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环保处罚警示录
环保处罚典型案例

环保处罚典型案例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日益严厉。
环保处罚典型案例能够起到警示和借鉴的作用,能够推动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环境保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本文将介绍一些环保处罚典型案例,以期引起广大民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并倡导每个人都能够从自身做起,共同构建美丽的环境。
案例一:某化工企业水污染案某化工企业位于一个重要的工业城市,因其大量排放废水污染周边环境而被环保部门处罚。
该公司违反了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高浓度的有害物质,对江河水质产生了严重影响。
经调查认定,该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无法有效净化废水,以至于直接将污水排放至江河中。
该企业因此被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并被要求立即停产整顿。
此案例中的典型错误在于该企业对环保法规的忽视,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的水质。
该企业应意识到,环境保护不仅关乎企业的经营,更关乎整个社会的福祉。
如果该企业能够真正履行环境责任,安装先进的废水处理设备,改善排放的废水水质,必将为公司带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案例二: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案某建筑工地在开展施工活动时,未有效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导致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严重受到影响。
环保部门对该建筑工地进行了多次检查,发现其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如未按要求进行湿喷、遮盖等措施,直接导致大量扬尘污染。
随后,该建筑工地被迫停工整顿,并被罚款100万元。
该案例的重要教训是,建筑工地作为一个易产生环境污染的地方,应高度重视扬尘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只有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法规要求进行操作,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才能减少扬尘污染,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案例三:某餐饮企业噪音扰民案某餐饮企业经营的夜间娱乐场所经常发出巨大的噪音,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的休息和生活。
周围居民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该餐饮企业停止噪音污染。
经调查核实后,该企业被处罚款30万元,并被责令整改。
此案例中,餐饮企业因为利益的追求而忽视了周边居民的权益,导致噪音扰民问题日益严重。
环境污染处罚案例分析

环境污染处罚案例分析环境污染处罚案例分析时间:2008年事件描述:在2008年7月,某省的一家化工厂(以下简称“化工厂”)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被政府相关部门处以重罚。
该化工厂位于该省的工业园区,是一家主要生产塑料制品的大型企业。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管理松散,违规排放废水和废气的情况频发,导致周边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2008年初,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接到大量关于化工厂环境污染的投诉后,决定对该厂展开全面调查。
调查发现,该化工厂长期存在违法排放污水和废气的行为,造成了地下水、空气以及附近农田等环境的污染。
尤其是污水排放问题尤为严重,部分废水涂抹在地面上,直接渗透入地下,污染了地下水,已有多户农民报告水井的变异和农田作物的减产问题。
调查数据显示,该化工厂的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很大一部分废水未进行处理便直接排入周边河流。
化工厂的副产品废气没有采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直接排放到空气中,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品质。
据当地居民反映,化工厂排放的废气味道刺鼻,导致居民经常感到咳嗽和呼吸不畅。
在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后,当地环保部门于2008年7月正式向化工厂下达了处罚通知书。
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该厂需立即停产整顿,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同时需要支付巨额罚款作为惩罚。
律师的点评:此案例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直接危害了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根据环保法规,作为一个大型化工企业,该化工厂应该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但其管理不善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针对此案,作为受害者的周边居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侵权诉讼,要求化工厂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环境修复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环境污染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为民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对于化工企业来说,加强环境保护措施势在必行,应建立完善的废水和废气处理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上市公司违规警示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违规警示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也对上市公司自身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本文将以上市公司的违规警示案例为例,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上市公司(以A公司代替)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制造和销售的公司,是国内行业的领军企业。
然而,在2024年,A公司突然被证监会发布了违规警示,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该违规警示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数据造假问题:A公司被证监会指控在财务报表中存在大量数据造假的情况。
例如,虚报了销售收入、利润等关键财务数据,通过虚构交易和做假账等手法来掩盖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
这种财务造假不仅误导了投资者判断,也对市场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冲击。
2.内幕交易问题:证监会还认定A公司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公司高层利用其掌握的重要信息,提前买卖公司股票,获取非法利益。
这种内幕交易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打击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证监会指出A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对市场进行了虚假宣传,误导了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
这种信息披露违规严重损害了市场的公信力和投资者的信任。
通过对以上违规警示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首先,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诚信经营是企业永恒的主题。
信誉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上市公司应该时刻保持清白,并遵守资本市场的相关规则和法律法规。
只有保持诚信经营,才能赢得投资者的信任,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严格的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证监会作为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应该更加严厉和规范。
只有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惩治违规行为,才能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再次,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和透明度。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市场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上海环保处罚案例

上海环保处罚案例上海市近年来积极推动环保工作,强化了对环境污染的查处和治理力度。
以下是几个上海环保处罚案例。
案例一:上海一家火锅店因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被罚款上海市环保局在对城市餐饮行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位于市区的火锅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导致大量油烟排放直接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经过调查和核实,该火锅店未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未按照相关环保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该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按规定使用和维护。
案例二:上海一家化工企业因生产废气超标被处罚上海市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环保执法时发现,一家化工企业的生产废气严重超标。
立即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发现其通过私接管道将废气排放至河道,对环境和周边居民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严重违反了环保法规。
该企业被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实施停产整顿、整改和改造。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严禁复产。
案例三:上海一家餐饮企业因噪声扰民被罚款在对上海市区进行环保执法时,环保部门收到多起居民投诉,反映一家餐饮企业噪声严重扰民。
经过核实调查,该企业在夜间放音量较大的音乐,噪声一直持续到凌晨,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生活造成严重的干扰和困扰。
根据相关法规,该餐饮企业被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自身行为,降低噪声污染。
案例四:上海一家化工厂因废水排放超标被罚款上海市环保局在对城市化工企业进行环保执法时发现,一家企业的废水排放超标,严重超出了国家和市级环保标准,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该企业未按照环保规定安装污水处理设施,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废水的处置处理。
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对污染情况进行严格监测。
对于该企业,环保部门采取严厉措施,对其进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和使用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并进行监测和报告。
上海市环保部门在开展为期多年的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环保法规和标准,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并通过公示、问责等手段,督促广大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环保工作,共建美好生态环境。
新环保法处罚案例

新环保法处罚案例新环保法处罚案例一、按日计罚案例处罚依据: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对“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案例1:临沂市环保局按日计罚案山东省临沂市环保局发现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超标,今年1月9日,临沂市环保局向华龙热电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的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
今年1月19日,临沂市环保局进行复查,经检测,公司外排废气依旧超标。
临沂市环保局对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时间为今年1月10日~19日,基数10万元,持续违法10天,每日罚款数额为1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总计罚款数额为100万元。
案例2:重庆市环保局按日计罚案2014年12月23日,重庆紫光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停运,且未向环保部门报告。
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于2014年12月25日向重庆紫光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送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5年1月5日,复查发现,重庆紫光化工公司精细化工分公三、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篡改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案例处罚依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告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告知尊敬的您:经我单位对您所经营的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发现您的企业存在违反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我单位决定对您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向您作出以下告知:一、违法事实:根据检查情况,您的企业存在以下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事实:1. 您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导致大气、水体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2. 您的企业在废水处理方面存在问题,未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超标排放废水,严重影响周边水环境的安全和生态稳定。
3. 您的企业存在未取得环评报告或环评批复手续而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
4. 您的企业在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上存在缺陷,并未进行日常监测和维护,导致环保设施失效或低效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效果。
二、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我单位决定对您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 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限期整改。
您的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违法行为,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期限为三个月,您需要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配合我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 处以罚款。
根据您的企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违法所造成的后果,我单位决定对您处以罚款人民币XX万元。
您需要在接到本处罚告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罚款支付到我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将支付凭证发送给我单位。
3. 其他补救措施。
除了停产整顿和罚款外,您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修复环境破坏、安装监测设施、采取环境治理措施等。
三、附带告知事项:1. 您有权要求我单位出示相关检查、取证材料。
如果您需要查阅检查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或者有其他证据予以辩解,请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将给予答复并提供相关材料。
环保督查与违法处罚案例分析

环保督查与违法处罚案例分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有权进行督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文将以几个具体的案例,来分析环保督查与违法处罚的实际运作情况。
案例一:某化工厂超标排污某化工厂长期以来存在着废水排放超标的问题,环保部门通过定期的督查发现了这一问题,并立即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先责令该化工厂立即停止排污,并进行改造工程以达到环保要求。
同时,对该化工厂处以相应的罚款,并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相关的排放标准为止。
经过数个月的整改,该化工厂顺利实现了环境排放标准,环保部门也对其进行了再次监察,并最终解除了处罚。
案例二:某建筑工地违规倾倒废弃物在某城市的建筑工地上,存在着非法倾倒废弃物的问题。
环保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进行了督查,发现该工地的违法行为属实。
根据法律规定,环保部门责令该工地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对倾倒的废弃物进行清理和处理。
同时,针对这一违法行为,该建筑工地也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并进行了警告。
经过环保部门多次的检查和整改,该建筑工地终于清理了废弃物,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妥善处理,最终解除了处罚。
案例三:某企业偷排废气在某工业园区的一家企业中,存在着偷排废气的问题。
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后,积极展开了调查工作,并发现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属实。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偷排废气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采取了强制性措施,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偷排,并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改工作。
同时,该企业也被处以重罚,并受到了相关部门的永久查封。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该企业最终修复了污染设备,达到了环保要求,并由环保部门认可解除了查封。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环保督查与违法处罚具有如下特点:1. 及时性:环保部门在接到举报或者自行进行检查后,能够及时进行督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
2. 逐步加大处罚措施: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会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新能源行业环保处罚案例

新能源行业环保处罚案例
咱来唠唠新能源行业的环保处罚案例。
就说那个某某太阳能电池板生产企业吧。
这企业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化学废水,结果呢,他们没有按照规定好好处理这些废水。
你想啊,那些化学物质就这么乱排,那对环境肯定是个大危害。
就像给大自然喂毒药似的。
最后被环保部门查出来了,这处罚可不少,不仅罚了一大笔钱,还被要求停产整顿呢。
整顿啥呢?得把污水处理设备都升级好,得保证以后废水能达标排放才行。
还有一个做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的小厂。
他们为了图省事,在拆解废旧电池的时候,没有在符合环保标准的车间里操作。
这就好比在客厅拆炸弹一样危险啊,废旧电池里的重金属啊,电解液啊,就这么散得到处都是。
周围的土壤和地下水都受到了污染。
后来被发现了,这个小厂直接被关停了,老板还面临着刑事处罚呢。
这就是典型的想省小钱,结果吃了大亏。
再有啊,一家风力发电企业。
他们在建设风电场的时候,没有好好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物料。
那些建筑垃圾就这么堆在那,风一吹,尘土飞扬的,而且有些有害物质就渗到土里去了。
本来风力发电是个环保的好事儿,结果因为这个环保没做好,被处罚了,要求他们限期清理这些建筑垃圾,还得做环境修复呢。
这就告诉我们啊,不管是新能源生产还是建设,环保这根弦都得时刻绷紧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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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环保处罚警示录作者:邓睿来源:《投资者报》2017年第36期中央环保督察“大考”全面打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上市公司如履薄冰,许多大公司赫然出现在环保部污染物超标名单中。
此外,各地上市公司曝出的污染案例也屡见不鲜违反环保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上市公司,IPO和重组均会受到阻碍。
申请资产重组的新宏泰,标的公司环评报批手续存在疑问;道恩股份、九洲药业的IPO进程也因环保问题历经曲折第三方治理机构数量较少,起步艰难。
同时,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的方式显示出,有的地方政府未能充分信任市场所能扮演的角色,在开放度上还有待加强环保问题已经成为重工业企业发展中的掣肘。
在环保部发布的关于2017年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下称“鞍钢”)齐大山铁矿再次上榜。
在去年二季度的榜单中,鞍钢赫然名列其中,去年一季度处罚名单中依然有鞍钢。
部分企业的罚金在一季度罚款数目的基础上,在二季度继续增加。
能源企业因环保问题成为被整治的重点,从罚金来看,这类企业也遭受较大的压力,却仍屡教不改。
同样,鞍钢也成为环保部披露的2016年前三季度排放严重超标未完成整改企业,2016年连续4个季度上榜,鞍钢于去年四季度被环保部责令停产整治,按日计罚255万元,罚款30万元。
上榜的上市公司还有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中石油被罚款80万元,去年4个季度有3个季度上榜。
除了环保部披露的以外,各地上市公司涉及污染的案例数不胜数。
部分上市公司或因此而陷入股价下跌的怪圈,或是重组融资受阻。
一些污染严重的上市公司,在遭遇监管部门督察的情况下,不得已找来第三方机构帮助处理污染问题,但第三方治理往往存在内生不足等诸多问题,不能彻底解决污染,还耗费大量人力财力。
环保高压下上市公司违规屡禁不止3年前隐藏的一宗“埋毒”事件,近日又进入了公众视野,而涉事主体为闰土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和利瑞公司”)。
彼时被媒体曝出和利瑞公司在工厂地下掩埋有毒废料近500吨,去年5月,江苏省环保厅又对因环境问题突出的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化工园区实施挂牌督办,时限为6个月,和利瑞公司刚好在这个区域。
据媒体报道,和利瑞新厂区建立时间在发证时间之前,或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和利瑞孙主任在公开渠道表示,2009年时老厂区与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签订协议,新厂区是2012年签订的协议。
因为证件的批复需要一定时间,而且发证时间都是以证件打印出来的时间为准,所以建设工厂时已经有土地手续的批准,只是证件还没下来。
即便没有按照建设程序获得土地证,和利瑞却顺利获得了“两证一书”及施工许可证。
不只是闰土股份,8月初,湖北宜化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宜化”)因“7·26”燃爆事故等被国家安监总局纳入“黑名单”后,8月22日的公告又直指其实控人可能发生变更。
《投资者报》记者梳理资料发现,过去多年来湖北宜化频频登上安全事故榜,多数子公司遭受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并未披露,或涉嫌信披违规。
自2010年以来,湖北宜化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安全事故20起,造成28人死亡,发生煤矿事故3起(含1起造成58人被困的较大涉险事故),造成7人死亡。
此外,湖北宜化多个子公司还因环保不达标,导致行政处罚、停产,甚至进入地方环保“黑名单”,而湖北宜化却并未悉数披露。
作为氮肥“龙头”,7月26日,湖北宜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在管道防腐保温作业中,发生高温气体泄漏事故。
据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该事故造成2人死亡、17人重伤(均为烧伤)、13人轻伤。
而新疆宜化在不断踩踏生产安全线的同时,也为湖北宜化贡献了较大的利润。
从历史数据来看,“7·26”事故只是新疆宜化多起事故的一个缩影。
今年1月13日,新疆宜化发生一起承包商灼烫事故,造成1人死亡;2月12日,公司的5号电石炉又发生闪爆,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2·12”事故后,当地政府曾勒令新疆宜化停产整改,而就在整改期间的6月22日,该公司再度发生承包商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以此统计,4起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38人受伤。
这并不是发生在湖北宜化旗下子公司的个例。
自2010年以来,湖北宜化及下属7家子公司陆续发生安全事故20起,造成28人死亡、26人重伤;发生煤矿事故3起(含1起造成58人被困的较大涉险事故),造成7人死亡。
拥有49家子公司的湖北宜化,主要经营化肥、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具备年产330万吨尿素、130万吨磷酸二铵及114万吨聚氯乙烯产能。
但是屡遭环保处罚的湖北宜化,罚款压力也不小。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官网“环境监察执法”数据显示,从2015年6月至今,有关湖北宜化及其子公司太平洋热电、宜化肥业的相关环保处罚通知达18次以上,包括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及违法督察等,涉及罚款金额达277万元。
新疆宜化同样是当地环保局行政处罚的常客。
截至目前,新疆宜化已先后5次被行政处罚,总计罚款83万元。
加上湖北宜化相关子公司,罚款至少高达360万元。
违规最狠的为宜化的贵州分公司。
在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中,湖北宜化的全资子公司贵州宜化赫然在列,其因超标排污、未缴纳排污费等于2016年9月被纳入,失信程度为“严重失信”。
“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银行基本不会向其提供贷款,或者申请贷款很难审批以及信用额度会降低许多,影响比较大。
”一位资本市场领域律师对《投资者报》记者称。
另外,去年7月中旬,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苏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专项督察工作。
期间指出,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澄星集团”)下属公司多个项目存在未批先建以及涉嫌违规生产建设的问题。
对此,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督察督办,并责令企业针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
《投资者报》记者发现,即便被要求整改,但是澄星集团旗下多家公司涉嫌违规项目依然在运行。
其控股上市公司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78.SH)(下称“澄星股份”)并未按时对其下属企业涉嫌违规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涉嫌信披违规。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督办的澄星集团下属企业有: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下称“汉邦石化”)、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澄利散装”)、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澄高包装”)、江阴澄星石庄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澄星热电”)四家公司的相关项目。
另外,澄星股份子公司所涉项目也位列其中。
根据媒体报道,澄高包装年产120万吨新型多功能PET片材项目,去年9月尚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即开始基建设备安装,对此环保违法行为,江阴市环保部门已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停止该项目的建设,并处以罚金。
而彼时,该项目正在建设之中,目前钢构仓库已经建成,设备安装项目已现雏形,预计年底完工。
另外,为汉邦石化PTA项目提供高温蒸汽的澄星热电于2015年3月开工新建了两台150吨/小时水煤浆供热锅炉,并配套50万吨/年水煤浆制浆流水线1条(含3000立方储浆罐2只),上述设备、设施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于2016年3月建成投运。
对此,江阴市环保部门进行了立案查处,已于7月14日下达处罚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新增两台水煤浆供热锅炉的生产使用,并处以罚金。
不过,澄星热电施工人员及该厂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该厂新建水煤浆供热锅炉项目并未停产,目前也已投入运营,完全违背了江阴市环保部门的责令。
搅动资本市场影响IPO和重组环保带给资本市场的影响,在即将IPO的企业身上较为明显。
另外,违反环保规定情节严重的,在重组中不得公开发行股份。
去年7月,证监会再度给IPO审核立规。
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存在违反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公开发行股票。
不仅如此,公司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准则和中介机构执业规则也对发行人存在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等事项做出明确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
证监会还表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近期,在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中,涉及诺普信、江山股份两家上市公司。
目前,诺普信和江山股份根据监管要求,分别多次发布公告对相关信息予以披露,并且,诺普信、江山股份均已终止与涉事公司常隆化工相关的重组交易。
今年8月份申请资产重组的新宏泰,在环保问题上也存在疑问。
8月1日,新宏泰披露拟以43.2亿元收购北京天宜上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宜上佳”)100%股权,其中现金支付2.5亿元,股份支付40.7亿元。
此外,新宏泰另拟配套融资7.85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新宏泰是目前中国断路器行业中关键部件配套制造能力领先的企业之一,下游客户包括富士、西门子、三菱、施耐德、GE等世界著名电气设备制造厂商。
截至2017年5月2日停牌前,公司市值为42.37亿元。
天宜上佳是国内领先的动车组粉末冶金闸片及机车、城轨车辆闸片、闸瓦供应商,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18个铁路局中包括北京、上海、哈尔滨等15个铁路局提供动车组粉末冶金闸片。
据新宏泰披露,2013年标的资产天宜上佳扩建建设项目未能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擅自开工建设的,环保部门将责令停止并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不仅仅是新宏泰,道恩股份在近四年内三次冲击IPO之时,环保问题也成为关注焦点。
去年9月,证监会网站披露道恩高材的最新招股说明书及反馈意见。
据反馈意见,监管层重点关注了其与“北京化工大学”的关系、控股股东旗下企业环保问题等,而这些早在道恩高材2012年5月首次提交IPO申报稿时已为业界所关注。
据悉,道恩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屡次遭遇环保难题,近一年已经被处罚至少两次。
记者在山东龙口环保局官网上查阅发现,2015年8月,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由于“无组织恶臭排放超标”的问题,被限制生产三个月;2016年5月,该公司又因为“水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被限制生产三个月,并处罚款19.648万元。
据悉,山东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已经为道恩高材的上市环保核查初审提供了“通行证”,最终道恩股份在今年1月份顺利过会。
另外,在2014年第五次冲刺IPO的九洲药业,同样曾因环保问题屡战屡败。
九洲药业的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工艺涉及复杂的化学反应,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并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性排放物和噪声。
从废水处理技术角度看,九洲药业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废水要难于其他生物制药和中成药生产企业的废水处理。
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九洲药业的环保治理成本处于医药行业中较高水平。
北京首证认为,九洲药业的原料药产品国际竞争激烈,产品的提价空间十分有限,而环保成本的增加将直接导致利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