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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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分 类 及 含 义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分 类 及 含 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一级类型 编号 名称 1 耕地 二级类型 编号 名称 含 义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 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 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1.0米,北方宽<2.0米的沟、渠、 路、田埂。 11 12 13 14 15 2 园地 灌溉水田 望天田 水浇地 旱 菜 地 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 、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无灌溉工程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 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 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 耕地。 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固定灌溉设施,仅 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用地。 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 覆盖度>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果树苗圃等 用地。 21 22 23 24 25 3 林地 31 32 33 34 有林地 灌木林 疏林地 未成林造 林地 迹 苗 地 圃 果 园 桑 园 茶 园 橡胶园 其它园地 种植果树的园地。 种植桑树的园地。 种植茶树的园地。 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种植可可、咖啡、油棕、胡椒等其它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 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树木郁闭度>30%的天然、人工林。 覆盖度>40%的灌木林地。 树木郁闭度10~30%的疏林地。 指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株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 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的造林 地)。 森林采伐、火烧后,五年内未更新的土地。 固定的林木育苗地。 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以牧为 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采用灌溉、排水、施肥、松耙、补植等措施进行改良的草地。 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包括人工培植用于牧业的灌木。 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 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市、镇建制的居民点,不包括市、镇范围内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用地。 镇以下的居民点用地。 居民点以外独立的各种工矿企业、采石场、砖瓦窑、仓库及其他企事业 单位的建设用地,不包括附属于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农副业生产基地。 以经营盐业为目的,包括盐场及附属设施用地。 指居民点以外的国防,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墓地、陵园等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分类基本框架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二级分类体系。一级 类12个,二级类57个 各省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可在全国统一的二级 分类基础上,根据从属关系续分三级类,并进行 编码排列,但不能打乱全国统一的编码排序及其
所代表的地类及含义
分类基本框架—一级类设定
依据土地用途和利用方式,考虑到农、林、水、 交通等有关部门需求,设定“耕地”、“园 地”、“林地”、“草地”、“水域”、“交 通运输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考虑到城市管 理等有关部门的需求,设定“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为了保证地类的完整性,对上述一级类中未包 含的地类,设定“其他土地”
102
103
街巷用 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 地 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 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一级类 编码 名称 10 交通 运输 用地
二级类 编码 104 名称
含义
农村道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 路 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 道)。 机场用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地
一级类 编码 名称 06 工矿 仓储 用地
二级类 编码 名称
含义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 所的土地。
061 062 工业用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 地 的附属设施用地。 采矿用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 地 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
堆放地。 063 仓储用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82 083 084
一级类 编码 名称 08 公共 管理 与公 共服 务用 地
二级类 编码 085 名称
含义
文体娱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 乐用地 等的用地。 公共设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 施用地 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 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公园与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 绿地 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 化用地。 风景名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 胜设施 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用地 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三)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为了适应土地用途管理的需要,有效实施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国土资源部在1984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和1989年“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两个土地分类基础上,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2001年8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实行城乡土地统一分类,将全国的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个一级类,15个二级类,71个三级类。试行土地分类自2002年1月1日起使用至今,实践中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和国有土地出让、登记等工作。
09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2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二)1989年城镇土地分类
1984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主要针对农村土地调查,对城镇内部土地未进行详细分类。1989年9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对城镇内部土地根据用途的差异作了详细分类,其中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城镇土地分类用于城镇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从1989年颁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
09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一级类二级类含义0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附录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续附录一
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②郁闭度是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整个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③对于过去曾是低洼、渍水地带并长有芦苇,现已干枯成为旱苇地的,仍划为水域中的苇地。

④常水位岸线指多年保持的水位与岸线的交线。

关于常水位岸线的确定方法,可通过当地群众调查经常出现的水位来确定,也可直接从岸线植被、波浪冲击岸边形成的较稳定的岸线来确定。

如果上述两种方法无法确定的,也可用根据航片或地形图上的水面边线确定。

2017最新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17最新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代替GB/T21010-2007 2017 年11月1日发布、实施一级类二级类类类别类别别类别含义编码名称编名称码1耕地2园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010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1010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2 大棚用地010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350%或每亩株数大于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020 果园*合理株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指种植果树的园地1020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2020橡胶园*3020 其他园地403林地030 乔木林地1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第1页共9页030竹林地*2030红树林地*3030森林沼泽*4030灌木林地*5030灌丛沼泽*6030其他林地*741天然牧草地*04草地042 人工牧草地*043 其他草地**050 零售商业用1 地050 批发市场用2 地05商服050餐饮用地3用地050旅馆用地4050 商务金融用5 地050娱乐用地6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的用地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

GB 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052
住宿餐饮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53
商务金融用地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4
其它商服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11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118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119
冰川及永久积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
其它
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121
125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7
裸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表A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一级
二级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2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图示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续3)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1
水域及水利设
施用地
11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06
工矿仓
储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06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7
住宅
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20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注: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本表的分类进行归并。方法为:中心城区、近郊区及县级市县城所在地的镇(街办)辖区内,独立于城市之外的商服、工业仓储、国有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四类用地按主要地类实地调查,归入城市,对应代码为201A、201B、201C、201D;其它县城所在地的建制镇及其它建制镇辖区内,独立于建制镇之外的商服、工业仓储、国有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四类用地按主要地类实地调查,归入建制镇,对应代码为202A、202B、202C、202D;独立于在乡政府所在的场镇、原农村居民点范围之外的商服、工业仓储、国有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四类用地按主要地类实地调查,归入村庄,对应代码为203A、203B、203C、203D。除上述以外其他农村居民点均调绘为村庄“20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土地分类依据和特点定义:以土地自然属性的差异性为依据,根据土地地表覆盖和利用程度划分的土地利用单元。

分类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土地的覆盖特征。

分类特点:1)反映自然属性2)反反映社会经济属性3)与人类活动关联4)类型和分布是变化的2土地分类方法、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依据土地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依据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依据自然、社会经济、管理等综合因素进行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属于等3)种分类方法2、土地分类方法方法具体标志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以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以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以土地的覆盖特征、利用方式、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 .目的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服务.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3、国内外土地分类★国外土地分类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

★国外土地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的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

☆美国:以土地功能为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用于建设用地)为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为依据;☆印度: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为依据。

★国内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晚,主要是在解放以后。

★国内土地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

例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土地详查)采用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

4、统一土地分类的重要性(1)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需要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统一的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2)统一不同土地分类标准的需要—目前存在着许多有关土地的分类,标准和含义不完全统一,造成在土地调查和统计上口径不一、数出多门,给管理和决策带来很大的困难—《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1.概述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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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表
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含义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
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
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
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
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
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
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
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
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013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
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
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
数70%的土地。

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他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
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
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地)、未成林地、
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他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
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05 商服
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场、商店、超市、
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
间、工场等的用地
052 住宿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

包括宾馆、酒店、
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53 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

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
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4 其他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包括洗车场、洗
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
洗浴场所等用地
06 工矿
仓储
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采矿、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1 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2 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
地及尾矿堆放地
063 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7 住宅
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071 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072 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
管理
与公
共服
务用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
施等的土地
081 机关团体用地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2 新闻出版用地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
出版社等的用地
083 科教用地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
普等的用地
084 医卫慈善用地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
助等的用地
085 文体娱乐用地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086 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

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
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087 公园与绿地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
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088 风景名胜设施
用地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
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
地类
09 特殊
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2 使领馆用地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093 监教场所用地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

094 宗教用地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

095 殡葬用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 交通
运输
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

包括民用机场、
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

包括设计内的路堤、
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2 公路用地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

包括设计内的路堤、
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
属用地
103 街巷用地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
地。

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104 农村道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
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105 机场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
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 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
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
及水
利设
施用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

不包括滞洪
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111 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
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112 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
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4 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
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5 沿海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

包括海岛的沿
海滩涂。

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116 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
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

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

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7 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
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118 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
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119 冰川及永久积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 其他
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121 空闲地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122 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
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
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123 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124 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5 沼泽地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

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127 裸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
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表A.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一级二级含义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20 城镇
村及
工矿
用地
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
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201 城市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
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
单位用地
202 建制镇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
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
203 村庄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
等单位用地
204 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
地及尾矿堆放地
205 风景名胜及特
殊用地
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
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
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注: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05、06、07v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A.2进行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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