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础知识:台湾证券市场的主要法规有哪些汇总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知识:证券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知识:证券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知识:证券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三节证券法考点一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它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
证券法的公开原则既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开,也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规则公开;既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有关的信息公开,也包括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信息公开。
就主体而言,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应当遵循公开原则。
但主要对象则是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
根据证券法的公开原则,要求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和可利用,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从公开的过程来看,包括发行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其信息持续公开。
从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及经营状况和其他影响证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以及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平等。
平等的保护不仅是形式的,也是实质上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实质上的公平,则意味着重点保护。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应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规则,证券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公正地适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应公正平等地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正原则的实质在于使不同的证券主体获得公正的对待,禁止任何人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以其特权或优势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使对方当事人蒙受不公正的损失。
此外,公平原则强调实体正义和实质正义,而公正原则则强调程序正义和形式正义。
公平的核心是平等,公正的核心则是无私、中立。
因此,根据公正原则,首先要求立法者制定公正的规则,以实现市场各主体之问的利益平衡。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1、下列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内涵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向他人输送或谋求不正当利益B.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的自律规则C.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D.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正确答案:A2、金融衍生品存续期间发生重大业务风险、重大业务损失或影响持续运行等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与重大事件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向报价系统提交报告。
A.2B.5C.7D.10正确答案:A3、公募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禁止性行为包括()。
A.①②③B.①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正确答案:D4、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公告年度报告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A.5B.10C.15D.20正确答案:B5、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的效力期限一般为()年。
A.1B.2C.3D.4正确答案:C6、下列( )不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主要功能。
A.企业发展B.交易C.资本投入D.资本退出正确答案:B7、证券公司向客户介绍投资收益预期,()。
A.Ⅱ.ⅢB.Ⅰ.Ⅱ.ⅢC.Ⅰ.ⅡD.Ⅰ.Ⅱ.Ⅲ.Ⅳ正确答案:D8、(2020年真题)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列关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开展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II、IIIB.I、IVC.II、III、IVD.I、III、IV正确答案:D9、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开立信用业务账户的情形有()。
A.③④B.①②③④C.②③D.①②④正确答案:D10、经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经营机构将普通投资者按照其风险承受能力由低到高至少划分为( )五个等级。
A.Al、A2、A3、A4、A5B.A5、A4、A3、A2、A1C.Cl、C2、C3、C4、C5D.C5、C4、C3、C2、C1正确答案:C11、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台湾股票市场

谢
谢
二、台湾柜台市场介绍—— 二、台湾柜台市场介绍——台湾柜台买卖中心的交易制度详述
交易方式
柜台交易中心主要交易方式有两种,分别为电脑自动竞价交易和做市商议 价交易。 电脑自动竞价交易: 电脑自动竞价交易:包括自营及经纪买卖,采计算机撮合,成交单位为千 股,每笔委托量在五十万股以下。使用计算机自动成交系统,如同集中市 场下单方式,委托经纪商输入欲买卖股票之数量及价格,由中心以计算机 撮合成交。 做市商议价交易: 做市商议价交易:上柜市场主要用于自营商间买卖,自营商与客户一次交 易需在十万股以上买卖。兴柜市场只能通过做市商制度交易。
二、台湾柜台市场介绍—— 二、台湾柜台市场介绍——上柜市场挂牌条件
10、承销制度:a 必须公开承销,承销额需为上柜总股本10%以上且不低 、承销制度: 于100万股;10%超过1000万股的,至少不低于1000万 股。 b 上柜前公开承销的股票,必须全部为新股。新股在扣除 规定份额后,必须全部公开发行。 c 推荐券商为稳定承销价格可实行过额配售 11、扶助政策:a 公营事业不受设立年限、盈利能力、股权分散、股份限 、扶助政策: 售限售、辅导期限以及推荐券商负责承销的限定。 b 科技事业不受设立年限和盈利能力的限制。
上柜审查部: 上柜审查部:股票及其衍生性商品之上柜审查与申请登录兴柜事宜;相关 规章之制定、研究与倡导。 上柜监理部: 上柜监理部:股票发行人之监督管理事宜;相关规章之制定、研究与倡导。 交易部: 交易部:柜台买卖股票及其衍生性商品之交易及给付结算作业;监视制度 之建立、管理及实施; 相关规章之制定、研究及倡导; 柜台买卖证券商之 管理。 稽核室: 稽核室: 证券商财务、业务之查核; 证券商财务、业务报表之书面审核。 此外,中心还设有:债券部;信息部;管理部;企划部;内部稽核小组
证券法律知识点

证券法律知识点在当今繁荣的金融市场中,证券投资成为了很多人追逐财富的方式之一。
然而,作为投资者,在追逐利润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证券法律知识点,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害。
一、证券法的定义和发展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行为的法律体系。
它主要包括了证券的发行、交易、投资者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在我国,证券法的制定和改革经历了多个阶段。
从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到2014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每一次的改革都带来了更加健康、成熟和规范的证券市场。
二、证券的概念和属性证券是指能够在证券市场上流通交易的有价证明,它是以利益和权利为基础的金融工具。
常见的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
在法律层面,证券除了具有价值可转让的属性外,还有一定的法律特征,比如发行者应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证券发行与募集当企业或机构需要筹集资金时,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发行与募集。
发行是指企业将自有证券向公众发售,募集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证券所获得的资金。
在证券发行与募集过程中,企业需要向投资者提供充分完备的信息,以便投资者能够理性决策。
同时,发行人也需要遵守证券法律的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四、证券交易和监管证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机构进行证券的买卖行为。
证券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监管机制。
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它负责监督和管理证券市场的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五、投资者保护证券法律重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来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不仅包括在证券市场上获得真实、准确和全面的信息,还包括保护其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为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证券法规定了禁止内幕交易、虚假陈述和操纵市场等行为,并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
第五章台湾证券市场之措施

該
該可
公
公用
司
司來
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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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斷
股
股公
面
之司
額
市規
總
值模
值 (5,553.8百萬股)($50.30)
= $2,793億
5 日 RSI = 5日收盤價上漲平均數 / 5日收盤價變動值平均數 100
5 日乖離率 = (當日收盤價 - 最近5日平均收盤價) / 最近5日平均收 盤價 100%
第四節 全額交割股票與終止上市
(1-0.07)
(1+0.07)
$91.14
$98
$104.86
股價
跌停 $91.2
檔次之限制
漲停 $104.5
例 、[漲跌停板之計算] 勁永國際生產 DRAM 模組
2004 年 8 月底勁永遭檢舉其半年度財報作假,2005 年 3 月 15 日該股票被大量放空 (融券餘額達 23,400 張),其股價因而無量下跌 15 天;4 月 7 日媒體報 導有企業將入主勁永,其股價隨即漲停數日。
➢ 列為全額交割股:變更交易方式,改為當日交割。 ➢ 停止買賣:停止該種在股票集中市場上買賣。 ➢ 終止上市(下市):股票不再於集中市場中買賣。
1.全額交割股票
(1) 列為全額交割股票之原因
1. 淨值已低於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者。 2. 未於營業年度終結後 6 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完畢者。 3. 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者。 4. 違反上市公司重大資訊查證暨公開等規定。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組織架構、設立功能性委員會、公司治理 之相關規程規則、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公司主要 股東名單、獨立董監事設置情形。
重大訊息 當日與歷史重大訊息。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如下: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考点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分为四层;全国人名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考点二: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法律: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刑法。
行政法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第二节公司法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证券法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
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掌握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熟悉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熟悉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证券及股票基础知识

证券及股票基础知识
要想进入股票市场中投资, 首先要做的就是详细了解证券市场及股票的基本知识。 投资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一种战斗,只要做到对市场胸有成竹,就已经成功了一半。而对于大 部分股民来说, 对证券知识都没有进行过系统学习, 下面将对证券市场及股票做下系统地讲 解。
(2)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 有形场所。
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1. 1.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功能。 (1)提供证券交易场所。由于这一市场的存在,证券买卖双方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可以 随时把所持有的证券转移变现,保证证券流通不断进行。 (2)形成与公告价格。在交易所内完成的证券交易,形成了各种证券的价格。由于证
证券市场的特征 3. 3.证券市场的特征
证券市场具有以下 3 个显著特征。 (1)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价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质是价值的 一种直接表现形式。 虽然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 但证券市场的本质是价值 的直接交换场所。 (2)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 证的股票、债券和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它们本身是一定量财产权利的代表,所以证券市 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 (3)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既是一定收益权利的代表,同时也是 一定风险的代表。 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 也把该有价证券所特有的风 险转让出去。因此,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也是风险的直接交换场所。 证券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对象不同。一般商品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各种具有不同使用价值,能满足人们 某种特定需要的商品。 而证券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 债券和投资基金 券等有价证券。 (2)交易目的不同。证券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投资收益,或筹集资金。而购买商品 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某种消费的需要。 (3)交易对象的价格决定不同。商品市场价格的实质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取决于 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而证券市场的证券价格实质是利润的分割, 是预期收益的市 场表现,与市场利率的关系密切。 (4)市场风险不同。由于一般商品市场实行的是等价交换原则,价格波动较小,市场 前景的可预测性较强,因而风险较小。而证券市场的影响因素复杂多变,价格波动性大且不 可预测,投资者的投资能否取得预期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风险较大。
台湾证券交易法

台湾证券交易法台湾证券交易法规定了证券交易的基本规则,旨在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本文将对台湾证券交易法进行概述。
一、证券交易的基本规则1.证券交易的诚实信用原则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使用欺诈、虚假言辞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
证券交易应当公平、公正,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或信息优势获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
运作证券交易业务的机构、从事证券交易的人员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其他人员,应当保守相关信息的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利用相关信息谋求私利。
二、证券经营者的基本要求1.证券经营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法、规范经营。
2.证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规则,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者违反证券交易原则的行为。
3.证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护客户利益,维护客户隐私权和知情权,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误导客户。
三、证券交易发行的要求1.发行人应当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包括发行计划、投资风险、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并在证券交易所及时披露信息。
2.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审核发行人资格、证券发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维护证券市场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1.证券交易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使用虚假或半真半假的信息、声誉或其他手段扰乱市场秩序或者欺诈投资者。
2.证券经营者不得从事证券价格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不得泄露客户交易信息,不得误导客户。
3.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在证券交易过程中从事不公正、不诚实、不专业或其他违反证券交易原则的行为。
五、证券市场监督与处罚1.证券交易所应当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防范和处理违法行为,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证券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力度,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3.对于违反证券交易法规的机构和个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刑事追究、民事赔偿等方式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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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基础知识:台湾证券市场的主要法规有哪些
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台湾证券市场是亚洲重要的新兴市场之一。
几十年来,台湾地区先后颁布实施了百余项证券法规及准则。
现将主要法规介绍如下:
(1)《证券交易法》是台湾证券市场最主要的证券法规,颁布实施于
l968年4月30日,其后经11次修改。
主要内容包括:
①规定有价证券的募集、发行、私募和买卖等行为准则;
②规定证券相关机构及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商同业公会、证券交易所、证券承销商、证券自营商、证券经纪商之权利义务;
③规定证券交易所行为准则;
④规定相关之仲裁及罚则。
(2)《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于2003年7月23日,其后经两次修改。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为健全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维持金融稳定及促进金融市场发展而设立的监管机构。
该“委员会”主管金融市场及金融服务业之发展、监督、管理及检查业务。
其监管范围包括银行市场、票券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及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保险市场及其清算系统等;所称金融服务业包括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重建基金、中央存款保险公司、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电子金融交易业及其他金融服务业;金融支付系统仍由“中央银行”主管。
(3)《证券金融事业管理规l贝lJ}颁布实施于1979年7月l8日,其后经7次修改。
主要内容是就证券投资人、证券商或其他证券金融事业融通资金或证券业务,如有价证券买卖的融资融券;对证券商或其他证券金融事业的转融;认股融资及承销融资;财务;事业及人员的监督管理等。
(4)《证券商管理规则》颁布实施于l988年11月24日,其后经32次修改。
主要内容是规定证券及期货市场各服务事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及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相关机构共同订定的证券商内部控制制度标准规范及内部控制制度。
(5)《证券商设置标准》颁布实施于l988年5月17日,其后经l7次修改。
主要内容包括:
①规定证券商设置条件。
其中承销商、自营商、经纪商的最低实收资本分别为新台币4亿元、4亿元、2亿元。
②规定金融机构申请兼曹证券业务,除自行买卖政府债券或该标准发布前已许可兼营者外,限于经营下列业务之一:有价证券的承销,有价证券的自行买卖,有价证券买卖的行纪或居间,有价证券的承销及自行买卖,有价证券的自行买卖及在其营业处所受托买卖。
③规定证券分支机构及代表人办事处的设置标准。
④规定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商。
⑤增加业务种类之规定。
(6)《证券交易所管理规则》颁布实施于l969年2月14日,其后经9次修改。
主要内容包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许可或特许条件,以及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与监督规定。
(7)《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颁布实施于1988年6月7日,其后经7次修改。
主要内容是规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准则。
(8)《公开发行公司应公告或向本会申报事项一览表》颁布实施于1992年11月7日,其后经6次修改。
主要内容是规定股票未上市或未上柜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上市或上柜的公司,定期及不定期须办理及公告披露的事项。
(9)《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颁布实施于1988年7月26日,其后经18次修改。
主要内容包括:
①规定募集发行新股的申报生效或申请核准的条件与程序;
②规定募集发行公司债的条件与程序;
③发行员工认股权凭证的规定;
④公开招募发行新股的规定;
⑤无偿配发新股与减少资本的规定。
(10)《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务处理准则》颁布实施于1988年11月24日,其后经12次修改。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股务作业如:股票规格与制发;股东名簿及股东开户;股票过户、异动登记、设质及遗失;股票停止过户及发放股利、配发增资;以及对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持有公司股份超过股份总额10%的股东的规定。
(11)《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于1983年5月26日,其后经18次修改。
主要内容为规范华侨及外国人可依下列方式投资台湾的证券:
①投资由台湾证券投资信托事业发行并于台湾岛外销售的信托基金受益凭证:
②投资台湾证券;
③投资由台湾发行公司在岛外发行或私募的公司债;
④投资由台湾发行公司参与在岛外发行或私募的存托凭证;
⑤投资由台湾发行公司在岛外发行、私募或交易的股票。
(12)《复华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颁布实施于1990年10月5日,其后经14次修改,是台湾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信用交易的重要法规之一。
主要内容包括:规定融资、融券的条件、标准及程序,融通账户的设立,融通的申请及偿还,融通担保品的补缴及处分等。
此后陆续有1995年7月18日的《富邦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l995年7月18日的《安泰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l999年1月7日的《环华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证券商转融通业务操作办法》等。
(13)《证券集中保管事业管理规则》颁布实施于1989年8月18日,其后经两次修改,是台湾证券市场存管业务的根本性制度。
主要内容是:规定证券集中存管的要求和标准,规定证券集中存管机构的设立条件和行为准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