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密协议法律依据
保密协议的条例

第一条总则为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保密协议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保密协议适用于甲方(以下简称“企业”)与乙方(以下简称“员工”)之间因业务合作、劳动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保密事项。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是指企业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商业利益或者技术秘密具有重大价值的下列信息:(一)企业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客户信息、财务信息、业务信息等;(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发展规划、经营决策、管理方法、技术改进方案等;(三)企业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交流过程中获得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保密义务(一)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对企业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员工未经企业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复制、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企业的保密信息。
(三)员工离职后,仍需遵守本保密协议的规定,不得利用企业的保密信息从事与原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五条保密期限(一)保密期限自员工签订本保密协议之日起,至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
(二)保密期限的具体时长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少于两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一)员工违反本保密协议,泄露、披露、复制、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企业的保密信息,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员工违反本保密协议,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有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员工违反本保密协议,企业可要求其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调查取证费用、诉讼费用等。
第七条争议解决(一)本保密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双方因本保密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一)本保密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保密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4年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标准范文(四篇)

2024年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标准范文甲方:_____ 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
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4、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公司法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

公司法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商业秘密对于公司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公司法对于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司法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商业秘密是指商业活动中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并对其保密采取了相应措施的信息。
商业秘密的产生与使用离不开公司的经营活动,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技术成果、市场战略、客户资料等。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于商业秘密保护做出了如下规定:1. 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商业秘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2. 公司应当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因工作需要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应当承担保密责任;3. 公司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法要求公司制定保密措施,限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并要求员工承担保密责任。
一旦发现商业秘密泄露,公司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措施为了满足公司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签订保密协议:公司可以与员工、合作伙伴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保密义务,确保相关人员明白商业秘密的保密重要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安全管理系统: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安全、人员出入管理、文件保管等方面的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
3. 员工培训与教育: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4. 访客管理:对于来访的客户、合作伙伴等,公司应建立明确的访客管理制度,限制访问范围,并要求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5. 监控与检测系统:公司可以安装监控与检测系统,对公司的信息系统和办公环境进行实时监控与检测,发现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企业保密协议的法规

一、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企业信息保护条例》《商业秘密保护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二、保密协议的定义企业保密协议是指企业与其员工、合作伙伴、客户等第三方之间,为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明确保密范围、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所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三、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1. 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企业的商业秘密,如经营模式、市场策略、客户信息、产品配方、技术方案等;(2)企业的技术秘密,如研发成果、生产工艺、技术图纸、技术资料等;(3)企业的经营秘密,如财务数据、市场分析、经营计划、内部管理文件等;(4)企业的其他秘密,如企业内部人事、薪酬、福利等信息。
2. 保密义务:(1)保密义务人应当对所知悉的企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保密义务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企业秘密进行不正当竞争或损害企业利益;(3)保密义务人离职后,仍需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或使用企业秘密。
3. 违约责任:(1)保密义务人违反保密协议,泄露企业秘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保密义务人泄露企业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保密义务人泄露企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协议解除:(1)保密协议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保密义务人违反保密协议,企业有权解除协议;(3)保密义务人离职,保密协议自然解除。
四、保密协议的签订与履行1. 签订:企业应与保密义务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履行:保密义务人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3. 监督:企业应加强对保密义务人的监督,确保保密协议的履行。
4. 检查:企业有权对保密义务人是否履行保密协议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五、法律效力企业保密协议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与证据要求

保密协议的法律效力与证据要求保密协议,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各方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保密协议的签署对于维护商业竞争力和保护商业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保密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以及对于证据的要求。
保密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其法律效力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合同法》,保密协议是一种订立合同的方式,只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备合同的共同要素即可。
具体而言,保密协议应当包含以下要素:一、合意:各方自愿达成合同,并明确表达各自的意愿。
保密协议应当是各方自愿签署的,没有任何强迫或欺诈的情况存在。
二、内容明确:保密协议应当明确约定需要保密的内容与范围,包括商业秘密、商业计划、技术信息等。
三、权利义务:保密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信息的保密责任、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
四、合法性:保密协议的内容和目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密协议一旦签署成立,具备合同效力,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泄露保密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保密协议还对于泄露方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明确规定,适用于知识产权法、侵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在法律上,保密协议作为一种书面合同,需要证据以证明其内容和存在。
因此,对于保密协议的证据要求也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形式:一、书面形式:保密协议通常以书面形式存在,所以保密协议的原件应当得到妥善保管。
在法庭上,原件通常是认定保密协议存在与内容最有效的证据形式。
二、电子邮件:当保密协议是通过电子邮件来进行交流和签署时,相应的邮件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电子邮件的时间戳和信息内容可以证明保密协议的存在与签署情况。
三、口头证据:虽然口头约定的保密协议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如果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等,口头约定的保密协议也可以成立并证明其有效性。
四、书面记录:除了保密协议的原件外,与保密协议相关的书面记录,如备忘录、会议纪要等,也可以作为证据,以证明保密协议的订立与履行。
民法典规定保密协议

一、保密协议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保密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保密事项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保密协议可以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隐私等。
二、保密协议的签订1.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订保密协议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2. 保密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保密事项、保密期限、保密义务等。
3. 保密协议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保密承诺书等。
三、保密协议的效力1. 保密协议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当事人应当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违反保密协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保密协议的解除1. 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保密协议。
2. 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届满或者当事人一方履行完毕保密协议约定的义务的,保密协议自动解除。
3. 当事人一方违反保密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
五、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1. 当事人违反保密协议,泄露保密信息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当事人违反保密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当事人泄露保密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密协议的适用范围1. 商业秘密保护:保密协议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 个人隐私保护:保密协议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3. 技术秘密保护:保密协议在技术秘密保护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推动科技创新。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保密协议的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权利义务,有助于维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商业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

商业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是指协议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
在保密期限内,协议双方不得泄露、传播或使用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
二、保密期限的确定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保密期限的确定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2. 协议约定:商业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由协议双方自行约定。
在约定保密期限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商业秘密的价值:商业秘密的价值越高,保密期限应越长。
(2)行业特点:不同行业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有所不同,应根据行业特点进行约定。
(3)保密信息的重要程度:保密信息的重要程度越高,保密期限应越长。
(4)协议双方的需求:协议双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保密期限上进行协商和约定。
三、保密期限的具体约定1. 任职期间:一般情况下,员工在任职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应涵盖整个任职期间。
2. 离职后:员工离职后,根据保密信息的性质和重要性,可约定离职后一定期限内的保密义务。
常见约定如下:(1)离职后2至3年:适用于一般商业秘密。
(2)离职后无限期:适用于核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3)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协议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离职后的保密期限。
四、保密期限的变更在保密期限内,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保密期限,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1. 保密期限届满:在保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不再负有保密义务。
2. 协议解除:在保密期限内,如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保密协议,终止保密义务。
3. 违约终止:如一方违反保密协议,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商业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是保障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的重要条款。
在签订协议时,协议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约定保密期限,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共同维护商业秘密的安全。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法律法规

一、引言商业秘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资源,其保护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就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的法律法规进行简要介绍。
二、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第3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合同成立对对方有重大不利。
三、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1. 保密信息范围:明确界定保密信息的范围,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
2. 保密义务:规定保密义务人不得泄露、使用、复制、转让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 保密期限:约定保密期限,通常为劳动合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
4.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5.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约定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诉讼等。
四、总结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的法律法规依据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等。
在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时,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保密信息范围、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以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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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主要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客户名单和供应商名单包含以下内容:客户名称、住所地、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等。
7、《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终止。
2、如果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论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原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本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
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2、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
双方之间有特别约定从约定。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其开发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照《劳动合同》及甲方制度给予相应的报酬与奖励。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成果、信息、资料等。
2、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规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执行。
不准越级、不准窃取不属职权范围内的企业商业秘密。
3、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采取或改进建议措施。
4、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公司书面允许或工作之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指示第三方技术诀窍和研制路径。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及时交甲方保存。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秘密、技术成果、相关信息、资料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研究与开发项目。
6、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7、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公司外兼职(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9、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乙方应在离职前叁日内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密之前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1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公司工作需要的目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或者其他名义发表。
12、乙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资料等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按照甲方制度享有相应获取报酬的权利。
1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营或与甲方以外的人再行合作进行与甲方的业务相同或者相类似或者相竞争的业务,否则视为乙方严重侵害甲方商业秘密并严重违约。
乙方因此获得的所有利益和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脱密期之约定
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前,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另行调整安排,以便脱离商业秘密之接触。
六、竞业禁止之特别约定
乙方同意并接受,自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到生产或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公司、机构、组织或个人处任职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动或劳务,也不得自营或者合作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3、乙方未能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向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违约金。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害甲方的赔偿责任。
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八、免责条款
1、经公司允许对外公开的公司信息资料或公司认为可以公开的资料信息,不在本协议约束的保密范围内,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2、有关部门依职权向乙方调取并经甲方同意的披漏。
3、经公司允许的对媒体的了解情况性披漏。
九、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属于民事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2、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2、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