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煤矿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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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为加强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切实做好硐室内部各种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急救物资的更新补充,确保避难调室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避难硐室日常管理1、避难硐室日常管理由通风防治水二队负责,每天由一名巡检员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一次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调度和有关部门反映。

2、巡检员要尽职尽责,必须保管和爱护好避难硐室所有设施及大门钥匙,工作期间除维护人员外,不容许其他人员进入避难阴室。

二、避难硐室维护和检查要求1、应定期对紧急避险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施。

2、压风(供氧)、供电、供水、通讯、人员定位系统,由通风防治水二队巡查,由各专业分管单位进行维修、维护。

监测监控系统由信息监测中心进行维护。

3、每天应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巡检,并进行1次文明卫生打扫,通风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日常巡检情况进行检查。

4、酮室内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及时校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5、定期对储存的食品、水、药品更换,确保其始终处在保质期内。

6、每10天应对设备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7、每1个月对配备的高压氧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8、每年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

包括气密性、电源、供养、有害气体必理等。

并记录台账。

发现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及时维护必理。

三、避难硐室的管理制度1、经检查发现紧急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安排相关业务人员维护处理。

2、酮室内的氧气供给、监测监控、通讯、人员定位及其他系统必刻始终保持完好、在备用状态:因检修需要,必须办理检修申请。

按照程序审批后方可作业。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建设标准1 适应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建造煤矿井下避难硐室(包括永久避难硐室及临时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检测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避灾硐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 2011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009年版《矿山救护规程》 2009年版《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3 分类3.1 分类及代号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根据其服务范围及使用年限,分为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Y,临时避难硐室的标记为DML。

3.2 避难人数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但应满足如下规定:永久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临时避难硐室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

3.3 硐室结构形式避难硐室形式,采用如下三种结构形式:(1)“一”字型:硐室两端分别连接不同的巷道,硐室有两个安全出口;(2)“凹”字型:硐室两端均连接同一条巷道,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m;(3)“口”字型:硐室仅一个安全出口,在巷道旁边构筑。

临时避难硐室一般采用第(3)种结构形式,也可采用上述三种形式之一;永久避难硐室不得采用第(3)种形式的结构。

图3-3-1 “—”型避难硐室图3-3-2 “凹”型避难硐室3.4 硐室型号表示避难硐室型号表示:硐室结构代号,永久缺省为1,临时缺省为3硐室设计防护时间,缺省为96,单位为小时(h)设计避难人数硐室类型:Y、永久避难硐室,L、临时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型号表4 基本要求4.1 设计避难硐室设计,应当由具备煤炭行业专业(矿井)设计资质的机构完成。

避难硐室施工前,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永久避难硐室应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煤矿避难硐室最新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最新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最新标准
煤矿避难硐室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了提高煤矿避难硐室的安全性能,最新的标准对其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煤矿避难硐室应当设置在矿井主要通风巷道上,并且应当远离矿井井口
和矿井工作面,以减少矿难发生时的冲击和危害。

硐室应当远离矿井主要通风巷道的转弯处和支护不良的地方,以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其次,煤矿避难硐室应当具备一定的防爆能力。

硐室内部应当设置防爆照明和
通风设备,并且应当配备防爆通讯设备,以便在矿难发生时与外界进行及时的通讯和联络。

硐室内部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爆呼吸器和医疗急救设备,以应对矿难发生时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此外,煤矿避难硐室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硐室
的建设应当经过严格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其结构稳固、通风良好、设备完善。

硐室的管理应当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硐室的各项设备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总的来说,煤矿避难硐室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其建设和管理关系到矿
工的生命安全。

最新的标准对硐室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各个煤矿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硐室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煤矿避难硐室的安全性能达到最新标准的要求,为矿工的生命安全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避难硐室管理保护制度

避难硐室管理保护制度

一、矿井应成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

按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保护、保养或者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设施完好靠得住。

二、避难硐室配备的食物、水和急救药品,过时或者失效的必需及时改换。

三、天天检查避难硐室门是不是开启灵便和密封靠得住,检查橡胶是不是老化,每一个月润滑保养。

四、天天必需检查避难硐室内紧缩氧和压风供气性能。

一、减压器应按期查验完好性,流量在0.4~15L/min 范围内应可调。

2、按期检查氧气瓶压力,如压力小于 13.5MPa,应及时充气。

3、水分离器过滤芯使历时每一个月改换一次,如发现过滤后气体有异味,应提前改换。

4、医用氧气瓶钢瓶符合 GB5099标准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氧气瓶有效期15年, 3年强制查验一次,查验合格后方可利用。

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瓶阀开启灵便性、阀门关闭靠得住、瓶内压力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气瓶充装后,如浮现鼓包变形或者泄漏等严重缺点,应当即住手利用。

5、检测压风供气装置完好性,压风压力和压风供气量符合自救供气系统要求。

五、每十天应对避难硐室后备电源进行一次检查和测试,不满时 4对蓄电池及时充电。

六、每一年对避难硐室设备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功能检测,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置等。

七、每一个月检查马桶的自动打包装置是不是工作正常。

八、净化系统的风机两次运转距离时间不大于3个月,每次运转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九、净化系统每批一氧化碳催化剂的寄存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应该及时改换新催化剂。

十、净化系统每批二氧化碳吸附剂的寄存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应及时改换新的吸附剂。

十一、经检查发现避难硐室设备不能正常使历时,应及时保护处置。

十二、应成立避难硐室设施的档案,准确记录避难硐室设计、安装、利用、保护、配件配品改换等相关信息。

十三、所有人员进入避难硐室后,要严格遵守《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

一、负责当班硐室各类仪器、设备工作状态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置并向调度室汇报,填写仪器设备故障记录。

煤矿安全避难设施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难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煤矿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矿井、地面设施及临时工棚的安全避难设施管理。

三、避难设施要求1. 避难硐室设置:矿井内必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避难硐室,硐室应具备以下条件:(1)通风良好,空气新鲜;(2)结构牢固,防尘、防水、防漏电;(3)室内设备齐全,能满足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4)硐室位置合理,便于避难人员迅速到达。

2. 避难设施设备:避难硐室内应配备以下设备:(1)应急照明;(2)通信设备;(3)消防器材;(4)急救药品;(5)食物、饮用水及生活必需品。

3. 避难硐室维护:定期对避难硐室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完好,通风良好。

四、培训与演练1. 培训:对新入职矿工进行避难硐室安全知识培训,使矿工掌握避难硐室的位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 演练:定期组织避难硐室应急演练,提高矿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五、应急响应1. 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人员应立即组织矿工按照预案迅速进入避难硐室。

2. 避难硐室管理员负责组织避难人员有序进入硐室,确保人员安全。

3. 避难硐室管理员负责与外界保持通信,及时向上级报告避难人员情况。

六、监督检查1. 矿领导定期对避难硐室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通风良好。

2. 安全管理部门对避难硐室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矿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避难硐室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6页

煤矿避难硐室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6页

煤矿井下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使用方法1、旋转左侧门把手,打开过渡硐室门,进入过渡硐室,进入后立即从里把过渡硐室门关闭。

2、当人员进入过渡硐室后,首先打开所有空气钢瓶阀门(注:要把所有钢瓶阀门打开到位),空气由气幕向外喷出进行洗气,洗气过程大约20—30秒(注:每次过渡硐室洗气人数不得超过8人)3、洗气后,检查压力表是否为正压状态,如正压状态时空气减压器已经预设气压为0.3MPa,请勿改动!如果压力低于0.3 MPa时,调整减压器使低压表数值至0.3MPa。

4、打开位于过渡硐室两侧全部压缩O2钢瓶(蓝色)阀门(逆时针为打开,顺时针为关闭)。

5、检查压力表是否为正压状态,如正压状态时O2减压器已经预设至0.4MPa,请勿改动!如果压力低于0.4 MPa时,调整减压器使低压表数值至0.4 MPa。

6、打开辅助硐室门(在此过程中应佩戴自救器)进入后关闭二氧化碳硐室门。

7、打开全部CO2钢瓶(灰色) 阀门,(逆时针为打开,顺时针为关闭)打开CO2气瓶控制阀门。

8、回到过渡硐室后迅速关闭二氧化碳硐室门。

9、旋转通往生存硐室门的左侧门把手打开,打开过渡硐室门进入生存硐室。

10、在压风管路完好状态时采用压风供氧,开启压风出口“三滤”置后的阀门,听到消音器发出声音确认有压风吹出即表示此时压风供氧系统已开启。

(硐室内一共有4个压风供氧出口均需打开)11、检查压力表是否为正压状态,如正压状态时压风供氧的减压器及流量计均已设置好,请勿随意改动。

12、压风“三滤”装置设置有自动排污口,请勿随意触碰,防止堵塞。

13、在压风管路被破坏的情况下,打开生存硐室两面O2流量计的控制阀门。

并检查压力表是否为正压状态,如正压状态时表示压力已经设置好,请勿改动。

14、打开生存硐室两侧的两个O2流量计(逆时针开大,顺时针为关小),将流量计设置为:人数×0.5L/min。

流量计出口有气体喷出时即表示O2已经供给。

15、完全打开液态CO2管路主控阀门(阀门手柄逆时针为打开,顺时针为关闭)16、检查并确认液态CO2压力,高压表数值应大于600PSI。

避难硐室管理制度模板

避难硐室管理制度模板

避难硐室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非煤矿山及其他需要设置避难硐室的地下
工程。

2. 避难硐室是用于在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临时避难的设施,必须确
保其安全、可靠和有效。

二、避难硐室建设与维护
1. 避难硐室的设计与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

2. 避难硐室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配备必要的生存保障系统,包括
但不限于空气净化、温湿度控制、食物和水供应等。

3. 定期对避难硐室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避难硐室使用管理
1. 所有进入地下工程的人员必须熟悉避难硐室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 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人员应迅速、有序地撤离至最近的避难硐室。

3. 避难硐室的使用应遵循“先到先用,先急后缓”的原则。

四、应急演练与培训
1. 定期组织避难硐室的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2. 对所有员工进行避难硐室使用和应急知识培训。

五、监督检查
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六、事故处理
1.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至避难硐室。

2. 在避难硐室内,应有专人负责维持秩序,确保人员安全。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议并发布。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避难硐室使用管理规定

避难硐室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避难硐室使用管理规定为强化井下避难硐室使用管理,保证其在井下突发事故时顺利投入使用,根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规定,特制定如下井下避难硐室使用管理规定:一、管理规定1.井下避难硐室由保安区负责日常管理,每班由专人负责看守,并现场交接班。

2.避难硐室内要建立设备、物资登记薄及人员进入登记薄。

3.除检查、维护、物资供给及发生灾变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避难硐室。

4.进入避难硐室的各类人员在进室前和出室后必须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做好记录,同时看守人员做好登记。

5.负责避难硐室专职管理人员每班对硐室内设备、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避难硐室的管理单位负责对超期的物资进行定期更换。

7.避难硐室的各种门不准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可开启状态。

8.避难硐室外压风、供水阀门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专职人员每班必须对压风和供水阀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管理职责1.安全科是“六大系统”主管科室,负责对避难硐室的使用管理具体进行协调、检查,指定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

2.机电科负责组织避难硐室内各种设备安装、供电及维护、保养、检查。

3.矿调度室负责硐室内、外通信、人员定位系统安装和维修。

对避难硐室内直通电话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灾变后,矿调度负责指挥灾区人员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并按规定进入避难硐室。

5.安监处负责对避难硐室达标和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救护队负责每旬对硐室内氧气瓶、各种流量计、压力表阀门等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进行更换。

7.使用管理单位保证避难硐室内物资、设备齐全完好,不得丢失和损坏。

8.保安区负责对避难硐室内、外压风、供水管路和各种监控传感器进行检查维护。

监控传感器每旬进行一次标定,保证连续监测各种气体和参数的变化情况。

三、有关规定1.使用管理单位不安排专人管理,对行政正职一次罚款500元,二次给予行政处分。

2.看守人员不在现场交接班,一次罚款200元,二次离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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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洞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避难碉室的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关键时刻发挥其效能,特制定本规定。

下属各矿要根据本规定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二条矿长为本矿井避难碉室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者,保证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的资金投入;生产副矿长具体负责避难碉室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安全副矿长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监督落实。

第三条避难碉室必须设专人负责或安排就近岗位人员看管,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三班看管人员实行交接班制,交接班时必须当面把现场物品清点后相互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避难碉室的门严禁上锁。

第四条每个避难碉室必须要有清晰、醒目、牢靠的标识。

碉室内应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设施和装备使用说明,指导避险人员正确使用。

碉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仪器装备放置合理、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和出现淤泥、积水。

禁止碉室内存放油脂类物品和兼做材料工具库。

第五条避难碉室内部设施和装备必须按照避难碉室设计的装备数量要求配齐,建立仪器、装备、材料管理台账并做到账、卡、物相统一。

第六条生产部门为避难碉室的主管部门,应当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对应急救援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Q
第七条碉室内的所有应急救援装备实行编号管理,建立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人员必须对碉室内仪器装备的检查、维护、使用等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汇报上级主管部门,保证所有仪器装备100%合格。

第八条避难碉室内的物品、器具和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维护和保养,保证质量。

1、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2、每个月对全部氧气呼吸器进行校验,达到标准要求;对3个月没有使用的呼吸器和压缩氧自救器必须更换氢氧化钙;每2个月应交替对呼吸器进行升井清洁、除潮,以保证正常使用。

采用固体氧气发生器的,五年更换一
次。

3、使用后的氧气呼吸器必须升井清洗、晾干、组装、校验合格后,方可下井再放回碉室。

第九条安监部负责避难碉室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装备、器材是否齐全、完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问题监督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避难碉室内其他设施和装备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工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与国家及各级政府的规程、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和各级政府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避难碉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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