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界定
关税完税价格及应纳税额确定

一、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出口货物海关估计方法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义 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2)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一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 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 格。 (4)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② 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 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 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 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 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 使用费”指买方为获得与进口货物相关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和其他权利的使用许可而支付 的费用:但是在估定完税价格时,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入该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 ⑥ 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3)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 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
(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 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 费估定完税价格。
一、完税价格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上篇)

进⼝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上篇)
⼤家都知道进⼝货物是需要交关税的,关税的⾦额也直接影响进⼝需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对计算关税⾄关重要,确定了关税完税价格,才能准确计算后⾯应交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那么关税的完税价格如何确定呢,下⾯为⼤家介绍主要的两种⽅法。
⼀般进⼝货物的完税价格
《海关法》规定,进⼝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保险费。
确定进⼝货物完税价格的⽅法主要有两类:成交价格估价⽅法和进⼝货物海关估价⽅法。
1、成交价格估价⽅法
进⼝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买⽅为进⼝货物向卖⽅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付的价款和间接⽀付的价款。
对实付或应付价格进⾏调整的规定
在下篇⽂章⾥我们会为⼤家介绍第⼆种“海关估计⽅法”以及在确定关税完税价格时涉及的⼀些其他费⽤,⼀定要持续关注我们呦!。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①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和使用权不受限制
②货物的价格不应受到导致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③卖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从买方获得因转售、处置或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任何收益,除非按照《关税》及《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出调整。
④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影响价格。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
3、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4、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出口关税
=FOB/(1+出口关税税率)
(2)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他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
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
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
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一)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
指
(三)不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税收、费用(考点)
1、出口关税
2、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7.暂时进境货物的估价方法
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8.租赁进口货物的估价方法
(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
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予以计入。
会计实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怎么确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怎么确定?
问题答复: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进口该货物的成交价格,即买方实付和应付价款总额,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1)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2)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3)由买方负
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4)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国境内销售有
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材料、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5)作为该货物向中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
许权使用费;(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
用的收益。
进口货物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3)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税法规定,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由海关依下列次序估定完税价格:(1)与该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向中国境。
第二节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答案:ABCD
第二节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某公司从日本引进家用电器生 产线,合同规定:该生产线投入生产一 年半后,按月支付生产利润的10%返 还给日方,期限一年.海关在审定进口 生产线完税价格时,可采用成交价格 的方法.(判断题)
4.计算价格方法:
既不以成交价格,也不以境内的转销价格为基础,而
。 是以发生在生产国或地区的生产成本作为基础的价格
P=(原材料价值+装配、加工费用)+ (利润+一般费用)+ (运抵输入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二节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5、合理方法: 当海关不能依次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时,
第二节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2、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内销制成品估价办法
成品价格 内销环节 海关审定价格
成品内销
*
边角料及副产品 内销
*
*
第二节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3、保税区保税料件及制成品内销估价办法
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
边角料
料件
成品
料件
成品
及副产
料件 含国产 全进口 料件 含国产 全进口 品
征,相似的组成材料,相同的功
能,并且在商业中可以互换的货
物。
第二节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2)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时间要素
时间要素是指相同及类似货物必须与进口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其
中的“同时或大约同时”指在进口货物接受申报之日的前后各45天以内。 (3)关于相同及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的运用
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导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价/(1+出口关税税率),这一方面的相关考试内容你知道多少?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内容资料,需要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海关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包括以下6种:1、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2、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3、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4、倒扣价格法5、计算价格法6、合理方法注意:这六种方法必须依次采用,但如果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提出要求,经海关同意,可以颠倒倒扣价格法和计算价格法的适用次序。
单选题(2005年考题):当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能按照成交价格确定时,海关应当依次使用相应的方法估定完税价格,依次使用的`正确顺序是:A、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B、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合理方法C、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合理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D、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合理方法答案:A单选题(2009年考题):海关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有:合理方法①;成交价格法②;倒扣价格法③;计算价格法④;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⑤;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⑥。
采用上述六种估计方法的正确顺序为( )A. ①②③④⑤⑥B.②⑤⑥①③④C.②⑥⑤③④①D.①②⑥⑤④③答案:C单选题(2011年考题):海关确定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依然采用:①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②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③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④倒扣价格法、⑤计算价格法、⑥合理方法。
其中,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颠倒_____的适用次序。
A.①和②③B.②和③C.④和⑤D.④⑤和⑥答案:C下载全文。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如何确定

进出⼝货物的完税价格如何确定进出⼝我国境内的货物,需要主动向海关申报关税,不能逃避关税。
⽽进出⼝货物的完税价格,是依据⼀定的标准进⾏确定的,那么进出⼝货物的完税价格怎样确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进出⼝货物的完税价格如何确定1、进出⼝货物的完税价格,⼀般是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进⾏审查确定。
如果成交价格不确定,就由海关依法评估确定。
2、完税价格是指海关规定的对进出⼝货物计征关税时使⽤的价格。
《中华⼈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五条进出⼝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输⼊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保险费;出⼝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
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
⼆、关税完税价格的分类有哪些1、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构器具、运输⼯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加⼯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加⼯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类似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
3、以租赁(包括租借)⽅式进⼝的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作为完税价格。
4、进⼝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当包括为了在境内制造、使⽤、出版或者发⾏的⽬的⽽向境外⽀付的与该进⼝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
5、出⼝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进出⼝货物的收发货⼈或者他们的代理⼈,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进出⼝货物的成交价格。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款所列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1.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2.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该货物不予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限制、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性影响的限制除外;(二)该货物的成交价格没有因搭售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无法确定;(三)卖方不得从买方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者虽有收益但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整;(四)买卖双方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有特殊关系但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二、条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一)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二)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三)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四)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五)作为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六)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三、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一)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二)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三)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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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理方 法
(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4)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 (5)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6)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调整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4)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国境内销售有关的,买方以免费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提供的 其他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5)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 特许权使用费 (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取得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不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 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 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 (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 3‰计算保险费。 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 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 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 费;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 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适用范围 估价具体方 ①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 ②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 相同或类似 注意问题:
法
货 物成交价格 方 法
(1)时间要求: 同时或大约同时(在海关接受申报进口之日的前后各 45 天以内) (2)地点要求:用同一生产商或同一生产国或地区生产的 (3)数量要求:进口数量基本一致 (4)利润要求:相同商业水平 (5)运输条件: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相同,否则应进行调整 基础价格:境内销售的价格
倒扣价格方 法 (减法)
扣除项目: (1)境内销售时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及通常支付的佣金 (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和其他与进材料价值+加工的费用(进行装配的费用) (2)与向境内出口销售同等级或同种货物的利润+一般费用相符的利润+一般 费用 (3)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不得使用以下价格: (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2012《税法》重要考点:一般进口货物 完税价格
【东奥小编】2012 年注会考试倒计时:距离 2012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 59 天!为辅 助广大考生注会考试最后复习阶段的冲刺,东奥会计在线注会频道特别推出”注会重磅出击” 系列文章,旨在帮助学员们总结注会六门科目每章节需要背诵的重点内容。以下是 2012 年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第六章关税法核心考点精华之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重要考点: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考频:★★★ 内容要求必须掌握,相关内容需背诵,熟记于心。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