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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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产生的废弃物数量不断增多,如何规范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废弃物对人类的生存环境、生活质量和健康都有很大的影响,同时废弃物还给环境带来了严峻的压力。

因此,建立一套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成了我们必须要做出的一项工作。

二、规定内容1.废弃物的分类为了更好地进行废弃物处理和管理,必须对废弃物进行分类。

我国的废弃物可以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多种类别。

每一种废弃物都应该经过细致的分类处理才能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

因此,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规定中,应当明确对不同种类的废弃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以保证每一种废弃物都得到合理和科学的处理。

2.废弃物的收集废弃物应进行规范的收集,并且要按照分类的要求进行分开收集。

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应当通过不同的收集方式进行采集。

同时,在废弃物的收集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因素,要保证收集的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们的健康造成危害。

3.废弃物的运输废弃物的运输是废弃物处置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废弃物的性质、种类、危险性等问题,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同时,为了保证废弃物的安全及保护运输工具,必须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和包装,并且保持干燥、无臭和无漏。

4.废弃物的处理废弃物的处理是维护环境卫生不可或缺的一环。

不同种类的废弃物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例如,对于生活垃圾,可以采用生化有机法和城市堆肥法处理,对于医疗垃圾,可以采取高温消毒和物理处理,对于工业垃圾,可以采用危险废物专用处理方法等。

同时,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防止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要保证处理厂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5.废弃物的利用废弃物的利用即“废为宝”,将其转化为可利用的资源,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尝试利用城市垃圾发电、沼气发电等技术,促进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并且减轻环境的负荷。

废弃物处置工作制度

废弃物处置工作制度

废弃物处置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物处置管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弃物处置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废弃物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五条废弃物处置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单位和个人共同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废弃物处置责任第六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废弃物处置责任人。

第七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要求收集、存放。

第八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九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将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十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如实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处置时间等,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十一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三、废弃物处置单位的废弃物处置责任第十二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依法取得废弃物处置资质,按照资质范围从事废弃物处置活动。

第十三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弃物处置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弃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置。

第十四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第十五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与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废弃物处置合同,明确废弃物处置的种类、数量、质量、期限等。

第十六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如实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处置时间等,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十七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四、废弃物处置监管第十八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废弃物处置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废弃物管理规定(5篇)

废弃物管理规定(5篇)

废弃物管理规定1.目的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废弃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处理,以减轻或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____330MW燃煤机组脱硝改造项目工程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

3.职责仓库负责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办公室负责其他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

材料员负责废弃物回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各专业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并按规定堆放到废弃物贮存场所。

4.废弃物的分类4.1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国家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

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可为社会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如:汽油等)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如:粘油的碎布或手套、报废的灯管等)4.2一般废弃物没有危险性的废弃物,不在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之中。

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指不属于危险废弃物,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废纸等)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指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又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生活垃圾)5、废弃物的整理收集5.1一般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设置废弃物分类放置场所,并做好分类标识(如废纸、生活垃圾)各专业部门将废弃物送到项目部指定的废弃物放置场所。

生产性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a) 各专业班组加工的工业废料,如钢废料、金属边角料等可直接运入废料仓,由项目部材料部进行统一储存。

b) 其他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报废,由总包单位开《材料出门证》,经总包签字确认后,进行统一处理。

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放置到项目部指定场所。

焊条头的回收由焊接作业人员负责每天作业结束后进行回收,在每天下班前存放到项目部指定的焊条头回收点进行统一处理。

5.2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仓库和各专业部门按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收集和存放,性质不相容而危及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弃物不得混合收集和存放。

管理废弃物处置的规定和制度

管理废弃物处置的规定和制度

管理废弃物处置的规定和制度1. 引言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是现代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制度来管理废弃物的处置。

本文将介绍管理废弃物处置的一些基本规定和制度。

2. 废弃物分类与处理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特点,可以将其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三类。

针对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回收材料。

这些废弃物应当进行分类回收,以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 有害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废油等具有毒性或危险性的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应当进行专门的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损害。

- 其他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无法回收或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应当进行妥善的集中处理或填埋处理。

3. 废弃物处置的责任与义务废弃物的产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和交付。

相关的规定和制度应当明确废弃物处置的责任主体,并规定其相应的义务和要求。

- 产生单位:包括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等废弃物的产生者。

产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废弃物分类,储存时要注意防止污染和扩散,按时交付给相应的处置单位。

- 处置单位:包括废弃物处理场所、回收站等废弃物的接收和处理单位。

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废弃物的接收、处理和处置,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4. 废弃物处置的监管与执法为了保证废弃物处置规定和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进行监管和执法工作。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物处置活动的监督,确保规定和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 监管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废弃物处置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物产生、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 执法措施:为了对违反废弃物处置规定和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应当制定相应的执法措施。

这些措施应当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程序,以及相关部门的执法权限和责任。

废弃物处置的管理条例

废弃物处置的管理条例

废弃物处置的管理条例1. 总则为了加强废弃物处置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

废弃物处置是指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废弃物的分类与收集废弃物应当按照其性质、危害程度、处理难度等因素进行分类。

废弃物的收集应当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理。

收集、运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方式进行收集、运输。

3. 废弃物的运输运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保证运输安全;(2)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废弃物污染环境;(3)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方式进行运输;(4)将废弃物运输到符合规定的处置场所。

4. 废弃物的利用与处置废弃物的利用与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废弃物的利用与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2)废弃物的利用与处置场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防止污染环境;(3)废弃物的利用与处置过程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4)废弃物的利用与处置后,应当对场地进行环境恢复和生态修复。

5. 监督管理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废弃物处置的安全、环保、高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废弃物。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弃物处置的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废弃物处置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通过本条例的实施,废弃物处置将更加规范、安全、环保,对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废弃物管理规定

废弃物管理规定

废弃物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发出的具体规定和法律要求。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废弃物管理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定了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和利用等环节的法律责任和要求,规定了废弃物的分类、减量和无害化处理等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分类、包装、运输、处置和监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这两部法律分别规定了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防治和管理要求,包括对废弃物的处理和排放标准,以及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等要求,提倡垃圾的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了对水域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要求,包括禁止向水域排放有害废弃物、规定水域废弃物管理的标准和程序等。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废弃物管理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废弃物管理规定的出台旨在减少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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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处理规定(三篇)

废弃物处理规定(三篇)

废弃物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弃物的处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和利用等环节。

第三条废弃物的管理应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鼓励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政府应建立健全废弃物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提倡公众参与废弃物管理。

第五条废弃物处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高废弃物处理技术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废弃物的分类和管理第六条废弃物按其性质可分为有害废弃物、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第七条有害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电池、荧光灯管、废油、化学品等,应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

第八条可回收物包括但不限于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应分类收集、清洁处理和回收利用。

第九条厨余垃圾应分装、密封和定期清运,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其他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第十一条废弃物应按照分类要求投放,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废弃物处理设施第十二条废弃物处理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资质证明。

第十三条废弃物处理设施应根据废弃物的类型和产量进行规划和建设,保证处理能力和效果。

第十四条废弃物处理设施应有专门的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废弃物处理设施应配备相应的环保设备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保护周边环境和空气质量。

第十六条废弃物处理设施应向监管部门定期报告排放情况和处理效果,并且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第十七条废弃物的收集应符合分类要求,定期进行,不得随意倾倒。

第十八条废弃物的收集设施应设置在便利群众的地方,并有明显的标识和指引。

第十九条废弃物的运输应采取密封、固定和防止泄漏的措施,确保安全和卫生。

第二十条废弃物的运输车辆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渣土、建筑垃圾等特殊废弃物的运输应另行规定和管理。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规范废弃物处置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居民等。

二、废弃物分类1.废弃物应当按照其性质、来源和危害程度分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2.废弃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工业废物:包括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农业废物:包括畜禽粪便、废弃农膜、残茬等。

三、废弃物收集1.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废弃物收集设施,设置分类垃圾桶和废品回收箱等。

2.废弃物收集车辆应当按照废弃物分类的要求设置不同的车厢或车斗,严禁混装混运。

3.废弃物收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收集,避免滞留及长期存在。

四、废弃物运输1.废弃物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采取密闭式运输或采用防护措施,避免废弃物泄漏或扬尘。

2.废弃物应当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置场所或转运站点,进行运输。

3.废弃物应当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五、废弃物处置1.废弃物处置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处置设施,采取符合标准的处理方式。

3.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制订废弃物处置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六、废弃物环境监测1.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废弃物处置效果监测,记录监测结果并报告相关部门。

七、废弃物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物处置活动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废弃物处置安全。

八、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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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合理合法处理本公司办公、仓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2、废弃物分类:全公司废弃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和普通废弃物。

2.1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灯管、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废油、废油抹布、废化学品容器等,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2.2普通废弃物分为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种:可回收利用废弃物包括为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纸箱、废零件等;不可回收利用的有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等。

3、废弃物的来源:
3.1办公、生活类废弃物源自生活区、办公室、餐厅、卫生间及其他办公场所。

3.2生产类废弃物有从各生产部门正常生产排放出的废成品、废油墨、废塑料、废油料、废纸、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废化工材料及其包装物等;也有从各非生产部门在基建、安装、设备修造和仓储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废油、废渣、报废原材料等。

4、放置和管理
4.1本公司在各工作场所根据产生的废物分类设置不同的垃圾桶或以区域来划分为危险废弃物贮存区(或桶)、可回收废弃物贮存区(或桶)、不可回收废弃物贮存区(或桶),作好分类标识。

4.2不可回收废弃物收集应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集中,依据与地方环保部门订立的协议,定期外运处理。

4.3对可回收废弃物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与相关方签订回收协议。

定期组织集中外卖。

4.4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作适当记录,由行政人事部与相关方签订环保协议,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5员工用餐中产生的剩余饭菜和泔脚作为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

5、异常及紧急处理:若废弃物因存放不当发生泄漏或散失污染环境,或在处理过程中出现违禁紧急情况时应依据《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6、监督和检查:各产出废弃物部门都应负责分门别类整理堆放各类废弃物,防止其蔓延散失,做到确保安全、整齐、清洁;行政人事部应有专人负责每月一次结合“6S”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废弃物堆场检查表》记录。

7、记录表式
7.1 《危险废弃物清单》品质管理部保存,期限一年;
7.2 《废弃物堆场检查表》行政人事部保存,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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