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生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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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生态精品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精品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精品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丽水市莲都区作为生态精品农业发展的重要区域,面临着生态环境问题、农业发展不平衡、农业科技水平不高以及市场营销困难等一系列挑战。

为了促进莲都区生态精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并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

通过引入新技术、培训农民、加强合作组织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实现莲都区生态精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生态精品农业, 丽水市莲都区, 生态环境问题, 农业发展不平衡, 农业科技水平不高, 市场营销困难, 对策建议, 背景介绍, 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丽水市莲都区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推进,莲都区的生态精品农业发展呈现出蓬勃的态势。

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动莲都区生态精品农业的发展,需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

本文将从生态环境问题、农业发展不平衡、农业科技水平不高、市场营销困难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莲都区生态精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帮助。

2. 正文2.1 生态环境问题莲都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水质和土壤污染方面。

随着农业化进程的加快,农田面积的不断扩大以及化肥农药使用量的增加,导致了土壤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的过度施肥和过度使用农药,使得土壤中的有机质逐渐流失,土壤酸化情况严重,土壤质量下降。

莲都区的水体也面临着一定程度的污染问题。

农田排放的农药残留、化肥流失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都对周边水质造成了影响,使得水质逐渐恶化。

针对生态环境问题,需要加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推动农业绿色化、有机化、循环化发展。

可以通过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绿色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

要深入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减少农田排放对水质的影响。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一、指导思想及原则规划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区域定位,建立生态、集约、高效的山区中等城市特色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径,打造国际生态休闲养生旅游城市。

规划以“生态优先、区域整体、城乡统筹、城市特色、紧凑集约”为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期限及范围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本次规划形成三个层次:(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层次。

范围为丽水市域,面积为1.73万平方千米。

重点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城镇空间布局、区域网络梳理、资源环境控制、生态环境功能划分等内容。

(2)市区城乡布局规划层次。

范围为莲都区及青田腊口镇需规划控制协调范围,对丽水中心城市及其城郊土地利用进行体协调布局。

重点考虑机场及空港经济区、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的纳入,范围内特色城镇(碧湖-大港头、老竹—丽新、雅溪)的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生态空间的保育等,并充分协调中心城市与腊口镇的关系。

(3)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层次。

用地范围为莲都区白云、万象、紫金、岩泉、南明(富岭、水阁)、联城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及丽水机场发展需要规控制范围,面积约为392平方千米。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围绕“112”城市组团发展体系,结合“小县大城、组团发展”模式,新一轮总体规划提出了“一心两轴四区四级”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

两轴:规划充分结合杭闽广轴线和港口—腹地轴线,提出缙丽龙庆城镇发展轴和遂松丽青城镇发展轴,引领区域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协同发展,与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高度契合。

四区:主要包括市域北部的缙云组团集聚区、西北部的松阳-遂昌组团集聚区、东部青田组团集聚区、南部龙泉-庆元组团集聚区,强化组团发展。

四级:注重城乡统筹,构筑丽水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中心镇(卫星镇)、一般镇为层级骨干的城乡聚落体系,打造传统特色村庄。

丽水市美丽林相建设存在问题与建议

丽水市美丽林相建设存在问题与建议

收 稿 日 期 :2019G03G07 作 者 简 介 :叶 红 (1970- ),女 ,助 理 工 程 师 ,主 要 从 事 林 业 技 术 推 广 工 作 .
2 林 相 建 设 现 状 及 工 作 成 效
2.1 强 化 组 织 领 导 丽水市政府建立美丽林相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并 牵 头 召 开 全 市 美 丽 林 相 建 设 动 员 会 进 行 部 署 ,把 美 丽 林相建设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与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签订“十三五”林业发展 目 标和美丽林相建设责任书.丽水市林业局成立美丽林 相建设 专 项 组,落 实 专 人 负 责 报 送 信 息 及 每 月 进 展 情况. 2.2 强 化 规 划 保 障
明确实行财政投入为主体、多方参与的长效资金 保 障制度,市 县 两 级 财 政 落 实 专 门 资 金 进 行 主 导 建 设. 2016~2018年,全 市 落 实 投 资 11.7 亿 元,完 成 美 丽 林 相建设238.79万亩.其中云和县充分利用县支 农 整 合 资金平台,整合水利、农 办、住 建、公 路 等 各 部 门 建 设 资 金4000 万 元 以 上,统 筹 阔 叶 林 发 展、省 特 扶、造 林 补 贴 与森林抚育等项目资金.
3 存 在 的 问 题
3.1 松 材 线 虫 病 防 治 形 势 严 峻 松材线虫病是松 树 的 毁 灭 性 病 害,致 病 力 强,传 播
快,治 理 难 度 大. 该 市 松 林 面 积 比 重 大,松 林 面 积 674.24万亩,占 林 地 面 积 的 30.7 %,松 树 蓄 积 2706 万 m3,约占总蓄积的31%.截 至 2018 年 10 月,全 市 发 生 松材线虫病85万亩,病死松树100.7万株,疫 情 总 体 属 于中度危害发生.其中:缙云县、莲都区、青田县等 地 发 生 尤 为 严 重 ,防 控 形 势 非 常 严 峻 . 3.2 林 相 建 设 资 金 投 入 少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基层治理思考--以浙江丽水为例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基层治理思考--以浙江丽水为例

乡封株齐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基层治理思考----以浙江丽水为例南辞摘要:随着城蜞化快速推进,农村发展受到限制,在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之后,乡村治理开始受到越来越多关注。

农 村基层治理是农业经济社会化的重要保障,各地都展开了基层治理探索。

浙江丽水对人才引进、内外联通、因地制宜 等多个方面进行改进,在农村基层治理探索方面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基层组织;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弓I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

农 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其发展与振 兴一直是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

目前,我国处在改革创新的关键时期,作为国家治理体系 的重要一环,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败紧紧相连。

现代 国家建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任何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可 能面临制度无法适应变化的情况。

农村地区作为改革的短板,其变革刻不容缓。

当下,农村治理面临的主要是治理有效问 题,实现农村善治才能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有利于促进农村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二、农村基层治理研究现状从世界范围来看,农村治理现代化是大国崛起的重要内 容,决定了治理的可行性与高度(刘祖锋,2018)。

因此,国外在 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激励作用,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农村治理:政府和基层组织通过信息连接机制充分互动,运用多种方式 给予支持,引导基层利用自身优势参与治理。

从我国发展来 看,中国始终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现代化过程 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进行的,农村的作用可见一斑(罗荣渠,1993 ).:然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高速城镇化的盲目追求不 仅导致了城市病出现,也使得乡村问题暴露无遗(吴敬琏,2018;刘彦随,2009)。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倡导下,农村逐渐开始了基层治理的 尝试,但普遍注重治理而轻视民主,这使得农民参与乡村治理 的兴致普遍不浓,且国家与农民之间处于阻隔状态,进而引发 乡政介人疲软的问题,治理难以长期延续,也给基层组织带来 了新的挑战(张善根,2019;魏晨和李华胤,202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浙政函〔2024〕40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浙政函〔2024〕4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规划》。

《规划》是丽水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打造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丽水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6.2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0.2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241.5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2倍以内。

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协调布局,对接温州都市区、金义都市区发展,加强浙闽赣边界区域协同发展。

稳妥推进陡坡与平原农用地布局优化和整治提升,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保护碧湖、松古、壶镇等粮食生产空间,完善菌菇、茶叶、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布局。

严格落实武夷山-仙霞岭等国家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管控要求,稳定山林生态屏障,加强重要流域源头保护,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建设。

丽水总规

丽水总规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20)简介丽水撤地设市后,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11月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进行修编;2001年4月14日在《丽水日报》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2001年6月 18日市一届人大二次全会讨论通过;200 2年2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批准。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绘就了未来丽水的宏伟蓝图。

一、规划年限:2000-2020年。

近期2000年-2005年,中期2006年-2010年,远期201 1年-2020年。

二、城市性质:浙江西南部中心城市。

三、城市建设目标:青山碧水、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具有山水特色的现代化'绿色生态城市'。

四、城市规划区面积:198.8平方公里。

五、城市规模:人口规模:近期20万人,中期24万人,远期33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32.49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8.46平方米。

六、城市总体布局:'中心城区+水阁、联城双组团'形态。

水阁为工业区组团,联城为生活区组团。

七、城市主要发展方向:向西方向并为超远期西进与碧湖平原联为一体,形成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

八、城市道路网:由外环路、方格网和3个城市出入口为主共同构成城市道路网。

方格网主要由南北向13条和东西向18条主、次干道组成。

九、城市主要功能布局:●行政中心位于人民路以北、城北路以南、中山街以东、紫金路以西范围内,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行政功能区。

●工业用地呈'两区一点'布局,即天宁工业区、水阁工业区和纳爱斯工业点。

●文化中心两个,设在江滨区块和市政广场东侧。

●体育中心保留现有体育馆,新建两处体育场;●科研文教区以现状为基础,沿北环路西段一带形成集中的科研文教区,中小学结合居住区根据服务半径布局;●商业中心:老城区进行改造,调整布局,同时在江滨区块兴建一个商业区,形成集商饮、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中心区;●旅游以山水特色形成环山、环水旅游线。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6•【字号】丽政发〔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丽政发〔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5年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之年,也是全面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地”、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承上启下之年。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201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关于经济发展类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农业增加值增长3.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出口总额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

——关于结构优化类目标。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8%;旅游总收入增长25%;民间投资增长15%左右;城市化率力争达到57%以上。

——关于环境保护类目标。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五大约束性指标均按省定目标要求严格执行。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75天以上,地表水Ⅰ—Ⅲ类水比例保持在96%以上。

——关于民生事业类目标。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名义增长8%和10%;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率达到70%;千人床位数达到5.5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丽水实践与对策建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丽水实践与对策建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丽水实践与对策建议作者:刘洋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9年第04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8次深入丽水调研,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尤为如此”。

为深入落实“两山”理论,丽水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尝试,探索出“买、卖、转、换”四条实现路径,初步形成了经济、社会、生态三位一体的转化效应。

总体上看,丽水在落实“两山”理论方面即有突破性的机制体制创新,又取得了生动的实践成果,具有突出的引领和示范效应,为我国全面落实“两山”理论提供了宝贵的丽水经验。

一、“买、卖、转、换”实现路径探索取得实质进展以“两山”理论为指导,丽水通过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交易、产业绿色转型、生态资产换资本四个方面的生动实践,形成“买、卖、转、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四条路径,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了有益探索。

(一)“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打造五个“购买”生态产品渠道近年来,浙江省政府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支持的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形成了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公益林补偿及林权赎买、生態环保财力转移支付、“两山”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绿色发展财政奖补等五个财政支持渠道。

这五个财政支持渠道具有政府“购买”生态产品的生态补偿属性,已成为丽水重点生态县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从2011年开始实施,从省级财政累计获得53.8亿元的转移支付资金。

公益林补偿力度的加大始于2013年,丽水市获得补偿额度达到29.4亿元;同时,丽水市将部分已确权的经济林从林家手中回购,将其转化为公益林。

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从2014年开始实施,截止2017年,丽水景宁、庆元两县从省级财政获得补偿资金累计分别为10.6亿元、6.32亿元。

“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17年开始实施,丽水龙泉、云和、庆元、缙云、遂昌、松阳、景宁县等个县(市)每年可分别获得省财政1.5亿元激励资金,丽水市莲都区、青田县年可分别获得省财政1亿元激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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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丽水市农业局2016年12月目录一、发展基础 (1)(一)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1)(二)平台建设日臻完善,生态农业持续发展 (2)(三)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品牌效应持续增强 (3)(四)循环农业初见成效,质量安全总体向好 (4)(五)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综合能力稳步提升 (5)(六)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5)二、机遇挑战 (6)(一)丽水生态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6)(二)丽水生态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8)三、发展目标 (10)(一)指导思想 (10)(二)基本原则 (11)(三)发展目标 (12)四、主要任务 (16)(一)优化发展布局,拓展农业功能 (16)(二)夯实发展平台,提升农业产能 (21)(三)加快产业集聚,推动农旅结合 (23)(四)突出生态循环,保障质量安全 (25)(五)改善设施装备,强化发展基础 (27)(六)发展互联网+,推进农业信息化 (28)(七)坚持双轮驱动,加快创业创新 (29)(八)培育新型主体,适度规模经营 (31)五、重点工程 (32)(一)生态农业“912”工程 (32)(二)产业提质增效工程 (32)(三)产业深度融合工程 (37)(四)农业“双创”工程 (38)(五)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40)(六)农业品牌培育工程 (40)(七)农业科技创新工程 (41)(八)产权制度改革工程 (42)(九)农业人才培育工程 (43)(十)法治农业建设工程 (43)六、保障措施 (44)(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44)(二)强化政策保障,改善农业发展环境 (44)(三)加大投入保障,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45)(四)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45)(五)推进依法治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45)(六)加大对外宣传,营造农业发展氛围 (46)丽水市生态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农业在经济新常态下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全力打造全国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双示范区”,大力发展生态精品农业,积极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旅深度融合,根据《浙江省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与《丽水市生态精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等规划相衔接,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十二五”时期,是丽水农业稳步发展的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工作部署,着力在“生态立农、改革活农、科技兴农、质量强农、多措惠农、依法治农”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推进农业“三区”建设,实施助农增收各项服务措施,聚焦生态精品农业发展,农业发展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

(一)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2010年以来,丽水农业发展态势良好,呈稳步增长态势,农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96.9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40.31亿元,年均增长7.7%;农业增加值由2010年62.93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91.98亿元,年均增长3.6%;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2010年9.5:49.5:41.0优化为2015年8.3:45.6:46.1,农业增加值在三产的占比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居全省前列;粮食生产保持稳定,201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7.77万吨;农业总产值中食用菌、茶叶、水果、蔬菜、中药材、畜禽、笋竹、油茶等主导产业产值由2010年68.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05.22亿元,年均增长8.9%。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000元,年均增长11%,连续8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连续7年居全省首位,全面消除了占全省1/4的农村家庭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城乡收入比从2010年的3.23:1缩小至2.19:1,缩小1.04,缩幅居全省首位。

(二)平台建设日臻完善,生态农业持续发展。

农业“三区”建设持续发力,累计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38.7万亩,省级现代农业园区89个,其中现代农业综合区13个,数量居全省各市第一;农产品加工园区供地5924亩,入园企业139家,投产104家,园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坚持“生态化规划、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电商化营销”“四化”发展路子,全面实施生态精品农业“361”工程,全市累计创建市级生态精品农业示范县3个、示范乡镇40个,培育示范企业和示范合作社203家、示范家庭农场870家,生态精品农产品887个。

农业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大,建成松阳茶叶、龙泉与庆元食用菌、庆元竹产业等省级示范性全产业链4条,建成休闲观光农业区(点)256个、休闲家庭农场45个,云和梯田等21个区(点)荣获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国字号”头衔。

遂昌、莲都、龙泉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青田稻鱼共生系统、庆元香菇文化系统、云和梯田农业系统成为全球、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

“互联网+农业”发展步入快车道,“一网”(丽水生态精品农业信息服务系统)、“一馆”(淘宝丽水特色馆)运行良好、“一村一店”逐渐普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64.8%,遂昌成功举办农业部、商务部农村信息化工作现场会,农村电子商务的“遂昌模式”走向全国。

(三)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品牌效应持续增强。

大力扶持、培育、发展各类新型农业主体,通过引进、做大做强方式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73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38家,富来森、仙人源、九川竹木等3家企业分别在美国纳斯达克和上海新三板挂牌上市;通过“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五化”建设,培育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89家,其中国家级94家、省级58家;通过示范性、综合性家庭农场创建,培育市级“二十佳”示范性家庭农场34家,市级“十佳”休闲性家庭农场10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7家;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对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育职业农民1369人。

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取得新突破,创建全国地级市首个覆盖全区域、全产业、全品类农业品牌——“丽水山耕”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其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有120个产品加入“丽水山耕”公用品牌,形成母子品牌系列,平均溢价30%以上;积极打造庆元香菇、丽水香茶、丽水香鱼、丽水中蜂、青田杨梅、缙云茭白等特色产业区域品牌,其品牌效应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全市累计通过“三品”认证农产品106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3个,连续两年在杭州举办丽水生态精品农博会,成效显著,广受好评;积极参加省农博会和重点目标市场农产品推介活动,丽水生态农产品营销跃上新台阶。

(四)循环农业初见成效,质量安全总体向好。

全域推进9个县(市、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市“双创”行动,累计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2个、示范区12个,示范主体31个。

推进畜禽排泄物治理利用,整治提升并通过验收的养殖场692家,落实生态消纳地50.6万亩,建成粪便收集处理中心14家。

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技术,每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50万亩(次)以上,共实施16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累计完成统防统治157万亩。

扎实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累计发展农村沼气用户3.5万户,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0%。

其次,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实施莲都、龙泉、遂昌、松阳、景宁5个县(市、区)“农作物放心工程”试点。

依托省级溯源管理平台,全市共建立649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建立生产主体信息库,入库企业2368家,省级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全覆盖。

9个县(市、区)均建成农产品检测中心,158个乡镇建成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并对公众免费开放。

制定农业生产标准214个,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均在98%以上,农业标准化覆盖面平均达到61.2%,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综合能力稳步提升。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6万亩,年均增长9.9%,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0%。

农业的科技支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得到有效推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与浙江大学合作,实施首席专家制度,与省农科院合作,推进院地合作科技项目27个,完成10个。

建成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全国扶贫改革、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农村金融改革”三大改革配套推进,走在前列。

丽水在全国东部六大扶贫改革试点中先行先试,处于领先位置。

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全面完成全市2727个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确定股东个数213.74万个,量化资产16.31亿元,累计分红2730万元;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完成土地确权登记二轮土地承包面积84.5万亩,实测面积115.1万亩,土地确权登记率73.4%。

初步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其中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个,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9个,乡镇农村产权交易窗口172个,累计完成农村产权公开交易1147宗,交易额2.47亿元。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抵押贷款工作,累计发放土地流转经营权证1177本,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抵押贷款余额4.04亿元。

丽水农业在“十二五”时期所取得的成绩,为“十三五”时期农业的继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机遇挑战“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的关键时期,也是丽水农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时期,丽水农业既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抓住机遇、破解难题、趁势而上,是实现农业发展目标的战略选择。

(一)丽水生态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1.新型工业化为生态农业发展形成要素支撑。

“十三五”时期是经济新常态的重要时期,也是经济结构进行深度调整的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新型工业化对现代生态农业的支撑作用将显著增强,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技术、设备将得到更大程度、更高水平的满足。

与此同时,用新型工业化的理念与方式来推进农业现代化,将加快农业标准化、规模化、技术化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农业集聚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的提高,从而形成对现代农业强有力的要素支撑与发展引领。

2.城镇化为生态农业发展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十三五”时期将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时期,从丽水来看,将有50万以上农业户籍人口转化为城镇户籍人口,这一趋势将对土地规模化经营产生重大推动作用,也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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