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废弃药品的处理流程,确保安全、环保和高效,保护患者、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利益,订立本《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药房等涉及废弃药品处理的相关人员。
三、定义及分类1.废弃药品:指过期、损坏、剩余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药品。
2.不安全废弃药品:指具有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药品。
四、废弃药品处理流程1.废弃药品的收集与分类1.1 医院设立药品废弃收集箱,各科室定期收集废弃药品。
1.2 废弃药品依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分为普通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弃药品。
1.3 废弃药品应在放置收集箱时,被包装密封、标注上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批号和日期等信息。
2.废弃药品的短时间存放2.1 收集箱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和误用。
2.2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在专用储存柜中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清理。
3.废弃药品的转运3.1 当收集箱中的废弃药品实现肯定数量或肯定时间时,由专人将其装入专用的废弃药品箱,并及时关闭箱门。
3.2 废弃药品转运至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并确保过程中不泄漏、不堵塞、不破损。
4.废弃药品的处理4.1 由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对废弃药品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理。
4.2 废弃药品不得随便弃置或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4.3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
4.4 废弃药品处理完毕后,需要由废弃物处理中心出具《废弃药品处理证明》,并交由医院进行备案。
五、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1.1 负责订立和落实本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1.2 确保医院各科室、药房等相关人员熟识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2.科室主任/药剂科负责人2.1 负责科室内废弃药品的分类和收集工作。
2.2 监督科室内的废弃药品存放和转运工作。
2.3 帮助医院供应废弃药品处理相关数据和报告。
3.相关人员3.1 应严格依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相关工作。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指药品使用过后产生的包装物,包括但不限于纸盒、塑料瓶、玻璃瓶等。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可行性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履行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二章废弃药品包装产生和收集第六条生产药品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降低药品包装的使用量,减少废弃药品包装的产生。
第七条销售药品的单位应当对药品包装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包装,提供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
第八条使用药品的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废弃药品包装,并根据相关要求分类存放。
第九条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收集,设置合理的存放点,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准确收集。
第十条废弃药品包装应当与废弃药品进行分开收集、分类处理。
第三章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第十一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包括回收利用、环境处置和资源化处理。
第十二条回收利用是指对可循环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定期回收,清洗消毒后进行二次利用。
第十三条环境处置是指对不可回收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第十四条资源化处理是指对特定材料制成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处理,将其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第四章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和责任第十五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十六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应当委托合法合规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处置,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弃药品回收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回收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引言废弃药品是指已过期或不再使用的药品、药品包装及其废弃物。
由于药品的特殊性以及对环境和健康的潜在威胁,废弃药品的正确处理和回收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废弃药品回收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废弃药品回收的重要性、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步骤等。
废弃药品回收的重要性对环境的影响废弃药品的不当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许多药物成分会经过人体的代谢作用后被排泄出来,进入水源、土壤等环境中。
这些废弃药物成分可能对水生生物和陆地生态系统产生毒性影响,进而破坏生态平衡。
一些药物成分还可能被植入农作物中,最终进入人体,对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废弃药品的不当处理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一些人为了方便或缺乏正确的处理知识,将废弃药品直接丢弃到厕所、垃圾桶等地方,导致药物成分被释放到环境中。
这些残留的药物成分可能会通过进水和空气传播,进而被人体摄入或吸入,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
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制度的内容回收责任主体废弃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应明确回收责任主体。
通常情况下,制药企业、药店、医疗机构等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都应承担废弃药品回收责任。
制度应规定各个责任主体的具体回收任务和要求,确保废弃药品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回收渠道建设制度应明确废弃药品的回收渠道,包括设立废弃药品回收箱、加强回收站点建设等。
制度还应鼓励药店、医疗机构等具备废弃药品回收条件的单位成为废弃药品回收站点,提供专门的回收服务。
同时,还可以考虑与快递、邮政等企业合作建立废弃药品邮寄回收渠道,方便广大群众参与废弃药品回收。
回收流程和标准制度应规定废弃药品回收的流程和回收标准。
回收流程包括废弃药品接收、分类、包装、运输等环节,确保回收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回收标准包括回收物的分类、回收率要求等,确保回收的废弃药品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并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
回收后的处理和利用制度还应规定废弃药品回收后的处理和利用方式。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
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
附1: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防护1.处理医疗废物时应穿工作衣、裤、戴工作帽、带手套、穿工作鞋。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
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三、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doc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现就本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定如下规定:一、废弃药品包装的毁形处置(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
(二)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弃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除上述所指内容外还包括西林瓶统一按医废处理)。
(三)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废弃药品纸质大包装处置药库在药品发放时对大包装纸质箱进行破坏性标记,各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废弃大包装(纸板箱)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2、废弃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处置各药品使用科室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对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必须进行毁形,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2012年8月31日一.总务科负责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药剂科、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废弃药品包装的登记、收集交付或处理工作。
二.废弃药品包装分为以下三类,分类管理: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有空安瓿、贴剂废贴;2。
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有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3.其它废弃药品包装,有非医疗污染的药品小包装、中包装、外包装用盒、箱等;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的回收、核对、记录和销毁处置工作,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及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及空安瓿、废贴报损和销毁程序"的规定,由药剂科专门负责全院各科该类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集中和处理。
四.属于医疗废物的废弃药品包装,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收集管理,毁形后交总务科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五.属于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药剂科、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由科室指定的专人统一收集后,交由总务科统一处理.六.贵重药品的废弃包装,药房、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登记,药剂科根据贵重药品的发放记录,定期追踪检查贵重药品废弃包装的处理程序。
药房发放贵重药品时,药师应当向病区取药护士做出该药品属贵重药品的明确提示。
附注:因贵重药品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我院贵重药品的定义是指,口服剂型以最小包装、注射剂以一支计单价超过六百元以上的药品.。
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法制度

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法制度概述为了保障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本文旨在制定一套严格的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法制度,确保报废药品的安全处置和环境污染的最小化。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药品的单位,包括医疗机构、药店、药品制造企业等。
定义1.报废药品:指已过期、受损或失效,或因其它原因被确认为不适合使用的药品。
2.货位:指专门用来存放药品的仓库单元。
3.销毁:指将报废药品以合理、安全的方式处理并将其变为不具有危害性的物质。
报废药品管理1.货位管理1.每个货位应该做好标记,注明所存放的药品种类、数量、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并严禁混放不同品种药品。
2.药品的存放应当分别存放,各自占用自己的货位,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
3.不得将报废药品随意堆放在地面或露天地带。
2.报废药品鉴定1.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药店、药品制造企业等应具备鉴定报废药品质量的能力,对报废药品进行鉴别、判定、记录。
2.鉴定后的报废药品,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严禁私自转卖或非法流入市场。
3.报废药品处置1.鉴定后的报废药品应该及时从库存中清理出来,并进行分类、打包、装车。
分类包括未拆封和已拆封。
打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包装、标记。
2.已拆封药品在包装后应贴有相应的“不可使用”的标签,以免误用。
3.报废药品应及时送往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报废药品销毁1.销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应该委托环保部门或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2.销毁时,应该使用专门的设备、工具,确保药品能够被充分破坏、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3.销毁后,相应文件应该及时备案,并将相关记录进行存档,以备查验。
相关责任及处罚1.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加强对药品销毁过程的监督控制,确保处理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于随意将报废药品转卖或非法流入市场的单位或个人,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情节严重的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违反报废药品管理及销毁办法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该被责令整顿、处以相应的罚款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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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1、建立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和处置流程,涉及部门须落实到人,责任人应负责
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
2、药品“外包装”指批量包装或用物流箱包装,一般利用纸质材料。
对有温度
控制要求的常利用发泡聚苯乙烯装箱,内放冰袋。
药品“中包装”指单位基数包装。
小包装指规格包装。
药品拆零指小包装,所有注射剂和部分特殊类口服制剂须拆零配发,并应回收包装材料。
3、外包装或物流箱应集中定点堆放,设有专门的房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
中包
装由药房人员处置,毁形致包装无法修复。
小包装按药品的类别处置:普通药品附包装配发;拆零药品不附包装盒或瓶,必须另外使用药品袋包装填写后核发,其原附的包装应收集存放,统一申报登记后销毁。
4、废弃药品包装外延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
5、麻醉、精神、贵重、易制毒、高危、运动员慎用等药品的废弃包装应按特殊
药品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分类处置。
空安瓿或废贴须回收。
申报后统一销毁。
6、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
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一次性锐器使用后须立即销毁。
7、物流箱、保温盒及药品包装盒(瓶)、标签、说明书等接触药品的材料销毁废
弃后,待具有资质的废品回收机构处理。
8、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应有监督机制,责能部门落实到人,防范以废弃药品包
装谋利等行为。
同时确保卫生安全,消除隐患。
9、定期组织培训和操作演练,提高法律法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