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商标管理制度(六篇)

商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标是全体员工辛勤劳动的智能成果,是公司的无形资产,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国家法律保护。
自觉维护商标信誉,对企业的整体形象和经济利益有很大影响,为维护公司自身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标管理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商标管理小组归口管理。
第三条商标管理小组的管理职能为:1)办理公司国内、外的商标注册工作;2)办理注册商标的变更、续展、转让、许可使用;3)负责注册商标纠纷的办理;4)指导相关客商定牌生产的商标管理工作;5)指导检查各部门正确使用商标;6)管理公司商标档案。
第二章商标设计档案第四条商标的设计任务由总经办委托的广告公司完成。
商标设计主要通过电脑完成、电子数据等形式传送。
委托广告公司设计的商标一经被公司录用,则最终所有权(含财产)归公司所有。
第五条主商标原则上不变动或不予重新设计。
如果确因发展需要进行变动或重新设计,需将公司董事会确认的主商标报商标管理员办理注册。
经注册后方可投产使用。
第六条新品图案(品名)商标的设计,应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
第三章商标使用管理第七条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原则上不准使用。
第八条注册商标的使用,其比例、尺寸等应严格等同于商标注册证的样稿,不得随意自选改变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九条公司接受国内外厂家定牌生产时,应要求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商标证书或许可使用该商标且未超出许可范围的使用证明。
在定制其注册商标标识或未注册商标标识的,公司有关部门应向商标管理小组提供资料,经核准后才可使用。
第四章商标的印刷、存放与核销第十条商标的印刷、存放与核销由采购部统一管理,有商标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商标的印刷主要包括小包装、外包装、外箱上的商标印刷,宣传品上的商标印刷等。
第十二条涉及商标的外加工印刷或制作时,应在外加工合同中订立严密的商标管理条款;在合同签订之前,这些商标条款须商标管理小组审核。
商标品牌管理规章制度

商标品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品牌管理,规范企业商标品牌的使用和保护,提高企业品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企业商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标品牌的注册、使用、保护、管理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当树立正确的商标品牌观念,将商标品牌管理纳入企业整体战略,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提升商标品牌价值。
第二章商标品牌注册第四条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前,应进行商标品牌注册可行性分析,确保商标品牌的独特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公司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品牌注册申请,提供真实、完整的商标品牌相关信息。
第六条公司对已注册的商标品牌应持续关注,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变更、转让等手续。
第三章商标品牌使用第七条公司应规范使用商标品牌,确保商标品牌的图形、字体、颜色等符合注册信息。
第八条公司应在产品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等材料中显著标明商标品牌,提升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九条公司不得将商标品牌用于非公司产品或服务,不得授权他人使用商标品牌,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品牌相近似的商标。
第四章商标品牌保护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对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监测市场,发现侵权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员工侵犯他人商标品牌,造成公司声誉和经济损失。
第五章商标品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商标品牌管理小组,负责商标品牌的管理工作,成员包括财务、法务、市场等部门相关人员。
第十四条商标品牌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商标品牌管理现状,制定和完善商标品牌管理策略。
第十五条商标品牌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公司商标品牌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提升商标品牌价值。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七条本制度附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合同、商标品牌管理流程图等。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4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商标管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商业实体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企业商标是指公司的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第四条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由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企业商标管理包括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保护和商标管理四个方面。
第六条企业商标管理的目标是保护企业商标权益,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第七条企业商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原则,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企业商标管理应与公司的经营战略相配套,服务于企业的发展目标。
第九条企业商标管理应依法合规,遵守商标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企业商标管理应制定完善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商标注册第十一条商标注册是企业商标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商标保护的基础。
第十二条企业商标注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商标的可注册性:商标应具备显著性、独立性和可辨识性;(二)商标的合法性:商标应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益;(三)商标的有效性:商标应在注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使用,并维持有效使用;(四)商标的真实性:商标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可靠的商标信息。
第十三条商标注册工作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商标查询:对商标进行全面细致的查询,确保不侵权,避免驳回;(二)商标申请: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准备相关材料;(三)商标驳回复审:如遭到驳回,及时申请复审;(四)商标事务:处理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许可、商标续展等事务;(五)商标监测:及时了解商标动态,保障商标权益。
第十四条商标注册费用由企业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合理调配,确保商标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商标注册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修订完善商标注册制度。
第三章商标使用第十六条企业商标使用是企业商标管理的核心环节。
第十七条企业商标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商标的真实性:商标使用应与商标注册信息一致;(二)商标的正当性:商标使用应符合商标法律法规;(三)商标的稳定性:商标使用应稳定持续,避免频繁变更;(四)商标的品质:商标使用应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相匹配。
公司商标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商标和版权的管理,保障公司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商标和版权的管理、使用、保护和维权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2. 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商标和版权的合法使用;3. 严格维权,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商标管理第四条商标管理职责:1. 公司知识产权部负责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保护和维权等工作;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知识产权部开展商标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标注册与使用:1. 公司在产品、服务、宣传等方面使用商标时,必须使用已注册的商标;2. 未经公司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公司注册商标;3. 商标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商标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六条商标维权:1. 公司应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监控,发现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措施;2. 对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第三章版权管理第七条版权管理职责:1. 公司知识产权部负责版权的申请、登记、使用、保护和维权等工作;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知识产权部开展版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版权申请与登记:1. 公司在创作、生产、宣传等方面产生的作品,应申请版权登记;2. 版权登记完成后,公司应妥善保管相关证书。
第九条版权使用:1. 公司在作品使用过程中,应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2. 公司内部使用作品时,应注明原作者和出处。
第十条版权维权:1. 公司应加强对版权侵权行为的监控,发现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措施;2. 对侵犯公司版权的行为,应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知识产权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标管理制度(五篇)

商标管理制度商标就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产品标识。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建立完整的企业商标管理体系,加强商标管理,维护商标信誉,维护企业信誉,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依法行使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权限,特制定本企业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一、公司成立商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各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成员有:销售部、办公室、技术质量部、生产部、财务部。
二、对已注册的商标由信息中心负责对商标的档案管理,及时记录企业商标的印刷、使用、注册、保护及获奖等各种情况。
对商标档案要及时归档,严防丢失、污损、残缺和被破坏,并同时对商标档案进行必要的分析、研究、总结规律,发现问题,为商标的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在发生侵权案件时,提供必要的佐证。
三、已注册的“wgys”商标用于产品的外包装、产品合格证、产品样本、产品广告以及各种对外宣传、营销等企业正当的合法的活动中使用。
四、注册新的产品商标,由董事长批准,有关部门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报工商局进行注册、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售出产品和其他场合上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已注册的商标使用审批权,由董事长亲自掌管。
五、办公室负责产品的样本、广告及其他企业行为中商标使用的审核和维权工作,对发现的侵权行为及时上报董事长,并负责申诉处理等善后工作。
六、质量保证部负责印有注册商标的产品外包装、合格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建帐管理,每月按生产计划下发产品合格证,并监督产品包装过程中合格证的使用情况;同时负责对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建档管理,每年作一次使用检查。
七、凡需在商品、包装及广告宣传过程中使用注册商标时,须提前请示董事长,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印刷、使用,对印刷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和归档。
八、商标的印制需经商标管理小组审核后,方可实施;印制时,要签订印制合同,包括商标的使用地点、印制地点、印制数量以及印制的废商标的处理办法等,以免承印企业随意对废次商标进行处理,造成外流。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5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第二条本企业的商标管理由商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商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为:商标管理领导小组主管日常事务和广告宣传,销售科主管商标流通过程中商标管理,技术科制定质量标准,工艺纺织操作规程,品质科负责出厂的检验工作。
第三章商标管理第三条按商标法的规定,依法办理注册申请、续展、变更、使用许可等手续,以取得商标专用权。
第四条企业目前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名称为:类别:核准使用的商品:使用商标必须符合注册规定合法使用,不得滥用和乱用商标,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仿冒、复制和销售,或采取手段损害企业商标信誉,否则视为侵犯我厂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凡需增添注册商标,必须由商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经审定商标全部内容后,即可申请注册。
第六条合资企业使用本厂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需履行相关手续。
经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批准后,由商标管理小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手续。
第七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依法报国家商标局备案,报市工商局存查。
第八条商标被许可人不能将使用许可的商标再许可他人使用。
第九条商标注册获准后,即由商标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商标档案,管理其设计件、印刷件和注册证件,接受商标查询,积累商标资料,监督和维护商标信誉,负责检查商标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部门汇报,并处理报废商标等事宜。
第十条任何人员未征得商标管理领导小组____同意,不得向外订购,制版注册商标的图形和字样及包装装潢和广告(包括礼品袋纸盒、包装箱、吊牌、合格证等印刷及装饰性商标图案和字样)。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复印、偷盗、倒卖商标,一经发现,按《商标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产品出厂由品质科按质量标准检验,严格出厂程序,对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出厂。
第十二条商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商标统计及各类包装物的管理,负责按计划产量限额发放,严格领付手续,做好收付记录。
后处理车间必须有专职或兼职保管人员负责商标和各类材料的发放、使用和保管。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商标管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提高商标价值,保护企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商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企业商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各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商标申请、商标使用与维护、商标授权与转让、商标侵权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应由商标管理部门征求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并报企业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商标申请第六条商标注册申请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商标注册申请应由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一)依法了解商标注册相关信息,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提供商标注册方案。
(二)起草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三)向商标局递交注册申请材料,并及时与商标局保持联系,跟踪申请进度。
(四)协助企业管理层处理商标注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第八条商标注册申请费用应由企业管理层承担。
第九条商标注册申请成功后,商标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指导其按照规定使用商标。
第十条商标注册证书和商标注册公告应定期更新,商标管理部门应负责管理和保存。
第三章商标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企业使用商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商标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商标使用和管理手册,明确商标使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十三条商标使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在产品、宣传材料、网站等各种渠道上准确使用商标。
(二)监督产品生产过程中商标的正确使用。
(三)定期检查产品销售渠道,防止伪劣产品使用商标。
(四)加强商标宣传,提高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四条商标的维护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定期对商标进行巡查,发现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三)定期申请商标延续期,确保商标的长期有效。
第十五条商标管理部门应协助企业管理层处理商标使用和维权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六条企业涉及商标侵权诉讼的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公司各部门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标管理,规范公司商标使用,保护公司商标权益,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涉及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使用、保护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商标管理工作,加强内部协调,确保商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商标管理部门职责第四条公司知识产权部为商标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公司商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等事宜;3. 监督公司各部门商标使用情况,确保商标合法、合规使用;4. 处理商标侵权纠纷,维护公司商标权益;5. 定期对公司商标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商标使用规定第五条公司商标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书和使用许可协议使用商标;2. 保持商标的完整性,不得擅自修改、变形或变更;3. 不得将公司商标用于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产品或服务;4. 不得使用他人商标或近似商标,避免产生混淆;5. 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商标。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在使用商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各部门需在商标管理部门备案,明确商标使用范围;2. 各部门在使用商标时,应遵循公司统一的设计规范;3. 各部门在使用商标时,应确保商标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相符;4. 各部门在使用商标时,应避免商标与其他标识混淆;5. 各部门在使用商标时,应确保商标的正面形象。
第四章商标保护措施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标管理部门,共同维护公司商标权益:1. 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应及时向商标管理部门报告;2. 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商标被非法使用;3. 参与商标维权活动,维护公司商标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知识产权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公司各部门商标管理制度,我们旨在规范公司商标使用,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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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商标管理,树立和维护企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保护商标的专用权,使公司商标的无形资产的不断保值、增值,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目标及策略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目标:(一) 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
(二) 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商标管理策略(一) 建立健全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二) 确保商标国内国际注册的及时性;(三) 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四) 确保商标专用权的不可侵犯;(五) 确保商标信誉的不断提升;(六) 确保商标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三章商标管理的职责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 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许可使用;(三) 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四) 参与商标侵权(被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五) 负责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六) 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七) 负责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商标知识的收集、学习、宣贯;(八) 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九) 负责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一) 公司各部门有对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二) 设计部门负责商标产品包装设计过程中商标的正确使用;(三) 供应部负责商标标识的印制工作;第四章商标注册相关事宜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在项目开发时必须同时考虑新项目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公司办公室申报注册。
第八条商标国内申请注册程序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时间约18个月)(一) 提出名称各相关部门书面提出拟用商标的名称、准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并委托设计部门设计商标图案后交公司办公室。
(二) 检索办公室接商标注册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名称检索,获得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部门。
(三) 注册申请1.办公室和申请部门根据名称检索结果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对需要注册的文字、图形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提交十一份图样(图样尺寸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cm,不小于5cm)。
2.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标注册申请工作(向代理机构送交申请报告)。
3.办公室经常查询商标申请受理情况,接到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部门。
第九条商标注册过程出现问题解决办法(一) 商标的补正、修正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将向公司发出《审查意见书》,公司办公室在接到《审查意见书》第二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商标注册申请部门,并与申请部门共同按通知要求给予补正、修正。
(二) 异议异议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公司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公司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类别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且公告未满3个月的,办公室与商标代理机构联系,共同或独自编制《商标异议书》及时送交商标局。
2.他人对我公司申请并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将要求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答辩。
公司办公室在收到通知第二个工作日内反馈商标注册申请部门,共同起草答辩意见(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办公室与商标代理机构联系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答辩意见递交国家商标局。
(三) 复审1.公司办公室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公司商标注册申请而发给的《驳回通知书》或者因异议而发给的《异议裁定书》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商标申请部门。
申请部门如有不服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意见,办公室与申请部门会同商标代理机构共同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或《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并上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2.其他有关商标复审(驳回转让复审、驳回续展复审、撤消注册不当商标复审、撤消商标复审)的程序参照上款规定执行。
(四) 争议1.公司注册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有争议的,且他人注册商标不满五年的,共同或独自编制《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及时送交商标局。
2.对他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争议的,公司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五) 再复审公司应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权利,对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驳回复审、争议、撤消注册不当商标等所作出的终局决定或裁定。
在一年内可根据需要依程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再复审。
第十条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被别人抢注,各有关部门应重视联合商标、防御商标的设计与注册。
第十一条商标设计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受理止,商标文字及图案属于商业秘密,任何人不得对外宣扬。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做好商标国际注册计划并报公司批准。
计划同意后按照国际注册的规则办理国外商标注册。
第十三条公司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注册事项的,应由公司办公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第十四条商标的转让与受让(一) 公司办公室应对商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商标使用宣传,对公司不使用的商标可向公司提出转让建议,经批准后实施商标转让。
(二) 公司在进行兼并、合并时,应对被兼并、合并企业的商标进行管理,可能需要使用的办理商标受让手续。
(三) 因经营需要受让他人注册商标的,在对求购注册商标的使用价值进行充分的论证后,可以受让注册商标。
(四) 受让商标必须审核转让人持有该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认该商标权利人没有因第三人发生商标权利纠纷和质押,才办理受让手续。
(五) 商标转让、受让必须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并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要求办理手续,避免不当转让、受让造成损失。
第十五条商标注册有效时间即将届满时,由公司办公室提前至少六个月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第十六条商标的信息处理(一) 公司办公室必须经常与政府商标管理部门和相关协会保持联系,接受专业指导,掌握商标政策法规,了解商标信息,提高商标管理水平。
(二) 定期与商标代理机构联系,查阅《商标公告》,及时发现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 办公室通过公司的内部刊物、电子网络等方式适时公布相关的商标信息。
第五章商标在经营活动中的管理第十七条商标使用要求(一) 注册商标使用要求1.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在商标上标记“R”;2.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确认其使用是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
如需在未注册类的商品上使用,则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标记方法同未注册商标。
3.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以核准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不得随意改变。
若改变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标记方法同未注册商标。
(二) 未注册商标由于商标注册时间需十八个月左右,在此期间若需使用该正在注册商标,必须在商标上标记“TM”。
第十八条商标使用的条件(一)榆林市金世源矿用油品有限公司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公司及下属各部门是注册商标的当然使用人。
(二) 榆林市金世源矿用油品有限公司关联企业需要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对关联企业的注册情况、资金情况、资信情况、生产和质量保证能力、近一年的产品质量数据。
在达到公司要求后与公司签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第十九条商标使用许可程序对拟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分公司,必须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办理程序如下:(一) 由拟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有关业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填写申请表格;(二) 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对分公司、关联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三) 由办公室草拟商标许可合同(合同应采用商标局规定的范本,其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和期限;许可使用商标标识提供方式及废次标识处理的要求;许可人提供的相应技术和许可人监督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保证商品质量的措施;许可使用的报酬数额和支付形式;双方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等),相关部门会签后,并征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书面意见。
(四) 由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与分公司(关联企业)签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五) 由被许可使用分公司(关联企业)在三个月内将合同送交其所在地工商局存查。
(六) 由公司办公室在三个月内将合同送交国家商标局和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存查。
第二十条商标使用的监督办公室对被授权使用、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分公司(关联企业)行使监督权,其监督范围是:(一) 产品质量状况是否稳定;(二) 注册商标的的标记是否按规定使用;(三) 商品范围是否在注册商标核定或双方约定的商品范围内;(四) 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是否擅自改动;对于质量不稳定、企业信誉低、售后服务差的商标使用许可分公司(关联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终止其使用注册商标的资格。
第六章商标标识的印制管理第二十一条承担商标标识印制的责任部门是公司供应部(各分公司供应科负责配合供应部工作),其职责是:(一) 负责配合办公室监督商标标识的印制;(二) 负责审核承印单位的资质;(三) 与承印单位签定商标标识的印制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四) 办公室负责监管商标标识的印制质量。
第二十二条新版标签、油桶、宣传画及其他需要标注注册商标标识的物品必须经过办公室审核方可印刷。
商标标识有专人保管,并建立出入库台帐,对废次商标的销毁要有记录,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商标专管员对商标标识的入库、出库等实行严格管理,帐目整洁,数字准确。
第二十三条印刷完毕的商标标识必须经公司办公室、质检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印刷合格的商标标识供应部(分公司供应科)必须将样板交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标识的印刷应严格按照国家《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进行。
承印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工商部门核发的《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及《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章商标的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应遵循维护资料完整、真实、安全、统一存档、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应按下列内容分类:相关部门商标申请材料;商标注册材料;商标侵权案、纠纷案材料;包装装潢设计稿;商标标识物样本(实物版、电子版);品牌在商业市场中的相关数据等。
第二十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在财务帐目中单列商标广告、品牌推广等用于商标宣传的费用目录,并于每月25日传至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商标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国内外相关企业商标注册情况、同类产品的商标使用情况及国内外商标使用战略、策略。
以便于公司经营决策层了解竞争对手的商标战略、策略和营销战略,制订出适合公司发展的商标战略、策略和营销战略。
第八章商标价值的评估管理第二十九条为有效利用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提高商标使用价值,公司将不定期对使用频率高大注册商标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