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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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

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

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首要步骤。

1、新办企业税务登记如果您新成立了一家企业,需要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公司章程、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会为您核定税种、税率,并发放税务登记证。

2、变更税务登记当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对您的税务登记信息进行相应的变更。

3、注销税务登记如果企业决定终止经营活动,需要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先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您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结清税款和滞纳金的证明等资料。

税务机关经过审核,确认您无未结清的税款和欠费后,会为您办理注销手续。

二、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信息的行为。

1、申报期限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申报期限,一般来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通常是按月或按季申报。

具体的申报期限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热线查询。

2、申报方式目前,纳税申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网上申报:通过税务机关指定的网站,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提交。

(2)上门申报:携带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3)邮寄申报:将填写好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给税务机关。

3、申报内容纳税申报的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应纳税种、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等。

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务必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税款缴纳纳税申报完成后,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

1、缴款方式(1)银行转账:通过与税务机关签订的三方协议,将税款从企业的银行账户直接划转到国库。

(2)现金缴纳:可以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以现金的方式缴纳税款。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模板】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模板】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附表3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5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列的食品行业禁止情形。

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申请人为公司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附表6“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附表7-1附表7-278备注:1、“食品名称”是指食品添加剂所加入的食品;2、“使用量”不超过卫生部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规定的范围。

附表8新办企业涉税事项申请表办事指南流程图。

新办企业税务专题培训

新办企业税务专题培训
子营业执照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电子营业执照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电子营业执照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电子营业执照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电子营业执照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特色业务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大厅流量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套餐业务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发票验旧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发票验旧
eTax@SH 3新建帐户
eTax@SH 3新建帐户
eTax@SH 3新建帐户
创建多帐户
eTax@SH 33日 常 操 作 流 程
eTax@SH 3填写报表规则
规则1 规则2
先填附表,后填主表
蓝色的格子可以填写 白色格子不可以填写
填写报表
填写报表
发送报表
收取回执
收取回执
缴纳税款
4 eTax@SH3 操作与应用
软件下载与安装
eTax@SH 3下载地址:/e3/eTaxCM/install
eTax@SH 3软件应用需要的程序软件 一、Net Frameworks 2.0 二、CA证书管理器 – 协卡助手 三、eTax@SH 3软件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专业配送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专业配送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专业配送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专业配送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专业配送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专业配送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专业配送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专业配送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专业配送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专业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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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Ukey电子发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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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盘电子发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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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受理表

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受理表

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受理表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受理人员签名:联系电话:
以下为税务机关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纯所得税纳税人受理日期
年月日,预计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请纳税人持本受理表到()窗口领取审批资料。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为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为纳税人留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
1、如果选择大中型商贸企业,注册资本要不小于500万,员工人数不少于50人。

2、一般纳税人对年应税销售额的要求是:商业企业不少于80万元,工业企业不少于50万元。

防伪税控企业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申请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申请
发票供票资格申请
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申请报送资料清单
填表说明。

新办纳税人涉税业务教程

新办纳税人涉税业务教程

新办纳税人涉税业务教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税收已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

对于新办纳税人来说,了解涉税业务是十分必要的。

本教程将为新办纳税人介绍纳税的相关知识和流程,以帮助他们顺利开展纳税业务。

第一章:纳税人的基本概念和义务1.1 确定纳税人身份:了解自己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如何申请税务登记。

1.2 纳税义务:明确纳税人需要履行的纳税义务,如及时申报纳税申报表、按时缴纳税款等。

第二章:税种和税收政策2.1 常见税种:介绍常见的税种,如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以及对应的征管规定。

2.2 税收政策:了解当前的税收政策,如减免税、优惠政策等,以合理规划纳税筹划。

第三章:纳税申报流程3.1 纳税申报表:介绍不同税种的申报表,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

3.2 纳税申报流程:详细介绍纳税人需要按照什么流程进行纳税申报,如填报申报表、提交申报表等。

第四章:税款缴纳流程4.1 费用计算:了解如何根据申报表计算应缴税款。

4.2 税款缴纳方式:介绍不同的税款缴纳方式,如网上银行缴款、税务局窗口缴款等。

4.3 缴款截止日期:明确缴款的截止日期,避免因延期缴款而发生罚款。

第五章:税务检查和处理5.1 税务检查:解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的税务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5.2 处理纳税事项:介绍纳税人需要如何处理税务机关提出的相关事项,如补缴税款、更正申报表等。

第六章:纳税申报和缴费的注意事项6.1 期限注意事项:提醒纳税人要注意纳税申报和缴费的截止日期,避免因逾期而产生的罚款。

6.2 税务证明:介绍纳税人如何申请税务证明,以证明自己的纳税情况。

6.3 税务咨询:告知纳税人如何咨询税务问题,以及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咨询服务。

总结:本教程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出发点,系统介绍了新办纳税人涉税业务的相关知识和流程。

希望通过学习本教程,新办纳税人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纳税的相关知识和技能,顺利开展纳税业务,为国家财政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办企业涉税业务综合办理套餐操作手册

新办企业涉税业务综合办理套餐操作手册

新办企业涉税业务综合办理套餐操作手册注意事项:此功能仅提供给新办企业纳税人使用;申请表中标*的字段为必填项;因涉及申报属性及属期问题,每月最后五天该模块不对纳税人开放。

操作步骤:1、进入电子税务局,网址为点击右上角登陆,登陆用户名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

点击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选择【申请类】-【新办企业综合套餐】,单击图标,选择“添加到我的应用”2、选择【我的应用】-【申请类】-【新办企业综合套餐】转到『新办企业综合套餐』页面进入页面,页面中显示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默认同意并已阅读该协议,点击下一步。

备注:非新办企业无法进入综合套餐申请页面(新办企业指的是未进行税费种认定的纳税人)。

弹出修改密码的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修改密码;密码修改完毕后,点击“立即办理”按钮,跳转到表单填写页面。

备注:纳税人在银行完成开户后,再进行新办企业套餐申请,否则影响三方协议的签订等。

第一步是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填写。

请按实际情况严格谨慎填写,部分字段自动带出无法修改。

标*的字段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关人员信息,包含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信息。

填写完毕后继续点击下一步,填写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信息。

国有控股类型和投资比例按实际情况填写。

部分字段会有校验。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总分机构信息。

这一步是否需要填写与第一步“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的“总分机构类型”有关,选择非总分机构时,则此步跳过。

“总分机构类型”选择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分支机构信息。

“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支机构时,则需要填写总机构信息。

“总分机构类型”选择分总机构时,则需要填写分支机构信息和总机构信息。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填写银行账户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上方为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和会计报表情况。

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下方为银行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填写表。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

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新办企业,新办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可参照适用;
2.表单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身份证件号码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
一千元□ 一万元□ 十万元□
(请选择一个项目并在□内打“√”)
纳税人声明: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上述各项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 代理人: 纳税人(印章):
工业 □ 商业 □ 服务业 □ 其他□
(请选择一个项目并在□内打“√”)
会计核算健全:
是□ (请选择一个项目并在□内打“√”)
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
当月1日 □ 次月1日 □
(请选择一个项目并在□内打“√”)
首次办税申领发票
发票种类名称
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每月最高领票数量
领票方式
领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
基本信息
纳税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是否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 ; 否□(无需填写以下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信息)
纳税人类别:
企择一个项目并在□内打“√”)
主营业务类别:

【税务指南】新开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指南

【税务指南】新开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指南

新开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指南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开业登记,请凭已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以下方式在税务部门办理开业涉税(费)事项(以下称为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
一、办理渠道
(一)通过电子办税渠道办理
1.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在线办理。

2.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办税指南。

(二)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办理事项
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包括以下10项: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网签《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行政许可、增
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购、发票领用。

其中前5项为必报项目,后5项根据纳税人的需要进行办理。

三、办理说明
新开办企业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交业务套餐事项申
请后,税务机关进行集中性处理、反馈,纳税人收到反馈通知后,只需根据系统提示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核实后,即可领取税务文书,完成领取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票等相关涉税事项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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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办理指引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办理指引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更好地方便新开办企业纳税人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明确纳税义务,特制定本涉税业务办理指引,欢迎您为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新办企业筹建阶段
(一)根据“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精神,新开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新办企业”)在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须再次办理税务登记,也无需前往国税、地税办理补采集税务登记信息,实现新设立企业纳税人开业登记在税务机关的“零跑动”。

(二)新办企业在筹建阶段未开展生产经营且未发生纳税义务的,无需前往国税、地税办理涉税事项。

(三)税务机关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了新办企业有关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申请资料和办结期限。

新办企业可通过实体大厅、12366服务热线、“江门税务”官方微信、税务部门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咨询和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二、新办企业预备经营阶段
新办企业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发生生产经营相关业务后,应到经营地税务机关或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按相关规定办理以下涉税事项。

1、税务登记信息确认
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

我市已全面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税,《“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由受理方税务机关前台打印,供纳税人签章确认。

提供资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供查验。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纳税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联系电话,请确保有效、正确和通畅。

2、办理实名认证
需要办理实名制认证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购票员(以下称“四员”)。

纳税人可选择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办理实名认证:(1)“广东国税”手机APP;(2)“广东国税”或“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浏览器输入地址
或);(4)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窗口及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现场实
名认证登记。

手机认证最方便快捷,建议使用手机办理。

办理实名认证后,选择相应角色(法定代表
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购票员)及权
限进行企业绑定,建议自行在网上办理。

完成实名认证和绑定企业后,就可通
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或手机APP)线上申请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提供资料:办理实名认证后如确需到办税大厅前台办理企业绑定的,国税要求:提供《纳税人办税信息采集表》(原件),一户企业需设置多个办税员时还要提供《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地税要求:办理与企业授权委托关系绑定的都需提供《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1)国税、地税实行实名身份信息共享互认,办税人员只需在国税局或地税局办理一次实名身份信息认证和绑定;
(2)根据相关业务要求,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需完成“四员”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现场实名制登记。

3、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扣税协议)
纳税人开设银行账户后,通过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划转税款协议的方式指定扣税账户,利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办理流程:
(1)办税服务厅人员向纳税人提供编有三方协议号的《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
(2)纳税人填妥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到扣税账户开户行,由开户银行在《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上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并与纳税人签订协议,加盖银行印章。

(3)纳税人将《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提交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录入纳税人银行账户信息,并通过电子缴税系统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与纳税人签订协议,加盖税务机关印章。

提供资料:《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说明:《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实现国税、地税联合签订。

4、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将其开立的全部存款
账户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报告方式包含门前办理及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提供资料:《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及复印件(原件查验)。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无需报送纸质资料。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5、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报告方式包含门前办理及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提供资料:《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原件查验),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无需报送纸质资料。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6、申领发票(按纳税人需要)
新企业如需领用发票,应先刻制发票专用章和完成办理实名认证(详见本指引第2点“办理实名认证”),再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

如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需完成“四员”的现场实名制登记。

提供资料:《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发票专用章印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查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

办结时限:对符合前置条件的新办企业2个工作日内完成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及以下)行政许可、税控设备发行等办理流程并供应发票,有条件的办税厅即时办结。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按纳税人需要)
新开业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件供查验。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8、购装税控设备(按纳税人需要)
各市(区)国税局主城区及部分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设有税控设备服务商驻点服务,税控设备的购买和发行可现场即时办结;其余办税服务厅设有税控设备服务商预约服务,税控设备的购买和发行可在票种核定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驻点及预约服务详见附表)
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票员身份证复印件;(2)《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4)单位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办结时限:完成发票票种核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税控设备的购买和发行。

说明:初次购置税控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凭取得的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

温馨提示:新办企业未到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确认的,还可以选择办理“套餐式”服务。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是充分依托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将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整合形成统一的“线上申请、线下取件”流程。

目前套餐只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暂不适用新办企业套餐申请。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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