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简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13•【字号】黔西南府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黔西南府发〔2024〕4 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了部分调整,现通知如下:黄兴文同志领导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粮食方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分管州财政局、州审计局。
钱正浩同志负责州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军民融合、应急管理、税务、统计、区域经济协作、金融、基金、保险、国有资产、招商引资、中小企业、机关事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铁路建设、外事、民航方面工作,负责统筹“放管服”改革工作,协助州长负责财政、审计、粮食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外事办公室、州政府经济发展研究室、州金融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储备局)、州教育局、州应急局、州国资委、州统计局、州投促局、州铁路建设办公室、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州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州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州投资发展武汉联络中心、州投资发展杭州联络中心。
协助州长分管州财政局、州审计局。
联系州税务局、人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西南监管分局、国家统计局黔西南调查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兴义万峰林机场公司、金融机构驻黔西南州分支机构以及其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资产管理机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黔西南开放大学,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州农盛农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州宏升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州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州水资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州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州畅达交通建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州金州能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州金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州城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州财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村级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村级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14•【字号】州府发〔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村级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州府发〔2011〕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顶效开发区管委会:我州村级规划工作,经过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20多个月的艰苦努力,已于2010年12月基本完成了1068个村、51个社区的规划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我州新农村建设绘就了蓝图。
为使规划落到实处,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规划在农村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真按照规划实施农村各项建设。
要广泛宣传好村级规划的意义、作用和成果,大力推动规划的实施,强力推进农村各项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以规划指导和推动农村建设和发展,对于改善农村群众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十分重要。
按照村级规划开展农村各项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有序发展,加快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利于更多的农村群众享受到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有利于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扩大农村群众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致富进程,整体改变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升广大农村的文明水平。
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要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组干部、村民认真学习本辖区内的村级规划,了解和掌握村级规划的内容,以促进村级规划的实施。
二、基本原则村级规划的实施,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规划指导建设的原则。
经批准后的规划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农村建设、发展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农村所有建设都必须以规划为指导,按规划来办。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黔西南府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西南府发〔2022〕12 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黔西南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2022年9月30日黔西南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根据《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结合黔西南州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聚焦“四区一高地”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决策部署,立足“做大总量”和“提高质量”,强化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一)做大市场主体总量。
到2025年,全州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9万户以上,年均增10%以上。
其中2022年度新设立市场主体5万户以上。
(二)提高市场主体质量。
到2025年,全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达到45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80家以上;力争年产值百亿级企业达到1家以上、五十亿级企业达到2家以上、十亿级企业达到10家以上、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3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一)培育壮大大型骨干企业1.培育上市企业。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3•【字号】州府办发[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的通知(州府办发〔2008〕1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提高我州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全力推进全州城镇化建设进程,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南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黔西南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州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全面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深化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增强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3〕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省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发〔2003〕36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州府办发〔2003〕89号)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黔西南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城规委)是代表州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并对全州县城及县以下建制镇,沿铁重点镇、顶效开发区及独立工矿区重要规划进行前置性审查的议事机构。
第二章机构第三条组成人员州城规委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任主任,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任副主任。
州建设、发改、经贸、财政、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公安、文化、农业、林业、监察、环保、旅游、邮政、通信、人防、电力、铁路、民航、军分区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委员。
第四条州城规委办公室设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州城规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府秘书长兼任。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专业技术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专业技术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3•【字号】州府办发[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专业技术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州府办发〔2008〕1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提高我州城乡规划专业技术审查水平,规范城乡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程序,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专业技术审查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专业技术审查暂行规定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州城乡规划的调控,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城市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省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州市共建”兴义市等要求,强化城乡规划“前置审查”机制,提高专业技术审查水平,规范我州城乡规划和重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程序,对规划和建设项目专业技术审查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城乡规划初步成果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专业技术审查权限根据城镇体系的等级结构、规模结构、项目区位重要度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法规确定城乡规划初步成果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明确如下专业技术审查权限。
(一)城乡规划初步成果审查权限1、需报省城规委审查的范围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州域城镇体系规划、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设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道路宽度30米以上城市主干路、主要交叉口、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广场、公园等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占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城市详细规划。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7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的通知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7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为扎实抓好全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0〕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贵州省行政辖区范围内,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适用于本规则。
贵安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参照省人民政府审批的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程序执行,因贵安新区未设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省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程序。
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城镇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指定规划组织编制机关负责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市(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跨县(市、区、特区)行政区域的城镇规划,如涉及省人民政府审批总体规划的县(市、特区),由市(州)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他不涉及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审批。
市(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县城总体规划,其修改认定、审查报批工作要求,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参照本规则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25•【字号】黔府函〔2018〕105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8〕105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审批〈黔西南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8〕4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你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走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规划》确定的州域城镇化发展战略与路径,构建“一群两翼、一核三轴”的州域城镇空间格局,切实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优化、生态良好、设施完善、城乡协调的城镇体系。
二、原则同意《规划》对城镇化水平、城镇化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指导性意见。
2020年,州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0%,城镇人口14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45平方公里左右。
2030年,州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镇人口18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86平方公里左右。
要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各类开发区用地要纳入城乡规划统一管理。
三、强化《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要按照《规划》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编制和认真实施城镇规划、乡和村庄规划。
严格空间开发管制,将限建区、禁建区落实到各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中。
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指导,加强对城镇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做好生态空间、基础设施廊道预留和控制。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小城镇规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小城镇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州府办发[2011]10号【发布部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1.03.01【实施日期】2011.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小城镇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11〕1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顶效开发区管委会:《黔西南州小城镇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黔西南州小城镇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为确保全州小城镇、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和2011年度编制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州实施,特制定黔西南州小城镇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科学合理、全系统地编制小城镇、村庄整治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促进集约发展、节约土地资源、规范农村用地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从根本上减少农民,有效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重要动力;是引导农民有序建房,推动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的重要措施;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房布局无序、管理失控状况的迫切需要。
只有科学地、全覆盖地编制小城镇、村庄整治规划并严格执行规划,才能按照规划先行、依法建设的要求,促进乡镇及农村面貌的根本改善,推进我州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搞好规划和布局,确定小城镇发展目标和建设方式,防止不顾实际的盲目攀比、一哄而起以及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采取积极的政策导向,吸引当地农民进入小城镇安家落户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直接参与小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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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简报
〔2018〕2期
黔西南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6月25日--------------------------------------------------------------
黔西南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关于各县(市、新区)6月份报审项目工作情况
6月份,各县(市、新区)申报项目共计6个。
其中,已受理项目4个、未受理项目2个。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审项目情况
行政材料齐全、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待专家会审查项目4个;因缺少行政手续不满足报审要求或经济技术指标复核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不予受理项目2个。
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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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动态
·2018年6月10日下午李杰副州长带队,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局长李锦洪、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宏辉、兴义市住建(规划)局局长赵贡飞、副局长邹杰和州城规委专家等共计20余人再次前往黔西南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第三次(第二阶段)项目审查会中有争议的五个项目点进行实地踏勘了解情况。
·2018年6月11日,黔西南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晴隆·普安县城拓展区概念性规划方案》阶段性成果专家咨询会组织召开。
会议由州规划局局长李锦洪同志主持,为提高规划审查质量借智借力,本次咨询会不仅邀请了州内专家,还邀请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创新所所长、教授级高工朱力,南京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教授黄春晓参加会议。
2018年6月21日黔西南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兴义富康会展中心一楼三会议室组织召开,会议由州政府副州长李杰同志主持召开,州城规委成员单位、册亨县、兴仁县政府领导及规划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等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查包含《贵州省兴仁县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兴仁县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贵州省兴仁县近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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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2016-2020)》在内的8个项目。
会上李杰副州长对兴仁县在积极推进“撤县建市”、“棚改”等工作下抢抓机遇,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在全州起表率作用给予肯定。
6月各县(市、新区)报审项目共计6个。
其中,受理项目4个,占项目的67%;未受理项目2个,占项目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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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刘文新书记,杨永英州长,穆嵘坤副书记、常务副州长,刘兴吉副主任、李杰副州长。
发:袁建林市长、何宏辉副市长。
各县(市、义龙新区)人民政府、各县(市、义龙新区)城规委、
各县(市、义龙新区)住建局
黔西南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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