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新规
市区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

XX市区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的计算及建筑层高的规划管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XX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XX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市区经营性用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务、商业类建设项目。
二、建筑密度计算1、建筑密度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建筑基底面积的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基底面积按接触地面的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计算。
3、建筑物底层的走廊、门廊、门厅、架空层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4、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阳台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5、有顶盖(包括可开启式顶盖)的中庭、采光厅、采光井、内廊等设施按水平投影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6、室外楼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但与室外地坪高差小于1.5米且无顶盖的室外楼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三、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计算容积率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住宅建筑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控制在3.4米(含)以内(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层高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大于3.6米),低层住宅层高控制在3.9米(含)以内。
跃层式或低层住宅允许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当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部分的投影面积不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时,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当户内通高部分投影面积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超出部分按1.5倍计入容积率。
2、商务建筑商务建筑首层层高控制在4.8米(含)以内,二层及以上层高控制在4.2米(含)以内。
二层及以上层高超出以上标准,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大于4.2米小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大于等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3、商业建筑商业建筑层高控制在5米(含)以内。
温州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关于温州市市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温政办〔2008〕74号)温州市市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若干问题规定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由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50353—2005)与现行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有许多计算口径不一致,为了在各审批和结算环节中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统一计算口径,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均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并作为建设项目规划、施工许可、工程验收和建设规模管理的依据。
在此基础上,以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指标作为收缴地价款及配套费的结算依据(除已明确规定应收缴的建筑面积外)。
房屋预售、产权登记面积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及《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计算。
二、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以下简称容积率指标)的界定。
1、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计算的地面以上建筑的全部建筑面积。
2、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必备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该条款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3、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利用地面以上的建筑架空部分作为空间并属业主共有权属或用于社会公共停车的车库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4、住宅建筑用于住户公共活动的底层架空部分,以及商业、办公楼等公共建筑为城市提供永久性的建筑开放空间(不小于400平方米)无条件地为公众使用的,该部分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5、高层建筑设备管道转换层层高低于2.2米,且梁底净高不超过1.2米,并不作其他功能使用的,该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6、超高层建筑的避难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7、住宅建筑层高大于4.2米(含)的,按该层建筑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指标;住宅建筑层高大于5.4米(含)的,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指标。
土地容积率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容积率,是指规划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容积率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也是城市规划和管理的重要内容。
我国对土地容积率的法律规定,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
二、土地容积率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利用、保护和开发等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布局,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应当合理布局,合理利用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对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内容、要求等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明确规划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等指标。
”4.《住宅建筑规范》《住宅建筑规范》对住宅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等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住宅建筑容积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多层住宅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1.0;高层住宅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1.2。
”三、土地容积率的确定与调整1.土地容积率的确定(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确定土地容积率。
(2)综合考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容积率。
(3)土地容积率的确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土地容积率的调整(1)因城市规划调整、土地资源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土地容积率的,应当依法进行。
(2)调整土地容积率,应当征求有关单位、公众的意见,并经有权机关批准。
温州市市区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

温州市市区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第一条温州市市区建设工程应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符合下列情形的,按照本规定计算相应的容积率指标。
第二条在符合规划建筑密度控制的前提下,配建的立体停车楼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非住宅功能建筑利用地面以上的架空部分作为停车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三条纯住宅建筑底层架空层作为住户公共活动空间并满足下列条件的,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一)该建筑单体底层不再安排居住用房;(二)仅有柱和剪力墙落地,无其他围护隔断;(三)架空空间至少两面开敞,每面围合长度不超过该面长度的1/2,视为开敞;(四)开敞架空面积不少于该建筑基底面积的1/3,或不少于200平方米。
住宅底层架空连廊作为住户公共交通空间的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四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和养老等公共设施的底层架空作为公共空间使用的,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五条商业和办公等建筑为城市提供永久性的公共开放空间,同一平面单个无实体分隔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满足下列条件的,该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一)无偿为社会公众使用;(二)直接沿道路设置且无任何阻隔设施;(三)与自身使用功能无直接关联;(四)配备相应的公共活动设施。
第六条住宅(包括宿舍)建筑层高达到3.6米的,按1.5倍计算容积率指标,超出该高度部分以每1.2米为单位累进增加0.5倍计算容积率指标。
即层高大于3.6米小于4.8米的,按该部分套内建筑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指标;层高大于等于4.8米小于6米的,按该部分套内建筑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指标,以此类推。
住宅底层提供给住户公共活动的室内空间及住宅楼主入口门厅、物业用房、配电房等配套设备用房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
套内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跃层住宅,允许每户一个起居室(厅)在户内通高。
通高部分满足下列条件可按照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不满足下列条件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计算容积率指标。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08•【字号】温住建发〔2017〕80号•【施行日期】201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7〕80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规范房屋征收评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评估结果的复核和鉴定以及对从事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管理,适用本通知。
二、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监督管理,温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各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相关工作。
三、依法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可自愿报名加入温州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提交合法、有效的报名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社会公布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公开在温州市开展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报名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时应将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按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投票或随机确定。
容积率怎么计算?有什么规定?

容积率怎么计算?有什么规定?1.容积率概念容积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陆上总建筑面积(但必须是正负0标高以上的建筑面积)与项目净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中扣除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的比值。
容积率是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陆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的值。
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2.容积率计算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规定计算;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 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3)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封闭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4)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5)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6)根据有关规定:容积率计算式中建筑总面积不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屋顶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的10%的也不计算。
但在工业上,根据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容积率=(厂区建筑面积+构筑物面积)/厂区占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各个地区或城市有各自相关规定)。
温州住宅建筑设计说明1

1.0. 总则1.1. 基地概况"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02-04-01地块"项目用地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七都镇老涂村地段,地块北侧贴临瓯江,东西北三侧都有内河环绕且沿地块南西北侧有宽10米城市绿化带。
项目用地面积为65125平米,地上总建筑面积:97699㎡,容积率1.5,建筑密度小于30%,建筑高度50米(沿环岛北路80米及经三路4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高于24米)。
1.2. 设计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红线图;●《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50180-93】(2002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003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GB100-9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05】●《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各工种工程设计的国家规范及地方规定面积计算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温政办(2011)6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局关于温州市市区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计算规定的通知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1.3. 设计任务内容和要求1.3.1. 设计内容该地块是面向21世纪的居住社区,主要由高层、多层及配套公建等设施构成。
1.3.2. 建筑耐久年限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设计任务书要求,本建筑耐久年限为二级,为50年。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规定指标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规定指标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联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
并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有所差别。
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为26%左右,5层楼区一般为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 0%。
绿化率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
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算入绿化用地。
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规定这个指标一般不少于30%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绿化率也是如此。
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
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
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容积率比净容积率要低50%左右。
这两个指标都是合法的,除特别说明外,说到容积率时一般都是指净容积率。
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只能宣传净容积率,于是,一些开发商就钻的空子,将净容积率换算成毛容积率来宣传,购房人弄不明白其中的奥妙,还以为这个小区的容积率真的很低,入住后才发现上当了。
什么是容积率?按照《成都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解释,容积率是地面以上各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直接关系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越低,居住密度越小,人们的居住舒适度就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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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新规出台
2014-06-26 07:53:51 来源:温州商报作者:冯章国浏览次数:196字号:【大中小】
为了使建筑设计更趋多样化,更具可操作性,我市对2011年发布的《温州市市区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计算规定》进行了合理优化,并于日前出台了《温州市市区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
根据规定,复式住宅中空部分面积不再累进计算容积率指标,有效拓展了住宅户型的设计空间。
同时,新规对住宅未封闭阳台、设备平台、飘窗等的设置要求和比例也进一步予以规范。
大于144㎡的复式住宅允许一个中空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对居住品质需求的提高,于2011年出台的《温州市市区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计算规定》存在优化的空间。
《温州市市区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经过近两年、多层次的讨论研究,于日前经市政府批准发文实施。
根据新规,住宅(包括宿舍)建筑层高大于3.6米的,超出高度部分以每1.2米为单位累进增加0.5倍计算容积率指标;复式住宅中空部分面积不再累进计算容积率指标。
如套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复式住宅(户内空间跨越两层及以上,且设有户内楼梯的住宅),根据使用功能,允许每户一个起居室(厅)在户内通高。
当通高部分不超过两层,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该户型建筑面积的15%,且最大不超过40平方米时,可按照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
超出以上规定的部分按照层高累进计算容积率指标。
同时,该规定对住宅未封闭阳台、设备平台、飘窗等的设置要求和比例进一步予以规范。
如窗台面与室内地面高差不低于0.3米,进深不大于0.8米,窗净高不大于2.2米的建筑飘窗不计入容积率指标;进深不大于2.4米的未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指标;未封闭挑廊、阳台围护结构内的花池、大于等于两层高的未封闭阳台、无顶盖阳台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未封闭阳台建筑面积。
为了鼓励社会公共空间的开放,此次规定也给予更大范围的支持。
根据规定,住宅底层架空及架空通廊作为住户公共活动空间和公共交通空间的不计入容积率指
标。
学校、医院、商业和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架空层也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同时,为了鼓励停车设施的建设。
在符合规划建筑密度控制的前提下,配建的立体停车楼、利用地面以上的建筑架空部分作为停车位的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此次规定,还取消了对生产性用房的高度限定,原计容标准,对普通工业厂房和仓库层高大于5米小于8米的,按1.5倍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大于8米的,按2倍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新的规定取消了这一条款,也体现了技术规定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建筑平面不合理挖空现象或将减少
随着我市居民对住宅品质要求的逐渐提高,原先规定已难符合当前的主流需求,特别是近年来,大面宽、短进深、高利用等成为户型变化的一个主要特点之后,开发商在户型面积可拓展空间上做足了文章,出现了大量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平面不合理挖空现象。
为此,有关部门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出台新规控制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说:“如果你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但可使用面积有100多平方米,甚至超过110平方米,你肯定会‘一见倾心’!所买的房子还附带有大量的‘免费赠送’,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当然会‘怦然心动’!”
这位开发商认为,特别是在“90/70”政策限制下,按常规户型设计,产品差异化将很难体现,如何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偷面积”就成了众多开发商的选择。
为了尽可能拓展住宅平面的可使用面积,提高住宅品质,最近几年来,市区新近开发的楼盘大多存在不合理挖空现象,如电梯井挖空、空中单元连廊、共享梯厅、赠送大露台、超大入户花园和大阳台等做法就司空见惯了。
此次新规出台后,此前建筑平面不合理挖空现象或将减少。
同时,对温州市场来说,由于复式住宅具有豪宅等特点,加上居民对复式住宅情有独钟,市场需求一直较大。
在这种背景下,此前市区很多项目规划设计了此类户型,如京都城、香缇半岛、紫金华府、瓯江公馆和中梁海景壹号等项目,其复式住宅都是主打产品,深受购房者欢迎,特别是拥有景观资源等优势的项目。
温州启源房产机构吴顺成认为,由于此前复式住宅设计中空部分面积计入容积
率,开发商在户型设计上难以施展拳脚,影响了整体项目的品质发挥。
此次新规推出后,此类产品在面积拓展方面将更有优势,对购房者吸引力将更大,市场投放量也可能会逐渐释放出来。
市区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新规推出后,会抑制一部分开发商在户型设计上打擦边球,同时,对户型设计方向也会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