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相关法律要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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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法律知识点总结

税务法律知识点总结

税务法律知识点总结在现代社会,纳税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

然而,税收制度的繁杂性使得理解相关税务法律成为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为了帮助广大公民更好地了解税务法律知识,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总结主要的税务法律知识点。

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通过从事各种收入来源而获得的税收。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是国家税收法律的核心部分。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税基、税率和税收计算方法等重要内容。

以下是个人所得税法律知识的要点之一:1. 税收起征点: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有起征点,即超过该金额的个人收入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的数额是一个重要的政策调整指标,根据国家实际情况而定。

2. 税率分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同收入水平所适用的税率。

通常情况下,税率越高的人需要缴纳更高的税额。

税率分级的制度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3. 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

纳税人应自行计算并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的时间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个人还应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查验和调查。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增值额计算和征收的税收。

在中国,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税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下是增值税的一些主要知识点:1. 税率和税基:增值税法规定了不同行业和商品的税率和税基。

一般而言,增值税率根据商品的性质和生产环节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2. 增值税发票:在交易过程中,企业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是企业申报和纳税的依据,也是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义务的重要凭证。

3. 纳税责任:企业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应纳增值税。

此外,企业还需要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查验和调查。

三、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所得额缴纳的税款。

以下是企业所得税的一些重要知识点:1. 税基和税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所得额计算的方法和应适用的税率。

企业所得额是指企业实际收入减去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税法法律知识点总结

税法法律知识点总结

税法法律知识点总结税法是规范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是国家权力的一种体现,是国家施加在公民和法人身上的义务和责任,是国家为了维护和发展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需要,根据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需要,有序调节国家财政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关系。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纳税人依法纳税,国家依法征税。

税法对税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规定法律法规的依法履行,建立健全税收征收制度,严防滥用税收权,保证税收实收,是税收管理合法中的一种重要保证和要求。

(二)公平原则:税收征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即公民法人应当依法按收入和财产的大小平等纳税。

国家依法纳税的原则实现了经济与社会公平,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合性。

(三)依法征税原则:纳税人应当依法自愿履行纳税义务,国家方可依法征收税款,立法者要在税收法律法规中规定适用税率、计税基础,争取使征税对象乐意纳税,使其真实申报、实实在在纳税,以保障国家税收的真实性和充分性。

(四)效率原则:税收征收必须遵循效率原则,即国家应当损失减少纳税人负担减轻的原则,使国家税收真正健康有序发展。

(五)公正原则:税收征收不应因国家的职能而低估或高估纳税人的财税,应当遵循公正的原则,国家对各种财产应当依法、照顾公司最大制度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纳税人的义务、权利与法律责任1、纳税人的义务(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实际记录,保证其真实性。

(二)妥善保管纳税凭证及税务机关重要文件。

(三)尊重和遵守税务机关的法定权益,并予以协助支持.2、纳税人的权利(一)纳税人根据纳税目的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权知悉并要求税务机关对所涉税务事项进行说明,是的收取的税额合法合理,对于未依法收取的违法行为,纳税人有权提出异议.(二)纳税人有权行使相应的申诉及申请复审的依法权利。

3、纳税人的法律责任(一)违反税收法规,未依法缴纳税金的,(二)违反税收法规,未依法申报的(三)故意欺诈行为(四)其他税制违法行为三、税法的基本内容税法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特性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的对纳税人合法权益设有保护性措施的法律规范,规定了什么是应纳税收,怎样计算缴算税率,应纳税额,如何去征收及纳税等一系列规定。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税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一、纳税主体及税法的基本原则
1. 纳税主体范围及纳税义务
2. 税法的基本原则
3. 纳税主体的义务和权利
二、税法的法律关系
1. 税法的法律适用
2. 纳税主体的履行义务
3. 税收征管的程序和权限
三、税收的种类及征收方式
1. 增值税和消费税
2. 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4. 资源税和房产税
5. 关税及进出口税收
6. 征收方式及税收征管
四、税务行政管理
1. 纳税申报和纳税登记
2. 税收征管的监督和检查
3. 税收征管的处罚
4. 税费减免和缓交
五、税务证明及税收征收手续
1. 纳税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明
2. 税收征收手续
3. 凭税证申报和缴纳税款
六、税收的征收和调节
1. 税款的征收
2. 税收的调节和分配
3. 税费的征收和管理
七、税务关系和争议解决
1. 纳税人关系
2. 纳税争议的解决
3. 税务行政复议和司法救济
八、税收征收的其他问题
1. 税收的监控和预警
2. 税收政策和法规
3. 税收征收的信息系统
以上是税法的常考知识点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税法法律知识点总结归纳

税法法律知识点总结归纳

税法法律知识点总结归纳税法是一门涉及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法律科目,它通过规定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来进行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对于纳税人和普通公民来说,了解税法法律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合理地进行财务管理,还能避免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本文将对税法法律知识点进行总结和归纳。

一、税收的分类根据征收对象和税收形式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缴纳给国家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是指由纳税义务人向消费者收取,再由纳税义务人交纳给国家的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二、税收的基本原则税收的征收和管理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便利原则、效益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公平原则指的是税收应该按照纳税人的财力状况进行分配,富人应该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便利原则指的是纳税人应该方便地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的程序应简化;效益原则指的是税收应该根据提供给纳税人的公共服务和福利进行合理的分配;合法性原则指的是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三、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纳税人是指依法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纳税人的义务是按照税法的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的权利则包括合法避税权、税务优惠权、税务咨询权等。

纳税人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并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税务机关是税收的管理机构,依法履行税收征管职责。

税务机关的职责包括征收税款、检查纳税人的税务行为、纳税申报和税务登记等。

税务机关的权力包括税收调查权、税务处罚权、税款查缴权等。

税务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应依法行使权力,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征收和管理的程序税收征收和管理涉及一系列程序和环节。

其中包括税务登记、税务审查、税务检查、税款缴纳和税务纠纷解决等。

税务登记是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第一步,税务审查和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财务状况进行核实和审核的程序,税款缴纳是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支付应缴纳的税款,税务纠纷解决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满时,通过申诉或诉讼来解决纠纷。

第3章-税收法律制度-学习笔记

第3章-税收法律制度-学习笔记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复习要点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是政府收入的最重要来源,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独立的经济概念,属于财政范畴。

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税收的定义可以从以下三点来理解:(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联系,两者密不可分,是政府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2.税收的作用税收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监督管理和维护国家政权等方面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其收入的稳定;二是税收的源泉十分广泛,能从多方面筹集财政收入。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

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

同时,税收分配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力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体现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在国际交往中,任何国家对在本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或个人都拥有税收管辖权,这是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税法是国家对纳税人征收税款的法律规范,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和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

税法知识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了解税法知识可以帮助他们合理合法地避税,从而为自己节省税款。

同时,了解税法知识也可以帮助他们遵循税法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处罚。

本文将对税法知识进行总结归纳,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税法知识,为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税法征税应该公平合理,对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一视同仁的原则,不应该因为人的身份、职业或地域差异而对其征税差异化。

2.公正原则:税法征税应该公正合法,遵循法定程序,不得违反法律或滥用职权。

3.简易原则:税法征税的程序应该简明易懂,让纳税人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税务责任和义务,避免发生误解或误解的情况。

4.依法征税原则:税法征税应该依法进行,遵循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增减税种或税率。

5.便利原则:税法征税的程序应该便利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

6.经济效率原则:税法征税应该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结构和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避免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以上是税法征税的基本原则,纳税人在遵循税法规定时应该充分了解这些原则,做到合法合理地征税。

二、税法的主要内容税法是包括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税种:税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关税等。

每种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征收对象、税率和征税方式。

2.纳税人: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范围和要求,主要包括个人、企业、组织等。

3.税基和税率:税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税基和税率,主要包括缴纳税款的计算方法、计税基础和税率等。

4.减免和征收: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减免和税收征收的政策,包括免税额、优惠税率、减免税等。

5.纳税申报:税法规定了纳税人要进行申报纳税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包括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务报告等。

税收法律知识知识点

税收法律知识知识点

税收法律知识知识点税收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手段,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税收法律。

本文将介绍一些税收法律的基本知识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税收法律。

第一部分:税种分类税收法律根据征收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将税款直接交给税务机关,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间接税则是纳税人通过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由销售商或服务商代为征收并缴纳给税务机关,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第二部分: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收入来源获取的所得,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并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的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在个人所得税计算中,可以扣除的费用包括基本生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赡养老人费用、住房贷款利息等。

另外,对于一些特定职业的个人所得,还可以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政策。

第三部分: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将其获得的所得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按照企业的利润额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利润越高,税率越高。

企业所得税在计算中也存在一些扣除项,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前可以扣除的成本和费用。

此外,企业所得税还有一些特殊的税收政策,如对高科技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部分: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具体来说,增值税的征收主体是销售商或服务商,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要向购买者加收一定的税款,然后由销售商或服务商代为缴纳给国家。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减免税率。

一般税率适用于绝大多数商品和劳务,而减免税率适用于一些特定的商品和劳务,如农产品、图书、出版物等。

第五部分:税务管理税务管理是指国家对纳税人的税收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务复核等多个环节。

纳税人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税务义务,并按时缴纳税款。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总论部分:1,税收部分:1)税法角度定义税收:P6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或手段。

2)税收三大职能:plO分配收入配置资源保障稳定3)税收的分类:pl2直接税与间接税:依据税负能否转嫁。

凡税负不能转嫁于他人、需山纳税人直接承担税负的水中,即为直接税,如各类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

凡税负可以转嫁于他人、纳税人只是间接承担税负的税种,即为间接税,如各类商品税。

3)税收原则:p20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4)税收政策及与货币、财政政策的作用:p24税收政策与财政政策:通常,在税收领域实行“减税”政策时,需要有“增支” 的扩张性的财政支出政策与之相配合,反之,税收领域实行“增税”的政策时,应有“减支”的紧缩性的财政支出与之相配合。

税收政策与货币政策:当经济过热、出现通货膨胀时,山于采取“增税”或压缩财政支岀的手段会受到法律以及心理上的诸多限制,因而各国主要运用货币政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当经济过冷、出现通货紧缩时,则主要采取更为直接有效的“减税”和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增发国债等手段。

2,税法部分:1)税法体系:p29税收体制法:基础和主导地位。

税收征纳法:主体地位。

包括征纳实体法以及征纳程序法(保障地位)。

2)税法宗旨(直接,最高):p32直接U标:保障税收的各项职能的有效实现,即通过获取有效地实施再分配和配置资源,实现宏观调控和增进社会福利与平等的LI标,以求兼顾效率与公平;通过保障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来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增进社会公益,保障基本人权。

最高U标是:调控和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3)税法原则:税收法定原则p33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课税要件都必须且只能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 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起始于英国,具体包括课税要件法定原则、课税要件明确原则和依法稽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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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1、 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稽查规程》1、概念: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不区分故意或过失、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制裁的行为。

概念要点:①主体是行政机关,县以上有处罚权(税务所是法律特殊授权)②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规范的相对人(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③额度是尚未达到犯罪标准2、原则:①、法定原则A、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得处罚,不能类比或类推。

B、由法定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设定(由法定税务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 由税务机关(县级以上)按法定程序实施)②、公开、公正原则; ③、以事实为依据; 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⑤、监督、 ⑥、制约原则。

(2-6条,一般性了解)⑦一事不二罚原则(仅指不能给予两次上罚款)3、设定(了解)①、人大及常委会:通过法律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②、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地方性法规,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处罚④、国务院部委(国家税务总局):通过规章形式,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0000元。

)⑤、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性规章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4、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掌握)①罚款 ②没收非法所得 ③停止出口退税权。

④、收缴发票、停供发票5、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组织、依法受委托的组织根据《征管法》特别授权,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税务所决定。

(判断)6、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县以上机关7、行政处罚的适用:①不予处罚的情况:主要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十四周岁和精神病人②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况:主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主观恶性较小:包括十四周岁到十八周岁,主动消除和减轻危害后果的,受人胁迫的,配合查处有立功表现的等8、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应当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连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起。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二年(税务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9、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①、适用条件:A、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后果轻微、有法定依据B、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②、程序:出示身份证件、告知违法事实、听取申辩意见、填写决定书、交付处罚决定书并备案10、一般程序①、一般程序步骤: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审理、决定、执行②、第2个子程序(掌握):听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及较大数额罚款)税务听证的范围是一般对公民作出2 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 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A、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已被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处罚,并告知有听证权利B、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C、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听证前7日内送达《听证通知书》。

D、对于公开听证的案件,应公告听证时间、地点,并允许公众旁听11、行政处罚的执行①当场收缴:20元以下,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②罚缴分离: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达到时间条件的,可强制执行,ye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注意各类罚款收据2、 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1、概念特点: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制度①、前提:因当事人申请产生②、对象: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③、主体: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受理④、内容:合法性和适当性全面审查⑤、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因征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3、管辖:①级别管辖:由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条管单位,如海关、国税、金融)、由同级机关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注意: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还是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再不服的,起诉,或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②选择管辖:对县以上政府的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向其上一级机关也可向本级政府申请③特殊管辖:对派出机构、授权的组织、共同执法、已撤销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可向县级政府申请,县政府7日内转送4、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①、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A、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B、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②、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③、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A、 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B、 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④、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⑤、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A、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B、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⑥、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A、罚款;B、没收非法所得;C、停止出口退税权。

⑦、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A、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B、不予抵扣税款;C、不予退还税款;D、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E、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F、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G、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⑧、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⑨、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⑩、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能提请审查。

行政复议的步骤:申请、受理、决定5、行政复议申请(时限要求:熟悉)①、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③、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以外的其它具体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起诉(属于选择复议)④、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⑤申请形式:可以书面和口头5、行政复议的受理①、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在5日内审查,不受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②、在收到不受理决定书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③、行政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以下除外: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的B、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的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D、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注意对征税及滞纳金不服提起复议的前置条件是先按税务机关的决定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担保④行政复议中止,因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而中止行政复复议终止:因申请人撤回申请6、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一般是60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复议决定种类:维持决定,限期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撤销决定(针对被申请人未按规定答复和提供证据、资料的情况,视同其无证据资料)7、复议决定的执行:一经送达即生效。

强制执行:未经复议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申请执行经过复议的,维持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执行,复议变更的决定,由复议机关强制执行或申请执行。

3、 税务行政诉讼相关法律:《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涉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税务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殊性,即因征税及滞纳金问题发生争议,必须先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 概念要点:①一种司法活动②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且行政机关(被告)不能反诉③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④范围是具体行政行为,排除了国家行为、抽象行为、内部行为2、 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1 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其合理性。

排除了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国防外交行为,行政机关内部处理决定和行政最终裁决行为,排除了适当性审查。

例外: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作变更判决。

2 不适用于调解原则。

税收行政管理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无权依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法院也不能对税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判断)例外:①对赔偿诉讼可适用调解②原被告的自行和解(被告在合法的范围内变更了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的可申请撤诉,必须经法院同意)③、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即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例外: a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不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C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税务行政处罚一起诉,则停止执行。

)④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区分举证责任和举证义务。

原被告均负有举证义务,对举证责任而言,不举证则要败诉。

注意:对征税和滞纳金采用复议前置。

⑤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不当,给当事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

3、 行政诉讼的管辖:1 区分管辖和受案范围。

受案范围是指哪些争议可经向法院起诉,法院有权受理。

管辖是指法院内部同级和上下级之间由谁受理一审案件。

2 管辖的原则:a便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原则。

B便于法院办案和执行的原则。

C有利于公正审判的原则D 原则性和灵活性原则(除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外,还规定了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管辖权的转移)几个概念的掌握:*级别管辖:中级法院的一审管辖范围:A确认发明专利和海关处理的案件B对国务院部门和省级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C本辖区重大案件(是指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合审理的案件、有社会影响的共同诉讼和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等)*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涉及到税务上是指经复议且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选择管辖)。

4、 诉讼参加人:当事人称谓:一审中:原告----被告二审中:上诉人---被上诉人诉讼参加人:原先、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几个特殊的被告:A经复议且变更的,复议机关是被告B两个以上机关共同作出的,二机关为共同被告C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是被告D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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