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和调整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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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设立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

和调整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工作纲要

一、工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1994年以来,我校通过贯彻“面向市场、校企结合、内引外联、以学养学”的办学思想,实施两级财务两级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改革,采取调整专业设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扩大招生规模、减人增效、增收节支等措施,使学校的财力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基本做到了每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在以往的5年中,学校的节余财力主要用于改善办学的基础设施条件。经过5 年的努力,使校容校貌有了很大的变化。今后5年,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和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增加,学校的财力将进一步增强,因此,学校有可能拿出一部分节余财力投入学科、师资队伍建设和调整教师课时津贴。

在两级财务两级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下,学校的创收收入主要归各教学部门使用,与此同时也要求教学部门承担部分教师课时津贴、干部岗位津贴、教学管理费用和教学设备投资的责任。实行这一办法的好处是调动了教学部门创收的积极性,使各教学部门的可支配财力大大增加,并且各教学部门结合本部门的特点,依靠自身财力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对促进学校的发展和保持师资队伍的稳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这一办法也有明显的弊病,主要表现为:各教学部门创收压力

过大,冲击了计划内的教学,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部门间争夺有限的教学资源,提高了教学成本,影响了教育秩序的稳定;部门各自为战,重复布点、重复投资,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学校有必要加大对各教学部门经费的投入力度,逐步减轻各办学部门的创收压力,为把我校的工作重点向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层次转移创造条件。

二、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根据把我校办成一所科研强项突出、本科教学基础扎实、以培养涉外经贸人才为主、以硕士研究生为最高学历层次的教学型大学的办学模式定位,我校设立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和调整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基本思路为:

1.按“奖励成果,不奖励动机”的原则,通过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的投入,引导教师从事各类能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学术研究、教学科研、课程建设活动,鼓励有学术和教学科研能力的教师脱颖而出,以达到突出我校科研强项的目的。

2.按“质、量并举、强化考核”的原则,通过调整教师课时津贴,引导各教学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改革教师工作量管理制度和课时津贴分配制度,废除沿袭多年的极不合理的教学工作量考核制度,鼓励有较高课堂教学水平的教师尽量多在校内上课,对那些课堂教学水平低下或不愿承担校内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实行淘汰,以达到强化我校本科教学基础的目的。

3.从1999~2000学年下半学年起,我校将另设本专科外聘教师课时津贴。设立本专科外聘教师课时津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推动本科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程结构和引进竞争机制,而不是为了增加任课教师的数量。

三、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方式

本次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和课时津贴投入采取以校级财务学费收入为参数,实行总量控制。按基本保持两级财务两级管理格局基本不变的原则,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由学校统一制定办法集中管理和使用,教师课时津贴由学校下拨各教学部门,由各教学部门按学校确定的原则分别制定办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1.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投入方式

(1)以1998~1999年度校级财务学费总收入为基数,1999~2000年度至2003~2004年度,我校由校级财务负担的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总量控制在占1998~1999年度校级财务学费总收入7.0%的水平。

(2)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每年列入学校正式预算,按实际需要分解成教师在职业务培训专项经费、课程建设专项经费、教材建设专项经费、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和教师学术活动津贴专项经费,由学校各分管领导管理。

(3)学科、师资队伍建设各类专项经费由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联合教育发展基金等学校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按学校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发放。

2.教师课时津贴投入方式

(1)以1998~1999年度各类课时津贴占校级财务学费总收入的比例为基数(15%),1999~2000年度至2003~2004年度,我校各年由校级财务负担的课时津贴总量控制在占当年校级财务学费总收入(按1998~1999年度学费标准计算)15%的范围内,随学费的增加同步提高。

(2)由校级财务负担课时津贴的范围包括:本专科专职及外聘教师课时津贴、研究生专职及外聘教师课时津贴、研究生专职导师津贴。不包括按原管理办法执行的各自收自支的办学项目或部门,如贸德申金融管理学院、加州外语学院、华东国际法培训中心、国际商务培训中心、澳曼特学院、道格拉斯学院、同等学历研究生项目等。

(3)各类课时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如下:

专职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本专科专职教师课时津贴以1997~1998学年总课时为基数,从1999~2000学年下半学年起,由校级财务负担的课时津贴,基数内按原规定每课时8元发放,超基数部分按每课时30元发放。

每学期按学校教学计划核定并分解后一次划入各教学部门台帐,由各教学部门按本部门制定的办法发放。

研究生专职教师课时津贴,从1999~2000学年下半学年起,津贴标准从原每课时20元提高到每课时40元。每学期按学校教学计划核定并分解后一次划入各教学部门台帐,由各教学部门按本部门制定的办法发放。

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从1999~2000学年下半学年起,学校对由外聘教师任课的本专科课程,另行发放每课时30元的附加课时津贴。由外聘教师任课的本专科课程的课时数不得超过当年本专科新增总课时数的5%。每年按学校教学计划核定后列入主管副院长的预算项目,由主管副院长制定办法,根据外聘教师的实际聘用情况发放。

从1999~2000学年下半学年起,学校对由外聘教师任课的研究生课程,另行发放每课时40元的附加课时津贴。由外聘教师任课的研究生课程的课时数不得超过当年研究生总课时数的5%。每年按学校教学计划核定后列入主管副院长的预算项目,由主管副院长制定办法,根据外聘教师的实际聘用情况发放。

根据初步测算,2000年预算年度,我校由校级财务负担的学科、师资队伍教师专项经费和教师课时津贴总额达到188万元,占当年总预算额的6.6%。今后随招生规模的扩大还将逐步增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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