统一修订,其他修订内容如下: 1、2010年版一部附录ⅠD 、ⅠC 、ⅠW、ⅠB片剂、颗粒剂、栓 剂、 散剂项下重量差异 中国药典 2、收窄2010年版一部附录ⅠL 胶囊剂项下装量差异限度的要求 2010年版一 。限度要求按0.30g以下、0.30g及0.30g以上两种情况,分别比 部附录ⅠA, 较。 ⅠD,ⅠE,Ⅰ 3、将2010年版二部眼用制剂项下【重量差异】修订为2015年版 I,ⅠK,ⅠP, 四部0105【装量差异】,并增订一部眼用制剂对【装量差异】的 ⅠT,ⅠW/中 要求。 国药典2010 4、鼻用制剂变化同第3点。 年版二部附 5、按2015版四部0108中药丸剂概念,原2010年版一部附录ⅠK 录ⅠA ,ⅠD, 中国药典 滴丸剂归入丸剂,重量差异重新作了细分,装量差异按新的丸剂 ⅠG,ⅠH,Ⅰ 重量差异 2015年版四 将一部附录ⅠK滴丸剂和一部附录ⅠA滴丸剂中的装量差异重新整 2 M,ⅠO,ⅠQ, (装量差异) 部通则 合。2010年版二部附录ⅠH丸剂项下分类由原来只有重量差异检 ⅠR;中国药 (0100) 查方法,按2015版四部0108化药丸剂概念,现分为重量差异 典2010年版 (1)滴丸剂(2)糖丸剂、装量差异单剂量包装的丸剂,滴丸剂 一部附录Ⅰ 和糖衣剂现修订为“每丸重量与标示丸重比较(无标示丸重的, B,ⅠC,ⅠL, 与平均丸重比较)”,滴丸剂标示丸重和平均丸重的范围变为“ ⅠT,ⅠU/中 0.03g以上至0.1g”和“0.1g以上至0.3g”,限度分别为±12% 国药典2010 、±10%。 年版二部附 6、2010年版二部附录ⅠO 口服混悬剂项下重量差异修订为装量 录ⅠB ,ⅠE, 差异。 ⅠJ,ⅠL,Ⅰ 删除内容: N,ⅠP 1、2010年版二部附录ⅠL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项下粉雾剂中装量 差异内容在2015年版四部已删除。 2、2010年版一部附录ⅠI贴膏剂项下重量差异已删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105 眼用制剂
眼用制剂系指直接用于眼部发挥治疗作用的无菌制剂。
眼用制剂可分为眼用液体制剂(滴眼剂、洗眼剂、眼内注射溶液) 、眼用半固体制 剂(眼膏剂、眼用乳膏剂、眼用凝胶剂) 、眼用固体制剂(眼膜剂、眼丸剂、眼内插入 剂) 。
眼用液体制剂也可以固态形式包装,另备溶剂,在临用前配成溶液或混悬液。
滴眼剂 系指由原料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供滴入眼内的无菌液体制剂。
可分为水 性或油性溶液、混悬液或乳状液。
洗眼剂 系指由原料药物制成的无菌澄明水溶液, 供冲洗眼部异物或分泌液、 中和 外来化学物质的眼用液体制剂。
眼内注射溶液 系指由原料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无菌澄明溶液,供眼周围组织 (包括球结膜下、筋膜下及球后)或眼内注射(包括前房注射、前房冲洗、玻璃体内 注射、玻璃体内灌注等)的无菌眼用液体制剂。
眼膏剂 系指由原料药物与适宜基质均匀混合, 制成溶液型或混悬型膏状的无菌眼 用半固体制剂。
眼用乳膏剂 系指由原料药物与适宜基质均匀混合, 制成乳膏状的无菌眼用半固体 制剂。
眼用凝胶剂 系指原料药物与事宜辅料制成的凝胶状无菌眼用半固体制剂。
由原料 药物与事宜辅料制成的无菌溶液,滴入眼部后快速形成凝胶的制剂称为眼用原位凝胶 剂,也称眼用即型凝胶剂。
眼膜剂 系指原料药物与高分子聚合物制成的无菌药膜, 可置于结膜囊内缓慢释放 药物的眼用固体制剂。
眼丸剂 系指原料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球形、类球形或环形的无菌眼用固体制 剂。
眼内插入剂 系指原料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适当大小和形状、 供插入结膜囊内缓 慢释放药物的无菌眼用固体制剂。
眼用制剂在生产和贮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滴眼剂中可加入调节渗透压、pH 值、黏度以及增加药物溶解度和制剂稳定的 辅料,并可加适宜浓度的抑菌剂和抗氧剂。
所用辅料不应降低药效或产生局部刺激。
二、除另有规定外,滴眼剂应与泪液等渗。
混悬型滴眼剂的沉降物不应结块或聚
集,经振摇应易再分散,并应检查沉降体积比。
除另有规定外,每个容器的装量应不 超过 10ml。
三、洗眼剂属用量较大的眼用制剂,应尽可能与泪液等渗并具有相近的 pH 值。
多 剂量的洗眼剂一般应加适当抑菌剂抑菌效力应符合抑菌效力检查法(通则 1121)的规 定,并在使用期间内均能发挥抑菌作用。
除另有规定外,每个容器的装量应不超过 200ml。
四、眼用半固体制剂的基质应过滤并灭菌,不溶性药物应预先制成极细粉。
眼膏 剂、眼用乳膏剂、眼用凝胶剂应均匀、细腻、无刺激性,不得有金属性异物,并易涂 布于眼部,便于药物分散和吸收。
除另有规定外,每个容器的装量应不超过 5g。
五、眼内注射溶液、眼内插入剂、供外科手术用和急救用的眼用制剂,均不得加 抑菌剂或抗氧剂或不适当的缓冲剂,且应包装于无菌容器内供一次性使用。
六、包装容器应无菌、不易破裂,其透明度应不影响可见异物检查。
七、除另有规定外,眼用制剂还应符合相应剂型通则项下有关规定,如眼用凝胶 剂还应符合凝胶剂的规定。
八、眼用制剂的含量均匀度等应符合要求。
九、除另有规定外,眼用制剂应遮光密封贮存。
十、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 4 周。
除另有规定外,眼用制剂应进行以下相应检查。
【可见异物】除另有规定外,滴眼剂照可见异物检查法(通则 0904)中滴眼剂项 下的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眼内注射溶液照可见异物检查法(通则 0904)中注射液 项下的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粒度】 除另有规定外, 含饮片原粉的眼用制剂和混悬型眼用制剂照下述方法检 查,粒度应符合规定。
检查法 取混悬型滴眼剂供试品强烈振摇,立即量取适量(相当于主药 10μg)
置于载玻片上,共涂 3 片;或取 3 个容器的混悬型眼用半固体制剂供试品,将内容物 全部挤于适宜的容器中,搅拌均匀,取适量(相当于主药 10μg)置于载玻片上,涂 成薄层, 薄层面积相当于盖玻片面积, 共涂 3 片; 照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 (通则 0982 第一法)检查,每个涂片中大于 50μm 的粒子不得过 2 个(含饮片原粉的除外) ,且不 得检出大于 90μm 的粒子。
【沉降体积比】 混悬型滴眼剂照下述方法检查,沉降体积比应不低于 0.90。
检查法
除另有规定外,用具塞量筒量取供试品 50ml,密塞,用力振摇 1 分钟,
记下混悬物的开始高度 H0,静置 3 小时,记下混悬物的最终高度 H,按下式计算: 沉降体积比=H/H0 【金属性异物】 除另有规定外, 采用金属材料包装的眼用半固体制剂照下述方法 检查,金属性异物应符合规定。
检查法 取供试品 10 个,分别将全部内容物置于底部平整光滑、无可见异物和
气泡、直径为 6cm 的平底培养皿中,加盖,除另有规定外,在 85℃保温 2 小时,使供 试品摊布均匀,室温放冷至凝固后,倒置于适宜的显微镜台上,用聚光灯从上方以 45 °角的入射光照射皿底,放大 30 倍,检视不小于 50μm 且具有光泽的金属性异物数。
10 个容器中每个含金属性异物超过 8 粒者,不得过 1 个,且其总数不得过 50 粒;如 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另取 20 个复试;初、复试结果合并计算,30 个中每个容器中含 金属性异物超过 8 粒者,不得过 3 个,且其总数不得过 150 粒。
【装量差异】除另有规定外,单剂量包装的眼用固体制剂或半固体制剂照下述方 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检查法 取供试品 20 个,分别称定内容物重量,计算平均装量,超过平均装量
±10%者,不得过 2 个,并不得有超过平均装量±20%者。
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眼用制剂,一般不再进行装量差异检查。
【装量】 除另有规定外,单剂量包装的眼用液体制剂照下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 定。
检查法 取供试品 10 个,将内容物分别倒入经标化的量入式量筒内,在室温下
检视,每个装量与标示装量相比较,均不得少于其标示量。
多剂量包装的眼用制剂,照最低装量检查法(通则 0942)检查,应符合规定。
【渗透压摩尔浓度】 除另有规定外,水溶液型滴眼剂、洗眼剂和眼内注射溶液按 各品种项下的规定,照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通则 0632)检查,应符合规定。
【无菌】 照无菌检查法(通则 1101)检查,应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