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
工行私人银行好处总结

工行私人银行好处总结工行私人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的专属金融服务,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服务。
选择工行私人银行,客户可以享受到诸多好处,下面就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工行私人银行的好处。
首先,工行私人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
私人银行的客户经理团队通常由金融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具有丰富的金融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财富管理建议和服务。
无论是投资理财、资产配置还是风险管理,私人银行客户经理都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方案,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
其次,工行私人银行还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私人银行客户通常都是高净值客户,他们的金融需求和风险偏好都有很大的差异。
私人银行客户经理可以根据客户的个人情况和需求,量身定制相应的财富管理方案,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这种个性化服务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此外,工行私人银行还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私人银行客户通常都会获得专属的金融服务通道,可以享受更加便捷的银行业务办理和金融服务。
无论是理财产品购买、资金划转还是金融咨询,客户都可以通过专属通道快速、便捷地完成相关业务,节省时间和精力。
最后,工行私人银行还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的金融服务。
私人银行通常都会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和严密的风险管理服务,帮助客户规避金融风险,保障资产安全。
此外,私人银行还会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帮助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总的来说,工行私人银行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专业、个性化、便捷和安全的金融服务,帮助客户更好地管理和增值自己的财富。
选择工行私人银行,客户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专属金融服务和更好的金融体验。
因此,如果您是高净值客户,并且对财富管理有更高的要求,不妨考虑选择工行私人银行,享受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提质提效,做精做强,探索私人银行业务运营——记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私人银行中心

提质提效,做精做强,探索私人银行业务运营——记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私人银行中心林祖廉【摘要】2012年,厦门分行零售业务转型改革之期,分行私人银行中心应运而生。
围绕分行"提质提效、做精做强,建设特色精品分行"发展思路,通过明确定位、组建团队、建立机制、选址落地,分行从战略高度将私人银行业务定位于提升个人业务核心竞争力促进经营转型的抓手。
【期刊名称】《金融言行: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00)010【总页数】3页(P32-34)【关键词】私人银行业务;资产总量;客户数;中国工商银行;经营转型;业务核心;提效;传统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对公业务【作者】林祖廉【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私人银行中心【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2.392012年,厦门分行零售业务转型改革之期,分行私人银行中心应运而生。
围绕分行“提质提效、做精做强,建设特色精品分行”发展思路,通过明确定位、组建团队、建立机制、选址落地,分行从战略高度将私人银行业务定位于提升个人业务核心竞争力促进经营转型的抓手。
经过四年的发展,分行上下沿着统一的目标勤勉奋进、创新提升,分行私人银行业务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6月末,分行私人银行达标客户数及资产总量为成立之初的4倍,客户数增长率排名系统36家分行第三位,资产总量占分行个人客户金融资产比例由2.86%提升至12.17%,区域工农中建招五行的排名由末位提升至第二位。
2016年上半年实现客户综合贡献是2012年全年贡献总额的7倍,占分行上半年个人客户贡献总额的21%。
(一)机制构建1.梳理架构、组建队伍。
中心成立之初,分行党委特许私人银行中心通过行内公开招聘,在面试、笔试和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培训等层层选拔后,优中选优,组建涵盖财富顾问、投资顾问与经营管理三个团队的分行私人银行业务队伍。
同时,考虑到私人银行业务需要更多“一对一式,面对面”的专业化服务和主动上门的“行商”服务,为私行人员配置了专项业务补贴。
工行总行内设机构部门一览表

营销管理部门
1、公司金融业务部:
2、个人金融业务部:
3、机构金融业务部:
4、结算与现金管理部:
5、银行卡业务部(牡丹卡中心):
6、电子银行部:
风险管理部门
1、信贷与投资管理部:
2、授信审批部:
3、风险管理部:
4、内控合规部:
5、法律事业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
综合管理部门
1、办公室:
2、财务会计部:
3、人力资源部:
4、资产负债管理部:
5、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
6、渠道管理部:
7、国际业务部:
支持保障部门
1、信息科技部:
2、运行管理部:
3、产品创新管理部:
4、管理信息部:
5、企业文化部:
6、城市金融研究所:
7、监察室:
8、安全保卫部:
9、离退休人员管理部:
10、工会工作委员会:
利润中心
1、金融市场部:
2、资产管理部:
3、资产托管部:
4、票据营业部:
5、私人银行部:
6、投资银行部:
7、贵金属业务部:
8、专项融资部(营业部)
9、养老金业务部:
直属机构
1、软件开发中心:
2、数据中心(北京):
3、数据中心(上海):
4、长春金融研修学院:
5、杭州金融研修学院:
6、电子银行中心:
7、国际结算单证中心:
8、产品研发中心:。
深圳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深圳分部迁址的批复

深圳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深圳分部迁
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6.26
•【字号】深银监复[2012]197号
•【施行日期】2012.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深圳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深圳分部迁址的批
复
(深银监复[2012]197号)
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深圳分部迁址的请示》(工银私银报〔2012〕11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经审核,同意你行私人银行部深圳分部由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55号金融中心北座二楼迁至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一期)52楼。
该分部须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并换领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在新址对外营业。
此复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信托代收付与顾问咨询产品信息表-ICBC

57
PBDX1221
华宝-鼎诺风险缓冲5期(R2007ZX108)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58 PBDX1227 中信•江苏句容城市建设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2012年6月 2012年6月 2012年6月
59 PBDX1226 百瑞宝盈18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雏鹰农牧三期)
60
PBDX122B
43 PBDX121L 大业信托•燕尾沟煤矿项目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2012年4月
44 PBGZ1201 天津上银嘉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012年4月
45 PBGZ1202 天津上银嘉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012年4月
46 PBGZ1203 天津上银嘉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012年4月
47 PBDX121D 中信•深圳汇德丰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2 PBGZ1207 苏州盛典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2012年5月
53 PBGZ1209 天津上银嘉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012年6月
54 PBGZ1210 天津上银嘉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012年6月
55 PBGZ1211 天津上银嘉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012年6月
56 PBDX1223 华融•红豆集团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0年12月
4
PBGZ0020 嘉化工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
2010年12月
5
PBDX0085 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1期)
2011年2月
6
PBDX0086 中信•金岩煤化工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1年2月
7
PBDX0091 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2期)
中国工商银行的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的组织结构(原创版)目录1.中国工商银行简介2.中国工商银行组织结构概述3.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部门及其职责4.中国工商银行分行业务部门及其职责5.中国工商银行的管理规范及业务范围正文中国工商银行是我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于 1984 年,总部位于北京。
其主要业务涵盖存款、贷款、结算、代理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资产总额达 36296 多亿元人民币,存款和贷款均占全国金融系统的 50% 以上。
中国工商银行的组织结构分为总行和分行两个层次。
总行负责制定管理规范、政策和战略规划,对分行进行指导和管理。
分行则根据总行的政策和战略规划,开展具体的业务操作。
总行部门及其职责如下:1.机构业务部:负责全行机构类客户的市场营销管理与指导工作,包括各类金融机构、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等。
2.个人信贷部:负责全行个人信贷业务的营销管理与指导,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国际业务部:负责全行国际业务的营销管理与指导,包括进出口贸易融资、国际结算等。
4.结算与现金管理部:负责全行公司类无贷客户的营销管理与指导,以及结算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5.贵金属业务部:负责全行贵金属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包括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交易和投资。
6.银行卡业务部:负责全行银行卡业务的营销管理与指导,包括信用卡、借记卡等。
7.电子银行部:负责全行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管理与指导,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分行业务部门及其职责如下:1.营业部:负责个人和企业客户的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
2.公司部:负责公司客户的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以及信用卡、电子银行等业务的推广。
3.个人信贷部:负责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的营销和审批。
4.国际业务部:负责国际贸易融资、国际结算等业务的营销和审批。
5.结算部:负责全行结算业务的管理和指导,以及资金清算和结算风险管理。
6.银行卡部:负责银行卡业务的营销和审批,以及信用卡风险管理。
7.电子银行部:负责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和审批,以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的运营和管理。
私人银行部职责

了解私人银行部职责,助你理财成功
私人银行部作为银行的高端业务部门,拥有许多从事理财、财富管理的专业人才,他们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
私人银行部的主要服务对象为高净值客户,这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往往较高,需要专业团队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并提供相应的定制化服务。
这对于普通客户而言,无疑是难以享受的。
私人银行部的理财服务往往会涵盖投资、财税规划、保险、信托、基金等多个方面,以达到最大化的财富增值和风险控制。
2.协助客户处理财富继承和传承问题
富人家族的财富继承和传承问题是私人银行部另外一个主要职责之一。
私人银行部会协助家族、富豪客户做好财富规划、家族治理、继承税收等问题。
针对企业家家族而言,私人银行在公司治理、下一代教育和职业规划等方面也给予了许多指导和帮助。
3.协助客户在境内、境外进行资产配置
由于高净值人群对于资产投资的需求普遍较高,因此在资产配置方面,他们需要的往往是更加多元化、灵活性更强的产品和工具。
私人银行部所提供的服务,更多的是面向国内、国际资本市场的产品与工具,如QDII、QFII等,以更加优化客户的投资组合。
4.提供精准的财富管理服务
私人银行部的财富管理服务,对于高净值人群的理财需求,会提供更为全面、精准的方案和建议。
这里所说的精准并不仅仅是针对个人财富范畴,同时还包括整个企业家家族的财富规划和治理。
在这方面,私人银行部的服务所提供的不仅是财富的管家式服务,还有更为深入和全面针对性服务,以更好地为客户的财富规划和掌控提供支持。
工行私人银行实施方案

工行私人银行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财富管理需求不断增加,私人银行业务逐渐成为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国内领先的商业银行之一,工商银行一直致力于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财富管理服务。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行私人银行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定位。
工行私人银行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私人银行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服务,满足高净值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共赢。
三、服务内容。
1. 资产配置。
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私人银行将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资产配置方案,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等多元化投资产品,帮助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2. 税务规划。
私人银行将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税务规划服务,帮助客户合法避税、降低税负,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的财富。
3. 财富传承。
私人银行将协助客户规划财富传承计划,包括遗嘱、信托、保险等方面,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的长期传承和保值增值。
4. 专属理财顾问。
每位高净值客户将配备专属的理财顾问团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包括财务规划、投资建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咨询。
5. 专享服务。
私人银行将为客户提供一系列的专享服务,包括私人订制的金融产品、高端的理财活动、私人定制的金融教育等,提升客户的金融体验和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
1. 客户需求调研。
私人银行将通过深入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量身定制财富管理方案。
2. 专业团队建设。
私人银行将建设一支专业化、高效率的私人银行团队,包括财富管理师、投资顾问、税务规划师等,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3. 产品创新。
私人银行将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提升产品的专业性和个性化。
4. 客户关系维护。
私人银行将建立健全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通过定期的客户沟通和服务跟踪,保持与客户的密切联系,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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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多策略平衡优选理财计划说明书2014年第342期一、理财产品概述二、投资对象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其他债权类信托计划、附带回购权的股权投资项目、附带固定回报和超额业绩分成的股权投资项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委托贷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备固定收益特征的信托计划、资产及资产组合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新股申购、可分离债申购、可转换债申购、定向增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备权益特征的资产和资产组合等;四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在市场出现新的金融投资工具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履行相关手续并向客户信息披露后可进行投资。
其中部分资金将投资于另类资产。
投资区域及投资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影视作品等);以实物资产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或以特定权利作为收益支付方式的投资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酒、期茶);特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对冲基金)等。
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三、投资策略本理财产品本着中长期稳健投资的理念,通过对宏观经济的研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理财产品投资以固定收益投资和中长期权益类资产配置为主。
固定收益投资方面,主要投资于债券等高流动性资产和债权类资产。
根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信用环境等因素,采取久期策略和信用策略来获取稳定收益。
在权益投资方面,主要投资于可转债、可交换债、优先股、定向增发等中长期权益类项目。
管理人经过市场研判,对组合进行动态管理,通过具体投资品种的深入挖掘来获取权益市场收益,四、投资限制(一)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债券及其他有公开评级的金融工具,其债项评级应为AA以上(含AA)。
(二)本产品所投资的债权类信托、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股票收益权信托等债权类资产均比照工商银行自营业务的管理标准,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达到可投资标准,所涉及的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信托计划、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用款人比照我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
五、理财产品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为本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专业化的理财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为客户甄选优质投资项目,并通过各项资产类别的动态管理,把握投资机会,提高投资收益。
六、理财产品单位净值及份额的计算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理财产品净值/理财产品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
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申购、赎回、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七、认购、申购(一)认购1、募集期为2014年9月28日~2014年10月13日,工商银行有权提前结束认购并相应调整相关日期。
2、认购费率为0.00%。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二)申购1、本理财产品申购开放日为每月的第1个自然日和第20个自然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
客户可在每个开放日提交申购申请。
募集期不接受申购申请。
2、当理财产品管理人认为申购会影响到客户利益时,将暂停申购, 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3、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暂停申购。
4、申购费率为0.00%。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申购份数保留至0.01份理财产品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八、赎回、提前终止(一)赎回1、本理财产品赎回开放日为每季度第10个自然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
客户所持有的产品份额在满足最低持有期限后,可于赎回开放日选择全部赎回或部分赎回。
若客户持有份额在最低持有期限以内,则不接受赎回申请。
募集期不接受赎回申请。
2、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客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和理财单位净值状况进行一次性分配,计算公式为:赎回金额=赎回理财产品份额*(1-赎回费率)*单位净值赎回费率为0.00%。
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3、巨额赎回认定:开放日,理财产品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总份额的2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处理:当出现巨额赎回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可以根据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赎回。
全额赎回:当理财产品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客户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部分赎回:当理财产品管理人认为支付客户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客户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理财产品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理财产品总份额的20%的前提下,理财产品管理人按客户申请赎回份额占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客户办理的赎回份额。
客户未能赎回部分,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理财产品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暂停赎回。
(二)提前终止1、本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当理财产品份额低于2000万份时,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提前终止时按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和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状况进行一次性分配。
为保护客户权益,中国工商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变动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在提前终止日,按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和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之乘积向客户进行分配,分配时不收取赎回费。
九、浮动管理费的收取当产品相邻申购开放日的收益率年化达到6.00%以上时,超过6.00%的部分管理人将按照20%的比例提取浮动管理费,按季支付。
浮动管理费计算公式为:当N>6.00%时,该期间计提浮动管理费=申购开放日当日提取浮动管理费及分红前的单位净值*(N-6.00%)*20%*本周期天数/365*开放日产品总份额。
当N≤6.00%时, 该期间无浮动管理费。
其中N为产品的相邻申购开放日的年化收益率,N=(此次申购开放日提取浮动管理费及分红前的单位净值-上个申购开放日产品单位净值)/上个申购开放日产品单位净值/本周期天数*365,其中“上个申购开放日单位净值”是指未提取浮动管理费及分红的产品单位净值;十、理财产品估值(一)估值日本理财产品估值日为每个开放日。
(二)估值对象理财产品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贷款及票据类信托、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三)估值方法1、股票估值方法:(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A.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B.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C.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D.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高于配股价,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E. 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2、债券估值方法:(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
(3)债券按由理财产品管理人和理财产品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报价、收益率曲线、成本价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未上市债券按由理财产品管理人和理财产品托管人综合考虑成本价、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银行存款(含证券交易保证金)及回购(包含正、逆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4、债权类信托估值公式=成本×(1+债权类信托收益率×上一付息日至估值日之间天数/360)。
5、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按份额法估值,初始份额按初始委托资产金额计算,每份额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T日份额净值等于当日资产净值除以份额总数。
6、其他资产:存在并可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以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不能确定的按取得时的成本计算;7、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持有其他投资品种,以理财产品管理人和理财产品托管人共同认可的方法计算其价值。
8、在任何情况下,如采用以上规定的方法对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果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产品托管人认为按以上规定的方法对理财产品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可提出动议,协商一致后,变更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并从经理财产品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日起执行。
十一、资金到账理财产品管理人在赎回日或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T+3)将客户赎回本金与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十二、信息披露(一)理财产品成立事项公告若募集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适宜本理财产品的运行等原因,则理财产品管理人可宣布本理财产品不能成立,并在募集期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公告。
本产品正常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或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服务机构发布产品成立报告。
(二)理财产品运作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方式该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服务机构告知客户或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披露。
2、理财产品净值披露理财产品申购开放日为每月第1个自然日和第20个自然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理财产品赎回开放日为每季度第10个自然日,如遇非工作日顺延。
理财产品成立后,理财产品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后第二个工作日(T+2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或者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服务机构,披露T日的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作为客户申赎的依据。
3、理财产品季度报告理财产品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产品季度报告,向客户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并将季度报告正文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服务机构告知客户或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披露。
(三)理财产品临时信息披露本理财产品在运作管理过程中,发生以下可能对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权益及理财产品份额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之一时,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及理财产品托管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服务机构告知客户或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