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14198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烤箱丶面包烘烤器丶华夫烙饼模及类似用途器具
新宝电烤箱测试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电烤箱的有关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加热箱及其门组成的电器,包括机械式和电子式电烤炉。
不适用于带马达的烤箱。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烘烤器具。
本标准主要参照2.1引用标准,如本标准的某些内容与该标准有冲突,则以引用标准为准。
2.引用和参考标准:2.1引用标准EN60335-1:1995 家电产品设计及结构的安全通则EN60335-2-9:1996 +A1:1998 家电产品设计及结构的安全烤面包器、烤炉、烘烤器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2.2参考标准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4706.30-92:家用各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烤面包器、烤炉、烘烤器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GB1019:家用电器包装通则3.型号、型式和主要电参数:3.1型号命名:XBO 9368 A派生产品代码产品型号代码系列产品代码3.2产品型式:---结构: I类电器结构---防水等级: IPXO---电源软线连接:Y型连接。
3.3主要电参数:---额定电压:220VAC ~ 240VAC.---额定频率:50HZ---额定功率:1000W,1200W,1400W…。
4.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电烤炉应符合本标准及EN60335-1:1995、EN60335-2-9:1995的要求,并遵照本公司规定程序。
批准的图纸,样板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制造;同时也可参考GB4706.1-1998、GB4706.30-92的一些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1器具应处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最不利位置上进行试验。
( EN60335-1: 4.5)4.1.2环境温度: ( EN60335-1: 4.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BG011-200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非另有特殊规定,环境温度及被测器具及水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GB4706系列标准目录(顺序)

GB 4706.67-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水族箱和花园池塘用电器的特殊要求
68
GB 4706.68-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住宅用垂直运动车库门的驱动装置的特殊要求
69
GB 4706.69-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服务和娱乐器具的特殊要求
70
GB 4706.70-2003
24
GB4706.24-9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洗衣机的特殊要求
25
GB4706.25-9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洗碟机的特殊要求
26
GB4706.26-9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离心式脱水机的特殊要求
27
GB4706.27-9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风扇和调速器的特殊要求
28
GB4706.28-199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固定浸入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9
GB4706.9-8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10
GB4706.10-9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按摩电器的特殊要求
11
GB4706.11-199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快热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
12
GB4706.12-199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
5
GB4706.5-199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炒锅的特殊要求
6
GB4706.6-199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自动电饭锅的特殊要求
7
GB4706.7-199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的特殊要求
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1998国家标准局批准 1999-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335-1(1991)第3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其第1修正件(1994)。
本标准中,作为规范性标准而引用的IEC 标准和对应的国家标准在附录A 列出。
有对应国家标准的,以引用的国家标准作为规范使用;暂无对应国家标准的,则以所列的IEC 标准作为规范使用。
本标准与IEC 出版物 335-1(1991)第3版主要差异如下:1)24.1中,将“符合有关IEC 标准中规定的安全要求”替换为“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IEC 标准中规定的安全要求”。
2)IEC 335-1(1991)凡涉及引用IEC 标准的地方,如有对应该IEC 标准的国家标准时,本标准则写入对应的国家标准。
3)7.12.4第6项,将“除非为器具提供一个符合24.3的开关”替换为“除非器具带有一个符合24.3的开关”。
由于GB 4706.1-1992为等同采用IEC 出版物 335-1(1976)第2版,及其第1、2、3、4、5、6号修正件,所以本标准与GB 4706.1-1992属两个不同的版本,在编辑方面完全不同。
为使IEC 出版物335-1的第3版与其第2版在章标题和附录标题上有对应关系,所以该出版物制定时,采用了列空章、列空附录的编辑方法。
在技术内容方面,本标准与GB 4706.1-1992有下列主要不同:——本标准在IEC 前言后有一重要引言,而GB 4706.1-1992无此引言。
——本标准第1章对非单相器具规定的最大额定电压为480V ,而不是GB 4706.1-1992第5章所规定的440V 。
——本标准第5章取消了M 连接的术语,GB 4706.1-1992第2章中的M 连接纳入X 连接的概念。
——本标准第2章增加了Ⅱ类结构和Ⅲ类结构的定义,GB 4706.1-1992第2章中没有这些定义。
最新GB4706-word检测标准

第1章范围本部分涉及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的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注1:这种器具的示例为:工业和商业用炊事设备、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器具。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2:注意下述情况:——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全国性供水管理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音频、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GB8898);——医用电气设备(GB9706.1);——手持式电动工具(GB3883.1);——信息技术设备(GB4943);——可移动式电动工具(GB 13960)。
*******************************************.以下哪些危险是安规工程师需要考虑的:电击危险机械危险辐射危险化学危险.GB4706.1-2005标准所认可的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在注意到制造商使用说明的条件下按正常使用时,对器具的电气、机械、火灾以及辐射等危险防护的一个国际可接受水平。
.就实际情况而言,GB4706.1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指的是什么危险?火灾危险机械危险烫伤危险触电危险辐射危险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电烤箱测试标准

电烤箱测试标准电烤箱测试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电烤箱的测试和评估,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外观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基本信息产品名称:电烤箱产品型号:(待填写)产品系列:(待填写)OEM工厂:(待填写)引用标准本标准引用以下标准: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2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5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GB 4343.1 家用电器、点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一部分:发射GB 5296.2-1999 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类似家用电器的使用说明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外观要求1.主要对象:控制面板、旋钮、电子式显示屏、炉门正面、上玻璃夹、玻璃、外罩顶部、前板等A面外观。
2.烤箱的正面、顶部为A面,外观标准:在距离整机50cm距离(模拟人手臂的长度),40W日光灯下及普通阳光照射下,5S一台机的速度检查,外观面不能有明显刮花、压印、变形、利边等不良(刮花不能露底,否则为MAJ缺陷);可接微刮花(暗花),长不能超过15mm,且距离100mm范围内不能超过1条。
3.炉门与前板左、右、上各侧间隙差<1.0mm。
4.外罩与前板左、右、上各侧间隙差<1.0mm,高低差<1.0mm。
5.上玻璃夹与玻璃间隙<1.0mm。
6.控制面板与旋钮间隙<2.0mm,>0.5mm。
7.控制面板装配到位,不得装偏。
8.旋钮指示位置与丝印对位正确。
9.玻璃门组件的玻璃胶不得外露,玻璃夹与玻璃门缝隙小于2.5mm。
注:缝隙不同产品依据产品规格书具体执行。
安全要求待填写)电烤箱产品需要符合GB 4706.1- 4706.14-2008的所有要求以及GB 4706.22- 4706.52-2008的相关要求。
苏宁易购电烤箱品质抽检检验要求说明书

苏宁易购电烤箱品质抽检检验要求第一条【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1.符合“3C认证”要求,CNCA—01C—016:2007《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2.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3.GB 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第二条【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标志和说明主要包括对器具的铭牌标志、开关的不同档位标志、控制器的不同档位标志及调节方向标示、使用说明书的内容等视检进行核查,并对标志的清晰度及耐用性进行试验标志的清晰度及耐用性试验:用沾水的布擦试15s,再用沾汽油的布擦试15s,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易读,标志牌应不易揭下并且不应卷边。
2.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2.1应有足够的防止意外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使用IEC 61032 B型试验探棒、IEC 61032 13号试验探棒及IEC 61032 41号试验探棒进行试验。
2.2II类器具和II类结构,应对防止与基本绝缘和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的金属部件意外接触有足够的保护。
应只能触及到那些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的部件。
3.输入功率和电流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所有能同时工作的电路都处于工作状态,用功率仪测量稳定后的总输入功率或一个工作周期间的平均输入功率。
偏差限值不应小于下表规定值:如果器具标有额定电流,方法类似。
4.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而且其电气强度是足够的。
4.1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泄漏电流通过用GB/T 12113图4所描述的电路进行测量,泄漏电流不应超过标准(GB 4706.1-2005)规定的限值。
2020电烤箱及烘烤器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电烤箱及烘烤器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1 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台,其中2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1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3。
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 8.1.1 :不要求对灯头带电部件接触的防护(美国) 。
—— 8.1.2 和 8.1.3 :不使用试验销和试验探棒(美国) 。
------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
—— 8.1.5 :嵌装式器具,固定安装式器具和以几个单独的单元来交付的器具,在安装前不要求至少用基本绝
—— TC 59 发布的 IEC 标准,它涉及性能测量方法;
—— CISPR11和 CISPR14,它涉及无线电干扰抑制;
—— IEC 555 ,它涉及电磁兼容。
1 范围
本标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这些器具可以带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它们的组合。
—— 22.2 :对所有固定式器具不必断开中性线(美国) 。
—— 22.2 :不要求电源软线配置一个插头(爱尔兰和英国) 。
—— 22.6 :不进行此试验(美国) 。
—— 22.11 :对搭锁结构要求不同的准则(美国) 。
—— 22.12 :要求明确的紧固方式(美国) 。
—— 22.14 :用锐棱测试装置来评价锐利边缘(美国) 。
有关本标准被通过时表决的全部材料可在上面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该通用要求( Part 1)要与适合的特殊要求( Part 2)结合使用,在特殊要求中包括了对通用要求中对应条款 的补充和修正以给出对每种产品的有关要求。
个别的国家可能希望该标准对那些在特殊要求中没有提到的器具,以及按新的原理而设计的器具的适用问题,
—— F1.1 :此附录适用于工作电压不超过 30V 的电动机(美国) 。
—— B7.12 :当电池中含有的水银或镉按重量超过 0.025 %时,装有该种不可更换电池的器具应以适当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