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刑人员子女问题的调查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方式探析

中 图分 类 号 :D 3 . 6 17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7 - 6 5 (0 1 0 —15 0 6 2 -0 7 2 1 ) 5 1 — 7
服 刑人 员未 成 年子 女是 指父 母 中 的一方 或双 方 正在 监狱 服 刑 的未 满 1 8周 岁 的 公 民 ,这 是 近
在构 建 和谐社 会 的进 程 中 ,服 刑人 员未 成年 子女 作为 特殊 弱 势群 体 ①,逐 渐 引起 了社会 各 界 的关 注 。近 年来 ,学 术界 相继 发表 了一 些有 关 的 调研 报告 和学 术论 文 ,全 国政 协委 员 、全 国人大 代 表 在公 开场 合 对 此进 行 呼 吁 ,政 府 部 门、社 会 团体 和 民间组织 也采 取有 效 措施进 行 救助 。
灾 难 ,特别 是对 那些 家 境 困难 或 上有 老 、下有 小
年人 关爱 工作 的边缘 ,社 会关 怀 十分 薄弱 。服 刑 人员 未成 年 子女 失去 了父 亲或 母 亲 的监护 ,特 别
是双 亲 ( 方 服 刑 或 一 方 服 刑 ,另 一 方 出 走 、 双
离婚 、死 亡 ) 无 法 履 行 抚 养 、教 育 和保 护 义 务 的 ,其 合 法权 益难 以得到 有效 保 障 。大多数 服 刑 人 员 未成 年子 女 , 目前 主 要是 依靠 社会 福利 或 自 发亲情 互 相 的救 济 ,而 这 种 救 助 方 式 是 不 可 靠 的 ,他 们 的被 监 护权 、被 抚养 权存 在着 事实 上 的 丧 失 或缺 损 ,他们 的生 活 状况令 人 担忧 ,他 们 的
青岛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

( ) 母 入狱 后 辍学 的为 7 % 。调查 显 示 , 5 曾受 到 过 社 会 救 助 的 服 刑 人 员 未 成 年 子 女 仅 占 总 数 的
92 , . % 大约还 有数 百个 服 刑人 员家 庭 的未成 年 子
女 的监 护权 , 存在 着事 实上 的丧失 或者 缺损 , 他们
关键 词 : 岛市服刑人 员未成年子女 ; 状调查 ; 育对策 青 现 教
中 图分 类 号 :7 5 G 7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6— 13 2 1 0 0 l O 10 4 3 ( 00)3— I7一 6
服刑人 员未成 年 子 女是 一个 不 容忽 视 的社 会
情 况 , 选 出 服刑 人 员 家 庭 并 填 写 问卷 。个 案 访 筛 谈 在有 关单 位专 门组 织 的服 刑人 员家 庭考 察活 动 中 同时 进 行 , 外 还 组 织 3 此 0余 名 教 师 召开 座 谈
21 0 0年 9月
的救济 , 或者 入 狱前 的积 蓄度 日。对 于 那 些父 母 双 双入 狱或者 一 方服 刑 后婚 姻 解 体 、 人 赡养 的 无
会, 深入 进行 个 案分 析 。 被 调 查 的 服 刑 人 员 中 , 未 成 年 子 女 在 父 其
群体 。由于家长 入 狱 , 尤其 是 家庭 破 裂 , 刑人 员 服
未成年子 女缺乏关 爱和管教 , 有些甚 至受 到周 围人 的歧视 。这部分孩 子如果不 能得到 社会关 爱 , 心理
6 6名狱 警及 8 2名服 刑 人员 进 行 面对 面 访谈 。在
此基 础 上 , 题组 还 深入 服刑 人员 家庭 , 庭所 在 课 家 地 的街道 、 区 , 社 以及 有代 表性 服 刑人 员子 女所 在 的学校 , 对服 刑 人员 未 成 年子 女 教 育 现 状 进 行 了
新乡市太阳村服刑人员子女及代养机构的实践调查报告

法商论坛
第二卷
新乡市太阳村服刑人员子女及代养机构的实践调查报04 ) 华 002
摘 要:服刑人员子女 是一个特殊群 体,他 们因父母的服刑身心受到不 同程度 的影 响,同时又受到来 自学校、社会 不同程 度 的异样 的 目光 ,甚至是伤 害。据调 查,服刑人 员子女中,25 在社会上 流浪 、乞讨 ,约有 12 违法犯罪 ,子女在父母入狱后 .% .% 辍 学的为 8 . 3 ,正 因为如此 ,对他们 的关爱 、教育 如果缺 失,将 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社会 的构建 。 24 % 关键词 :服刑人 员子女 ;代养机构 ;教育
全 国服刑人员子女人数 已超过 6 万 ,救助 孩子的总人数 O 却不 超过 2 0 人 。现行法律法规 中对父母服刑 期间无人照管 00 的子 女,没有 明确 规定相关 的监 护办法 、程序 、监护主体及 其责任 。2 0 0 6年新修订 的 《 未成年人保护 法》规定,对孤儿、 无法 查明其父 母或 者其 他监护 人的 ,以及其 他生活无着 的未 成年人 ,由民政部 门设立 的儿童福利机构收 留抚 养 。如 果服 刑人 员子女算 是 “ 其他 生活 无着 的未成年人 ”的话 ,那 么就 应 当 由民政部 门设立 的儿童 福利机构收 留抚养 ,但实 际这 些 孩子 并没有进入 儿童福利机 构,而且有很多孩子 无人管教 , 流 浪街头 。 0 6 民政 部等 l 20 年 5个部委联合发布 《 关于加强孤 儿救助 工作的意见》 ,由于 该 《 意见 》仅仅局 限于孤儿救助 , 对于 整体解决服 刑人员子女 问题尚显力度不足 。为促进服刑 人 员子女健康 成长 ,让社会给予 他们更多 的关注 和关爱 ,现 在在 全国各地 成立 了代养服刑 人员子女 的机构 。 目前类似 太 阳村 的代养机 构 ,在全 国有 五个 。河南省新 乡市太阳村 正是 类似 于这样代养机构 中的一个 。 华 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0 1 班暑 期社会实践小组于 96 21 0 0年 7月初到河南省新 乡市太 阳村进行 实践调查。现将 太 阳村服刑人员子女及代养机构情况报告如下 :
服刑人员子女帮扶调研报告

服刑人员子女帮扶调研报告服刑人员子女是指那些父母因犯罪行为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孩子们。
由于父母的犯罪行为,这些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和不公平待遇。
为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及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进行了一次关于服刑人员子女的调研。
调研发现,服刑人员子女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首先,教育问题。
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的限制和父母缺乏教育意识,服刑人员子女往往面临着接受良好教育的困难。
他们通常生活在贫困的家庭中,无法享受到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
而且,由于父母监禁的原因,他们缺乏家庭的爱和关怀,心理上也有很大的空白。
其次,心理健康问题。
服刑人员子女往往因为父母的犯罪行为而受到社会歧视和排斥,心理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他们常常感到自卑和孤独,缺乏自信和安全感。
此外,他们也容易出现行为问题,如攻击性行为和自闭症等。
还有,就业问题。
服刑人员子女在成年后很难找到稳定的就业机会,因为他们缺乏优质的教育背景和社会资源。
他们面临着很大的竞争压力,很难与其他同龄人平起平坐。
这给他们获得经济独立和社会认同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针对以上问题,应当采取以下帮扶措施:首先,加强教育扶持。
政府应当提供经济资助,保障服刑人员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
此外,还需要加强家庭教育培训,帮助父母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关心并引导孩子的成长。
其次,加大心理健康支持。
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为服刑人员子女提供心理辅导和治疗。
同时,社会上应当加强对服刑人员子女的心理关怀和支持,营造一个友善和包容的社会环境。
最后,提供就业机会。
政府可以建立相应的就业援助机构,为服刑人员子女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同时,减少对服刑人员子女就业的歧视,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综上所述,服刑人员子女面临着教育、心理健康和就业等方面的困境,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
通过加强教育、心理健康支持和就业机会的提供,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走上正轨,实现自身价值。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现状及救助体系探析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现状及救助体系探析摘要:由于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服刑,导致其子女家庭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随之而来的社会环境等一系列的改变对其子女的心理健康、行为方式以及成长轨迹产生了重要影响。
当前我国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体系仍不完善。
本文将从政府政策、社会救助、社区救助、学校和家庭救助方面提出应对措施,以保护这个群体的合法利益,呵护其健康成长。
关键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一般认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指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正在监狱服刑,未超过18岁的子女,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服刑,导致其家庭环境发生改变,各种不利的因素威胁其健康成长,加之社会救助体系的不完善,因此该群体经常会出现诸如心理健康问题、生活困难、犯罪、辍学等现象。
因此,探析当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体系的问题和应对策略对于改善该群体的生存状况,保障其身心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现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现状可以分为生存现状、教育现状、心理健康现状。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现状2013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44.7%的父母服刑的家庭子女,每月生活费低于200元,72.77%低于500元。
学者们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地调查中发现,多数家庭的居住环境较为恶劣,缺乏必须的生活用品电器等。
部分由祖辈抚养的孩子,依靠年龄较高的老年人带来微薄的收入。
一些寄居于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家庭中的孩子,尽管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是寄人篱下的状态也让孩子们并不能享受到较好的待遇。
家庭贫困带来的不仅仅是吃不饱穿不暖,无法提供生长所需的影响这样的问题,同样也会使孩子的自尊心受损,一些孩子因为贫困而羞于和同学们交往,导致其人际关系收到影响。
同时,家庭经济的困难也会影响到子女的受教育状况。
(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现状对于父(母)服刑的未成年子女来说,对其心理产生影响的并不仅仅是服刑这一单一事件,父(母)服刑前、中、后的一系列事件对于其子女来说都有着很大的影响[1]。
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现状的调查、分析与对策分析——以成都市五城区调查为例项目承接单位:四川省新巴蜀家庭教育发展推广室参与人员:唐志强白福平陈潇周晓宾张宏刘晓涛摘要:在强调人性向善、人文关怀的今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弱势群体,需要得到社会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尽管政府相关部门在这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努力,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但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
为了真实的了解他们的生活、心理、社会状况,我们组织了这次调查活动。
当然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各有关部门只有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共同担负起维护这一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任。
关键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现状调查对策引言服刑人员子女的救助一直是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其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未来。
党和国家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服刑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将其列入国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方面,先后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司法、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也在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06年3月,民政部等15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突破性地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工作列入了孤儿救助政策的总体规划之中。
因此,不管是从法律制度还是社会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工作正日益完善。
我省也围绕有关政策、《意见》的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活动,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各级民政部门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制定救助政策,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纳入特困户救助、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宣传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做好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照料和帮扶工作;共青团和妇联组织把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列为工作重点,纳入有关资助范围,动员、组织青少年事务专职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参与帮扶工作等,不断推进建立健全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的长效机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学校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情况调查表

篇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摘要伴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条件的提高,有这样一类群体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他们就是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这些孩子由于家长入狱,以致存在监护缺失、贫困、失学、被歧视、边缘化等现象,这些已影响到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同时影响到服刑人员的改造效果。
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入手分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现状及原因,从而提出解决的对策:一是解决家庭教育;二是解决学校教育;解决社会教育。
关键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现状;对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近年来逐渐衍生和正在成为一个需要广泛关注的特殊群体。
他们生存在一种十分尴尬的环境中,本应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茁壮成长的他们失去了爱的沐浴,原本属于他们的教育状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又一个的残酷现实。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现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和人民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注已经突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对于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关心教育”。
各地方机关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问题上也做了相关的工作,但是孩子们的教育现状依然受到我们的关注。
家庭教育现状服刑人员家庭由于家长一方或双方入狱导致孩子由亲友、老一辈或是无人抚养,从而使得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无法与同龄儿童享有同样接篇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保护研究》摘要“法律孤儿”是指因犯罪在监狱等场所服刑人员所生(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父母一方在监狱等场所服刑,另一方已死亡、无能力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父母双方都在服刑。
“法律孤儿”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范畴且具有其特殊性。
首先,因为“法律孤儿”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服刑而不在孩子身边,所以“法律孤儿”父母的法定监护权处于完全或者部分缺失状态,使他们失去了父母的监护而成为“法律孤儿”;其次,他们的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健在又不是“孤儿”。
对服刑人员子女心理健康状况的调研报告——以陕西回归研究会儿童村为例

对服刑人员子女心理健康状况的调研报告——以陕西回归研究会儿童村为例摘要:通过多次实地调研,综合运用问卷、访谈、观察、个案研究、准确量化数据,深入分析。
该篇调研报告从个性发展、情绪情感与行为规范、社会适应三方面对服刑人员子女心理健康状况作出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估,反映出的较多问题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和普遍性。
关键词:服刑人员子女;心理健康;个性发展;情绪情感与行为规范;社会适应在对服刑人员子女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中发现,这些子女总体心理健康程度令人担忧,如恐惧、焦虑、自卑、胆小等,但是也存在着某些很好的心理特质,比如独立、体谅他人等。
本调查报告主要从个性发展、情绪情感与行为规范、社会适应三个维度对服刑人员子女的心理健康程度进行分析。
一、个性发展1、优势快乐感受性强。
在个性发展中,服刑人员子女较其他同龄人对比而言,相对独立与成熟,考虑事情较周全,生活快乐、幸福的标准较同龄人低,更容易因为简单的事情感到快乐和幸福,能更好的获得快乐感和幸福感。
尽管儿童村的环境有些恶劣,设备较落后,生活水平低于普通家庭的生活水平,但96%的儿童村服刑人员子女认为在儿童村生活的很快乐,100%的人满意在儿童村的生活。
抗挫折能力强。
他们的抗挫折力较同龄人强,在调查中发现,如果自己受委屈自己忍着的子女较多,占68%,如果自己遇到不开心的事,多数自己承担,不向他人倾诉,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他们的抗挫折力和承受力较同龄人强。
2、缺陷在对服刑人员子女的调查中发现,服刑人员子女有着较多的性格缺陷,令人担忧。
(1)情感脆弱,缺乏安全感。
在未成年子女中,由于成长过程中父母角色的缺失,家庭教育的缺失,依恋父母,普遍缺乏安全感。
具体表现在70%的子女常常思念父母,57%的子女会因为恐惧与不安导致失眠。
而在子女过分独立的同时,也证明了一种不安全感的存在,他们不愿意信赖他人,更青睐于自己承担所有问题,害怕被骗和被伤害。
在与同伴的交往中,90%的人愿意和朋友分享快乐,但是在面对痛苦及不开心的事情,58%的人更倾向于自己承担,68%的人自己承受委屈,不愿向朋友、老师倾诉,对他人缺乏一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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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课程实践报告
报告名称服刑人员子女问题调查报告
年级 2010级
学院外国语学院
专业英语
学号 10301115
姓名滕倩
班号学号 101
任课教师范颖
完成时间 2011/10/7
成绩
2011年 10月 7日
关于服刑人员子女问题的相关报告
内容摘要:现今社会存在众多服刑人员子女处于无家可归,无人管教的状况,其生活,教育以及心理等现状也日益恶化,同时由于国家法律的空白和社会救济的不完善,服刑人员子女也成为一个特殊群体。
由此,展开了一项关于此问题的调查。
关键词:服刑人员子女教育生活心理
一、调查目的
深入了解同学们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态度及关注度,并提高社会各界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沈阳师范大学20位在校大学生。
三、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四、调查时间: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7日
五、调查结果
据资料显示,我国在押犯人共计150多万,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占30%左右,而且大部分生活、教育与其心理状况都使人担忧。
而在这次调查中,35%的大学生却从未关注过此类问题,55%的大学生只听说过,仅有15%的大学生曾经关注。
另外共有50%的学生提出其他建议,而这其中有94%的学生提出了关注服刑人员子女的心理健康。
六、现状分析
目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和教育问题尚未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还存在着事实上的法律和管理空白,缺乏政策的支持。
(1)缺乏关注
他们本应是阳光少年,却宁愿躲在阴影里;他们没有犯罪,却承担犯罪惩罚所带来的后果;他们是无辜的,却承受他人异样的眼光;他们是弱势群体,却不敢
期待关爱;他们还有漫长的未来,却走得迷茫而忐忑不安。
社会上对残疾人和孤儿等弱势群体的关注与帮助是我们所了解的,而对服刑人员子女这一特殊人群的现状却知之甚少,报道与关注就更无从谈起。
(2)法律空白
现行法律法规中对父母服刑期间无人照管的未成年子女,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监护办法、程序、监护主体及其责任。
2006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而服刑人员子女却是“有父母的孤儿”,孤儿院并无义务接收,这就造成了这一群体无人管教,甚至无家可归的状况。
而对其利益与权力的白虎也几乎空白。
(3)政府失职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专门救助机构和救助办法。
政府对这个群体在救助方面还存在缺失。
虽然民间已经开始对其进行帮助,但是,光靠民间组织和个人开办儿童村,或者爱心人士提供帮助,如儿童村、太阳村等,可救助力度毕竟有限,相对于更多需要帮助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无异于杯水车薪。
而且,这些民间组织本身也面临诸多难题,还不够规范。
(4)心理问题
服刑家庭子女情绪问题突出,自信心不足且个性倾向内向,情绪过于敏感、易冲动,稳定性差。
这不仅有父母对他们的影响,也是由同龄人间的排斥,亲友疏离与社会上异样眼光造成的结果。
他们不仅要面对父母的缺席,亲友的疏离,还要承受生活的压力,忍受歧视与不公的对待。
种种因素导致了服刑人员子女心理方面的缺陷。
七、提出意见
首先,应加大社会各界对这一状况、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可以通过媒体的影响力使更多百姓得到了解,当然关注并不等同于给予压力,而是要付出真心与行动去关爱、鼓舞他们。
让服刑人员子女感受到社会的爱,了解到他们与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有着公平的机会与人生,并借此获得社会各界更为广泛的关注。
第二,相关司法部门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弥补空白。
如明确监护职责、保护服刑人员子女的权利与利益等,也可以考虑减轻经济负担,保证其生活质量而不至流落街头,保证接受良好的教育。
第三,政府应成立相关机构管理、帮助服刑人员子女,并联手其他部门共同解决其生活、教育与就业等各方面问题。
可成立专门的基金以加强救助与保护,形成以政府为主、民间资助为辅的良好结构。
最后,加强心理教育。
服刑人员子女的心理问题是最令人担忧的。
服刑人员子
女不管是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上,都担负着重重困难和压力。
承受在肩上的压力和困难显得尤为沉重。
本该天真烂漫、的花季年华,服刑人员子女因亲人入狱带来的亲情缺失,心理问题应该注意。
而政府与各组织都应加强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与心理疏导,正确的引导他们使其摆脱阴影,在逆境中前行并积极面对人生。
参考文献
1.《未成年人保护法》
2.华西都市报-2011年5月30日服刑人员子女接受心理咨询
3. JerryM burger 《人格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10年03月
4.中国青年报-2011年5月5日让服刑人员的孩子健康成长在“春天里”
5.南充日报用心关爱服刑人员子女
6.任俊《积极心理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