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许可核发、施工图审查备案申报条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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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申请表(编号:金审施安质备〔2020〕号)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制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办理须知及告知承诺书一、本表一式五份: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凭此表即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手续,本经审批合格并加盖公章后,视为已办理安全措施备案和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监督管理。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资料应按规定程序审核,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必须真实有效。

三、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后,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接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监管:1.施工合同,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应提供监理合同,应当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2.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编号;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及报审核、审批表;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按规定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应提供专家论证意见;4.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承诺书及授权书(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图审单位、检测单位等7方主体)。

我单位已相应依法签订有效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并已认真阅读办理须知及告知承诺书,完全理解、知晓其规定。

我单位在此所作的承诺,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申请表提供真实信息,对作出的承诺严格进行落实,如不履行承诺,本企业愿接受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给予的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资料

• 7、已通过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全部内容。 • 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任务书原件一份,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 件一份(办证中心住建窗口办理,电话:5035920)。 • 9、必须进行监理招标项目,应提交有效的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应 当实行监理的项目,应提交有效的监理委托合同原件;不实行监理的 项目,应提交有关聘用工程技术人员的材料(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 件)。 • 10、省外施工企业、省外监理企业进浙江省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各一 份。 • 11、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发票复印件,由县商务局、发经委 窗口办理(办证中心四楼)。 • 12、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由安吉县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签订, 可到办证中心住建窗口领取资料。 • 1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式便民告知单一份。办证中心消防窗口, 电话:5554378 • 14、白蚁合同复印件一份。办证中心住建窗口,电话:5036315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
与《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一致 如实填写
所有制性质 电 话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法定代表人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合同价格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 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 与施工合同一致 万元;其中外币(币种 与施工合同一致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监理单位加盖公章 ) 万元
• 5、下列项目可以减免配套费50%:党政机关办公 用房;经县政府批准的列入“大好高”项目的服 务类、科研等重点项目;政府征用范围内搬迁的 企业(货币安置的企业单位除外)和事业单位的 建设项目(不含新增建筑面积)。 • 6、享受减免配套费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提 出书面申请,并持有关证明文件,经项目所在地 乡镇、街道、园区初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 核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 7、根据县政府文件,房地产项目可以缓交一年。 手续办理在住建局四楼城乡建设管理科,电话: 5023035

施工审批阶段审批项目及必备要件

施工审批阶段审批项目及必备要件
建委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条件审查意见书
建委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2份

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原件)2份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建委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原件)

11.现场安全生产、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原件)

1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原件)

13.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凭证、风险抵押金核定表及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委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复印件)
2.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

5.工程勘察合同一份(原件)

6.工程设计合同一份(原件)

7.施工图审查合同书一份(原件)

8.全套勘察设计文件一份(原件)

9.节能设计资料文件一份(原件)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一、初步设计审查(5个工作日)1、申请书: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3、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5、初步设计文件:立面效果图小样两份、初设说明书一份、初步设计图一套(含总平面图1份、建初图1份、结初图1份、水初图1份、强电初设图1份、弱电初设图1份、暖通初设图1份等),另单备地下室平面图1份、给排水总初图1份、住宅项目电视广播系统初设图1份(无专门电视广播初设图,可用弱电初设图代替)、防雷图1份(建筑高度80m 以上项目)、转输水箱(水池)所在楼层给水平面图、地勘报告1份。

6、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一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果图等;7. 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5个工作日)1、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2、建筑节能设计图3、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3个工作日)(一)、行政审查1、立项通知(复印件一份)2、消防、规划、环保、广电等部门出具的行政审查意见(复印件各一份)。

3、设计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4、勘察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二)技术审查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原件3份2、《审查合格书》原件一份、《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份3、审查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一份5、建筑施工总平图一份(加盖审查机构章)(复印件一份)四、招投标监督备案(一)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比选监督备案(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比选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比选的提供)4、工程量清单及参选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5、比选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参选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7、资格预审暨参选邀请书或邀请参选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8、比选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9、比选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10、评选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11、中选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12、中选通知书(另册)原件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14、中先人的参选文件完整一套(另册)副本(二)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备案资料(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的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5、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7、资格预审暨投标邀请书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8、招标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9、招标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10、评标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11、中标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12、中标通知书(另册)原件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1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整一套(另册)副本(三)非国家投资项目中标备案资料(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的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5、招标委托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6、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7、中标人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鲜章)8、中标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鲜章)9、中标通知书(另册)原件10、施工合同(另册)原件(四)免予招标备案资料(即办)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3、承包人的资质(复印件)4、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复印件)5、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免予招标报告(另册)原件7、施工承包合同(另册)原件五、新墙体材料审查意见(即办)1、施工图审查通知书六、报建费的核定(即办)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2、申请报建费减免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供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书面材料3、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即办)1、规划批准总平面图一份2、立项批文3、中标通知书:(1)国家(政府)投资工程;招标备案通知书、中标通知书(2)非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报告收讫回函、中标通知书(3)免予招标工程;免予招标备案通知书4、施工合同5、建筑材料检测委托合同6、消防审查意见7、监理合同8、设计合同9、勘察合同1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审查报告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12、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费通知单”或“关于新建项目手续办理统一收费”的函(开发区)八、安监备案(5个工作日)1、文明施工责任书1式2份(每栋)注:签订责任书日期由安监站填写2、安全监督备案表1式3份(每栋)注:登记日期由安监站填写3、施工安全条件审核表1式2份(每栋)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证(复印件)5、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措施增加费协议1份6、安监备案工程信息表1份(每栋)7、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监督备案须知要求装备现场九、核发施工许可证(5个工作日)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项目业主单位盖章、2、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备案)资料收讫回函通知书(原件)3、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4、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附件包括许可证副本和规划总平面图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通知书〉(复印件)6、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原件)8、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9、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原件)10、建设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注:预付工程备料款为年度工程用款的25%,年度为365天计)11、计划生育责任书(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施工押证;(1)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必须与中标及合同确定的项目经理一致。

(完整版)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完整版)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一、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二、法律规定的程序1、根据《建筑法》第七条和建设部1999第71号令第二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好施工许可证或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可开工。

施工图审查所需资料(新)

施工图审查所需资料(新)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须知一、建设单位在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工程勘察文件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工程勘察);2、工程勘察报告2套,报告上应注明“报审报告,仅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使用”,并加盖勘察企业公章和出图章;3、工程勘察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1份(复印件);4、工程勘察原始钻探资料1份(复印件);5、工程勘察合同3份(原件)(1份存档,其余2份登记后退甲方)。

(二)工程设计文件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设计);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文件1份(复印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复印件)和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图;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意见书1套;5、全套工程设计文件(4套),文件首页上应注明“报审图纸,仅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使用”(含总平面图),全套工程设计文件应加盖设计企业公章和出图章;6、工程结构计算书1份(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及设计单位图章);7、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1份(复印件);8、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文件及计算书1份(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及设计单位图章);9、工程设计合同3份(原件)(1份存档,其余2份登记后退甲方)。

注:1、省外分支机构办理施工图审查,应出具有效的《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和分支机构备案表。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黔办理项目登记备案的应出具项目登记备案手续。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核验省外入黔勘察设计企业审核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已备案登记人员。

以上请按规定到贵州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办理。

2、基坑边坡支护、轻钢结构网架、装饰装修(含幕墙)工程应提供工程投资概算。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设计)的格式可在贵州建设厅网站(/)勘察设计一栏中查找《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建设通[2010]405号)附件3施工图审查流程框图及相关文本中下载。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供如下材料第一篇: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供如下材料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供如下材料一: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材料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项目立项批文4、资信证明5、土地证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规划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监理人员资格证书)7、防雷检测委托书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表9、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工科领取表格)二: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材料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单位工程主要施工人员登记表3、中标通知书4、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安全考核证书5、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登记表6、施工组织总设计(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7、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合订本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表(一式3份)9、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措施备案表(一式4份)建工科领取表格10、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申请表11、劳务合同1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13、工程定额测定费第二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浏览次数:4630 来自: 发布时间:2007-05-24博乐市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指南博乐市建管办宣敬言为保证博乐市建设工程顺利建设,引导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服务指南。

本指南详细说明了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许可及有效性的各个步骤和注意事项,请认真进行阅读,以便你尽快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我办在发给你服务指南的同时,你也可口头详细询问有关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事项,我办工作人员将热情的为你回复所提出、询问的问题。

如对我办工作和服务不满意,请你提出批评意见或向监督机关举报。

欢迎使用该指南。

谢谢!博乐市建管办电话:************市建设局举报电话:0909-******* 建管办地址:博乐市北京南路251号城建综合楼五楼一、许可证领取的范围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资料及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资料及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资料提交清单及要求
新建项目 序号 1 资料名称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份数 份数 4 备注
甲、乙双方各2份,施工图审查备案时需向建设局提交一 份原件 已审查合格提供1份,与主体同时送审 提供2份
2
,施工图内容与深度 需符合 (建筑 3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 专业施工图 2 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本省、市的有关规定并 按规定签章 4 节能计算书、节能建模计算资料 1 民用建筑必须提交
5
结构计算书、电算光盘
1
所有项目必须提交 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送审项目至少需提交“三 线图”(含规划控制条件)未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的项目,仅出具技术性审查报告
(建设用地许可证)经规划部门批准的“ 三线图”(含规划控制条件)、单体方案 6 2 批准文件及方案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 7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书)
12
涉及初步涉及审查范围的项目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建设 2 单位 公章 2 超限工程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
超限工程抗震防设初步设计批复及附件
9
市环保局、消防局批准文件及附件
1 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复印件加盖建设公章,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时需提 供
10
人工挖孔桩基础审批意见书
2
11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设计单位出具的改、 1 原件,改、扩建项目提供 扩建安全评价说明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1 原件,按送审项目规模决定是否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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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
复印件

签章完善


5
施工图图纸(属于施工图审查范围的,需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
原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1、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 2、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3、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4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审查合同
复印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8〕36号)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1、申报材料否清楚、齐全 2、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加盖企业公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备注
1
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送审表备案申报表
原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 2、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2
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
复印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8〕36号)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1、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 2、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3、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
复印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8〕36号)
复印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8〕36号)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1、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 2、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3、是否加盖企业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法定7日办结,承诺3日办结)
(1)受理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条件名称
适用情形
审查标准
1
申请条件
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需行政相对人办理用地批准手续作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办理本事项不再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2
申请条件
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填报、签章完整准确
系统打印后,签字并加盖鲜章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行政相对人办理施工许可应具备条件
7
申请条件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行政相对人办理施工许可应具备条件
8
申请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相对人办理施工许可应具备条件
(2)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受理标准
填报须知
备注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真实有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行政相对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前置条件,需先至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
申请条件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行政相对人办理施工许可应具备条件
6
申请条件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图纸清晰,完整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原件

内容是否完整


7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原件




8
施工单位为该工程办理保险的凭证或承诺书
原件和复印件




2、施工图审查备案(法定3日办结,承诺3日办结)
(1)受理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条件名称
适用情形
审查标准
1
申请条件
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图审查合格
(2)申请材料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复印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8〕36号)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1、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 2、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3、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6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原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8〕36号)
3
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
原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签字盖章完善
系统填报后打印并签字盖章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行政相对人办理施工许可应具备条件
3
申请条件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相对人办理施工许可应具备条件
4
申请条件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原件1套,资料齐全
1、申报材料是否清楚、齐全 2、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7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件3套)
原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8〕36号)
电子光盘3份,资料齐全
电子光盘3份,资料齐全

8
投资主管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核准书或投资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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