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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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文件网教院[2006]39号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合理使用教育资源,规范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四川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和我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1、课程免修1.1 课程免修定义指学生通过其他学习方式取得的课程成绩,符合网络教育学院现就读专业课程免修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认定并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学生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以其认定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

免修课程学分按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免修课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1.2 免修条件1.2.1 获得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自取得毕业证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的学生,就读非英语专业时,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

1.2.2 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当年总分的60%以上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

1.2.3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 或以上级别证书者(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文化基础》。

1.2.4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在报读我院相同专业专升本时,可申请免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标识出的课程。

1.2.5 持有其它相同层次课程成绩合格证明者,如该课程与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相当,可申请免修相应的公共课程。

1.3 免修课程成绩记载办法1.3.1 原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记载的,按原课程成绩记载;1.3.2 原课程成绩以五级制记载的,则优、良、中、及格成绩相应记载为90分、80分、70分、60分;1.3.3 总分大于100分的课程成绩按照百分制标准折算后记载;1.3.4 获得符合免修条件的各类合格证书者,其课程成绩均记载为75分。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

四川大学学分制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落实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我校教学改革,转变教学管理模式,建立学生自主成才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品德好、素质高、基础厚、专业宽、能力强,能主动适应新世纪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分制是相对于学年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它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在规定的年度内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第三条本条例的适应对象为四川大学所有文、理、工科类和部分医科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开课第四条学校和院(系)根据本科生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和学分制特点制定模块式教学计划,作为开课与选课、修课的依据。

第五条各院(系)按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6周前向教务处上报下学期教学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开设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性质、先修课程、任课教师、选用教材、考试方式及时间等)教务处于第12周向全校公布课程表。

第六条各开课单位应认真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未经试讲或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任课。

助教未经批准不得担任主讲教师。

教授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应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含实验课)第七条学校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与督导,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

对不称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及时撤换。

对教改成绩突出、教学优秀的教师和成效显著的教学管理人员,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八条按《教育法》的规定,所有任课教师都应用普通话授课,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

第九条任何教师主讲的任何课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修读人数才能开课。

具体的规定是:公共性课程或每年招生人数在40人以上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修读人数不少于30人;每年招生人数在20-39人的基础性、专业性课程以及少数特殊的选修课,修读人数不少于15人;个别专业的特殊情况,由所在院(系)提出意见,教务处单独审批。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仅对2018级及以前年级适用)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仅对2018级及以前年级适用)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修订)为了激励学生更加重视英语学习,体现英语学习过程的个性化特征,提高英语水平,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外英语水平测试。

对通过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相应大学英语课程,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大学英语课程免修只针对大一、大二同学在培养方案规定修读大学英语课程的学期进行申请,对于推迟学期修读、重修、复修的,不能申请免修。

2.免修申请条件(满足一种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成绩条件即可)大学英语1-2课程: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550分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TOEFL 46分及以上、IELTS 5.5分及以上、GRE 300+4分及以上。

大学英语3-4课程: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620分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550分及以上、TOEFL 79分及以上、 IELTS 6.5分及以上、GRE 314+4分及以上。

3、成绩换算标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以及TOEFL、IELTS、GRE成绩参照以下标准换算成相应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4、免修申请及成绩登录程序学生参加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取得成绩后,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读大学英语课程的学期,保留课表中要申请免修的大学英语课程。

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交本学院审核并换算成绩。

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一份交任课教师申请免修,另一份由学院汇总并于期末考试前统一报教务处学籍科进行成绩登录。

5.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

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学院签字盖章后一份交任课教师,一份由学院汇总后在期末考试前交教务处学籍科。

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规定及管理办法

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规定及管理办法

大学英语课程学分规定及管理办法一、普通本科生大学英语学分管理办法英语课程为我校非英语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的公共必修课,根据学生不同英语水平分为快、中、慢班进行授课,每周5学时,累计255学时,12个学分。

非艺体类专业的学生需获得12个大学英语学分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的,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部分英语基础较好的艺体类专业的学生,可以根据英语水平编入快、中班学习;没有能力学习大学英语的艺体类专业的学生,编入慢班学习基础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艺体类专业学生英语考试成绩者,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学生每学期必须完成规定的英语学习任务,每一级总评成绩及格者可获得4个学分,大学英语共分三个级别,12个学分。

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2.非艺体类专业学生组成的慢班,第一个学期学习预备级课程,为补习性质,不能获得学分,第二学期进入大学英语一级课程学习。

3.艺体类专业学生组成的慢班,学习基础英语PETS1、PETS2、PETS3课程,每级4学分,共12个学分。

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

第一学期不及格者,可选择随下一个年级学生重修或随班继续学习,如果选择随班继续学习,待第二学期总评及格后,可以获得8个学分,第一学期重修成绩按60分记载,第二学期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

第二学期仍不及格者,必须随下个年级重修,能否获得第一个学期的4个学分,根据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当年确定的分数线决定。

4.中班学生第一学期结束时,总评成绩及格者可获得4个学分,不及格者可自愿选择到慢班学习(重修)或继续留在中班学习。

如果继续留在中班学习,待第二学期总评及格后,可以获得8个学分,第一学期重修成绩按60分记载,第二学期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

第二学期仍不及格者,必须随下个年级重修,能否获得第一个学期的4个学分,根据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当年确定的分数线决定。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

XX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加强和规范对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通过自学等途径已经掌握了本专业培养方案所开设的某门必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基本要求,可以在该课程开课前申请免修。

申请免修之前的累计学分绩点低于3.0或前一学期有重修记录者不得申请免修。

同一门课程只能提出一次免修申请,免修考试累计2门未通过者,不得再提出免修申请。

第二条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不得免修。

体育课、专业实验课及任意一门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第三条申请免修考试的学生首先应向课程开设学院提交免修申请、自学教材、自学笔记和作业等学习材料,必须经学生本人所在学院、课程开设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

课程开设学院在审核学生免修申请时,应要求本学院该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参加。

主讲教师应依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综合评价该生是否掌握了申请免修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对其是否达到了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出具明确的书面意见。

第四条申请免修考试的学生于每学期期末参加高年级同专业课程考试,不单独命题。

免修考试的考核标准等同于正常考试的考核标准。

免修考试成绩满 80分及以上者,准予免修该课程。

学生若免修含有实验或课程实习的课程,该类课程成绩须根据平时成绩与免修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学生免修考试成绩即使合格,也必须随班做实验、随班参加课程实习,以取得平时成绩。

第五条免修考试符合要求者所取得的成绩应如实计入学生成绩档案,登记在参加考试学期,并计入考试学期学分绩点。

免修考试不符合要求者所取得的成绩不列入学生成绩册,不计入学分绩点。

第六条免修考试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参加该课程正常的学习及考试活动,其考试成绩正常登记。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XXXX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XX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选修、免修、重修规定(试行)》(校发〔XXXX〕40号)关于免修部分的内容作废。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激励学生更加重视英语学习,体现英语学习过程的个性化特征,提高英语水平,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外英语水平测试。

对通过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相应大学英语课程,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大学英语1-4课程申请免修的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620分、六级成绩550分、TOEFL成绩在100分、GRE成绩在1300+4分、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者。

2.大学英语1-2课程申请免修的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六级成绩500分、TOEFL成绩在79、GRE 成绩1100+4分、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者。

3、成绩换算方法。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以及TOEFL、GRE、IELTS成绩参照以下标准换算成相应的英语课程成绩:
4、Array免修申
请及成
绩登录
程序

生参加
以上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取得成绩后,通过选课选上所要免修的课程。

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交本学院审核并换算成绩,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一份交任课教师申请免修,另一份由学院于成绩登录前统一报教务处进行成绩登录。

5.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教务处
2012年11月23日。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本文旨在探讨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

免修是指根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知识和能力,可以不再重复学习某些课程或模块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本科生免修管理的实施细则。

正文内容:1. 免修的基本原则1.1 免修的目的和意义1.2 免修的适用范围1.3 免修的申请条件1.4 免修的审核流程2. 免修的具体操作2.1 免修申请的材料准备2.2 免修申请的时间节点2.3 免修申请的方式2.4 免修申请的评估标准2.5 免修申请的结果通知3. 免修的管理机制3.1 免修申请的责任方3.2 免修申请的审批机构3.3 免修申请的管理流程3.4 免修申请的监督和评估3.5 免修申请的调整和更新4. 免修的实施效果4.1 免修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4.2 免修对教学质量的提升作用4.3 免修对学生个人发展的影响4.4 免修对学校管理的积极意义4.5 免修的问题和改进措施5. 免修的展望和发展方向5.1 免修制度的完善和优化5.2 免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5.3 免修与其他教育改革的融合5.4 免修的国际化发展趋势5.5 免修对未来教育的启示总结:本文通过引言概述、正文内容和总结三个部分,详细阐述了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

从免修的基本原则、具体操作、管理机制、实施效果和展望发展方向等五个大点出发,分别阐述了相关的小点。

免修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学生学习、提升教学质量、影响学生个人发展和改善学校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免修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其他教育改革融合,积极迎接免修的国际化发展趋势,为未来教育提供启示。

(学生用)免修免考政策说明-推荐下载

(学生用)免修免考政策说明-推荐下载

本科段教育部统考及课程免修免考政策说明一、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一)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A)或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除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2006年1月1日之前颁发)者、2006年1月1日之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0分以上(含420分)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修免考的条件。

5、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

学生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已具有英语类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全部网院统考科目。

8、已具有计算机类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全部网院统考科目。

(二)申请免修免考的程序1、学生申请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前,必须先办理课程注册手续,否则,免修免考信息将不能录入教务管理系统;2、由学生填写《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网考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应等级证书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3、上报时间:以班主任通知时间为准。

二、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一)免修免考的原则1、作为免修免考替代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的课程;2、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3、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合格”记载;4、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课程类型替代必修课程总学分比例替代方法电大课程(含注册生)100%免修免考国家自学考试课程40%免修免考合作高等学校课程100%免修不免考其他高等学校课程50%免修不免考(二)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1、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6年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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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本科生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激励学生更加重视英语学习,体现英语学习过程的个性化特征,提高英语水平,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外英语水平测试。

对通过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相应大学英语课程,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大学英语1-4课程申请免修的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620分、六级成绩550分、TOEFL成绩在100分、 GRE成绩在1300+4分、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者。

2.大学英语1-2课程申请免修的条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六级成绩500分、TOEFL成绩在79、GRE成绩1100+4分、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者。

3、成绩换算方法。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以及TOEFL、GRE、IELTS成绩参照以下标准换算成相应的英语课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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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加以上英语等级考试或水平测试取得成绩后,通过选课选上所要免修的课程。

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交本学院审核并换算成绩,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一份交任课教师申请免修,另一份由学院于成绩登录前统一报教务处进行成绩登录。

5.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教务处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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