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____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____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暂存设施管理要求一、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并盛装于周转箱内,禁止打开包装袋取出废物。
二、暂存设施设专人管理(贾衍奎)及时对贮存设施和贮存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开裂等问题及时更换。
三、医疗废物暂存库房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____mg/l健之素液),冲洗液排入医疗废水消毒、收集、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暂存柜(箱)每天消毒一次。
四、暂存设施清理出的医疗废物、被医疗废物污染的物品、损坏或废弃的容器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五、暂存设施应配备应急设备及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设备、消防灭火装备、泄漏物清理工具、消毒设备等。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要求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规程。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产生地运送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一、按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及运送至院内焚烧炉焚烧。
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范文(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保障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员工的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临时存放、收集和处置。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科室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处置工作由科室内指定的专人负责。
相关人员应接受培训,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方法及相关知识。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是指将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通过分类方式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废物。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处置,是指将科室内分类好的医疗废物按照处理方法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或销毁的过程。
第七条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应加强科室与医务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对本制度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情况,确保遵守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第九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划分为6类,分别为:(一)感染性废物:指被传染并且可能使人感染的医疗废物,包括临床以及实验室产生的传染病生活垃圾、废弃药品、注射器、针头、压滤袋、污染的敷料等。
(二)有害性废物:指对人体健康或者环境造成有毒有害影响的医疗废物,包括废弃药物、废弃药品包装物(如包装纸盒、内衬材料、塑料药瓶等)、农药瓶、荧光灯管、废电池等。
(三)化学性废物:指含有有毒化学品,能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医疗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药品容器、废弃的试剂瓶、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四)放射性废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放射性危害的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废物、放射性药品外包装废物、放射性探针、放射性试剂瓶等。
(五)一般性废物:指除上述分类外的其他医疗废物,包括医用纱布、纱布包扎过的废弃物、过期的试纸、废弃的纸质、塑料制品等。
(六)尖锐器械:指科室内使用的可能伤及人体的刀片、注射器、针头等。
第十条科室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的原则为:(一)废物应按照上述分类进行划分。
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管理,保障环境和职工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贮存、转运、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医疗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并可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固体、液体和气体物质,包含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
2.感染性废物:指因患者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物品、器械和料子,以及因与感染性病人接触而产生污染的物品、器械和料子。
3.化学药品废物:指不再使用、不再需要或剩余的化学药品,以及与化学药品相关的物品、器械和料子。
4.放射性废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或与放射性物质接触的物品、器械和料子。
5.其他医疗废物:指除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之外的其他医疗废物。
6.收集容器:指用于收集医疗废物的密闭或半密闭容器。
7.贮存场合:指用于临时贮存医疗废物的封闭或半封闭场合。
8.转运:指将医疗废物从产生点运至处理点的过程。
9.处理:指将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或其他合法处理方式的过程。
第四条责任主体1.医院领导:负责整体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医院内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3.医院员工:应依照相关规定参加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并乐观搭配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医疗废物分类依据废物的性质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医院内的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1.感染性废物:应单独收集和处理的红色容器。
2.化学药品废物:应单独收集和处理的黄色容器。
3.放射性废物:应单独收集和处理的紫色容器。
4.其他医疗废物:应单独收集和处理的黑色容器。
第六条标识1.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设有标识,标识内容应包含医院名称、废物分类标识图案、颜色和文字说明。
2.废物分类标识图案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并在医院内明显位置进行宣传。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三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保护环境,维护医疗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内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
第三条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由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本科室全体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清洁人员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废物分类第五条科室医疗废物分为四类,即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和一般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废物包括:被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生物医疗器械、材料、废弃物品、液体和固体排泄物、分泌物。
第七条化学性废物包括:废液、废药、废化学试剂、废药瓶、废污染的胶布和纱布等。
第八条尖锐器械包括:锐利的医疗器械、玻璃、注射器、针头等。
第九条一般废物包括:非感染性的、无害的医疗废弃物品,比如纸张、玻璃、纱布、胶布等。
第十条在临床操作时产生的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必须在专用的医疗废物储存箱内进行收集、储存和运输。
第十一条废物分类应当在产生环节进行,各类废物都应在储存前进行分类。
第三章废物收集、储存和运输第十二条科室废物收集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收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废物收集容器应当使用专用的刚性红色或黄色塑料箱,箱体应加盖密封。
感染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感染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危险性气象符号,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化学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化学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化学性无标志,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第十四条废物储存点应当设立在离临床操作现场最近的位置,应远离人员流动区,并且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废物储存点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以确保废物安全储存。
第十六条废物运输应当由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途中应当做到安全、稳定、不泄露,不扬散。
第四章废物处置第十七条科室应当建立废物处置联络站,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废物处置相关证明。
第十八条感染性废物应当通过专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和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和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管理,保护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及其所辖各医疗单位涉及的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疗废物: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放射性等特殊性质,需要进行特殊处理的废弃物。
2.分类:依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3.处理:指对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运输、处理的过程。
4.三公害:指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环境和社会的危害。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第四条分类原则医疗废物的分类原则包含传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
第五条分类方法1.传染性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袋:专用红色塑料袋,用于收集和装载感染性医疗废物。
–外包装:密封性固定,防止泄漏。
–标识:标注“传染性医疗废物”字样。
2.化学性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袋:专用黄色塑料袋,用于收集和装载化学性医疗废物。
–外包装:耐化学药品性能,密封性固定,防止泄漏。
–标识:标注“化学性医疗废物”字样。
3.放射性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袋:专用黑色塑料袋,用于收集和装载放射性医疗废物。
–外包装:防护性能好,密封性固定,防止泄漏和辐射。
–标识:标注“放射性医疗废物”字样。
4.其他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袋:专用蓝色塑料袋,用于收集和装载其他医疗废物。
–外包装:防护性能好,密封性固定,防止泄漏。
–标识:标注“其他医疗废物”字样。
第六条分类标识和颜色分类医疗废物的外包装上应有清楚可见的标识和颜色,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七条分类收集和储存医院应设立分类储存区域,将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各分类储存区域应具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防渗透设施,保证医疗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第八条处理方式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应依据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包含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委托处理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1(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准时运走,如无法准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需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
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当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需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削减工作人员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
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育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准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根据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四)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废弃的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杀虫剂等。
(五)化学性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化学毒性的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杀虫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一)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分别放入指定的收集容器或者包装物内。
(二)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别采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黄色医疗垃圾袋、专用锐器盒、专用化学废物收集容器等进行收集。
(三)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运输(一)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具备防水、防渗、防泄露等功能,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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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
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
附1: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防护
1.处理医疗废物时应穿工作衣、裤、戴工作帽、带手套、穿工作鞋。
处理后立即脱去工作用品并认真洗手。
2.处理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垃圾时,按传染病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3.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两年健康查体一次。
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被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医疗废物刺伤或擦伤时,应立即消毒。
6.被锐器伤的处理:如不慎被锐器伤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