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池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浴池卫生管理制度

浴池卫生管理制度

浴池卫生管理制度为了给顾客提供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的洗浴环境,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浴池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标准1、室内环境(1)浴池内部的墙壁、天花板应保持清洁,无剥落、霉斑、灰尘和蜘蛛网。

(2)地面应保持干燥、清洁,无积水、污渍和垃圾。

(3)门窗应干净整洁,玻璃明亮无污垢。

2、池水卫生(1)浴池池水应清澈透明,无浑浊、异味和异物。

(2)池水的温度、酸碱度、余氯含量等指标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定期更换池水,确保水质新鲜。

3、用品卫生(1)浴巾、毛巾等用品应干净整洁,无污渍、异味和破损。

(2)提供的拖鞋应定期消毒,无污渍和异味。

(3)浴衣、浴帽等应保持清洁,一客一换一消毒。

4、公共设施卫生(1)淋浴喷头、水龙头等设施应无污垢、水渍和生锈现象。

(2)更衣柜内部应清洁干燥,无杂物和异味。

(3)休息区域的桌椅、沙发等应保持整洁,无灰尘和污渍。

二、卫生操作规范1、清洁消毒(1)每天营业结束后,对浴池内部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包括地面、墙壁、浴池、淋浴设施等。

(2)使用专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按照规定的浓度和方法进行消毒。

(3)定期对更衣柜、休息区域等进行消毒处理。

2、池水管理(1)安装并定期维护水质净化和消毒设备,确保池水水质达标。

(2)根据客流量和水质情况,合理安排池水的更换频率。

(3)定期检测池水的各项卫生指标,做好记录并存档。

3、用品清洗(1)浴巾、毛巾等用品应分类清洗,使用专用的洗衣机和洗涤剂。

(2)清洗后的用品应进行高温消毒或紫外线消毒。

(3)消毒后的用品应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4、垃圾处理(1)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并定期清理。

(2)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

三、人员卫生要求1、员工健康(1)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2)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2、个人卫生(1)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浴场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浴场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浴场管理制度(通用10篇)浴室管理制度篇一一、每次必须保证规定洗浴时间,不经批准,洗浴时间不得变更。

二、必须保证澡堂供气、供暖,水温保持在37一40℃之间,不得过热或过凉,更衣室内温度适宜。

三、做好浴室内部和门前环境卫生,整理清扫工作,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无堵塞,门窗座凳干净整齐有序,四壁无蛛网灰尘。

四、承包人员要坚持对供热管道及水箱进行维护保养,室内水暖管道、阀门、喷头修理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五、室内的设备、公共财物无丢失,无损坏,保证室内的照明设备完好,出现损坏及时维修更换。

六、做到微笑热情服务,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与建议,主动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不准出现与师生员工吵嘴打架现象。

七、锅炉房平时必须加强管理,经常维护和保养设备,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水质保证经常性合格。

八、锅炉房重地从生火起必须保持有人看管,不得脱离岗位,必须对锅炉房及锅炉安全负责。

九、锅炉房内和煤渣场地必须保证经常整洁,按规定储存和提取,工具材料无丢失。

十、司炉时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操作,违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刑事和法律责任。

十一、浴室每次开放前,都要全面彻底地清扫卫生,达到浴池卫生合格标准。

浴室管理制度篇二1.员工在使用浴室时必须服从浴室管理员的管理。

2.员工在进入浴室时须出示工牌。

3.员工不得损坏浴室的设备设施,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严禁在浴室内乱扔杂物,保证环境卫生和排水管道的畅通。

5.浴室管理员每天开关浴室时各做一次卫生清洁工作,并定期检查设备设施,保证员工浴室干净卫生以及设备设施正常完好。

6.在浴室有员工物品遗留时,浴室管理员要立即通知员工事务主管,并将失物如数上交。

浴室管理制度篇三(一)桑拿浴室的卫生清洁工作规定1、前厅及服务台:地面每天吸尘,墙面每周除尘,服务台内外每天擦拭,皮面沙发擦拭,布面沙发吸尘,茶几擦拭,摆放的绿色植物喷水。

2、更衣室:地面经常擦拭,更衣柜每天营业前消毒一次,营业中每使用一次就整理一次;更衣凳每天消毒一次;客用拖鞋每天刷洗并消毒;梳妆台和梳妆镜经常擦拭,梳妆用品摆放整齐。

浴池管理制度规定

浴池管理制度规定

浴池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浴池管理,保障顾客健康和安全,维护良好的经营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浴池经营活动,保障顾客合法权益。

第四条浴池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遵循职业道德,依法依规从事浴池经营工作。

第二章浴池设施及设备管理第五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维护浴池设施和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浴池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和清洁,确保其卫生安全。

第七条浴池设施和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立即进行维修和处理,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浴池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九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培养,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浴池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健康检查,保证健康状况符合从业要求。

第十二条浴池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关技能和知识,严格遵守浴池卫生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卫生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浴池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浴池内部环境、设施和设备的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确保浴池环境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水质管理,确保浴池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六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第五章顾客服务管理第十七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费提示和顾客告知制度,明确价格、消费规定和服务内容。

第十八条浴池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第十九条浴池从业人员应当礼貌待客,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顾客满意度。

第六章管理监督第二十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浴池经营管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职责。

浴池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

浴池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保障浴池的卫生及安全,预防疾病传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顾客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浴池的全体员工、顾客及管理人员。

三、卫生管理1. 每日清洁与消毒(1)员工应每天对浴池进行清洁与消毒,确保浴池内环境整洁、卫生。

(2)地面、墙壁、门窗、座椅、毛巾等设施设备应每天进行清洁消毒,使用专用清洁剂。

(3)卫生间、淋浴区、休息区等区域应保持干净、无异味。

2. 水质管理(1)浴池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2)水箱、管道等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安全。

(3)更换新水时,应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3. 用品管理(1)毛巾、浴巾等用品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顾客使用卫生。

(2)提供的一次性用品,如洗发水、沐浴露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安全管理1. 设备安全(1)确保浴池内所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维护。

(2)对锅炉、热水器等高温设备,应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烫伤事故发生。

2. 人员安全(1)员工应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2)顾客在浴池内发生意外,员工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3. 消防安全(1)浴池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2)员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五、责任与监督1. 管理人员应负责浴池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督促员工落实各项措施。

2.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确保浴池的卫生及安全。

3. 顾客应爱护浴池设施,遵守浴池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浴池的卫生及安全。

六、奖惩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浴池管理部负责解释。

学校浴池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浴池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学校浴池的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提高师生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浴池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浴池的卫生管理工作。

2.设立浴池管理员,负责浴池的日常卫生管理。

三、卫生要求1.浴池环境(1)浴池内要保持清洁、整洁,无积水、杂物。

(2)浴池墙壁、地面、门窗等设施要定期清洗消毒。

(3)浴池内不得存放食物、饮料等物品。

2.设备设施(1)浴池内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浴池内设备设施要保持清洁、完好,不得损坏。

3.水温、水质(1)浴池水温要适宜,保持恒温。

(2)浴池水质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定期进行检测。

4.个人卫生(1)师生进入浴池前,必须淋浴、换洗衣物。

(2)浴池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垃圾。

(3)师生在使用浴池时,要保持个人卫生,不得裸露身体。

四、卫生管理制度1.浴池管理员职责(1)负责浴池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浴池设备的检查、维护。

(3)负责浴池水质的检测。

(4)负责浴池环境的清洁、整洁。

2.师生职责(1)自觉遵守浴池卫生管理制度。

(2)进入浴池前必须淋浴、换洗衣物。

(3)使用浴池时,要保持个人卫生。

(4)发现浴池卫生问题,及时向管理员反映。

五、奖惩措施1.对严格遵守浴池卫生管理制度的师生,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反浴池卫生管理制度的师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浴池使用资格。

3.对浴池管理员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追究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浴池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浴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浴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浴池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浴池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浴池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浴池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本浴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浴池法定代表人对本浴池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符合要求。

第八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第九条承包商、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应遵守本浴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设备设施运行状况;2. 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3.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4. 用电、用气、用水安全;5. 人员操作规范;6. 防火、防爆、防毒措施;7. 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

第十二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实行“五定”原则,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资金来源、定整改效果验收。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七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洗浴卫生管理制度

洗浴卫生管理制度

洗浴卫生管理制度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洗浴场所成为了人们放松身心、清洁身体的重要场所。

为了给顾客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洗浴环境,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特制定以下洗浴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1、洗浴场所的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垃圾、污水、杂物等。

定期对周边区域进行清扫和消毒,防止污染源的滋生。

2、场所的外观应保持整洁美观,门窗、墙面等无污垢、灰尘和破损。

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3、停车场、通道等公共区域应保持畅通无阻,地面干净,标识清晰。

二、室内卫生管理1、大厅、休息区等公共区域要每日进行清洁,包括地面清扫、擦拭桌椅、沙发等家具,确保无灰尘、杂物和污渍。

2、定期对天花板、灯具进行清洁,防止积尘和蜘蛛网的形成。

3、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清新。

安装有效的通风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洗浴设施卫生管理(1)每日营业前和营业结束后,对浴池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

(2)定期检查浴池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理。

(3)严禁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等人员进入浴池。

2、淋浴设施(1)定期检查淋浴喷头,确保其正常出水,无堵塞和漏水现象。

(2)每日对淋浴区域进行清洁,包括地面、墙壁和隔断的擦拭。

3、桑拿房和蒸汽房(1)每次使用后,对内部进行清洁和消毒,清除汗水、污垢等。

(2)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温度、湿度等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四、用品用具卫生管理1、浴巾、毛巾等布草类用品(1)必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严禁重复使用。

(2)设立专门的布草存放区域,保持干燥、通风,防止交叉污染。

(3)定期对布草进行清洗和消毒,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和消毒剂。

(1)提供给顾客的拖鞋应定期消毒,可采用浸泡消毒或紫外线消毒等方法。

(2)有明显破损或污渍的拖鞋应及时更换。

3、浴具(1)如浴盆、面盆等,每次使用后应进行清洗和消毒。

(2)定期检查浴具的完整性,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五、人员卫生管理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公共浴室使用管理规定(3篇)

公共浴室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共浴室的卫生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共浴室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共浴室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卫生优先,服务至上;(三)依法管理,公开透明;(四)文明使用,和谐共处。

第二章经营与管理第四条公共浴室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具备相应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共浴室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独立的淋浴间、更衣室、休息室等;(二)淋浴间内设有冷热水龙头、喷头、浴帘等;(三)更衣室内设有衣柜、鞋柜等;(四)休息室内设有座椅、茶几等;(五)有必要的消毒设施和通风设备。

第六条公共浴室的卫生管理应当做到:(一)每日对公共浴室的卫生设施和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定期对公共浴室的空气质量、水质、温度等进行检测;(三)确保公共浴室的空气质量、水质、温度等符合国家标准;(四)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责任;(五)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共浴室的服务管理应当做到:(一)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二)保持公共浴室的整洁、有序;(三)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四)设立顾客意见箱,及时收集消费者意见和建议;(五)对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

第八条公共浴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做到:(一)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三)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四)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九条公共浴室的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二)爱护公共浴室的卫生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三)遵守浴室的卫生规定,不得在浴室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四)不得在浴室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五)不得在浴室内进行危险活动,如游泳、跳水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浴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浴池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为安全生产、为职工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浴池工作人员必须服务热情、周到,工作态度端正,做到班班换水、定期消毒、水清地净、温度适宜、空气流通、干净舒适。

三、保证浴池内设备运行正常,各类设施摆放整齐有序,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水清、池净,地面、墙壁净,门窗、设施净,顶棚、吊篮净。

四、浴池工作人员必须每班按时打水,保证洗澡水量充足、水温符合要求,否则因水箱蓄水不足,造成缺水或职工不能正常洗浴的,对当班人员每次罚款200元。

五、浴池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防闲杂人员入内,严禁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入内,对不听劝阻者,要及时报告后勤科和保卫科进行处理,否则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班工资,并视情节处50—200元罚款。

六、浴池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尽职尽责,不迟到、早退,不脱岗、窜岗、睡岗,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等,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七、浴池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造成浴池内任何物品丢失者,由本人负责按原价赔偿,并处100元罚款。

八、对损坏浴池公物或有意破坏浴池公共卫生的行为,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和制止,对劝阻不听甚至有意吵闹者,应立即报告后勤科和保卫科进行处理。

九、浴池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浴池巡回检查制度一、浴池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对浴池现场秩序及各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上班期间要随时检查浴池内各类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淋浴喷头、淋浴开关、管道闸阀等损坏的,要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保证各设施齐全、运行良好。

三、维护好浴池秩序和安全,严禁醉酒人员和非本矿人员入内洗澡,严禁有追逐、打闹等现象,如发现应及时制止,防止发生昡晕、摔伤等事故。

四、对上班期间不认真履职,因检查不到位,发现和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事故或影响职工正常洗浴的,扣除当班工资并罚款100元。

五、每次交接班,交接班人员必须对浴池各类设施设备及卫生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安全确认,保证作业现场无遗留问题,无安全隐患。

浴池卫生、清毒管理制度一、浴池工必须做好对浴池卫生的随时清洁,保持更衣室、洗澡间卫生干净,空气流通,环境舒适,做到墙壁干净无污垢、无灰尘,地面清洁无污水、无杂物,下水畅通无堵塞、无异味。

二、每班及时换水,换水前必须对泡澡池进行刷洗和药物消毒。

三、浴池公用浴巾、搓澡巾、拖鞋等必须每天清洗、消毒一次。

四、浴池各卫生间每班必须进行打扫、擦洗和消毒,保持厕所干净无异味。

五、更衣柜、床、凳等每周用药物消毒一次。

六、严禁有皮肤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在池内洗浴。

七、严禁在浴池内洗衣、洗鞋,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八、严禁在浴池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浴池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询交接班记录,听取交班情况。

二、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或委托他人代交,必须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交接。

三、交班人员要主动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当班工作情况,接班人员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和安全确认,做到“三不接”(即卫生不干净不接,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不接,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不接)。

四、贵重物品交接班必须有存放清单或实物,否则不予交接。

五、双方检查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

洗衣工岗位职责一、洗衣机房上班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洗衣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窜岗。

二、洗衣机房内必须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机房内无堆积杂物、地面无污水。

三、洗衣机房原则上只洗生产人员的工作服,其它衣物拒绝洗涤。

四、洗衣实行登记制度,要把洗涤的衣服件数、送洗的部门和个人登记清楚,做到台帐清楚、帐物相符,不得出现衣服丢失或替换现象。

五、洗衣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做到脚勤手快,服务热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洗生产人员的工作服。

六、洗衣工要爱护洗衣设备,做到勤擦洗、勤保养、勤维护,不得使洗衣设备超负荷运行,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七、洗衣工要节约用水,杜绝浪费,严禁长流水。

八、洗衣工作业时要严格按程序操作设备,严禁用湿手开闸、合闸,确保自身用电安全。

洗衣房管理制度一、洗衣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熟练地掌握洗衣机、脱水机、烘干机等设备的操作方法,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岗位行为规范。

二、职工要认真遵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并严格执行。

三、职工必须凭洗衣票到洗衣房窗口交洗衣物(洗衣票实行月票,后勤科按月造册发放),严禁交洗雨鞋、棉衣、内裤和袜子、手套等小件物品,并当面清点清楚所交衣服件数。

四、洗衣房工作人员要凭洗衣票收取洗衣物,严禁无票或收取不该洗衣物(无洗衣票的按规定收取费用),若发现按有关制度处理,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无票洗衣物每件按2元收取费用。

洗衣房工作人员凭领取的洗衣票金额收取费用,职工按规定缴费用,并索要洗衣票。

凭票领取所洗衣物,若不按规定收取费用或索要洗衣票,一经发现,按10倍给双方处罚。

六、工作人员收衣物时要检查衣服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收到衣物后要正确使用编号,编号必须一号双编,一个号交与本人,一个号逢在衣服上,且做好登记,以防出现衣服丢失或替换现象。

七、清洗衣物必须按一洗、二摆、三脱水、四烘干的洗衣流程操作,清洗效果必须达到衣物烘干后不留污垢,保证职工满意。

八、洗完衣物必须按编号整齐叠放在衣架上,放衣架必须干净无灰尘,衣物编号正确、明显、无丢失。

职工取衣物时要凭编号和登记号进行签字后方可领取。

禁止职工进入洗衣房内私自取衣物。

在洗涤期间,如有物品或洗涤衣物丢失,由工作人员负责赔偿。

九、职工必须按规定交洗衣物,具体规定如下:1、采、掘、开、通灭井下维修职工每人每月15次。

2、运输、选运下井职工,副总、生产科室科长、各基层队队长、安检员、通灭队井下排水人员、风门工、瓦检员、管道工每人每月8次。

3、机电队井下岗位工,调度员、信息中心下井人员,生产、机电下井工程技术人员,选煤楼、洗煤厂和煤场放煤人员每人每月4次。

4、地面车间、机房和煤场其他人员每人每月2次。

5、非生产科室下井人员每人每月1次。

女浴池管理制度一、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出现脱岗、窜岗、睡岗等违章违纪行为。

二、维护好浴池秩序,严禁非本矿人员入内洗澡。

三、做好浴池卫生清洁工作,更衣室、洗澡间要达到“三无、四净”标准(无杂物、无污水、无异味;水净、地面净、门窗净、衣柜净)。

四、管理和维护好浴池设施,随时检查各设施完好情况,发现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对发现有故意损坏设施的,除追究本人责任按原价赔偿外,并视情节给予20—100元罚款。

五、严禁职工在浴池内刷鞋、洗衣,违者罚款50元。

六、上班期间必须落实好巡回检查制度,若因检查不到位,发现和处理问题不及时,影响职工正常洗澡的,每次罚款100元。

浴池吊篮、更衣柜管理制度一、职工不得将个人贵重物品存放在吊篮和更衣柜内,如现金、手机、金银首饰等贵物品,若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二、吊篮和更衣柜内不得存放工具(如锨把、钢管及电钳工器具、材料等),所放置衣物等不得露出吊篮外,一经发现或查出每次罚款100元。

三、吊篮和更衣柜内严禁存放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或查出,立即上报保卫科、安检科按《治安管理条例》和《火工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四、吊篮内存放物品总重不得超过18公斤,一经发现或查出,按每超重0.5公斤罚款50元,2公斤以上加罚200元。

如超重且强行上升导致电机烧毁的,除按原价赔偿外,每次罚款500元。

五、吊篮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吊绳磨损严重、有松驰或反转等情况时,应及时汇报浴池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登记清楚吊篮号和使用人姓名,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

六、吊篮每次使用后,必须将吊篮上升到位后方可离去,否则每次对使用人罚款100元。

浴池值班人员未督促造成吊篮升不平或升不到位,每个罚当班值班人员50元,并给服务队当月绩效考核扣0.1分。

七、严禁乱按指纹机开关。

使用前应洗净手指,轻按指纹器,因用力过大或乱按开关造成指纹机损坏的按原价加倍赔偿。

如遇指纹、ID卡不确认或确认后吊篮不动作的,应及时通知浴池值班人员处理。

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操作吊篮工控机(电脑)、手动开关、拆卸控制盒等,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因值班人员失职或脱岗等原因造成的,每次罚值班人员200元,并报送安检科按“三违”处理,且给服务队队长、书记、主管队长每人罚款100元,当月绩效考核扣0.2分。

九、吊篮控制柜、指纹机上严禁(挂)放毛巾、衣袜、鞋帽等物,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使用更衣柜的职工要爱护衣柜,并始终保持更衣柜卫生清洁,不得在更衣柜上置放衣物或其它物件、涂抹油垢、泥煤等脏物,违者罚款100元。

十、浴池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落实好巡回检查制度,随时检查吊篮运行情况和更衣柜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未升平的吊篮及及时上升到位,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十一、如吊篮识别卡、更衣柜钥匙丢失,应及时汇报浴池值班人员,补办识别卡和更换更衣柜锁子。

补办识别卡或更换更衣柜锁子需由后勤科出具证明,在财务科缴50元补卡费或20元更衣柜锁子费后,持财务科收据方可补办、安装更衣柜锁子,否则不予办理。

十二、如发生更衣柜钥匙丢失,不得随意撬锁,必须征得浴池值班人员同意后,当面进行处理。

十三、吊篮和更衣柜的分配统一由后勤科负责,男浴池吊篮和更衣柜只供下井人员使用,女浴池更衣柜只供选煤楼和洗煤厂女工使用;职工调出或变动时,应及时在浴池登记、变更和注销,并交回识别卡和更衣柜钥匙,不得私自转让,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并责令收回吊篮和更衣柜。

十四、职工应爱护设施及公共卫生,随时清洁擦拭,吊篮内外应保持干净整洁,否则每次罚款50元。

十五、服务队应加强浴池卫生、吊篮、更衣柜管理,并随时抽检吊篮重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后勤科。

十六、后勤科应经常对浴池卫生、吊篮运行使用情况,更衣柜摆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吊篮重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处理,确保本制度严格执行。

十七、本制度执行过程中,所出现的缴款、罚款均由后勤科负责出具缴款、罚款证明,由当事人到财务科缴款。

十八、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后勤服务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