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等设施日常巡查制度教学内容
隧道、公路养护巡查制度

隧道、公路养护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护范围内隧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隧道、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证隧道、公路养护巡查工作落到实处,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养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养护范围内的隧道和公路,含公路主线、匝道等。
本制度中所称“巡查”为“隧道、公路养护巡查”。
第三条巡查目的巡查的目的是掌握隧道、公路技术状况变化情况,发现并及时处置故障或病害,保证隧道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保持路容路貌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并为养护生产工作安排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第四条巡查主体和巡查形式巡查主体为工区养护生产技术人员,执行日巡查。
第五条巡查频率巡查频率原则定为1天1次,如遇特殊天气、敏感时间节点,根据需要增加巡查次数。
第六条巡查人员(一)隧道巡查必须使用配备有安装警示灯的机动车进行巡查,车辆需配备驾驶员1人、巡查人员应穿着醒目的公路养护作业标志服。
(二)公路和隧道土建结构巡查最少由1人负责,隧道机电巡查最少由1人负责,机电巡查人员应具有机电操作相关的资格证。
第七条巡查要求(一)公路巡查要配备行车记录仪,全程记录巡查过程。
巡查影像资料要留存至少2年。
(二)巡查车辆采用制式皮卡车,车上需配备有足够布置一次临时作业控制区的安全设施、铅丝、大扫帚等。
(三)隧道机电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应配备必要的工具。
(四)巡查前要对巡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巡查要全程开启闪光警示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要求车速60km/h左右,沿右侧紧急救援车道保持匀速行驶,以便巡查人员能清晰观察隔离栅、路基边坡坡脚边沟状况、隧道土建结构状况、机电设施外观及运行状态等。
(五)公司分管负责人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并签字。
第八条巡查内容(一)公路巡查:巡查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绿化等的完好程度。
(二)隧道土建结构巡查:巡查隧道洞口、衬砌、路面等是否处在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妨碍交通安全等。
工程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工程日常安全巡查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巡查应遵循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每一次巡查都能取得实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安全巡查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安全巡查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3. 巡查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巡查计划,开展现场巡查,记录发现问题,跟踪整改情况,并对巡查结果进行汇报和反馈。
三、巡查范围与内容安全巡查的范围应涵盖整个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区域、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巡查内容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 机械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或违规指挥现象。
- 临时电线、脚手架等是否按标准搭设和维护。
- 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救援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四、巡查方式与频次1. 安全巡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定期巡查至少每周进行一次,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
3. 对于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或特殊时期,应增加巡查的频次。
五、问题处理与整改1.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2. 对于紧急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3. 整改完成后,巡查小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记录与报告1. 安全巡查小组应详细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及发现的问题。
2. 巡查结束后,应及时编写巡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问题描述、整改措施及建议等。
3. 巡查报告应提交给项目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
七、培训与提升1. 定期对安全巡查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巡查效率。
2. 鼓励巡查小组成员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技术,不断提高巡查质量。
八、总结与改进1. 定期对安全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隧道机电设施巡检管理制度范文

隧道机电设施巡检管理制度范文隧道机电设施巡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隧道机电设施的巡检管理,确保隧道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隧道机电设施的巡检管理工作。
第三条隧道机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给排水设施、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监控设备、电力设备等设施。
第四条巡检管理的目标是保障隧道机电设施正常运行,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预防事故的发生,提升隧道的安全性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巡检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二章巡检组织第六条隧道巡检工作由隧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成立巡检小组,由隧道管理部门安排人员,通常包括巡检组长、巡检人员、记录人员等。
第八条坚持领导下的统一指挥,建立隧道巡检的工作制度。
第九条隧道巡检小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巡检工作的各项规程和要求。
第三章巡检内容第十条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设备运行状态、设备防护措施、设备温度、振动、噪声、废气排放、设备运行记录、设备润滑情况等。
第十一条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损坏或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或紧急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巡检人员应按照巡检要求,运用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检查和记录,确保巡检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巡检结束后,巡检人员应填写巡检记录,说明巡检的时间、地点、内容、巡检人员、巡检结果等信息,并确认巡检记录的真实性。
第四章巡检频率第十四条隧道机电设施巡检的频率是根据设施类型、设施状态和隧道使用情况等因素决定的。
第十五条巡检频率分为日常巡检、定期巡检和特殊巡检。
1. 日常巡检是指隧道机电设施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巡检,一般每日进行一次。
2. 定期巡检是指对隧道机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具体频率由隧道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特殊巡检是指针对隧道机电设施的特殊情况进行巡检,如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
第五章巡检报告第十六条巡检报告是巡检人员根据巡检情况编写的报告,应包括巡检的时间、地点、内容、巡检人员、巡检结果等信息。
隧道机电设施巡检管理制度

隧道机电设施巡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隧道机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巡检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隧道机电设施的巡检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隧道的通风、照明、供电、排水等机电设施。
三、巡检管理责任1. 隧道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巡检计划,明确巡检周期和内容。
(2)组织巡检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检工作,确保机电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负责建立隧道机电设施巡检档案,记录巡检的结果和情况。
2. 巡检人员(1)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巡检资质。
(2)按照巡检计划进行巡检工作,如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四、巡检内容1. 机电设施的巡检(1)隧道通风设备:检查通风系统的工作状态,包括送风风机、排风风机、局部通风设备等,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2)照明设备:检查隧道内的照明设备是否完好,灯泡是否正常,避免出现照明不足或者照明失灯的情况。
(3)供电设备:检查供电系统的工作状态,包括变压器、开关设备、配电箱等,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供应。
2. 安全设施的巡检(1)紧急疏散通道:检查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紧急疏散指示灯是否正常。
(2)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是否能正常使用。
(3)秩序维护:检查隧道内是否有乱丢垃圾、擅自涂写涂鸦等现象,及时进行整理和清理。
三、巡检工作流程1. 制定巡检计划,明确巡检内容、巡检周期、巡检人员等信息。
2. 巡检人员按照计划进行巡检,记录巡检的结果和情况。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对巡检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处理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故障。
五、巡检记录与归档隧道管理部门需建立隧道机电设施巡检档案,记录每次巡检的结果和情况。
并根据巡检的结果对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六、巡检报告隧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编制巡检报告,包含每次巡检的具体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信息,并上报给相关部门。
工程设施定期巡查制度内容

工程设施定期巡查制度内容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其结构安全、功能正常,防患于未然。
巡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巡查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二、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巡查小组,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成员包括工程师、安全监督人员以及维护人员。
巡查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巡查计划,执行巡查任务,记录巡查结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三、巡查范围和内容巡查范围应涵盖所有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桥梁、隧道、道路、管网等。
巡查内容包括设施的结构完整性、运行状况、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等。
四、巡查频次根据设施的重要性和风险等级,确定巡查的频次。
一般建议高风险设施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中等风险设施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低风险设施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
特殊情况下,如极端天气后,应增加巡查频次。
五、巡查程序1. 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包括巡查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2. 巡查前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检查巡查工具、了解巡查区域的具体情况等。
3. 巡查过程中,按照巡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
4. 巡查结束后,及时整理巡查数据,形成巡查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问题处理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其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措施。
紧急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非紧急问题则应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计划,并跟踪整改效果。
七、记录与报告巡查小组应详细记录每次巡查的情况,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定期将巡查报告汇总上报给工程管理部门,以便于分析和评估工程设施的整体状况。
八、培训与提升定期对巡查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鼓励成员之间交流经验,不断优化巡查流程和方法。
九、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定期对巡查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工程设施变化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隧道等设施日常巡查制度教学内容

隧通道设施巡查制度杭州市路桥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和收集现有设施的路况信息,及时发现通道、隧道设施损坏情况,确保设施安全畅通,促进通道、隧道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隧通道维护部门管养的地道、天桥、隧道设施。
第三条建立联动机制,维修队、巡查队应互相配合,及时沟通。
巡查人员巡查时如发现路面裂缝、坑槽等其他病害时应及时进行检查、记录,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同时报告维修队,维修队到现场进行处理。
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如发现有违章占用通道、隧道空间的行为,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及时处理,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产权,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目的。
第二章巡查内容隧通道设施巡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而日常巡查包括一级巡查、二级巡查两种。
一级巡查是由设施现场人员进行对自己所在设施进行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二级巡查是由部门管理人员对自己部门所属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上报部门负责人。
一、日常巡查范围包括:桥面、栏杆、伸缩装置、支座、桥墩、防护设施、排水设施、附属物、洞口、路面、墙体及吊顶、电气设备等。
1、桥面巡查内容:主要巡查桥面地砖或大理石有无缺损、平整、松动。
2、伸缩装置巡查内容:应平整、顺直、牢固完整、无破损、无漏水,伸缩缝变形稳定,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注意清缝工作,缝内无垃圾。
3、支座巡查内容:支座各部位应保持完整、清洁、有效,无杂物、无积水,保证相接触的有效接触面;支座整体有无锈蚀;螺丝有无松动,橡胶支座压缩变形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橡胶有无开裂、变硬、老化等现象。
4、桥墩巡查内容:表面是否清洁;圬工砌体有无风化、损坏现象。
防护设施巡查内容:防护设施有无锈蚀、污垢,遮光板是否完整有效;防撞墩、防撞护栏是否缺损、变形;混凝土是否露筋、开裂。
工程设施状况巡查制度

工程设施状况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设施状况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设施的运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设施的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巡查工作是保障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提高设施可靠性、延长设施寿命的基础工作,是工程设施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巡查工作的组织机构、责任机制、工作程序等内容。
第二章巡查组织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巡查组织,设立巡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督导巡查工作。
第六条巡查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成员,负责制定巡查计划、审核巡查报告、协调解决巡查问题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按照巡查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巡查人员,建立巡查队伍。
第八条巡查队伍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巡查人员的巡查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九条巡查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巡查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的考核评估。
第三章巡查责任第十一条本单位各部门应明确巡查工作的责任范围和内容,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巡查任务、时间和地点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和数据报告,及时将巡查情况上报巡查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有巡查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应配备专门的巡查人员,负责具体的巡查工作。
第十四条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工作计划,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问题,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六条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设施巡查情况进行统一分析和汇总,及时发布巡查报告,要求相关部门开展整改工作。
第四章巡查程序第十七条本单位应根据工程设施的具体情况,制定巡查周期和频率,确保工程设施处在良好的状态。
第十八条巡查工作应根据工程设施的不同部位和功能,确定巡查内容和标准。
第十九条巡查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方法,对工程设施进行巡查。
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巴陕高速日常养护巡查制度为了及时发现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情况和收集高速公路路况信息,以便及时、合理地安排维修和清理,确保营运安全、道路畅通,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水泥砼路面养护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中对日常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养护巡查的分类、内容及频率日常养护巡查分为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特殊检查。
(一)日常巡查日常巡查主要是对路面、路基、桥涵隧、沿线设施、绿化、管理服务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
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每周三次(周一、三、五);养护施工单位每周三次(周二、四、六,国家法定假期);路产管护大队每天一次。
(二)经常性检查1.路面在完成日常巡查工作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是对裂缝类、松散类、变形类和其它破坏的地点、长期观察,作好预防性养护工作。
检查己修补路面的施工质量和效果。
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
2.路基及结构物检查的内容为《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内容,重点是对路肩是否有损坏;边坡是否稳定;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井、泄水槽等排水设施有无淤塞、排水是否通畅,进出口是否完好;挡土墙、护坡、桩板墙、抗滑桩等支挡结构物有无变形、损坏,泄水孔是否堵塞。
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
3.桥梁检查的内容为《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中规定的“桥梁经常性检查表”内容。
调查频率: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
4.涵洞检查的内容为《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中规定的“涵洞经常性检查”和“涵洞定期检查”内容。
调查频率:经常性检查由养护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两次,定期检查由养护管理中心和养护施工单位每年进行一次。
5.隧道检查的内容为《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03)中规定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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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通道设施
巡
查
制
度
杭州市路桥有限公司
2014 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和收集现有设施的路况信息,及时发现通道、隧道设施损坏情况,确保设施安全畅通,促进通道、隧道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标准化,根
据《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隧通道维护部门管养的地道、天桥、隧道设施。
第三条建立联动机制,维修队、巡查队应互相配合,及时沟通。
巡查人员巡查时如发现路面裂缝、坑槽等其他病害时应及时进行检查、记录,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同时报告维修队,维修队到现场进行处理。
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如发现有违章占用通道、隧道空间的行为,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及时处理,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产权,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目的。
第二章巡查内容
隧通道设施巡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而日常巡查包括一级巡查、二级巡查两种。
一级巡查是由设施现场人员进行对自己所在设施进行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二级巡查是由部门管理人员对自己部门所属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上报部门负责人。
一、日常巡查范围包括:桥面、栏杆、伸缩装置、支座、桥墩、防护设施、排水设施、附属物、洞口、路面、墙体及吊顶、电气设备等。
1、桥面巡查内容:主要巡查桥面地砖或大理石有无缺损、平整、松动。
2、伸缩装置巡查内容:应平整、顺直、牢固完整、无破损、无漏水,伸缩缝变形稳定,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注意清缝工作,缝内无垃圾。
3、支座巡查内容:支座各部位应保持完整、清洁、有效,无杂物、无积水,保证相接触的有效接触面;支座整体有无锈蚀;螺丝有无松动,橡胶支座压缩变形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橡胶有无开裂、变硬、老化等现象。
4、桥墩巡查内容:表面是否清洁;圬工砌体有无风化、损坏现象。
防护设施巡查内容:防护设施有无锈蚀、污垢,遮光板是否完整有效;防撞墩、防撞护栏是否缺损、变形;混凝土是否露筋、开裂。
5、排水设施巡查内容:
a. 桥面泄水孔及雨水浸是否完好、畅通、有效;
b. 落水管有无缺失或损坏。
;
c. 雨水井、边沟盖板有无错位、损坏、规格不一等现象;横截沟是否堵塞。
6、洞口巡查内容:
a. 要求洞口边仰坡上的无危石、浮土;
b. 冬季时应清除积雪和挂冰,保持洞口边沟和仰坡上截(排)水沟的完好、通畅;
c. 要求洞口挡土墙、护坡、排水设施和减光设施等结构物的完好;
d. 挡墙应保持坚固、耐用、完好。
挡墙应每季度检查2 次,中雨以上降雨时应巡检,挡墙倾斜超过20 mm或鼓胀、移位、下沉20 mm时,应进行维修加固。
挡墙折断应及时加固,开裂超过10 应进行局部封
闭。
7、路面巡查内容:
a.路面养护,要求无坑洞、无拥包、无开裂等病害,破损率小于
1 %0,且每处不大于0.1川,平整度小于5 mm;
b .不得随意增加静荷载。
老化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应进行铣刨更
新处理,严禁随意加沥青混凝土结构进行补强;
c.路面更新后的横坡和纵坡,应满足排水要求;
d .为了保持路面的抗滑能力,对已磨光的混凝土路面,用机械刻槽方
法,恢复抗滑能力;
e.路面出现渗漏水时,应及时处理,将水引入边沟排出,防止路面积水或结冰;
f .冬季应及时处理洞口处路面积雪;混凝土路面和沥青混凝土路面的
养护维修,应参照《杭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的主干道路部分执行。
8、交通标志巡查内容:
a. 通道的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保持位置、高
度和角度适当,确保交通信息传递无误;
b. 及时清洗标志牌面的脏污,清除遮挡标志的障碍;
c. 及时修补变形,破损的标牌,修复弯曲、倾斜的支柱,紧固松动的连
接构件;
d. 对锈蚀损坏、老化失效的标志,应及时更换,缺失的应及时补充;
e. 对损坏限高设施应及时维修。
9、墙体及吊顶巡查内容:
墙体是否漏水;混凝土裂缝是否在规定范围;墙体、顶面有无腐蚀、脱落;秀壁板及大理石墙面是否损坏、缺失;固定是否牢固。
10 、电器巡查内容:所有电器设备有无漏电和超负荷运作;灯具发光是否
正常;水泵有无抖动异常等常见问题。
二、定期检查内容: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设施进行整体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维修,对于一些特殊问题,由领导进行决定是否进行上报大中修及专项。
1、隧通道所有设施定期检查频率为1 次/ 半年。
2、定期检查宜采用步行方式,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量测检查。
检查时,应尽量靠近结构,依次检查各个结构部位。
注意发现异常情况和原有异常情况的发展变化。
对于有异常情况的结构,应在其适当位置作出标记,检查结果宜尽可能量化。
3、定期检查内容包括:
a.沉降观测点检测,并进行数据对比;
b.实地判断损坏原因,估计维修范围和方案,需要采取处治措施的
建议;
c.对土建结构的技术状况和功能状态的评价;
d.对土建结构的养护维修状况的评价及建议;
e.对难以判断其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需要实施专项检查的建议;
f.应附上检查记录表以及其他有关检测记录资料。
4、定期检查发现重大病害、隐患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处理。
5、隧通道巡查应遵循《杭州市城市隧通道养护技术规程》、《公路隧通道养
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 有关规定执行。
6、隧通道巡查应做好巡查纪录,并整理归档。
7、隧通道巡查时发现的病害应及时上报项目技术主管,严重病害要立即上报业主、行业主管部门。
8、隧通道巡查应注意安全。
第三章巡查要求
1、加强对巡查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巡查的内容和方法,具备一定的通道、隧道养护管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巡查人员应本着全面、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巡查,对侵占、损坏通道、隧道设施的人和事,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及时上报。
3、巡查人员应定人、定路段、定内容、定时间。
巡查频率为每天不少于一次,在汛期、台风及冰冻等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期间,适当加大巡查频率和巡查时间。
4、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必须着安全标志服,携带米尺、相机、巡查记录等用品。
5、巡查以车行目测为主,巡查车速一般控制在60km/h ,按规定开启示警灯。
遇到需要停车检查的情况,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巡查人员在巡查车的前方迅速完成检查或测量作业。
6、严格落实巡查签名实名制。
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病害发生的具体位置,准确描述发现的问题,巡查结束后,及时做好交接工作,严禁伪造巡查记录。
7、巡查中发现的路面坑槽、拥包、防撞护栏损坏等病害应按修复时限要求完成。
8、严禁酒后巡查,对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记录不详或伪造记录者,按违反劳动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