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模板】
2023年林长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2023年林长制考核结果的通报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3年林长制考核结果通报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水平,我国自2020年起启动了林长制考核工作,并将这一机制作为长期有效的制度安排。
2023年的林长制考核结果已经出炉,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考核总体情况2023年林长制考核共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共涉及112个地级市,300个县级市和1992个乡镇。
近3000名工作人员参与考核,形成了全面、客观、全覆盖的考核结果。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本次考核主要涵盖了四大类指标,包括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建设、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森林资源保护占比30%,生态修复建设占比25%,林业产业发展占比25%,生态文明建设占比20%。
三、考核结果1. 森林资源保护情况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广东省、浙江省和福建省等地表现突出,保护面积增加显著,森林覆盖率提升明显,各项细则得分较高。
而一些地区由于开发建设过度,森林资源保护不力,得分较低。
2. 生态修复建设情况生态修复建设方面,江苏省、山东省和湖南省等地综合修复效果显著,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但还有一些地区在资源恢复利用、生态功能修复等方面工作不够到位,得分较低。
3. 林业产业发展情况林业产业发展方面,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黑龙江省等地取得了良好成绩,林产品加工业和木材销售量大幅增加,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
但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得分较低。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北京市、上海市和重庆市等国有林场示范效果良好,生态园林建设、环境整治等工作均有突出成绩。
但在宣传教育、社会参与等方面亟待加强,得分较低。
四、下一步工作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地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培训,不断提高林长制工作水平。
加强对失分地区的考核监督,推动其整改提高,确保林长制的有效实施。
2023年林长制考核结果显示了各地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建设、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五”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五”期间领导干部任期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状考核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森林资源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2]53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2.03.26
【实施日期】2002.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五”期间领导干部任期
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53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五”期间领导干部任期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为了加强对我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地区行署、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职责,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五”期间领导干部任期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根据《责任状》规定的考核项目和标准,在各地区行署、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组织检查工作队抽查各地《责任状》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按照评。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445号提案的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445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公布日期】2018.04.17•【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445号提案的答复钟锋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夯实基础调研侧重战略实施,深入推进广西绿色生态发展的提案,现将涉林内容答复如下:森林是绿地生态系统的主体,直接关系到全区的生态安全、淡水安全、粮食安全、气候安全,同时还是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广西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林业系统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林业强区和美丽广西的部署,以维护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加快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为改善全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近年来林业部门在推进绿色生态发展所做的工作近五年来,全区林业系统全面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扎实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村屯绿化”专项行动以及林业“金山银山”工程,全区林业始终保持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森林生态功能稳步提升、林业绿色生态快中向好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大力培育优质森林资源。
深入实施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造林补贴五个国家重点造林工程。
全力实施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推动的“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林业“金山银山”工程等三个综合性工程,五年累计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900多万亩,其中2017年造林354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26.4%。
主要造林树种林木良种率提高到92.3%。
扎实抓好森林抚育补贴、公益林提质增效、通道森林景观改造提升三个森林经营项目,完成中幼龄林抚育3900多万亩。
广西2023年市级林长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1.2023年市级林长考核评价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25分)
2.2023年市级林长考核评价目标考核共性指标及评分细
则(55分)
3.2023年市级林长考核评价目标考核个性指标(市级林
长任务清单)及评分细则(20分)
4.2023年市级林长考核评价额外加分项
5.2023年市级林长考核评价额外扣分项
附件1
2023年市级林长考核评价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25分)注:该部分评分排名作为2023年自治区对各市绩效考评林长制工作成效加分依据。
附件2
2023年市级林长考核评价目标考核共性指标及评分细则(55分)
附件3
2023年市级林长考核评价目标考核个性指标(市级林长任务清单)
及评分细则(20分)
附件5
2023年市级林长考核评价额外扣分项
—75—。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与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操作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中国南部,是一个拥有丰富的林地和森林资源的地区。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这些资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了林地与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操作细则。
下面我们将对该细则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资源的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林地资源年度更新1.林地资源调查与评估:每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林地资源进行调查与评估,确定其类型、面积、质量和分布情况。
2.林地保护与修复:针对林地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保护和修复措施,确保林地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保持。
包括加强火灾防控、防治病虫害、治理水土流失等措施。
3.林地更新与调整:根据林地资源的状况和需求,决定是否进行更新与调整。
更新包括林木更新和森林类型调整,调整包括林地用途变更、林地面积调整等。
4.林地经济利用:充分发挥林地的经济功能,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和资源的利用。
鼓励农民参与林地经济活动,促进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森林资源年度更新1.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估:每年对森林资源进行调查与评估,确定森林面积、林分结构、植被类型等信息。
通过调查分析,了解森林资源的状况和变化趋势。
2.森林保护与管理:根据森林资源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包括加强森林的火灾防控、防治病虫害、恢复退化森林等。
3.森林培育与更新:根据森林资源的需求,进行森林培育和更新工作。
通过人工造林、育苗培育等措施,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资源的质量。
4.森林经济利用: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推动森林经济的发展。
鼓励林下经济、循环经济和特色林业的发展,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三、监测与考核1.监测体系建立:建立健全林地与森林资源的监测体系,通过遥感技术、地面调查等手段,实时监测林地与森林资源的变化。
2.定期考核评估:每年对林地与森林资源的更新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估指标包括林地面积增减、森林质量提升、林木更新率等。
3.激励与惩罚机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更新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激励和表彰,对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和问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1990年8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批准施行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建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一)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具有多种功能,植物资源丰富或者次生植被好,通过封山育林和各种抚育措施,能够逐步恢复原来植被的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的地区;(二)珍贵稀有或者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动植物种的主要生存繁殖地区,包括: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主要栖息、繁殖地区;候鸟的主要繁殖地、越冬地和停歇地;珍贵树种和有特殊价值的植物原生地;野生生物模式标本的主要产地;(三)其他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林区。
第三条建立自然保护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报请批准:(一)国家自然保护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三)市、县、自治县自然保护区分别由市、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在本自治区的国家自然保护区,由林业部或者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管理;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由自治区或者所在市、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市、县、自治县自然保护区,由所在市、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明确责任,激励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范围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省级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各级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考核目标1.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生态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3.推动森林产业的发展,增加经济收入和就业机会;4.增加森林旅游的吸引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四、考核指标1.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考核指标:(1)森林覆盖率是否符合预期目标;(2)森林火灾发生率和扑灭率;(3)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控制效果;(4)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情况。
2.森林资源发展目标考核指标:(1)森林资源开发情况和开发项目的效益;(2)森林经济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增长率;(3)森林经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4)森林产业的创新和技术进步。
3.森林旅游发展目标考核指标:(1)森林旅游设施的建设情况;(2)森林旅游人流量和旅游收入的增长率;(3)森林旅游的满意度和口碑评价。
五、考核方式1.年度考核: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对各级责任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2.随机抽查: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3.举报查处:接受公众对工作反映的举报,及时进行查处和处理。
六、考核结果1.优秀:达到或超出年度目标,工作成果显著,被评定为优秀单位或个人。
2.合格:基本达到年度目标,工作成果可接受,被评定为合格单位或个人。
3.待改进:未能达到年度目标,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需要改进的单位或个人。
4.不合格:严重违反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工作成果严重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
七、考核奖惩1.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可以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2.对合格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可以给予适当的奖金和奖品。
3.对待改进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8号•【施行日期】2018.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2018年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第三章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抵御风暴潮等海洋自然灾害,促进沿海生态环境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红树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其保护范围包括:(一)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红树林保护小区;(二)红树林地,含生长红树林的滩涂、湿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恢复、发展红树林的滩涂、湿地;(三)在沿海潮间带、入海河口生长的红树林;(四)在红树林栖息、觅食和过往停留的候鸟以及各种野生动植物。
本条例所称红树林,是指分布在本自治区沿海潮间带和入海河口以红树科植物为主体的常绿灌木或者乔木组成的潮滩湿地木本植物群落。
第三条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社会参与、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自治区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对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红树林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并将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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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生态公益林面积保有量*
1
17.生态公益林管护协议签订率
1
18.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情况
2
19.乡镇林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1
20.乡镇林业机构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情况
1
21.乡镇林业机构设施设备保障情况和资源档案数据微机化管理情况
1
22.国有林场经营林地保有率*
4
23.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
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一一、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9
1.责任制建立情况*
3
2.责任制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情况*
3
3.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情况*
3
二、森林资源总体状况
12
4.森林覆盖率*
4
5.森林蓄积量*
4
6.林地保有量*
4
三、森林资源培育情况
2
31.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
32.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情况
2
33.综合治理等项目及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情况
2
34.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维护情况
2
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
6
3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2
36.无公害防治率
2
37.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和除治情况,及薇甘菊的危害情况
2
八、林业资金使用情况
8
3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兑付率%*
3
39.天然林管护资金兑付率%*
3
40.切实履行资金监督管理职能
2
九、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情况
9
41.案件立案情况*
3
42.案件查处和整改情况*
4
43.森林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情况
2
合计
100
100
备注:加“*”符号为核心指标。
8
7.植树造林任务完成率
4
8.重点营造林工程任务完成率*
4
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
26
9.采伐限额使用率*
2
10.凭证采伐*
2
11.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审核(审批)率*
2
12.占用征收林地面积审核(审批)率*
2
13.到期临时占用林地面积回收率
2
14.天然林面积保有量*
1
15.天然商品林停止商业性采伐协议签订率
3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
12
24.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2
25.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落实情况*
3
26.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经费落实情况
2
27.地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
28.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1
29.湿地保护情况*
2
六、森林防火情况
10
30.森林火灾受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