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救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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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和工作职责

120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和工作职责

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工作职责急救中心管理制度1、120急救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2、120急救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

每班保持三辆救护车值班,救护车必须停靠在指定的地点。

3、120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4、遵守的使用规定,保持120急救中心的联络畅通,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并向主任报告维修情况。

5、值班护士〔接线员〕负责接听并记录相关容和出诊来回时间,所有人员严格服从120急救中心调度安排,做到令行制止,接到求救及时〔5分钟〕出车。

6、出诊人员在接到指令后及时出发、到达现场、完成任务、返回120急救中心后15分钟由医生按规定容填写急救资料〔如院前急救病历等〕,实行医生、护士双签名。

7、驾驶员,随车医生、护士为一抢救小组,在执行任务时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说话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在抢救病人的途中不得谈论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话题。

8、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展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特殊用车应上报医院领导批准。

9、120急救中心一切物品的管理要责任到人,保持室整齐清洁,保持室外的环境卫生。

急救工作流程〔一〕医师急救运行流程1、承受任务:接到调度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2、途中:利用手机及时与患方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必要时指导患者及家属现场自救。

3、到达现场:携带急救器械箱及其它病人可能需要的急救设备迅速赶至病人身边,按照急救医疗规对病人实施检查和急救。

4、指导并协助将病人抬上救护车,按急救医疗规对病人进展必要的急救处理、平安检查及患者生命体征监护。

5、送达医院:陪同患者完善检查,并给与相关处理后陪同护送至相关科室。

6、完成任务:按规填写院前急救单,随时准备承受新的任务;如车辆需要消毒应及时通知和指导司机消毒或换车。

〔二〕护士急救运行流程1、接班:提前10分钟接班,换工作服,挂上岗证,与上一班人员交接检查急救物品、氧气等急救用品,将急救用品放上救护车,随时做好出救准备。

医院院外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外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外急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院外急救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障医护人员的个人安全,现制定《医院院外急救管理制度》。

二、院外急救基本要求1、医院应设立院外急救车辆,并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

2、医院应组建院外急救队伍,定期进行急救培训和演练。

3、医院应建立院外急救指挥中心,实现院内外急救信息的及时沟通和协调。

三、院外急救流程1、急救电话接警:患者家属或者目击者拨打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描述患者病情和地址。

2、急救调度:急救中心接警后,根据患者病情和地址派遣急救车辆前往现场。

3、急救现场处置:急救车辆抵达现场后,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急救处置,包括评估患者病情、停止出血、复苏心肺等。

4、急救转运:在现场处置完成后,将患者转运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四、院外急救设备和药品1、急救车辆:应配备心电监护仪、除颤器、呼吸机等急救设备。

2、急救箱:应配备止血带、救命口罩、氧气面罩等急救用品。

3、急救药品:应配备心脏酶、镇痛药等重要急救药品。

五、院外急救队伍1、急救队伍应由经过专业急救培训的医护人员组成,并定期进行考核。

2、急救队伍应建立急救专业知识库,不断提高急救技能和水平。

3、急救队伍应具备团队协作和紧急应变的能力,在急救现场保持沟通和配合。

六、院外急救指挥中心1、急救指挥中心应配备专业医生和护士,实现24小时值班。

2、急救指挥中心应具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院内外急救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协调。

3、急救指挥中心应建立院外急救数据库,对急救患者进行跟踪和回访。

七、院外急救的宣传和教育1、医院应定期组织院外急救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患者和家属的急救意识。

2、医院应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院外急救知识,并提供在线急救培训课程。

3、医院应在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置急救箱和急救自助机,提高急救设备的可及性。

八、院外急救管理与监督1、医院应建立院外急救管理制度,明确院外急救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流程。

2、医院应定期组织院外急救演练,评估院外急救的效果和问题。

急救中心运作管理制度

急救中心运作管理制度

急救中心运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急救中心的运作管理,提高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病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设的急救中心,管辖范围包含医疗急救、医疗救助车的派遣、协调与医疗急救科室的协作。

第三条医院急救中心负责病患的接诊、初步诊断、紧急救治和转运工作,以及医疗救助车的管理与调度。

第二章急救中心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急救中心设有主任一名,由医院领导任命,负责中心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的监督。

第五条急救中心设立经理一名,由主任提名并经医院批准聘任。

负责急救中心的具体运行管理,协调各部门、科室的搭配,并参加急救中心体系的建设与连续改进。

第六条急救中心人员包含医生、护士、司机等,依据工作需要,由主任组织人员编制及调配,并严格依照规定的岗位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急救中心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如下:—医生:负责病患的接诊、初步诊断、紧急救治和转运工作,订立治疗方案,保证医疗质量,并在必需时帮助进行抢救。

—护士:搭配医生完成病患的护理工作,妥当处理各类医疗急救器械和设备,保证医疗过程的顺利进行。

—司机:负责开车接送医疗救助车,遵守交通规定,并保持车辆的清洁与运行性能良好。

第三章急诊病患接诊与初步诊断第八条急救中心医生值班表由主任负责编制和调整,确保每天24小时有充分的医生供应急诊病患的接诊与诊断服务。

第九条病患抵达急救中心后,医生应立刻进行接诊,并认真询问病史、症状等情况,进行初步诊断,推断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时决议下一步的处理措施。

第十条医生在进行初步诊断时,应做到客观、准确、快速,依据病情推断是否需要采取抢救措施,避开因误诊、耽搁、疏忽等导致患者健康损害。

第十一条医生对病患的救治方案应尽量与其他医生沟通协商,以提高诊治效果,并及时报告主任及医疗急救科室。

第四章急救中心医疗救助车的派遣、调度与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救助车的配备和使用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数量,保证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急诊科室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急诊科室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处理各类急危重症患者的重要任务,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条急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急诊科室,所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四条急诊科室工作原则是急诊先诊疗、迅速救治,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急诊科室管理第五条急诊科室应当设立院内急救中心,配备急诊医生、护士等急救人员。

并进行专业的急救培训和模拟演练。

第六条急诊科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急诊科室应当保持清洁、整洁的工作环境,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消毒工作。

严格遵守医疗院感防控规定。

第八条急诊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严禁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九条急诊科室应当建立医疗责任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急诊科室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患者满意度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第十一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急诊科室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急诊科室接诊的患者应当尽快分诊并进行初步诊断,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及时治疗。

第十三条急诊科室应当建立标准化的诊疗流程,并进行规范化操作,确保医疗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四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和沟通,共同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第十五条急诊科室应当做好医疗记录和病历的书写,并严格遵守医疗记录的保存规定。

第十六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医疗费用的管理,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急诊科室应当对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急诊科室应当定期组织急救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急诊科室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急诊科室应当加强患者安全教育,提高患者的安全意识,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120急救中心管理方案

120急救中心管理方案

120急救中心管理方案一、组织结构120急救中心的组织结构应包括管理层和急救服务层,管理层负责总体规划、协调管理,急救服务层负责具体的急救工作。

管理层应设立院长、副院长、科室主任等职位,急救服务层应设立医生、护士、司机等岗位。

管理层负责制定政策和规章制度,急救服务层负责执行和落实。

二、人员配备1.医生:医生是120急救中心的核心人员,他们应具备扎实的急救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医生应经过国家认可的急救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2.护士:护士是急救中心的重要人员,他们负责协助医生进行急救工作,严密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并及时做出处理。

3.司机:司机需要具备安全驾驶技术和车辆维护知识,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抵达现场并将患者安全送往医院。

4.后勤人员:包括行政人员、财务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负责急救中心的后勤工作和信息管理。

三、设备管理1.医疗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器等,这些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

同时,急救中心还应建立设备维护记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救护车辆:急救中心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救护车辆,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

救护车辆应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保持车内整洁、通风,并保证车辆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3.药品管理:急救中心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并及时配备新药。

同时,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保存、发放和消耗统计。

四、协调合作1.与医院的协调合作:急救中心与附近医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制定相关的转诊制度和急救协议,确保急救患者能够及时送达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2.与其他急救机构的合作:急救中心与其他急救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支持、共享资源,共同应对突发大灾大难的急救工作。

总结:120急救中心管理方案旨在提高急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治。

通过合理的组织结构、科学的人员配备、严格的设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够有效提升急救中心的综合应急能力,为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急救中心管理办法

急救中心管理办法

急救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院前医疗急救系统是城市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急救中心(站)的科学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提升应急医疗救援能力和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保障、维护公民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急救中心(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急救中心(站)是指由通信、医疗急救和转运等要素构成,对伤病员提供医疗急救和转运、护送服务的公益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将急救中心(站)的建设与发展纳入本地区城市发展规划,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与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和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的性质与任务,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急救中心(站)的工作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急救中心(站)的建设应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基本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规划与指导,对全国急救中心(站)的建设与发展实施宏观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急救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行业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七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一个城市只能设置一个政府1主办的急救中心(站),“120”为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服电话号码。

第八条院前医疗急救系统的机构设置分为急救中心、急救站二级。

(一)地市级及以上城市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

(二)县及县级市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三)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依托在医疗机构内,并承担院前医疗急救职能的急救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逐步组建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

(四)县及县级市和边远地区,可参照本《办法》,经本辖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可依托在当地医疗力量最强的医疗机构内,并承担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急救中心规章制度

急救中心规章制度

急救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急救中心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保证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设立的急救中心,全部医务人员和急救中心内的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急救中心为24小时连续运行的医疗单位,负责供应急救、病情评估、紧急治疗等服务。

第二章医疗服务流程第四条预检分诊1. 急救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由接线员进行初步信息录入和分诊,并向患者或家属供应急救引导。

2. 依据首次分诊结果,调配医生和护士进行进一步的病情评估。

第五条病情评估1. 医生和护士应当及时到达患者所在地,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病情评估。

2. 依据病情评估结果,医生和护士应当推断是否需转诊至其他医疗单位,并及时与其他医疗单位进行联系。

第六条紧急治疗1. 急救中心应设置有充分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2. 医生和护士在进行紧急治疗时,应严格依照相关操作规范和急救指南进行操作。

3. 具体的治疗方案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需要进行订立,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七条转诊1. 转诊的医疗单位应与急救中心保持紧密的联系,确保患者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适当的进一步治疗。

2. 在转诊过程中,医生和护士应进行病情交接,并供应认真和准确的病情信息。

第八条处理急救失败1. 如发生急救失败的情况,医务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依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调查。

2. 对于急救失败的原因,应进行梳理和分析,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防止仿佛情况再次发生。

第三章医务人员素养要求第九条急救技能培训1. 全部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必需经过专业的急救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 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考核,以提升自身的技能水平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条工作纪律要求1.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和规范行为规范。

2. 医务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的乾净和卫生,保证医疗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一条团队合作精神1. 医务人员应乐观与其他医务人员合作,形成高效的工作团队。

医院急救中心的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中心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急救中心工作有序、高效、安全地进行,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急救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及患者。

第三条急救中心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救死扶伤、快速反应、高效救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急救中心设立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等岗位,负责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急救中心设立以下科室:(一)急诊科:负责急诊患者的接诊、救治、转诊等工作。

(二)抢救室:负责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三)监护室:负责危重患者的监护、治疗、护理等工作。

(四)转运科:负责危重患者的转运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一)急诊科:负责急诊患者的接诊、救治、转诊等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二)抢救室:负责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严格执行抢救程序,提高抢救成功率。

(三)监护室:负责危重患者的监护、治疗、护理等工作,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四)转运科:负责危重患者的转运工作,确保患者安全、及时地到达目的地。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要求第七条急诊患者接诊流程:(一)接诊医生迅速评估患者病情,判断是否为危重患者。

(二)对于危重患者,立即启动抢救程序,并通知抢救室、监护室等相关科室。

(三)对于非危重患者,进行初步救治,并根据病情进行分诊。

第八条抢救程序:(一)接诊医生迅速评估患者病情,判断是否需要抢救。

(二)启动抢救程序,包括心肺复苏、药物治疗、设备支持等。

(三)抢救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抢救成功后,将患者转至监护室或病房进行后续治疗。

第九条监护工作要求:(一)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二)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三)做好患者护理工作,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四)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患者病情信息的准确传递。

第十条转运工作要求:(一)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

(二)确保患者安全、舒适地转运。

(三)转运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突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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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救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在急救中心办公室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成立科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2.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安全意识,以防范为主。

3.加强科室安全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检查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急救任务的顺利完成。

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履行各级人员的职责。

5.积极配合医院保卫科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各项急救任务。

6.每周对科室安全方面进行一次小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汇报上级部门。

7.消防设备应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完好、随时处于备用状态,本科室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

8.做好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有记录,以防范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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