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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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目录1 总则┄┄┄┄┄┄┄┄┄┄┄┄┄┄┄┄┄┄┄┄12 维修养护项目等级划分┄┄┄┄┄┄┄┄┄┄┄┄6 2.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6 2.2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6 2.3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7 2.4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7 2.5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82.6 灌区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93 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构成┄┄┄┄┄┄┄┄┄┄11 3.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1 3.2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1 3.3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2 3.4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3 3.5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33.6 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44 维修养护定额标准┄┄┄┄┄┄┄┄┄┄┄┄┄┄15 4.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15 4.2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19 4.3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2 4.4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7 4.5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314.6 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335 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39 5.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39 5.2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41 5.3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42 5.4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43 5.5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44 5.6 灌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451 总则1.1 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和经费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核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定额标准。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第一章维修养护概述1.1 维修养护的定义及目的维修养护是指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修复,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1.2 维修养护的分类1.2.1 日常维护1.2.2 定期检修1.2.3 专项维修1.3 维修养护的要求1.3.1 安全要求1.3.2 质量要求1.3.3 经济要求1.3.4 环境要求第二章维修养护工程标准2.1 维修养护工程分类及标准2.1.1 建筑结构维修养护工程2.1.2 水利设备维修养护工程2.1.3 渠道及水闸维修养护工程2.1.4 水库及堤防维修养护工程2.2 维修养护工程的技术要求2.2.1 建筑结构维修养护技术要求2.2.2 水利设备维修养护技术要求2.2.3 渠道及水闸维修养护技术要求2.2.4 水库及堤防维修养护技术要求2.3 维修养护工程的质量控制2.3.1 施工质量控制2.3.2 材料质量控制2.3.3 施工环境控制2.3.4 工期控制第三章维修养护费用计算方法3.1 维修养护费用项目划分3.1.1 人工费用3.1.2 材料费用3.1.3 设备及机械费用3.1.4 运输费用3.1.5 其他费用3.2 维修养护费用计算公式3.2.1 日常维护费用计算公式3.2.2 定期检修费用计算公式3.2.3 专项维修费用计算公式3.3 维修养护费用管理与审批第四章维修养护措施及方法4.1 维修养护措施4.1.1 定期巡视与检测4.1.2 清洁与润滑4.1.3 修补及更换4.2 维修养护方法4.2.1 技术措施4.2.2 控制措施4.2.3 安全措施第五章维修养护记录及报告5.1 维修养护记录内容5.1.1 单位名称及基本信息5.1.2 工程名称及位置5.1.3 维修养护时间及周期5.1.4 维修养护工程描述及具体措施5.2 维修养护报告格式5.2.1 报告标题5.2.2 工程概述5.2.3 维修养护情况总结5.2.4 整体评价与建议【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细内容请参考附件部分。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1.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泵站:泵站是指水利工程中用于提供动力使水流能够顺利流动或增加水压以满足需求的设施。

1.2 维修养护:指对泵站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修复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工作。

2.泵站日常巡视与维护2.1 巡视内容2.1.1 检查水泵及其控制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1.2 检查管道、阀门、仪表等设施是否存在漏水、堵塞等问题。

2.1.3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存在故障。

2.2 维护内容2.2.1 清洁设备和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2.2.2 定期更换水泵的润滑油和密封件。

2.2.3 检查和校准仪表系统。

3.泵站设备维修与更换3.1 维修工作内容3.1.1 检修水泵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拆卸、清洗、更换零部件等。

3.1.2 修复或更换故障的电气设备。

3.1.3 检查修复管道、阀门等。

3.2 设备更换3.2.1 根据设备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决定是否需要更换。

3.2.2 更换过程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4.泵站安全管理4.1 安全检查与评估4.1.1 定期进行泵站的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护措施等。

4.1.2 根据安全检查结果,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4.2 安全防护设施4.2.1 安装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等设施,确保泵站工作人员的安全。

4.2.2 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

4.3 应急预案4.3.1 制定泵站应急预案,包括灾害事件应对、设备故障处理等。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泵站设备维修记录表、巡视记录表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泵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第三十一条,泵站是指水利工程中用于提供动力使水流能够顺利流动或增加水压以满足需求的设施。

2.维修养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维修养护指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和保养的工作。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 2010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⑴目的和依据本文档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指导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提高水利工程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其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工程实践的经验总结。

⑵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坝、堤防、渠道、水库和泵站等。

⑶定义和缩略语①定义(在此列出文档中使用的相关术语的定义,比如水坝、堤防、渠道等)②缩略语(在此列出文档中使用的相关缩略语的全称,比如MNT表示维修养护)第二章维修养护管理体系⑴维修养护责任①维修养护单位(在此描述维修养护单位的组织结构和责任)②维修养护人员(在此描述维修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资质要求)⑵维修养护计划①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编制(在此描述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流程和要求)②季度维修养护计划编制(在此描述季度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流程和要求)⑶维修养护记录①维修养护日志(在此描述维修养护日志的格式和内容要求)②维修养护报告(在此描述维修养护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第三章水坝维修养护定额⑴水坝维修养护定额的范围(在此列出水坝维修养护定额所包含的内容)⑵水坝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在此列出水坝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比如日常维修、定期大修等)⑶水坝维修养护定额的内容(在此列出水坝维修养护定额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第四章堤防维修养护定额⑴堤防维修养护定额的范围(在此列出堤防维修养护定额所包含的内容)⑵堤防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在此列出堤防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比如日常维修、定期大修等)⑶堤防维修养护定额的内容(在此列出堤防维修养护定额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第五章渠道维修养护定额⑴渠道维修养护定额的范围(在此列出渠道维修养护定额所包含的内容)⑵渠道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在此列出渠道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比如日常维修、定期大修等)⑶渠道维修养护定额的内容(在此列出渠道维修养护定额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第六章水库维修养护定额⑴水库维修养护定额的范围(在此列出水库维修养护定额所包含的内容)⑵水库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在此列出水库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比如日常维修、定期大修等)⑶水库维修养护定额的内容(在此列出水库维修养护定额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第七章泵站维修养护定额⑴泵站维修养护定额的范围(在此列出泵站维修养护定额所包含的内容)⑵泵站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在此列出泵站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比如日常维修、定期大修等)⑶泵站维修养护定额的内容(在此列出泵站维修养护定额的具体项目和标准)附件:(在此列出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的名称和说明)法律名词及注释:(在此列出文档中使用的法律名词和相应的注释)。

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范本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定额标准,以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提供参考依据给相关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人员。

2.术语和定义2.1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指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保养、修理、维护和改进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和保持其正常运行的一系列工作。

2.2 定额标准:指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标准进行规定和标准化。

3.维护管理3.1 维护管理的目标①保障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及服务功能的正常发挥。

②延长水利工程设施的使用寿命。

③提高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效率。

④降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成本。

3.2 维护管理的工作内容①设备巡检和监测。

②维修养护计划制定和执行。

③维修养护工作记录和台账管理。

④故障排除和应急修理。

⑤维修养护人员培训和能力评估。

4.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4.1 巡检和监测项目①巡视次数和周期。

②监测频率和参数要求。

③巡视和监测摄像记录要求。

4.2 维修养护计划制定和执行项目①维修养护计划编制要求。

②维修养护计划执行和进度控制。

4.3 维修养护工作记录和台账管理项目①维修养护工作记录的要求和格式。

②维修养护台账的填写要求和管理措施。

4.4 故障排除和应急修理项目①故障排除方法和步骤。

②应急修理程序和措施。

4.5 维修养护人员培训和能力评估项目①培训计划和课程设置。

②能力评估方法和标准。

5.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养护台账管理表格●故障排除和应急修理程序说明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水利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为水利工程的立法基础。

6.2 维修养护:指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保养、修理、维护和改进工作。

6.3 定额标准: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标准进行规定和标准化的指导性文件。

7.全文结束。

浙江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浙江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018年)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二〇一八年八月前言《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2006年)》(以下简称《2006定额标准》)及其后续配套细则的发布实施,对规范我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测算、合理安排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和促进我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省水利事业的发展,尤其在我省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后,《2006定额标准》已难以满足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为此,浙江省水利厅组织了对《2006定额标准》的修订。

与《2006定额标准》比较,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一是修订后的定额标准涵盖的工程类型更加齐全。

在《2006定额标准》包含的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海塘工程、泵站工程和灌区工程等六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16〕4号)文件精神,整合《浙江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增加山塘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供水工程、农村水电站工程、圩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站、钱塘江河口涌潮观测站等7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形成了13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二是修订后的定额标准反映的价格水平更加符合实际。

随着《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等计价依据的出台调整,以及原定额标准中的人材机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本次修订按照最新造价计价依据和人材机信息价,对我省13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重新测算制订。

三是修订后的定额标准项目内容更加符合维修养护的要求。

随着我厅对各类水利工程管理规程制订的完成,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相关标准及要求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本次修订工作对《2006定额标准》中相应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及内容进行了调整,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规范化的要求。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承担了本定额标准的调研起草和编制工作,调研起草和编制的主要人员有:章志明、吴国燕、王健荣、孙双成、陈仲省、仇克震、陈刚、张志华、曾天翔、温利军、周小军、张扬军、桂单明、丁青云、汪峰、张李朋、杨刚、周心怡、徐尧权、钟壬琳。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1:引言本文档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泵站),旨在规定泵站维修养护工作的内容、流程和标准,以确保泵站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泵站运维人员等相关人员。

2:泵站维修养护职责2.1 泵站维修养护部门的职责泵站维修养护部门负责泵站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故障处理和设备更新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维护泵站设备的完好性,定期巡检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 维修设备故障,确保设备及时恢复运行。

- 制定泵站设备维修计划和预算,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检查设备润滑和密封情况。

- 参与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提出维修养护建议。

2.2 泵站运维人员的职责泵站运维人员是泵站维修养护的重要执行人员,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巡查泵站设备,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和安全性。

- 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 配合维修养护部门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工作。

- 参与维修工作的安全措施,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 上报设备故障情况和维修养护建议。

3:泵站维修养护流程泵站维修养护流程涵盖了设备故障报修、工作安排、维修执行和维修记录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3.1 设备故障报修- 运维人员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后,及时向维修养护部门报修。

- 维修养护部门接收报修信息后,评估故障情况,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 维修养护部门将维修任务派发给具体维修人员,通知其进行维修。

3.2 维修工作安排- 维修养护部门根据维修任务和实际情况,制定维修计划,并将计划通知相关维修人员。

- 维修计划包括维修工作内容、维修时间、所需材料和设备等。

3.3 维修执行- 维修人员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 维修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 维修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要调整时,及时与维修养护部门进行沟通。

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

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

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导言】回顾历史,水利工程在我国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水利工程逐渐老化,维修养护工作亟待加强。

为了规范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提高水利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我部制定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以供参考与使用。

【第一章维修养护范围】1.1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目标和原则1.2 维修养护项目的分类和划分1.3 维修养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二章维修养护工作流程】2.1 维修养护需求的确定2.2 维修养护方案的制定2.3 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2.4 维修养护工作的验收与评估【第三章维修养护工作内容与标准】3.1 水利设施的巡查与检修标准3.2 水利设施的保养与维护标准3.3 水利设施的修复与重建标准3.4 水利设施的更新与改造标准【第四章维修养护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4.1 水利设施的老化和损坏问题4.2 维修养护人员技能和能力问题4.3 维修养护资金和资源问题4.4 维修养护工作中的安全风险问题【第五章维修养护工作的质量监督与评估】5.1 维修养护工作质量监督机制5.2 维修养护工作的评估标准和方法5.3 维修养护工作的持续改进措施【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2、维修养护项目计划表3、维修养护工作验收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水利工程:指人工修筑的用于调水、灌溉、供水、防洪、发电等目的的基础设施。

2、维修养护:指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检修、保养、修复、重建、更新和改造等工作。

3、规范:指对某一事物的相关行为、活动和要求进行明确和规定,以保证其达到预期目标和要求。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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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目录1 总则┄┄┄┄┄┄┄┄┄┄┄┄┄┄┄┄┄┄┄┄12 维修养护项目等级划分┄┄┄┄┄┄┄┄┄┄┄┄6 2.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6 2.2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6 2.3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7 2.4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7 2.5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82.6 灌区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93 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构成┄┄┄┄┄┄┄┄┄┄11 3.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1 3.2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1 3.3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2 3.4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3 3.5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33.6 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144 维修养护定额标准┄┄┄┄┄┄┄┄┄┄┄┄┄┄15 4.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15 4.2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19 4.3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2 4.4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7 4.5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31 4.6 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335 维修养护工作(工程)量┄┄┄┄┄┄┄┄┄┄┄39 5.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39 5.2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41 5.3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42 5.4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43 5.5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44 5.6 灌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作(工程)量┄┄┄┄┄451 总则1.1 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和经费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核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定额标准。

1.2 编制本定额标准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国家和我省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精神,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预算政策和有关规定,按照不同类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内容,完善和细化预算定额及项目工作(工程)量,力求科学合理,操作规范。

1.3 本定额标准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承担公益性水利工程任务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按照工程的功能或资产的比例划分公益部分,具体按以下办法划分:(1)同时具有防洪、发电、供水等功能的准公益性水库工程,参照财政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财农字〔1994〕第397号),采用库容比例法划分: 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防洪库容/(兴利库容+防洪库容)。

其中,因防洪需要,近三年水库功能发生变化,防洪库容实际已占用兴利库容的水库工程,按批准的防洪库容计算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

(2)同时具有排涝、灌溉等功能的准公益性水闸、泵站工程,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暂行)》的规定,采用工作量比例法划分: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排水工时/(提水工时+排水工时)。

其中,属于公益性质、改善水环境需要的提水工时,计入排水工时计算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

(3)灌区工程由各地根据其功能、水费到位情况、工程管理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益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分摊比例。

1.4 本定额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年度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核算。

不包括超常洪水和重大险情造成的抢险费用和工程修复费用,以及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更新改造费用和其他专项费用。

1.5 本定额标准由基本维修养护项目费用定额标准、调整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调整系数等组成。

定额标准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

1.6 本定额标准按照我省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分为六种工程类型: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海塘工程、泵站工程和灌区工程。

分别按照工程类型、级别制定基本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7 使用本定额标准时,首先按照工程类型、维修养护等级确定“基本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并根据工程实际确定维修养护调整项目和调整项目的定额标准;再对照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计算基准,确定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调整系数,计算本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定额标准。

若某一基本维修养护项目有多个调整系数时,采取系数连乘,作为该项目最终的调整系数。

1.8 使用本定额标准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区的不同进行调整,各地区调整系数见表1-1~表1-10。

当工程所在地距离市区、县城所在地50km以上时,除按地区调整系数进行调整外,增设1.05的运距调整系数。

表1-6 渠道工程及橡胶坝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地区调整系1.9 本定额标准的“工程使用年限”调整系数,计算基准为15年,每超过10年增加1.05的使用年限调整系数。

不足10年,按每2年增加0.01调整系数进行内插,不足2年不予调整。

工程使用年限系指该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的年限,若工程已经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则按加固或改造后的年限计算。

2维修养护项目等级划分2.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照工程规模(总库容、拦河坝高)指标划分为五级。

具体划分标准按表2-1执行。

注:划分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级以水库总库容为主要指标,水库坝高超过该等级指标时,可提高一级确定。

2.2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水闸工程规模(校核过闸流量、孔口面积)指标划分为八级。

具体划分标准按表2-2执行。

注:同时满足水闸过闸流量及孔口面积两个条件,即为该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

如只具备其中一个条件的,其等级标准降低一级。

过闸流量按校核过闸流量大小划分,无校核过闸流量以设计过闸流量确定。

闸孔实际尺寸与原设计不同,实际过闸流量发生变化,按实际过闸流量确定。

2.3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堤防工程包括:城市防洪堤、河道堤防、农田或重要建筑物堤防、护岸工程等。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照洪水重现期(年)确定。

具体划分标准按表2-3执行。

2.4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海塘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照《浙江省海塘工程技术规定》(浙江省水利厅,1998年)海塘工程设计洪水重现期(年)、防护对象规模划分为五级。

具体划分标准按表2-4执行。

注:①海塘防护对象中的人口、耕地是指整个闭合区,包括海塘万一溃决时,潮水影响的范围。

②作为防护对象分级指标的城市、农村、工矿企业、基础设施等项诸指标,满足其中一项,即为该维修养护等级。

③我省沿海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地区,Ⅳ、Ⅴ级海塘可提高一个等级,海岛地区可比大陆地区提高一个等级。

2.5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泵站装机容量、受益田亩等指标划分为五级。

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按表2-5执行。

注:①凡符合泵站等级划分指标之一者,属于该维修养护等级。

②一个泵站管理单位同时管理多座泵站时,分别按各泵站的规模划分维修养护等级、确定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累计计算。

2.6 灌区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2.6.1灌区工程中的渠道工程、渡槽工程、倒虹吸工程、涵洞工程、隧洞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设计过水流量划分为八级。

其中:涵洞工程包括土石坝坝内涵管、土基中的混凝土涵管和隧洞工程衬砌段。

隧洞工程仅指隧洞内的非衬砌段。

具体划分标准按表2-6执行。

2.6.2灌区工程中的滚水坝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照滚水坝坝体体积划分为六级。

具体划分标准按表2-7执行。

2.6.3 橡胶坝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照滚水堰长度划分为四级。

具体划分标准按表2-8执行。

3 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构成3.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3.1.1 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分为混凝土坝和土石坝。

维修养护项目包括主体工程维修养护、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

3.1.2 主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混凝土剥蚀空蚀磨损及裂缝处理、坝下防冲工程翻修、土石坝坝坡工程维修养护、金属件防腐维修、观测设施维修养护。

3.1.3 闸门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止水更换、防腐处理、放水涵闸防腐处理。

3.1.4 启闭机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机体表面防腐处理、钢丝绳维修养护、传(制)动系统维修养护、放水涵闸启闭设施维修养护。

3.1.5 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项目包括电动机维修养护、操作系统维修养护、配电设施维修养护、输变电系统维修养护、避雷设施维修养护。

3.1.6 附属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机房及管理房维修养护、坝区绿化养护、围墙护栏维修养护。

3.1.7 物料动力消耗项目包括水库维修养护消耗的电力、柴油、机油、黄油。

3.2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3.2.1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包括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

3.2.2 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项目包括土方养护、护坡砌石勾缝修补、护坡砌石翻修、防冲设施抛石处理、反滤排水设施维修养护、出水段底部维修养护、混凝土破损修补、裂缝处理、伸缩缝填料补填。

3.2.3 闸门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止水更换、闸门防腐处理。

3.2.4 启闭机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机体表面防腐处理、钢丝绳维修养护、传(制)动系统维修养护。

3.2.5 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项目包括电动机维修养护、操作设备维修养护、配电设施维修养护、输变电系统维修养护、避雷设施维修养护。

3.2.6 附属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机房及管理房维修养护、闸区绿化养护、围墙护栏维修养护。

3.2.7物料动力消耗项目包括水闸运行和维修养护消耗的电力、柴油、机油、黄油。

3.3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3.3.1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土方养护、堤顶路面维修养护、堤坡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3.3.2 堤顶维修养护项目为堤顶路面维修养护。

3.3.3 堤坡维修养护项目,包括外侧护坡混凝土翻修和表面破损修补、内侧护坡干砌块石翻修、堤脚干砌块石翻修、排水沟翻修、草皮养护及补植。

3.3.4 附属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标志牌(碑)维修养护、护堤地边埂整修。

3.3.5 堤防工程上的各类水闸、泵站、桥涵等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按相关章节套用。

3.4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3.4.1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项目包括土方养护、塘顶维修养护、塘坡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3.4.2 塘顶维修养护项目包括塘顶防浪设施维修养护、塘顶路面维修养护、塘顶路缘石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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