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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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什么是因公临时出国境?因公临时出国境是指因公务需要,单位安排、依法通过出入境管理依据,由工作人员在不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临时出国境。

因公临时出国境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出入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临时出国境适用于下列情形:•参加公务会议、出差、考察等因公务需要临时出境的;•参加国际展览、比赛等活动临时出境的;•治疗疾病、追回涉外案件、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等临时出境的。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程序申请程序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申请程序如下:1.申请人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并注明出境的目的、时间、地点等;2.申请人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3.单位审核申请人的出境事由、必要性、安全风险等因素;4.单位组织安排出入境事宜,办理出境手续。

审查程序在申请人提交完整的材料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批准出境:1.直接威胁国家安全、人民安全的;2.涉及国家秘密或涉外保密的;3.无法确切判断出境人员真实身份、出境事由,或者出境人员存在明显安全风险的。

安全提示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在出境前应当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及时向本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做好单位报备工作。

在出境过程中,应当遵守境外国家法律法规,注意人身安全。

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注意事项1.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当提前了解出入境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并且不在当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当照章、照规办理出入境手续,不可使用虚假证件、证明、报批材料等;3.出境后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报告抵达目的地情况,并按要求提出工作报告。

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保护出境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也有利于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公务的顺利进行。

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出境人员和单位都应当了解和积极配合。

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办法因公出国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系统因公出国人员审批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纪委等部门的通知》(中办发[]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总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局系统因公出国人员是指临时出国或常驻国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包括总局机关、直属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机关、直属单位委派到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条总局系统人员因公出国,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干部管理权限和外事审批权限履行手续。

第二章因公出国人员条件第四条因公出国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在对外交往中维护国家荣誉、安全和利益;(三)遵守纪律,品行良好;(四)具备出国执行公务的业务能力,常驻国外一般应当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五)身体健康。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一)非国家工作人员;(二)退(离)休人员;(三)试用期内的新招录人员;(四)受到党纪政纪撤职以上处分未满5年的;(五)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六)国家工作人员已确定要调转工作单位的。

第六条国家法律规定不准出境的,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

第七条因涉嫌违纪违法已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

第三章审批手续第八条省部级干部(包括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干部)因公出国,由对外联络司按规定程序,与外事任务一起报中央审批。

司局级(含)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组团单位办理出国任务审批的同时,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备案表》),在办理组队手续时,由组团单位报送对外联络司,并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抄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外联络司和出国人员所在单位。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机关单位因公出国的管理,提高机关单位出国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干部职工的国际视野和交流能力,现就机关单位因公出国管理制度做如下规定:一、出国人员的选派1、出国人员的选派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根据国家政策、单位情况和工作需要等综合因素确定;2、拟派出国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职业操守;(2)业务素质扎实,工作成绩突出,有代表性和示范性;(3)英语水平较高,能够流利交流,具备基本的翻译能力;(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出国条件和工作强度。

二、申请出国的手续1、出国人员应当在出国前20个工作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出国目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等;2、单位应当按照批准出国人员的名单,确定出国人员的任务和目标,并制定出国工作计划和安排;3、出国申请需要经过单位领导审批,并报所在行政区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4、单位应当在出国前7个工作日,将出国人员的基本情况、出国计划及任务等相关材料报请外事部门备案。

三、出国期间的管理1、出国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认真履行出国任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2、出国期间,出国人员应当加强与当地政府、机构及其他单位人员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宣传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况;3、出国人员应当根据计划和任务的安排,保证出国期间的安全和卫生,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并密切关注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信息;4、出国人员应当加强与所在单位和外事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单位和外事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尊重所在单位和外事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返国工作的安排1、出国人员应当按照出国工作计划的安排,及时提交有关工作材料和报告,并对出国期间的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2、返国后,出国人员应当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做好归档和档案整理工作;3、出国人员应当根据单位安排,以及自身出国经历和经验,为单位和职工提供相关的经验和建议。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因公出国管理规定为使员工因公出国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国出差条件1、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含)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出国参展机会;2、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的,不享受出国出差机会;3、凡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的,不享受出国出差机会;4、凡月度旷工一天的,不享受出国出差机会;5、凡季度绩效考核成绩在部门三档及以下的,不享受出国出差机会;6、凡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不享受出国出差机会。

二、出国出差人数根据每次出国学习的内容不同,安排不同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安排派外学习人数。

三、出国出差审批1、普通员工出国,须填写《出国申请表》,经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2、部门主管领导出国,须填写《出国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3、各级员工将总经理批准的《出国申请表》交至调度中心备案。

四、因公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承诺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需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费用(具体算法为:赔偿费用=出国总费用-总费用时间),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3年五、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两星期之内书面提交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

必要时,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六、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工资正常发放。

七、员工应按规定期限归国,并于回国后10日内出具有关凭证向财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一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八、出国人员在国外行程,应按照出国前审批的行程进行。

审批以外路程的差旅费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给予报销。

九、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受国内外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付者,其支付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支付的费用低于本办法所订费用时,其差额由公司补助。

附件一:出国申请表出国人员出差国家部门出差所办事项具体行程附件二:承诺书本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经公司派遣出国,特以个人名义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和保证:(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因公出国活动的管理,规范出国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出国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人员的因公出国活动。

三、出国申请与审批1. 出国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单位递交因公出国申请,同时提供相关出国任务的证明文件。

2. 出国申请需经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不同出国事由和目的确定是否需要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 出国人员出访时间不得超出任务要求的合理期限,延期需重新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4. 出国任务需要向对方机构提前赠予礼品、文物等,需提前报备并获得审批。

四、差旅费用与资金管理1. 出国人员差旅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一切费用需合理有效支出。

2. 出国人员应准备足够的差旅经费,保证出国期间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需要。

3. 出国人员在出访中发生的非计划支出需事后填写报销明细,并向单位进行说明和核实。

4. 出国人员需在出国前提前预支差旅费用,对于未使用完的经费需在出国返回后及时予以归还。

五、安全保障与信息报告1. 出国人员在出访期间需保持联系畅通,及时向单位报告行程安排和工作进展。

2. 出国人员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保持出行纪律,不得擅自离境或改变行程。

3. 出国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向当地使馆、领事馆或所在单位求助,保障个人安全。

4. 出国人员需对出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单位汇报,并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六、档案管理与监督检查1. 出国人员出访归来后,需向单位提供出国报告,详细汇报出国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收获成果。

2. 出国人员需在单位留存相关出国证明和行程记录,作为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

3. 单位应定期对因公出国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完善管理制度。

七、违规处理与奖励措施1. 对于违反因公出国管理制度的人员,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出国人员在因公出国活动中表现突出,完成任务顺利并取得重大成就的,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奖励和荣誉称号。

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活动的监督和约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管理。

第三条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第二章审批管理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实行计划审批制度。

各部门应于每年年底前向单位外事管理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包括出访任务、出访人员、出访时间、出访国家(地区)、经费预算等内容。

外事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出访。

第六条出访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分工确定,不得安排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随行。

第七条出访团组人员构成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团组人数和在外停留时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因公临时出国审批权限如下:(一)单位正职领导因公临时出国,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单位副职领导因公临时出国,经单位正职领导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其他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单位正职领导审批。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九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预算规模。

第十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

各项费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控制宴请规模和标准。

第十二条出访团组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品和礼金。

第十三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及有效票据等凭证。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章外事纪律第十四条出访人员在出国前应当接受外事纪律和安全教育,了解出访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和安全注意事项。

出国人员管理规定

出国人员管理规定

出国人员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出国人员的管理,保障出国任务的顺利完成,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因公、因私出国的人员。

二、出国审批管理(一)因公出国1、因公出国任务必须有明确的工作目的和实质性内容,符合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国家的有关政策。

2、申请因公出国的人员应提前填写《因公出国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国任务批件、邀请函、行程安排等。

3、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员的出国任务和相关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4、单位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对出国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单位外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1、因私出国人员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出国的原因、目的地、行程安排和预计回国时间。

2、申请因私出国的人员应填写《因私出国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护照、签证申请材料等。

3、部门负责人应了解员工因私出国的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4、单位领导根据工作安排和人员情况,对因私出国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员工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出国前的准备工作(一)行前教育1、出国人员在出国前必须接受行前教育,包括国家安全、外事纪律、文明礼仪、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内容。

2、行前教育由单位外事部门组织实施,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发放资料、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

3、出国人员应认真参加行前教育,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要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

(二)证件办理1、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签证由单位外事部门统一办理。

因私出国人员应自行办理护照和签证,并按照目的地国家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出国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护照和签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单位外事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

(三)行程安排1、出国人员应根据出国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行程。

行程安排应包括出发时间、交通工具、住宿地点、访问单位和活动内容等。

国企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制度

国企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管理,规范出国(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国家利益和企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的所有人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及专家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出国(境)活动的合法性;(二)效率原则: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出国(境)工作效率;(三)节约原则:合理控制出国(境)经费,降低成本;(四)责任原则:明确出国(境)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因公出国(境)活动:(一)参加国际会议、研讨会、培训等活动;(二)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三)进行技术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四)执行国家任务、执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权责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因公出国(境)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二)对出国(境)人员的出国(境)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出国(境)活动的合法性;(三)负责组织出国(境)人员的行前培训和归国后的总结汇报。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负责制定出国(境)人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出国(境)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三)负责审核出国(境)人员的申请,并报请单位领导审批;(四)负责组织出国(境)人员的行前培训和归国后的总结汇报;(五)负责出国(境)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

第七条财务部职责:(一)负责出国(境)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二)负责审核出国(境)人员的费用报销申请,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第四章出国(境)审批程序第八条出国(境)审批程序如下:(一)各部门提出出国(境)申请,填写《出国(境)申请表》;(二)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请单位领导审批;(三)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请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四)申请人员按规定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

第五章出国(境)费用管理第九条出国(境)费用管理如下:(一)出国(境)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按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二)出国(境)人员需提前制定详细的预算,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三)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及时提交费用报销申请,并附相关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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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使员工因公出国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因公出国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公司自己组团赴国外考察学习,必须有对方出具的邀请函。

(二)公司随国家有关部门组团外出考察,必须有国家组团出具的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

第三条公司内部出国申报程序: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出具以上的有关证明,报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董事会研究通过。

第四条公司外部出国申报程序:公司外部出国申报工作由秘书室主管负责。

秘书室主管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二条第一种情况:
(一)携带对方的邀请函、出国人员申请书(申请抬头为天津市外经贸委)、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文件均需备有两份复印件)到区外经贸委申请,
区外经贸委批准后递交市外经贸委。

(二)市外经贸委批准后,携带批准文件和邀请函到市外办办理出国任务件。

(三)携带出国任务件和出国人员身份证到区委领取政审表,并携带政审表赴员工档案所在地政审,政审通过后到区委做政审批件。

(四)携带政审批件、出国任务件、出国人员身份证、六张彩色照片到出国服务中心做护照,一般为五个工作日。

(五)取护照,填写出国申请表,并在出国服务中心递交护照,办理签证。

第二条第二种情况:
(一)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出国申请书到区外经贸委申请出国批文。

(三天)。

(二)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区外经贸委批文到市外办办理出国确认件。

(二天)
(三)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市外办确认件到区委领取政审表,到区人事局政审,完毕后到区委做政审批件。

(二天)
(四)携带政审批件、出国任务件、通知书、确认件、出国人员身份证、六张彩色照片到出国服务中心做护照。

(五天)
(五)取护照,将任务件、护照送交国家组团处。

第五条本规定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

她是时代的落伍者了,在青年的温馨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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