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养护室定期测试检查制度
养护检查考核办法

养护检查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护检查考核工作,明确养护工作目标,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养护单位及其所属养护人员。
第三条养护检查考核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养护检查考核是指对养护人员和养护单位进行岗位能力、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其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
第五条养护检查考核应包括日常检查考核和定期检查考核两个阶段。
第二章日常检查考核第六条日常检查考核是指对养护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养护人员的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考核。
(二)养护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包括工作流程、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
(三)养护工作的协同性,包括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等方面的考核。
第七条养护检查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定期抽查养护工作,对抽查的养护工作进行评分。
(二)随机询问养护人员对养护工作的了解情况。
(三)听取养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积极反馈问题和改进意见。
(四)定期组织养护工作座谈会,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估和整改计划的制定。
(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估。
第八条养护检查考核的结果应及时通知养护人员和养护单位,并进行记录备案。
第九条养护人员和养护单位应密切配合养护检查考核工作,提供所需的材料和信息,以便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三章定期检查考核第十条定期检查考核是指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养护人员和养护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考核的周期为一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而调整。
第十二条定期检查考核的内容应包括日常检查考核的内容,并增加以下几个方面:(一)养护人员的能力提升,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养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包括工作创新、工作效益提升等方面的考核。
(三)养护工作的质量管理,包括工作标准、工作报告等方面的考核。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考核应由专门的评审组进行,评审组成员应包括养护领导和专业人员。
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部在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标准养护室。
2标准养护室的设置要求2.1房屋面积不少于5m2,且必须保温隔热。
2.2配置冷暖空调或其它加热、降温等恒温装置,保持室内温度控制在20±2℃范围内,养护水温度控制在20±2℃范围内。
2.3大型工程的标养室应配置喷淋装置,保持室内湿度大于95%,一般中小工程可砌养护水池,但必须设立体积相仿的另一预养水池(或其它容器)作为置换水用,并保证水温与室温相同。
2.4标养室内应配置温度计、湿度计。
3 标准养护室的管理3.1标准养护室由项目部取样员负责管理。
3.2取样员或试验员每天进行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温度(包括室温和水温)、湿度测量和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3送入养护室内的试块,应逐一登记,建立台帐。
3.4 养护室须经常清理,保持清洁卫生。
3.5闲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标准养护室。
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1小组的组建:QC小组是群众性的自觉的质量管理活动,活动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广大建设职工在工程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QC小组是由在施工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为主组成,提倡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QC小组是一个小型的群众组织,以5-10人为宜,应重实际,重实践,重实效,解决实际问题。
要围绕质量工作进行活动,不断创新,不断选择新课题,新方法,取得新成果。
小组的组建可采取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组建程序。
2 我公司提倡在所有施工过程中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成立小组,开展活动:①列为国家、省、所在城市重点工程的项目②高层、大型的项目③有新技术攻关、试用、推广的项目④施工中有高、精、尖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的项目⑤列为当年创优管理目标的项目3 小组的注册登记和课题登记:3.1注册登记a 凡我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成立的QC小组,由公司工程部统一编号和管理。
绿化养护工作检查制度

绿化养护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建立一套完整的检查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绿化养护工作检查制度的示例:
1. 检查目的:
- 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 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符合预期;
- 及时发现和解决绿化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 检查内容:
- 植物养护情况:检查植物的生长状况、病虫害防治情况、修剪和修整情况等。
- 绿化设施养护情况:检查绿化设施的完好程度、维修情况、清洁卫生等。
- 绿化环境养护情况:检查绿化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清理、病虫害防治等。
- 绿化施工养护情况:检查绿化施工工程的进展情况,确保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养护。
3. 检查方法:
- 定期巡查:制定巡查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巡查绿化养护工作,并记录巡查情况。
- 不定期抽查:随机选取一些绿化区域进行抽查,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 监督检查:对重点区域或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符合要求。
4. 检查结果处理:
-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的情况。
- 绩效评价:根据绿化养护工作的检查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对工作进行奖惩和激励。
5. 检查记录:
- 检查人员:记录检查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 检查时间:记录检查的时间和地点。
- 检查内容:详细记录检查的内容,包括养护情况、问题以及整改要求。
- 检查结果:记录检查结果,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待整改等。
以上仅为示例,具体的绿化养护工作检查制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养护检查考核办法

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养护检查考核是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的一种手段,旨在提高养护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道路设施的安全和良好使用状况。
下文将详细介绍养护检查考核的办法,包括目标、内容、流程和评分标准等方面。
一、目标养护检查考核的目标是提高养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切实保障道路设施的安全和良好使用状况。
通过考核,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的需求,提升道路交通运输的效益。
二、内容养护检查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养护计划和方案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2. 养护工作的组织管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足够的人员、设备和物资支持。
3. 养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养护质量和工作效果等方面。
4. 养护工作中的安全和环保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5. 养护工作的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合理使用、节约使用。
6. 养护工作中的新技术和新材料应用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最新要求,有无创新和改进。
7. 养护工作中的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是否形成有效措施和措施。
三、流程养护检查考核的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1. 制定检查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流程等,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 组织检查考核人员,包括行业专家、养护工程师和相关管理人员等,确保考核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 进行现场检查,根据考核内容对养护工作进行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工作情况。
4. 进行核查评估,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明确问题和改进方向。
5. 编制评估报告,将检查考核情况、问题和改进方向等编制成书面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作为改进的依据。
四、评分标准养护检查考核的评分标准应综合考虑养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经济等方面的指标,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养护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计划编制、人员配置、物资支持和工作流程等。
养护检查考核办法模版(四篇)

养护检查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养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养护检查的目的和任务第二条养护检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养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强化对养护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养护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三条养护检查的任务是检查和评估养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养护工作的不断改进。
第三章养护检查的内容和方式第四条养护检查的内容包括:(一)养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情况;(二)养护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情况;(三)养护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情况,包括设备的运转、维修保养等情况;(四)养护材料和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材料的消耗、品质等情况;(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养护检查的方式可以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
第六条养护检查应当注重实际效果,检查结果应当客观、公正,不得作假。
第四章养护检查的组织和流程第七条养护检查由养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由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养护检查应当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第九条养护检查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和任务。
第十条养护检查应当对养护工作的执行情况、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五章养护检查的结果和整改第十一条养护检查的结果应当以检查报告的形式进行记录,详细列出检查的问题和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养护检查的结果应当通知被检查单位,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应当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养护检查的结果应当及时跟踪,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章养护检查的奖惩措施第十四条对于养护工作执行情况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养护工作执行情况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养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养护检查考核办法范本

养护检查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养护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养护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养护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应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养护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确保养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质完成。
第二章养护检查第五条养护检查是对养护工作的定期检查和审核。
第六条养护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养护材料合格率、设备维护情况、养护记录完整性等。
第七条养护检查的形式可以是现场检查、样品检测、询问调查等。
第八条养护检查的频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按季度或半年度进行。
第九条养护检查的结果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第十条养护检查的结果包括: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等。
第十一条对于不合格的养护工作,应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三章养护考核第十二条养护考核是对养护工作的年度评价和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养护考核的指标应具体、明确、可衡量。
第十四条养护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养护项目完成情况、材料使用情况、工期延误情况、质量问题解决情况等。
第十五条养护考核的方式可以是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实地考察等。
第十六条养护考核的结果应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并将考核结果进行记录。
第十七条养护考核的结果包括:优秀、合格、一般、不合格等。
第十八条对于不合格的养护工作,应进行追责并制定整改方案。
第四章养护奖惩第十九条对于养护工作评价为优秀的单位,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条对于养护工作评价为合格的单位,应予以肯定和鼓励。
第二十一条对于养护工作评价一般的单位,应提出改进意见并给予指导。
第二十二条对于养护工作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应予以批评、警告,并制定整改方案。
第二十三条对于养护工作严重失误或违反养护规定的单位,应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养护工作负责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养护工作负责部门所有。
绿化养护工作检查制度模版

一、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的检查程序和内容,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促进绿化环境的改善和提升。
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人员,包括绿化养护工作的负责人、督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定义和缩略语
2.1 绿化养护工作
指对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绿化进行定期养护、修剪、管理等维护工作的活动。
6.2 改进
根据检查情况和审核结果,及时提出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绿化养护工作的提质增效。
七、责任和追责
7.1 负责人责任
绿化养护工作的负责人应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人员,跟踪检查情况,并及时整改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7.2 检查人员责任
负责检查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及时记录和反馈检查情况,确保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5.2 检查反馈
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反馈,要求其进行整改和改进,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3 检查报告
定期或不定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审核和改进
6.1 审核
定期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包括检查记录、反馈情况和整改情况等,确保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2 检查
指对绿化养护工作场所进行巡查、评估、记录和反馈,以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
三、检查程序
3.1 定期检查
根据绿化养护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并通知相关责任人执行。定期检查应包括对工作进展、工作质量和工作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3.2 不定期检查
(整理)标准养护室校验规程

标准养护室校验规程
本方法适用于新购和使用中以及检修后的标准养护室的校验。
(一)概述
标准养护室是用于养护水泥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无侧限抗压强度试块等的必备仪器。
(二)技术要求
1、应有铭牌,其中包括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厂、出厂编号与日期。
2、温度能控制在20±2℃。
3、湿度能控制在95%以上。
(三)校验用计量器具
温湿度仪:分辨率为0.5℃;
(四)校验方法
将养护箱温度显示器上的温度上限值定为22℃,下限值定为18℃,湿度定为95%,放入干湿温度计,测试温度和湿度显示器上的数值是否与温度计显示一致。
(五)校验结果的处理
全部校验项目均符合技术要求为合格。
(六)校验周期
一年.
(七)附录
校验记录表格式。
标准养护室校验记录
仪器管理编号:校验编号:
出厂编号、型号:校验日期:年月日
仪器制造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环境条件:温度℃;相对湿度 %
批准:核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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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养护室(箱)定期测试检查制度1、标养室养护环境应为自动控制,并由专人按时检查,确保工作正常。
2、进入养护室前必须先切断温控电源,确保安全。
养护室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4、养护室温度应控制在(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
5、水泥养护箱温度在(20±1)℃,湿度为90%以上。
6、混凝土试件在养护室中应放在养护架上,彼此间隔10~20mm,不得随意摆放。
试件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应随时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冲淋。
7、养护架可以使单层或多层,但要保证养护室进出放置试块方便,并设置标识牌能一边快速查找试块。
8、养护室温湿度记录由专人负责,每日至少测两侧,节假日轮班检测,并形成记录。
9、出入养护室必须关好保温门。
养护室(箱)要求封闭性好,以保证室内温湿度恒定。
10、养护室(箱)中的试块按龄期进行试压,不得有超龄期试压现象发生,不得存在过龄期试块。
11、随时注意制冷机组的运行情况,在养护室中间部位放置温度计或干湿温度计,以便校对。
每天至少两次记录标样室(箱)内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并填写记录表(每天二次),归档存查。
12、标养室内水槽内的水每月更换一次,每季度清扫一次,不允许在养护期间全部换水,制冷机每年检查一次。
13、标准养护箱内每个水泥养护水槽只养护同类型试件。
14、试块摆放整齐有序,能根据编号快速查找。
15、标养室管理不到位,将给予责任人50元/次罚款。
试件标准养护制度1.混凝土试件混凝土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发现制作不标准的试块按假试块论处。
发现漏做试块、做假试块的,罚款20元/组。
1)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2)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3)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2.水泥试件1)水泥试件成型后作好标记,并立即放入温度保持在(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的雾室或湿箱中水平养护,养护时不应将试模放在其他试模上,直到规定的时间取出脱模。
2)水泥试件作好标识后,立即水平或竖直在(20±1)℃的水中养护,水平放置时刮平面应朝上。
3)试件应放在不易腐烂的箅子上,并彼此保持一定的间距,让水与试体的六个面接触。
养护期间试体之间间隔或试体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5mm。
4)每个养护池只养护同类型的水泥试件。
5)强度试验试体的养护龄期,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计时时算起。
不同龄期强度试验在下列时间里进行:---------24h±15min;---------48h±30min;---------72h±45min;---------7d±2h;---------≥28d±8h。
能力对比制度为了不断提高本室和试验人员的检测能力和水平,减少试验误差的存在,制定本制度。
1.技术负责人负责能力对比试验的组织和实施,并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影响试验误差的原因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
2.试验室间的能力对比试验一年进行一次;本室实验人员的能力对比试验半年进行一次。
3.参加能力对比试验的人员可作为能力考核的依据。
4.由资料室保存能力对比试验的所有资料。
试验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试验人员定期参加培训。
3、由试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试验室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考核工作。
4、试验人员的培训考核的成绩作为评审个人技术水平的依据。
5、试验人员连续三次考核不通过时,调离试验岗位。
样品管理制度1.样品接收登记试验室在受理委托检验时,依据规范要求按批对原材料进行取样,负责对送样样品的完整性和用于检测要求的适宜性进行检查,样品状况应符合接收要求并登记编号。
2.样品标识收样员应在接收样品包装上或样品瓶上标出明显标识,标识包括“未检”“已检”“留样”等字样。
3.样品留样样品留样入库应有专人负责,接收后应及时登记入库,并分类存放,做到帐物一致,样品室应同风干燥,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样品保存期间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样品室。
有问题样品须特殊标明,并禁止私自接触样品。
4.样品有效期样品保留的有效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胶凝材料的存放期应不少于三个月,外加剂的存放期应不少于六个月。
5.样品处理样品的保留超过有效期由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处理,并作好处理记录。
6.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凡发生漏取试样、漏做实验、编假数据者,处以罚款50元/次。
试验报告审核签发制度1.各种实验报告,按原始记录的内容,加上报告日期和统一编号,经报告人、审核人、签发人签字,加盖有效印章方可发出。
2.实验报告签字人员资格和责任:签发人: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有试验报告的签发权,并对签发的试验报告负技术责任。
审核人:具有相应上岗证的人员才有审核签字权,对试验的正确性负责。
报告人:对出具的试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一致性负责。
3.各类试验报告必须编号连续不得缺号,并及时归档,由资料员按年度或单位工程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4.试验报告至少一式四份,第一份存档备查,其余三分报告送需方。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过程的真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删除。
1.原始记录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记录表,其格式根据检测的要求不同可以有所不同。
原始记录表主要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编号或批号、代表批号、代表数量、生产单位或产地;主要仪器及使用前后的状态;检验编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环境温湿度;检验原始数据、数据处理结果、实验日期等。
2.原始记录应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并有试验人员与审核人员签名。
3.审核人必须认真审核,确保检验数据、计算结果及评定无误。
4.为及时向需方提出试验报告试验组应及时将原始记录应及时将原始记录移交资料室,并由资料室整理保管。
5.原始记录中数据不允许随意更改、删减,如需更改时,应在错误处画两条平行线,并由当事人签名或加盖个人印章。
6.试验人员和审核人员必须是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核并获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有签署全。
7.不得使用非法定剂量单位。
试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为了提高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其精度和使用处于正常状态,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1.所有试验仪器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2.试验员应熟悉实验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否则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操作。
3.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做到事前检查,事后维护保养,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不得带故操作,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4.按年度建立“试验仪器设备一览表”、“检定周期表”等。
5.仪器设备使用、维修、维护、保养要求:1) 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或已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帮助解决。
2) 主要仪器设备一般不应一人单独操作,并应有专人管理,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确保使用的仪器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并认真填写运转、维修及维护保养记录。
3) 仪器设备的保养应遵循“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方针。
6.仪器设备的检定与标志1) 计量仪器设备应按周期检定规定实施检定,保证所用的计量仪器设备符合计量法规要求。
凡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一律不准使用,检定不合格应进行修理,修理后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无法修理申请报废。
2) 计量仪器设备比寻经有资质的计量主管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应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一起设备。
3) 所有计量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
分别贴上三色标志: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和停用证(红色)。
监督人员和使用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其状态标识的有效性。
7.所有仪器设备都应有设备编号,并且登记在相关的台帐中。
8.当试验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有关人员应及时核实对检测结果所造成的影响,如果有影响,应及时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9.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检验标准的有关要求,防止受到外部不良干扰而影响检测结果的正确性。
10.各种用电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随手关电闸。
11.主要仪器设备应按要求建立档案(一机一档)。
混凝土配合比管理制度1.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 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
2.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原材料性能及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进行计算,并经试验试配结果调整后确定。
3.根据本单位常用的材料,设计出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备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原材料情况及混凝土质量检验的结果予以调整。
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1) 对混凝土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时;2) 水泥、外加剂或矿物掺合料品种、质量有显著变化时;3) 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4. 为保证配合比的适应性和可靠性,常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每月至少验证三次。
5. 混凝土配合比在使用过程,应根据混凝土出厂检验结果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必要时进行调整。
6.混凝土配合比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查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使用。
7.在混凝土生产前由试验室主任下达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8.在混凝土生产中由质检人员负责观察、调整混凝土配合比:调整范围:1)水用量±5 kg/m3;砂率±2 %;外加剂(除防冻剂)±0﹒5 % kg/m3。
2)不得擅自调整水泥用量和掺合料用量。
3)不得改变防冻剂用量。
4)如调整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立即向试验室主任汇报由试验室主任解决。
9.有关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计算书、试配调整及相关的试验记录、原材料试验记录、常用配合比的验证记录等,必须完整齐全,及时归档备查。
资料设专人负责保管,不得涂改、丢失;不得将有关混凝土配合比资料复制、复印、借用他人。
10.当新混凝土配合比取代旧配合比时要将旧配合比资料封存不得混淆。
11.不得随意丢弃报告有误的混凝土配合比资料。
异常情况及质量监督制度在生产或检测过程中,异常情况有可能发生。
为了避免出现异常情况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检测工作异常情况当出现在检测工程中因特殊情况中断工作或无法得出完整监测数据的情况时,采取如下处理措施,以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1) 因意外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而中断检测工作,凡影响检测结果者,必须重新进行试验,并将情况记录备查。
2) 当试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而中断检测时,可用相同等级的、满足工作要求的备用或待用仪器重新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