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案例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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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运输案例

集装箱运输案例

集装箱运输事例【篇一:集装箱运输事例】2000 年,发货人中国 a 出入口企业拜托 b 对外贸易运输企业将750箱海产品从上海港出口运往印度, b 对外贸易运输企业又拜托其部下s 分企业代理出口。

s 分企业接受拜托后,向p 远洋运输企业申请舱位,p 远洋运输企业指派了箱号为htm —5005 等3 个满载集装箱后签发了洁净提单,同时发货人在中国人民保险企业处投保海上货物运输的战争险和全部险。

货物运抵印度港口,收货人拆箱后发现部分海产品因箱内不洁净而腐化变质,即向中国人民保险企业在印度的代理人申请检验。

检验表示,250 箱海产品被污染。

检验货物时,船方的代表也在场。

为其中国人民保险企业在印度的代理人赔付了收货人的损失以后,中国人民保险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问:(1)在集装箱运输中,p 远洋运输企业应负有什么义务?它能否应付损失负责?(2)在集装箱运输中,s 分企业应负有什么义务?它能否应付损失负责?(3)中国人民保险企业是不是适格的原告?为何?(4)假如中国人民保险企业有资格作原告,它应将谁列为被告?〔答案〕(1)p 远洋运输企业应保持集装箱洁净、干燥、无残留物以及前批货物留下的长久性气味;p 远洋运输企业应付海产品的损失负责。

(2)s 分企业作为装箱、铅封的收货人、代理人,应负有在装箱前检查箱体,保证集装箱适装的义务。

s 分企业未尽前述义务,主观上有过失,应肩负货损责任。

(3)中国人民保险企业能够作为适格的原告,因为其已获得代位求偿权。

(4)被告是p 远洋运输企业与s 分企业。

〔解题思路〕此题专考海上集装箱运输合同责任,比较简单。

解开此题之重点在于确认p 远洋运输企业及s 分企业有无责任。

〔法理详解〕(1)这是对运货义务的考察。

在海上集装箱运输中,依据国际老例,集装装箱应当洁净、干燥、无残留物以及前批货物留下的长久性气味。

p 远洋运输企业的提单合用“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须在航次开始前和开始时执行应尽责责,以便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装载货物的其余部分适于并能安全地收受、承运和保存货物。

集装箱案例分析

集装箱案例分析

案例1:集装箱货物码头赔偿纠纷案一、基本案情原告:福州市福峡茶厂被告:福州港务管理局马尾港务公司第三人:交通部上海海运管理局1990年9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经上海中转至青岛运输12000公斤茉莉花茶的水路联合运输运单式合同,收货人是青岛市茶叶集团公司(简称茶叶公司)。

该批茶叶为“春风”、“超特”、“特级”三种,价值361630元,分装于第三人所有的5个集装箱,由原告自行检查箱体并装箱施封。

被告代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州经济开发区支公司与原告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原告投保金额为8万元,为不足额保险。

被告接收承运的货物后,原计划9月15日装船,由于台风影响,延滞于9月27日才得以启运。

这期间,启运地受到3次台风袭击,连降暴雨和大雨。

集装箱按规定和惯例始终露天置放,被告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启运时,箱体完好,铅封完整。

该批货物由第三人所属“鸿新”轮承运。

“鸿新”轮装船时未提出异议。

“鸿新”轮于9月28日抵达上海港,次日在汇山码头作业区卸箱交由第三人所属“长力”轮承运。

“长力”轮于10月3日抵达青岛港,次日卸箱。

5日,收货人茶叶公司将集装箱提走,运至本公司仓库。

5个集装箱仍然箱体完好,铅封完整,茶叶公司也未向终点承运人提出异议。

至此,承运人已将集装箱完好交付收货人,联合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该批货物在上海汇山码头期间,天气为阴天,有时小雨,两船均将集装箱载于舱内;抵青岛港后运至收货人仓库期间,天气晴朗。

茶叶公司收货后,在仓库开箱时,发现5个集装箱底部均有不同高度的水湿,茶叶受潮霉变。

于是电告原告,表示拒收货物。

同时,为防止损失扩大,茶叶公司将茶叶全部卸箱,将5个集装箱放回青岛港区。

原告接电后,在找保险人的同时,亦与被告交涉,要求被告派人同去青岛。

在未得到被告正式答复的情况下,原告于10月8日同保险公司的一名人员赶赴青岛。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受该批货物保险人的委托,派员抽检了13箱茶叶,出具了“全部受潮,部分木箱有水渍痕迹”的查勘证明;茶叶公司也出具了“茶叶霉变”的证明。

出口报价的经典案例及算法

出口报价的经典案例及算法

出口报价的经典案例及算法报价通常使用FOB、CFR、CIF三种价格。

对外报价核算时,应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明确价格构成,确定价格构成。

确定成本、费用和利润的计算依据,然后将各部分合理汇总。

以下用实例说明三种贸易术语的对外报价核算:背景材料:吉信贸易公司收到爱尔兰公司求购6000双牛料面革腰高6英寸军靴(一个40英尺集装箱)的询盘,经了解每双军靴的进货成本人民币90元(含增值税17%),进货总价:90X6000=540000元;出口包装费每双3元,国内运杂费共计12000元,出口商检费350元,报关费150元,港区港杂费900元,其他各种费用共计1500元。

吉信公司向银行贷款的年利率为8%,预计垫款两个月,银行手续费率为%(按成交价计),出口军靴的退税率为14%,海运费:大连-都柏林,一个40英尺集装箱的包箱费率是3800美元,客户要求按成交价的110%投保,保险费率为%,并在价格中包括3%佣金。

若吉信公司的预期利润为成交金额的10%,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1,试报每双军靴的FOB、CFR、CIF价格。

1、FOB、CFR和CIF三种价格的基本构成FOB: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CFR:成本+国内费用+出口运费+预期利润CIF:成本+国内费用+出口运费++出口保险费+预期利润2、核算成本实际成本=进货成本-退税金额(退税金额=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X 退税率)=90-90/(1+17%)X14%=元/双3、核算费用(1)国内费用=包装费+(运杂费+商检费+报关费+港区港杂费+其他费用)+进货总价X贷款利率/12 X贷款月份=3*6000+(12000+350+150+900+1500)+540000*8%/12*2=18000+14900+7200=40100元单位货物所摊费用=40100元/6000双=元/双(注:贷款利息通常烃进货成本为基础)(2) 银行手续费=报价*%(3) 客户佣金=报价*3%(4) 出口运费=3800/6000*=元/双(5) 出口保险费=报价*110%*%4、核算利润(利润=报价*10%)5、三种贸易术语报价核算过程(1)FOBC3报价的核算FOBC3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客户佣金+银行手续费+预期利润=++FOBC3报价*3%+FOBC3报价*%+FOBC3报价*10%=+FOBC3报介*%)等式两边移项得:FOBC3报价-FOBC3报价*%=FOBCE报价=元折成美元:FOBC3=元=美元/双(2)CFRC3报价的核算:CFR3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出口运费+客户佣金+银行手续费+预期利润=79。

装箱量核算-简单版

装箱量核算-简单版
≥40mm
算栈板案例
以美洲灰桶尺寸:325*330*480为例 算栈板尺寸:按照一托18个为例
一托18个的尺寸为:3个长“3*325=975”,3个宽“3*330=990”,如果有装箱量要求, 那么此栈板可以做成非标栈板,尺寸为1000*990*130/120/110/100,此托货物总尺寸 为1000*990*(2*480+130/120/110/100),那么把这个尺寸输到装柜软件中计算出装 箱量;如果没有装箱量要求,此栈板可以做成日本标准栈板:1100*1100*130/120, 同样算出总尺寸,输入装柜软件,计算装箱量。
天地盖与纸滑托的区别
类别
结构
天地盖
材质
厚度
最大尺寸
AB 厚度7mm 可加工最
大尺寸
1.5m
纸滑托
牛皮 厚度1mm 可加工最
纸 ,可忽略 大尺寸
不计
1.5m
装柜注意事项
• ③门口上方有个横 梁,厚度是115mm ,宽度为20mm, 当门口货物与柜顶 间隙小于115时, 需要减1台机器, 如图所示:
集装箱简介
集装箱的种类
集装箱分为20尺柜、40平柜、40高柜、45高柜、冷高柜
常用集装箱
常用集装箱为20GP(General Purpose)、40GP、40HQ(High Cube) 标准20尺平柜:5800*2340*2340mm,凸角尺寸115*115*80mm,横杠突出20mm 标准40尺平柜:11800*2340*2340mm,凸角横杠尺寸同上 标准40尺高柜:11800*2340*2680mm,凸角横杠尺寸同上 标准45尺高柜:13500*2340*2680mm,凸角横杠尺寸同上 标准冷高柜:11550*2290*2500mm(部分柜子不标准,需同货代确认)

集装箱案例计算题

集装箱案例计算题

延迟到货事故处理案情介绍:广西外贸某公司签订合同出口2x20FCL的八角(staraniseed)到法国马赛港,7月/9月各装运1x20FCL,CFRC3,D/P 30days,from Shenzhen to Marseilles,第一个柜于1999年7月21日装运,8月1日,代收行向客户提示,9月3日,公司业务员传真催促客户付款并告知下一批货物装运安排,被告知该批货物尚未到达。

业务员马上联系货代,但一直没有准确答复,经过漫长的等待,最终该批货物于9月15运抵马赛;与此同时,客户发来传真,称由于到货过迟,买家提出索赔,要求该公司给予合同金额10%的赔偿,语气非常生硬,该公司陷于被动。

后经了解:该批货物在迪拜港停留了20天,原因是船舶失火,停靠迪拜港修理。

▲▲分析处理:我方不能同意索赔要求,理由是1.CFR术语下,出口方在装运港船边完成交货义务,运输风险由进口方承担;2.我方按规定的装运期完成装运,已经完成了交货义务,我方没有过错,到货延期不是我方的责任。

集装箱货交货不符案情介绍:我国A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CFS-CFS。

货物装运后,A公司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食品中细菌含量超过进口国标准;(2)收货人只实收995箱,短少5箱;(3)有10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千克。

试分析上述情况,进口人应分别向谁索赔?▲▲分析借鉴:第一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因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

第二种情况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在目的港应如数交足。

第三种情况应向保险公司索赔,属保险责任范围以内,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

CIP比CIF更合适案情介绍:美国某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多式联运案例

多式联运案例

多式联运案例来源:作者:日期:11-05-20国际货物集装箱多式联运1、案情介绍1988年10月,中国土蓄产进出口公司×畜产分公司委托×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办理333只纸箱的男士羽绒滑雪衫出口手续,外运公司将货装上××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并向畜产进出口公司签发了北京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的清洁联运提单,提单载明货物数量共为333箱,分装3只集装箱。

同年6月29日,货轮抵达目的港日本神户,7月6日,日方收货人在港口装卸公司开箱发现其中一个集装箱A的11只纸箱中,有5箱严重湿损,6箱轻微湿损。

7月7日,运至东京日方收货人仓库,同日由新日本商检协会检验,10月11日出具的商检报告指出货损的原因是由于集装箱有裂痕,雨水进入造成箱内衣服损坏,实际货损约合1868338日元。

在东京进行货损检验时,商检会曾邀请×远洋运输公司派人共同勘察,但该公司以“出港后检验无意义”为由拒绝。

日方收货人从AIU保险公司取得赔偿后,AIU 公司取得代位求偿权,于1989年9月25日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货运代理人和实际承运人赔偿日方损失,并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两被告答辩相互指出应由另一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并要求原告进一步对减少货损的合理措施进行举证.2、案件结果上海海事法院认为,根据两被告1982年签订的集装箱运输协议以及提单条款,两被告有相当的责任牵连,但日方收货人于×远洋运输公司在开箱时交割不清,商检又在港口外进行,故原告对货物损害索赔及所受损害的确切数额的请求举证不力。

经法院调解,1990年3月28日,原被告三方大城协议,两被告根据损害事实及提单条款规定,赔付原告人民币8000元(其中300元为原告预知的诉讼费),赔款先由货运代理人先行给付,再由他与实际承运人自行协商解决,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3、基本理论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的先进运输方式,目前它已成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主要航线上居于主导地位的运输方式。

【案例6-2】集装箱运输货损当事人赔偿责任的确定

【案例6-2】集装箱运输货损当事人赔偿责任的确定

【案例6-2】集装箱运输货损当事人赔偿责任的确定A 公司(以下称发货人)将装载布料的6个集装箱委托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称货代)拖运到香港装船去西雅图港,集装箱在西雅图港卸船后再通过铁路运抵交货地(底特律)。

该批出口布料由货代出具全程提单,提单记载装船港香港、卸船港西雅图、交货地底特律,运输交款CY-CY ,提单同时记载“由货主装载、计数”的批注。

集装箱在香港装船后,船公司又签发了以货代为托运人的海运提单,提单记载装船港香港、卸船港西雅图,运输条款CY-CY 。

集装箱在西雅图港卸船时,6个集装箱中有3个外表状况有较严重破损,货代在西雅图港的代理与船方代理对此破损做了记录,并由双方在破损记录上共同签署。

三个集装箱在运抵底特律后,收货人开箱时发现外表有破损的集装箱内布料已严重受损,另一集装箱尽管箱子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布料也有不同程度受损,此后,收货人因货损与发货人、货代船公司发生了争执。

对本案中,集装箱货损责任的确定,根据有关国际货运条约、惯例,以及货代船公司签发的提单所记载的运输条款,对发货人,货代以及船公司的责任,我们可以认定如下:(一)发货人的责任在本案中,发货人不应承担责任,理由是:在集装箱整箱运输条件下,其交接双方责任是“以集装箱外表状况是否良好,海关关封是否完整”来确定的,在本案中,当发货人将装载的集装箱交由货代公司安排托运至香港装船时,货代公司并未对集装箱外表状况提出异议,并且货代公司所签发的提单属于清洁提单,因而应认定发货人交运的货物状况良好,并且在集装箱运输下,对承运人责任期限的规定是:“从接受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为止”。

提单记载的运输条款是CY-CY ,则说明发货人与承运人对集装箱的交接责任以出口国CY大门为界,既然集装箱进CY大门时其外表状况未做任何批注,则可认定,发货人是完好交货,其责任即告终止。

因此,发货人不承担货损责任。

(二)货代公司的责任在本案中,货代公司应对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布料有损害的集装箱负赔偿责任。

储能集装箱热设计最新版本制冷量计算

储能集装箱热设计最新版本制冷量计算

储能集装箱热设计上篇——制冷量计算
张弓一
储能集装箱散热设计可以分为三部分:制冷量计算、风道设计、热仿真,此篇先进行制冷量计算,为了便于理解,现在以一个实际案例进行说明:一个2MWh锂电池储能集装箱,安装到40尺高柜内,内部安装24簇储能电池,每簇电池采用15个LG48126电池串联,LG48126外观见下图所示:
集装箱环境温度范围-15℃~45℃,运行工况为1C倍率连续充放1个循环。

1C工况下每个Module电池发热功率0.23kW,见下表:
Module在1个循环完成时总发热量:
Q1=0.23kWx2hx3600≈1656kJ
总发热量会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转化为Module自身材料的温升,另部分通过电池的散热设计散到Module外部,而这部分的热量就是需要空调的最小制冷量。

电芯以外的结构件的质量占比很小,而且温升也小,在计算时可作为设计余量忽略,Module实测时1个循环电芯平均温升ΔT=19℃(电芯温度电芯最高温升21℃,电芯最大温差4℃,电芯间温差均匀),如下所示:
1CP
Module在1个循环吸收的热量:
Q2=C mΔT=1015x33x19≈636kJ
整个集装箱电池需要的最小空调显冷功率:
q= (Q1-Q2)x15x24/2≈51kW
备注:计算结果为空调最小制冷功率需求,在空调选型时还需综合考虑集装箱外部环境温度、集装箱自身保温性能等
集装箱外部环境对内热传导功率:
q=KTA/d
K:保温层导热系数
T:集装箱内外温差
A:集装箱表面积
d:保温层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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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现有的班轮航线上,绝大多数的冷藏货物的流向是单向的,而干货箱也普遍存在着双向的数量差异。

以中国—澳大利亚航线为例,南行(中国至澳大利亚)承运的货物以汽车、日用百货、服装、粮食等为主,轻工业产品居多;而北行(澳大利亚至中国)则以肉类等冷藏货物为主,从而形成了南北向的两个不平衡:即相对于澳大利亚而言,干货箱进口大于出口,而冷藏箱出口大于进口。

为解决这两个不平衡,船公司必须依靠调运空箱解决,即南行调运冷藏空箱至澳大利亚,北行调运普通空箱至中国。

调运空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所有的船公司都试图利用有限的舱位装满重箱,取得运费收入,而非“运送空气”。

问题讨论冷箱干用(Non-Operating Reefer,简称NOR),是指利用正常适货的冷箱,装运非冷藏货物出口的一种特殊业务操作。

请问冷箱干用能否有效解决中国—澳大利亚航线空箱调运问题?答:冷箱干用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首先,利用冷藏箱内部固有的装货空间,在不开动制冷设备的情况下,运送无污染的非冷藏货物,船公司可以借此收取南行运费。

按目前市场水平,一个40英尺冷藏超高箱(40RH),此笔业务的运价为1500美元/ 40RH(干用)。

冷藏箱干用到澳大利亚后,立即拆箱交货,箱子返回堆场检验后,再装冷藏货物北行出口,则可以获得3500美元/40RH的运费收入。

因此,冷箱干用的直接收益为5000美元/40RH(1500美元+3500美元)。

另外,由于操作了冷箱干用,就避免南行冷藏箱的调运,节约的空箱调运成本为600美元/40RH。

不仅如此,冷箱干用还减少了出口港普通干货箱的使用,从源头上避免了普通干货箱进口澳大利亚再空箱调回中国的成本,每调运一个40英尺普通超高箱(40HC)的支出约为400美元/40HC。

冷箱干用间接节约的调箱成本为1000美元/40RH(600美元+400美元)。

而如果安排冷藏空箱调运至澳大利亚,再装货物出口至中国,仅仅获得了澳大利亚冷箱出口运费3500美元/40RH,还要支付600美元/40RH的空箱调运成本,还会因使用普通集装箱出口,必须调回普通空箱而间接产生的400美元/40HC。

综合考虑以上三点,在末考虑船舶营运成本时,冷箱干用的整体收益至少为5600美元/40RH(5000美元+600美元),比单纯调运空箱的方式多2700美元(6000美元-(3500美元-600美元))。

操作冷箱干用的好处是非常显著的。

5.2000年9月,B公路运输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将一份载明特别保证提箱后及时将空箱归还到贵公司指定的堆场,且在10天内结清所有费用的进出口集装箱放箱申请(保函),交给A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并在向A公司提交了3张进口集装箱发放申请单和3张限万元押箱支票后,分3次从A公司处共提走了55只集装箱(这些箱已堆存一段时间)。

B公司在提箱后10天内将空箱归还给A公司并结清了修箱费。

但A公司认为上述55只集装箱在B公司归还空箱时已共计产生集装箱超期使用费人民币200余万元,而B公司尚未履行其在保函中主动承诺的支付“所有费用”的义务,请求B公司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人民币200余万元及其利息损失。

问题讨论你认为是B公司还是收货人负责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为什么?答:B公司或收货人均不须负责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原因:从放箱申请(保函)的内容上看,“所有费用”应当是在B公司责任期间以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应包括B公司提箱前已产生的超期使用费,B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主动承诺,不应承担提箱前超期使用费的支付责任。

二.计算题1.某集装箱班轮航线配置3艘载箱量为3 000TEU的船舶。

船舶往返航次时间为30天。

集装箱内陆周转情况在始发港A,50%箱量在10天之内返抵港口待装船,30%箱量在10~20天内返抵港口待装船,20%箱量在20~30天内返抵港口待装船;在中途港卸(装)箱量为4 000TEU,中途港箱量系数为1.2;在终点港B,平均周转时间仅为8天。

如船舶载箱量利用率为85%,全程周转期内港口内陆修箱总量为360TEU,不考虑特种箱量不平衡所需增加的箱量数,富裕系数取1.05,试求集装箱船公司在该航线上需配备的集装箱数量。

答:1) 求派船间隔 I= TR / C =30/3=10(天)2) 求两端点港平均港口堆存期和内陆周转天数A港内陆平均周转天数TA=10x50%+20x30%+30x20%=17(d)B港内陆平均周转天数TB=8(d) 取TB= I=10(d)3) 求航线集装箱平均总周转天数T= TA + TR + TB = 17+30+10=57(d)4) 求航线集装箱配备套数 S=T/I=57/10=5.7(套)5)求航线集装箱配备数量Q=[S·N·f + ∑m·L + SN + RN]·1.05=[5.7·3000·0.85 + 1.2·4000 + 360]·1.05=20679.75 取20680 (TEU)试确定公司年租箱总量、年长期租箱量和年短期租箱量。

答:1)计算年总用箱量S T = ∑ Mi = M1+M2+M3+……+M12 =7.2+8.1+……+8.1=91.2(万TEU)2)计算年最小自备量S S = 12 * min(Mi) = 12*6.0=72(万TEU)3)计算年租箱量S C = S T - S S =91.2-72=19.2(万TEU)4)计算年长期租箱量m = S T /12=91.2/12=7.6(万TEU)S LC = 1/2(S C + 12m – S S - ∑│m-Mi │)=1/2[19.2+12*7.6-72-(│7.2-7.6│+│8.1-7.6│+……+│8.1-7.6│)]=15.9(万TEU)5)计算年短期租箱量S MC = S C– S LC =19.2-15.9=3.3(万TEU)二.计算题某集装箱班轮航线航次集装箱装卸总量为3240TEU,港口装卸效率30TEU/h,往返航次总航行距离11520海里,平均航速20节,船舶在港其它停泊时间为1.5天。

航线端点港A年集装箱发运量7.8×104TEU,另一端点港B年集装箱发运量7.0×104 TEU,航线配置集装箱船箱位容量为2500TEU,假设箱位利用率为92%,年营运时间345天,试求船公司在该航线上需配备的集装箱船艘数和航班发船间隔?假设集装箱内陆周转情况在端点港(始发港)A,60%箱量在10天之内返抵港口待装船,30%箱量在10-20天内返抵港口待装船,10%箱量在20-30天内返抵港口待装船;在中途港卸(装)箱量为2000TEU,中途港箱量系数为1.2;在端点港(终点港)B,平均周转时间仅为8天。

如全程周转期内港口内陆修箱总量为400TEU,不考虑特种箱量不平衡所须增加的箱量数,富裕系数取1.05,试求集装箱船公司在该航线上需配备的集装箱数量?解:(1)求船公司在该航线上需配备的集装箱船艘数和航班发船间隔①求往返航次时间t往返t航= L往返/(24·V)=11520/(24·20)=24天t港装卸= Q /(24·M)= 3240/(24·30)=4.5天t港其它= 1.5天t往返= t航+ t港装卸+ t港其他=24 + 1.5 + 4.5=30天②求集装箱航线配船数NN =t往返·Q max /(f·D·T营)=30·78000/(2500·0.92·345)= 2.95艘,取3艘③求集装箱航线发船间隔t间t间= t往返/ N = 30/3= 10天。

(2)求集装箱船公司在该航线上需配备的集装箱数量①求派船间隔I= T R / C =30/3=10(天)②求两端点港平均港口堆存期和内陆周转天数A港内陆平均周转天数T A=10x60%+20x30%+30x10%=15(d)B港内陆平均周转天数T B=8(d) 取T B= I=10(d)③求航线集装箱平均总周转天数T= T A + T R + T B = 15+30+10=55(d)④求航线集装箱配备套数 S=T/I=55/10=5.5(套)⑤求航线集装箱配备数量Q=[S·N·f + ∑m·L + SN + RN]·1.05=[5.5·2500·0.92 + 1.2·2000 + 400]·1.05=16222.5 取16223(TEU)案例题1.2000年12月28日,买方华虹公司与卖方港富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华虹公司向港富公司购买美国特灵公司生产的TRANE 2250USRT冷冻机组一套,包括两台冷冻机和相应配件,两台冷冻机的价值为600 300美元,配件价值为29 700美元,总价值为630 000美元。

2001年4月19日,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就前述货物向港富公司签发了编号为MCG/01-M0139080的海运货物保险单,该保险单正面记载的被保险人为港富公司,船名航次为“川河”070WO,开航日期为2001年4月20日,航程为从美国西雅图港至中国上海港,保险金额为693 000美元的定值保险,险别为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战争险,索赔支付地为中国上海,如发生货损,检验代理为华泰保险咨询有限公司,保险单还约定了保证货物装载在舱内或者集装箱内等其他条款。

2001年4月20日,中远公司作为承运人签发了编号为COSU250C63431指示提单,该提单记载的托运人为特灵公司,通知方为华虹公司,承运船舶为“川河”轮,装货港为美国西雅图港,卸货港为中国上海港,货物分别装在三个集装箱内,两台冷冻机分别装在两个20ft框架集装箱内,相应配件装在一个40ft集装箱内。

同年5月8日,上述货物被运至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张华浜码头,卸入该码头堆场19箱区51位61号的位置。

同月14日8:30时左右,上海交运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许国亮驾驶的车号为“沪A50443”集装箱卡车将箱号为CBHU9200573的20ft框架集装箱撞坏,箱内冷冻机受损,受损冷冻机的实际价值为300 150美元。

问题讨论(1)上海交运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对该次事故是否负全部责任?(2)简述买方华虹公司的索赔程序。

答:(1)上海交运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对该次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2)原告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德辅道中71号永安大厦九楼。

<br> 法定代表人邵卫国,该公司执行总裁。

<br> 委托代理人曹静,女,30岁,汉族,住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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