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指本医院确定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和管理措施。
第四条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患者为中心,科学规范的管理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加强患者信息的保密,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防范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第六条本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由医院领导负责者牵头制定,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经医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第七条本医院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行政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学者担任委员。
第九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定期组织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评估;组织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和学术交流;审查医疗事故的处理情况等。
第十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整理和分析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监测和评估等。
第三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向全院人员进行宣贯和培训。
第十二条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一)医疗质量管理要求:包括医师的执业资格和管理、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医疗质量的内部管理流程等。
(二)医疗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医院的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医务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医疗十个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职业素养1. 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遵守《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 定期组织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二、严格执行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规定1. 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
2. 做到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牢固树立医疗安全第一观念,强化安全意识1. 坚持医疗管理中安全有效的原则,杜绝事故,减少差错和缺陷。
2. 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四、落实医疗安全责任目标1. 制定医疗安全责任目标,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 定期对医疗安全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五、严格执行各项医疗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转诊制等。
2. 严格执行手术分级和手术审批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等。
六、规范病历书写,确保病历真实、完整、正确1. 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及时、真实、完整、正确书写病历。
2. 定期对病历书写进行检查,确保病历质量。
七、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1. 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的原则,切实履行告知义务。
2. 健全和执行患方签字制度,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八、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定期门诊,主治、高年资医师门诊把关1.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定期门诊,负责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
2. 主治、高年资医师负责门诊把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九、制定安全医疗防范措施,强调岗位责任制1. 科室制定相应的安全医疗防范措施,确保医疗安全。
2. 强调岗位责任制,人人在岗在位,共同维护医疗安全。
十、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1. 严格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及时了解患者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 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_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_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_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职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三、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四、对毒、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五、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首诊负责制度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2、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晰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120)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3、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承协助治疗.二三级查房制度(1)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1次.(2)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3)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4)住院医师查房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对危重病人24h随时查房.(5)节假日查房每日2次分别在上午正常上班1个半小时内下班由值班医生再查.(6)急诊由门急诊二线医生或副主任医师和一线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每日常规查房2次节假日在上班1个半小时以内进行查房.三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1. 对疑难患者(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例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例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主治医师应预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院方(医教科)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生向本级上级主管医生汇报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2.对危重患者(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2)在每日下午交接班时当班医生向科主任或值班医生汇报病情进行进一步讨论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3)交班后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应立刻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并于病例上记载.(4)对于特别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四术前讨论制度(1)每周定期不定期人全科进行讨论由科主任直接领导对本周拟进行的大中型手术有严峻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2)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它手术应在各病区进行由各科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主持.(3)术前讨论记录前填写"术前讨论记录单"由术者签字.(4)术前讨论时管床医生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5)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6)科主任或临床小组长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例中。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的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更有效的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的预警范围。
三原则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为目的。
四要求医疗安全预警工作分级进行。
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二、医院安全预警分级根据在工作或医疗活动中责任人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
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是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1门、急诊医师未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
4凡决定转出的病人经治医师未写转科、转院记录。
5意外死亡病历未当天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6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7未及时签定医院规定的各种医患协议类文书。
8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失或丢失。
2.纪律1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2对于疑难危重病人会诊科室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急会诊邀请后未在____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3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治、发药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4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病人转送至急诊科、病区。
5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通过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并经医务科批准而擅自实施。
6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篇一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3、对急危患者,应到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对毒、麻、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5、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6、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7、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8、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篇二1、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篇三医院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及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指导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
一、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医疗器械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和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医疗器械符合临床需求;建立医疗器械供方资质审核及评价制度。
二、器械科负责医疗器械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应当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医疗器械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
同时建立医疗器械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应用于临床。
三、对医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纪录等文件,器械科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四、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或者医疗器械出现故障,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器械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如下: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概述1. 目的: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水平,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各级、各科室的医疗服务工作。
3. 职责分工:医院领导为全面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各自范围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他们要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1.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医院成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组成:包括政策和目标、组织架构、资源管理、过程管理、监督与改进等部分。
三、质量管理1. 质量目标和指标的制定:根据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医院的质量目标和指标。
2. 质量保证活动的开展:医院开展内外部质量评审、监督检查等活动,确保医院的质量保证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 管理程序和规范的制定:医院制定并落实各项管理程序和规范,确保医疗服务过程的准确、规范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安全管理1. 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医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活动,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及时落实。
2. 安全事件的管理和处理:医院建立安全事件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科室对安全事件进行及时的报告、处理和追踪,确保安全事件得到及时解决和防止再次发生。
3. 安全培训和宣教:医院开展安全培训和宣教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持续改进1. 内部评审和审计:医院定期进行内部评审和审计,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报告与分析:医院定期编制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报告,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3. 持续改进措施的推进:医院将持续改进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问题的解决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六、监督与奖惩1. 内部监督:医院对医疗质量和安全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1医院负责接待医疗纠纷的部门是医患关系协调部,医患关系协调部接到病人医疗投诉后,初步判断不存在医疗过错,向病人耐烦解释,必要时,请当事科室帮助向病人或其家属解释;初步推断存在或可疑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的,将按以下原则和程序操作:1、医患关系协调部向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送发《医疗争议大事说明书》,当事人或科室应照实作出回复;回复材料中必需就是否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作出答复,并由科主任签署看法后送交医务科。
2、经过调查,当事科室和院方均认为无医疗不当行为的,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负责向患方解释或书面答复。
3、假如当事科室认定无医疗过失,但与院方初步调查结论相左者,将提交院安全医疗委员会商量。
4、假如当事科室和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均认定有医疗过失者,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共同与患方协商解决。
5、假如患方不满意院方的答复或者与院方的协商不能达成全都,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或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由卫生局托付温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6、医疗纠纷以下情况之一者,医院原则上不负赔偿责任。
(1)院方判断不属医疗事故,或不存在医疗过失的;(2)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
7、医疗纠纷进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时,当事医务人员必需参与鉴定会进行狡辩和接受质询。
8、医疗事故争议进入司法解决程序的,当事医务人员必需出庭;科主任原则上作为院长托付代理人出庭抗辩,医务科亦派员出庭抗辩。
9、当事科室有义务协同医患关系协调部共同向患方做必要的解释和纠纷处理工作。
10、病历复印先经医患关系协调部审批,统一在医院病历室进行,医务人员应当伴随患方复印资料,复印时患者必需在场。
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不答应患者复印的病历资料应当在患者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及启封。
12、死亡病例的医疗事故争议,为明确死因,尸体应在48小时内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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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中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甘肃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甘肃省卫计委、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
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
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风险预警、防范、追溯机制一、意义:在门诊、住院、出院、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
医务人员、患者、卫生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风险的责任人或受害者。
为了减少或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实行医疗风险的预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及时发现漏洞、改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原则:医务人员是医疗风险防范的重要责任人,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具有预见性,注意发现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关注高风险,力求控制。
对于不可控风险,要权衡利弊,降低风险。
难以避免的风险,一定要向患方交代清楚。
三、预警标准(以下情况应当预警):1、危重病人抢救及高风险手术病人;2、急、重、危病人应做特殊检查和处理的,转诊病人具有一定风险的;3、麻醉、输血、输液、药物使用异常反应的;4、界于多科之间、又一时难以确诊的重症患者,在执行首诊负责制后,存在一定风险的;5、对于自知或他人的提示下,有违规章或操作规程,可能发生医疗风险的;6、对诊疗效果不满意,可能引起医疗争议的院内感染以及对操作较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高以及治疗效果难以准确判断的;7、对相关检查不健全,各项指征与相关检查不一致、报告单不准确、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8、对新技术、新开展的诊疗项目以及临床实验性治疗,在做好技术保障的前提下,仍可能存在医疗风险的;9、对一次性用品、血液、血液制品、药品材料、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中发现存在隐患的;10、因玩忽职守、无故拖延急诊、会诊及抢救或因操作失当(粗暴),不负责任,擅自做主,可能造成医疗风险的;11、对患方认为服务态度不好,使用刺激性语言或不恰当解释病情等引发激烈争议的。
四、识别医疗风险方法:(一)门诊风险1、门诊管理风险①专科门诊衔接管理制度不完善如专科病人门诊输液反应找不来专科医生,职能不清;专家外出开会不通知门诊挂号室。
②执行新政策法规不熟悉专科医生门诊不够熟悉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如医保、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开药天数。
③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风险2、门诊诊疗风险门诊诊断风险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错误诊断;②延误诊断;③遗漏诊断;④颠倒主次诊断;⑤以症状体征代替诊断或不写诊断。
3、检查治疗风险①选择药物种类、剂量、用法失误(致肝、肾、造血功能损害、心律失常、胃肠道反应等);②手术,各种穿刺损伤及并发症(出血、感染、气胸,心包填塞等);③输液反应(热原反应、配伍禁忌、液体污染、滴速过快、药物反应);④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⑤滥施辅助检查(不必要、昂贵、重复的仪器检查不能报销或引发不满,孕妇行X线检查等)。
4、医护人员自身风险①超常门诊量②三级检诊少各医院门诊部普遍存在三级检诊不落实,业务工作缺乏上级医生把关。
③助理医师承担心电图、超声检查操作及出报告。
④知识更新难门诊医护人员一人一个工作点,不能脱产并难以参加院内业务学习,医学继续教育不落实,知识老化。
⑤人身安全难保障有的病人、陪护及酗酒者掏刀子、摔椅子、砸砖头。
(二)门诊规避风险的措施1.增强风险意识,立足防范为主①岗位培训及安全教育所有调入门诊人员无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均需进行带教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②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强调“四种情况四说清”,即特殊病人、特殊病情、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情况下特别要交代清楚病情、病程、药物治疗影响及预后。
③会诊及专科诊治制度凡首次门诊有疑问者转专科门诊、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转门诊办公室(医务科)联系会诊。
④门诊医疗文件书写规定要求内容详实,字迹清楚、保存证据。
凡门诊手术、特殊治疗、家庭病床,外带药品输液均需签字留底封存。
(二)监控环节质量,侧重风险点①风险监控组织完整由门诊部主任、护士长、门诊办公室人员、医生、护士组成质量控制小组。
②坚持风险点跟班门诊重点在内科诊断、外科手术、输液、过敏试验及预防接种。
③及时处理纠纷对病人不满及投诉,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协调处理,常可免除诉讼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④急救药品齐备,人员设备在位,状态良好(三)环节质量监控抽查门诊病历,注意医院党办室、质检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等考评结果和调查数据以弥补门诊监控人力不足。
五、预警程序:对于可能发生的一般医疗风险,由科内医疗风险管理员、科主任预先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较高医疗风险,科内医疗风险管理员、科主任通过书面或电话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报主管院长。
对因医疗风险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及时报医务科。
六、预警响应: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科内质控小组必须给予足够重视,适时做出适当的评估。
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疗纠纷认定专家技术委员会分析,确定可能发生风险的程度,并适时发生预警信号。
七、预警处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依照分析原因,确定控制、预防的措施,予以控制。
对于可能涉及医疗争议的,向患方履行好告知义务,办理书面告知及知情同意手续。
对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风险,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积极做出妥善处理,并记录。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侵权责任法》,畅通医患沟通的渠道,及时高效地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定义及类别医疗投诉是指病人及其家属在我院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中,对我院或我院工作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的一种行为。
按投诉的内容将其分为非技术性投诉、技术性投诉和复合性投诉。
凡是属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收费、劳动纪律、后勤服务等方面内容的投诉为非技术性投诉;涉及到医疗技术、护理技术等方面内容的投诉为技术性投诉;同时包含有上述技术性和非技术性方面内容的投诉为复合性投诉。
按投诉的严重程度分抱怨性投诉、一般性投诉和重大投诉,病人及其家属对医院服务中存在问题的不满、责难与期待的一种情绪反应性投诉称为抱怨性投诉,可能引发医患纠纷的投诉为重大投诉,除抱怨性投诉和重大投诉外的投诉为一般性投诉。
二、投诉受理途径病人及其家属投诉的途径有现场投诉、来信投诉、来电投诉、网络投诉、到上级有关部门投诉等。
三、受理投诉条件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四、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由医院医务科直接接待病人及家属投诉,建立有关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同时,根据投诉内容的不同联系相关职能科室,分别处理。
五、投诉处理程序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有关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投诉接待人员应耐心听取投诉人投诉,详细解释,认真记录。
2、投诉人到医患办公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
接待人员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处理办公室,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尽快进行事实调查,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3、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4、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投诉事件的办理。
5、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6、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组织医疗纠纷认定委员会成员进行事件性质进行初步定性,确定医院立场,拟定解决方案,并征询法律顾问、律师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7、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建议投诉人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选择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接待人员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必要时向警务室报警。
9、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备查。
六、责任追究办法1、发生投诉的责任科室要严肃对待每一起纠纷,必须查找问题,确定责任,对每个环节中所存在的不足或错误进行自查,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涉及多人者,由科主任分清主次在投诉解决后一周内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医患办公室。
2、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院方负责划分责任,共同承担。
3、确系因服务态度、职业道德等引起的非技术性投诉,未引起经济赔偿的,医务人员被投诉一次者,由责任人向投诉人员给予当面赔礼道歉,并由科室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医务人员被投诉两次者,视情节轻重对责任科室或责任人给予罚款50—100元;医务人员被投诉三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待岗学习1个月,罚款200元,当年不能参加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