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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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之间的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之间的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之间的区别从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对相关国家认定政策的对比可以看出,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对科技型企业或从事软件行业的企业来说,所能得到的国家优惠政策已经是很大的了,但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

为了使企业能更全面的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软件企业认定,从而为企业申报规划提供建议,天拓力行顾问咨询团队根据多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软件企业认定的经验,对这两种认定的区别总结如下1:一、国家政策依据不同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中国加入国际组织(WTO)等一系列政策的指引与配套政策出台下诞生,主要是规划、引导企业的生产、科研、日常制度等规范化,符合国家相关战略思路。

2、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本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政策。

软件产业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对推动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自主创新,通过在政策、资金上予以特别支持,推动软件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保持软件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并尽快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二、政府审批部门不同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评审;2、软件企业由地方科委或科技厅负责评审。

三、有效期限和年审规定不同1、高新技术企业有限期为三年,三年复审,第六年重新认定。

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按照相关规定报统计和科技委备案,同时在地方企业所得税减免所办理减免备案。

2、软件企业实行每年年检,根据软件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指标和资料,提供相关资料,每年的六月份之前办理软件企业年检,如果通过了,可以享受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如果没有通过,不能最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核算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核算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核算要点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竞争力,以科技领先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生产经营方式的企业。

为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文将重点介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其核算要点。

1.所得税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了一系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1)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适用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方面发生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加计扣除的比例为150%。

(3)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从技术转让中取得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资格认定和认定期限(1)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主要以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成果为主要评价指标,包括技术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强度、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

(2)认定期限: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期限为3年,认定期满后需要重新进行评估认定。

3.税收政策实施条件(1)税收政策实施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需要企业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经营场所、技术人员占比、研发投入等条件。

(2)税收政策实施期限: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期限为3年,实施期满后还需重新评估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算方法主要包括:(1)税前核算:企业需要对所得税优惠前和所得税优惠后的利润进行核算,计算出所得税优惠的金额。

(2)税后核算:企业需要对享受所得税优惠后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和实际应纳税额进行核算,确认享受的所得税优惠。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核算方法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方法包括:(1)研发费用计算:企业需要对研发费用进行详细的核算和统计,包括直接研发费用和间接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定稿版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定稿版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2018-01-18 22:26:37)转载▼分类:税收优惠政策来源:张新军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认定办法》第4条规定,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加计50%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2、加计75%财税【2017】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注: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6条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在中国享受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支持软件产业的发展。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降低软件企业的税负,提高其竞争力,推动行业的繁荣和创新。

首先,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国的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其主要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

该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的收入可以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一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了软件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进行更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

其次,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年利润不超过2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年利润超过2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则可以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样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创新力度。

此外,软件企业在购买自主知识产权使用权和经过认定的软件产品时,可以按照20%的增值税率缴纳增值税。

这一政策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的成本,提高软件企业的竞争力。

另外,对于软件企业的技术人员,中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其技术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可以按照40%的费用减除标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这一政策鼓励企业吸引和留住高层次的技术人才,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竞争力。

另外,对于软件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国政府也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

根据《特定非营利性机构及公益事业捐赠所得税政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所得可以按照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同时还可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总而言之,软件企业在中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进行更多的研发和创新活动。

这不仅促进了软件产业的发展,也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文件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为其提供了一系列颇具吸引力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进而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

首先,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是高新技术企业最为显著的税收优惠之一。

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而高新技术企业则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

这意味着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适用的税率更低,从而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了企业的净利润。

例如,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 万元,如果按照 25%的税率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50 万元;而享受 15%的优惠税率后,只需缴纳 150 万元,节省了 100 万元的税款。

其次,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费用方面也能获得税收优惠。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励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

假设某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研发费用 200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在据实扣除 200 万元的基础上,还可以加计扣除 150 万元(200×75%),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50 万元。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还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

对于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这使得企业能够更快地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到各期,减少前期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现金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在增值税方面,高新技术企业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比如,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凡是按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②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③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

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

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否同时申请所得税15%低税率的政策优惠?不可以。

根据财税[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7]39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

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3、深圳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特区内的减免税优惠?有,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的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最新优惠政策汇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最新优惠政策汇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最新优惠政策汇编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税收鼓励与照顾,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

近年,我国为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推动科技的进步,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出详细的总结说明。

企业所得税优惠1、高新技术企业对其来源于境内、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4、企业为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经费投入,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5、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可税前扣除的比例提高至8%,超过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7、企业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低于100万元(含100万)的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单位价值高于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8、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我国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9、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实际税负超3%的部分)用于研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在生产的,可作为不征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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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凡是按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②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③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

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 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

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否同时申请所得税 15% 低税率的政策优惠?不可以。

根据财税 [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 [2007]39 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

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 15%税率,但不能享受 15%税率的减半征税。

3、深圳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特区内的减免税优惠?有,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 [2007]40号)的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目前软件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①自 2000年 6月24日起至 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对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⑤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2年。

5、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创业投资企业对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创业投资企业是我国新兴产业。

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

对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以企业投资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就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结转抵扣。

6、研发新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具体有哪些税收优惠?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企业购置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经主管税收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根据(国税发 [2008]116号)第二条的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以下企业则不能享受:(1)非居民企业;( 2)核定征收企业;(3)财务核算健全但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并不是真实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就可以加计扣除。

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应具备真实性,并且资料齐全。

根据(国税发 [2008]116号)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

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增值税部分】1、国家对软件企业有哪些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法定税率(其中电子出版物适用 13%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纯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或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计算的增值税额超过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可否享受软件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进口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工作,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再销售的不包括在内。

3、申请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应如何开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必须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上的相关内容一致。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销售某一已登记软件的个别模块业务时,如在发票或产品清单上同时列明相应的登记软件名称及所售模块的名称,也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是否征收增值税?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产品不征收增值税。

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是指经过国家版权局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核准登记并取得该中心发放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是否需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6、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可否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已购软件产品的用户进行软件产品升级而收取的费用是否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已购软件产品的用户进行软件产品升级而收取的费用,对升级后因改变原软件产品主版本号,需重新核定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应当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已购软件产品的用户进行软件产品升级而收取的费用,对升级后未改变原软件产品主版本号,不需重新核定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不征收增值税。

.花全开,意味着就要开始凋谢;月全圆,就代表着要开始残缺。

人也是一样,到达巅峰之后,接着就是不可避免地要走下坡路。

一生很短,不必追求太多;心房很小,不必装的太满。

“三七开”就是生活的最高境界。

人生三分选择,七分放下生老病死,爱恨离别,求之不得,人生有许多事情,往往是让人无能为力的。

选择是智者对放弃的诠释,只有量力而行,善于抉择才会拥有更辉煌的成功;放下是智者面对生活的明智选择,只有懂得放下,善于取舍才能事事如鱼得水。

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

火车马上就要开动了,一个人慌张跑过来,却在上车时被门挤掉了一只鞋。

这时火车开动了,这个人立马脱下另一只鞋,用力扔向第一只鞋子掉落的地方。

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已经丢掉的鞋子,何必再去留念呢?还不如给捡到的人一双鞋呢。

”人生在世,不过两词:拿得起,放得下。

很多人往往只做到了“拿得起”,却忽视了更重要的“放得下”.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人生路上不可避免要有所选择,有所放下。

当你为了做出选择而必须放弃一些东西时,请记住,好好享受自己选择的,迅速忘掉自己舍弃的。

因为选择后的纠结没有任何作用.学会选择,懂得放下,才能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处世三分糊涂,七分清醒清醒做事,糊涂做人,是立身处世的救命法宝。

有两个患有癌症的人在一间病房,其中有一个耳朵有些背。

一次医生在病房外谈话,说他们两个人都只有三个月时间了。

耳朵正常的病人听到后,整天忧心忡忡,最终没有活过三个月。

而耳朵背的那位病人,到现在已是两年过去了,他还好好地活着。

很多事,不知道比知道好,不灵通比灵通好,不精明比精明好。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难得糊涂”.很多时候,糊涂不是傻气,也不是愚昧,而是一种气度,一种修养,更是一种人生的境界。

和家人糊涂,家庭合睦;和朋友糊涂,友情稳固;和同事糊涂,工作顺手。

做人做事,不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这是一种胸怀。

这种人不张扬,不高人一等,平易近人,反而更易得众人的欢迎。

成败三分做事,七分做人俗话说,做人先做事,聚财先聚气。

一个人,穷不算啥,但不能丢掉为人的尊严。

一个人,富不算啥,但不能失去做人的良心。

还记得 2017 年,我的朋友圈被董卿“下跪”的照片刷屏了。

许老先生年事已高,只能坐在轮椅上。

为了方便沟通,在 3 分钟的采访中,董卿跪地三次,用仰视或平视的目光专注又耐心地倾听老爷子的分享,再细细转述给现场观众。

“跪”并不是一个好看的动作,但她这一跪,跪出个人最美的姿势,跪出了作为主持人的专业素养,也跪出了她做人的修养。

心理学家丹尼尔说:“你让人舒服的程度,决定着你能抵达的高度。

”不管何年何月,朴拙,才能赢得尊重;不管何时何地,真诚,才能打动人心。

生活三分得意,七分失意若是论逆商,三国时期的刘备必然榜上有名。

他先后投靠公孙瓒、陶谦、吕布、曹操、袁绍,刘表,寄人篱下,屡战屡败,依然手无寸土,流离四方。

他白手起家,二十多年风雨,受过多少辱,忍过多少耻,或许连他自己也记不清。

可是不管处在什么位置,遭遇多少失败,刘备从不气馁。

刘备的一生,便是三分得意,七分失意。

人生本就是一道未解的选择题,有得意,有失意,从不圆满,也不全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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