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合同的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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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培训计划骗局案例

主播培训计划骗局案例

主播培训计划骗局案例案例一:小明被骗入主播培训计划小明是一名大学生,对网络直播行业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他在某天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了一则宣传主播培训计划的广告,心生兴趣便点击了进去。

广告中承诺通过培训能够在短时间内成为一名知名主播,薪水丰厚,发展前景可观。

小明动心了,便在广告上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了咨询。

在电话里,对方自称是某知名网络直播平台的工作人员,声称他们有专业的培训课程和一对一指导,能够帮助小明迅速成为优秀主播。

对方还向小明展示了许多之前通过他们培训并在直播平台上取得成功的学员案例,给小明带来了强烈的信任感。

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小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报名参加这个培训计划。

对方要求小明先交5000元作为报名费,承诺如果培训期间小明不满意,还可以全额退款。

小明考虑了一番,觉得这个培训计划的诚意十足,便支付了报名费。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小明的预期发展。

在培训期间,对方给小明分派了一位所谓的“一对一指导老师”,但这位老师只是每天让小明看一些网络直播的教学视频,没有提供真正的实践指导和技能培训。

而且,这些视频都是一些公开的资源,在网上可以免费观看。

培训结束后,小明并没有像对方宣传的那样成为一名成功的主播。

他感到很失望,便要求对方退还报名费。

然而,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最后还中途消失了。

小明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可是却已经无从追查了。

对于小明这样的受害者来说,付出的不仅仅是金钱,更是失去了对网络培训行业的信任。

这种以虚假宣传引诱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的行为,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网红机构贩卖虚假主播培训计划小红是一名热爱网络直播的年轻人,对成为一名优秀的网红念念不忘。

她也像小明一样看到了很多主播培训计划的广告,并在一家所谓的网红培训机构进行了咨询。

在咨询电话里,对方向小红承诺他们有一整套系统的培训课程,能够帮助小红在短时间内成为一名有影响力的网红,并实现财务自由。

主播合同的坑案例

主播合同的坑案例

主播合同的坑案例
【原创版】
目录
一、主播合同的概念与重要性
二、主播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坑
三、如何避免落入主播合同的坑
正文
一、主播合同的概念与重要性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主播开始进入这个领域。

主播合同是保障主播和直播平台权益的基础,也是维护双方合作关系的重要依据。

一份完善的主播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

二、主播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坑
1.合同期限及解约条件不明确:一些主播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和解约条件规定不明确,这可能导致主播在合同期内无法自由解约,或者解约时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

2.权利义务分配不均:部分主播合同中,直播平台的权利义务过多,主播的权利受到限制,例如直播内容审核、直播时间安排等方面。

3.收益分配不合理:一些合同中,直播平台对主播的收益分配比例过高,主播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4.违约金过高:部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主播在违约时需要承担较大的经济责任。

三、如何避免落入主播合同的坑
1.仔细阅读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主播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
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于合同期限、解约条件、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

2.与直播平台充分沟通:主播在签订合同前,应与直播平台充分沟通,争取自己的权益,确保合同中的条款合理。

3.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主播对合同内容有疑问,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4.加强自身法律意识:主播应当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维权能力。

总之,主播在签订合同时,要谨慎对待,避免落入合同陷阱。

传媒公司诈骗案例

传媒公司诈骗案例

传媒公司诈骗案例诈骗团伙利用女主播“要打赏”诈骗188万余元2019年12月1日起,郑某、胡某伟经共同商议,租用南昌市高新区云中城B座51楼,以江西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义,组织多人分别担任总监、组长、主播及经理、经纪人等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该诈骗团伙与江西乾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安排招聘的女主播在该公司的“大象娱乐”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直播公司则将被害人为女主播充值消费资金提成10%后返还给该团伙。

诈骗期间,前端业务员统一以虚构的女性网络主播名义,在“陌陌”“探探”等交友软件上添加男性被害人为好友,后按照“话术模板”与被害人聊天,吸引被害人进入合作的直播平台,在总监、组长的指导和女主播的配合下,组长假装与被害人谈恋爱骗取信任,并虚构主播家里人生病,需做任务、平台PK等理由,让被害人在直播平台上充值和购买虚拟礼物送给女主播,从而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截至案发,该团伙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邹某傧、程某辉、倪某兴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88万余元。

“美女主播”?齐齐哈尔一传媒公司8人被抓近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公安分局所队联合,多侦同步上案,经缜密侦查、精心研判。

成功打掉一支播诈骗团伙,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涉案手机24部、电脑10台。

4月初,龙沙公安分局大民派出所经工作获悉,辖区内某传媒公司极有可能正在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民警经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负责人王某招纳了某直播平台上人气颇高的“美女名媛”李某、丛某,而后又招纳了黄某等5名男性“键盘手”冒充女主播,在各大直播间寻觅打赏豪横的“大哥”,通过与“大哥”私信聊天拉近距离,为主播实施引流、协助诈骗,每日诈骗的礼物钱款按照分工不同由公司统一按月发放。

历经一个星期的侦查,民警已掌握了该诈骗团伙的大量犯罪证据,一个以王某为首的直播诈骗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4月9日,龙沙公安分局所队联合兵分多路同步实施抓捕,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等8人如实供述其以传媒公司作掩护,利用女性靠前直播、男性员工冒充女主播,诱导网友消费诈骗“粉丝”钱财而获利的犯罪事实。

网络违规的主播网红案例

网络违规的主播网红案例

网络违规的主播网红案例
近日,河南开封某网络主播在飞速蹿红的巅峰时期跳槽到其他直播平台,被原公司诉至示范区法院。

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原告违约金100万元。

2018年3月,某主播被开封某网络公司相中,成为一名签约主播。

双方签订经纪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

该公司作为某主播的独家经纪公司,为其策划、安排、带货等活动。

合同期内,某主播只能在该公司的平台进行直播,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开展合作。

协议签订后,某主播在某直播平台上直播,开封某网络公司在线上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来提高其人气和影响力。

在公司大力培育、推广和包装下,某主播作为新晋网络主播在平台上迅速走红,人气值不断攀升。

某主播在一年时间内积攒大量人气,并迅速成为网红,获取将近30万收入,该公司向其足额支付28万元。

2019年10月,某主播转红之后向公司邮寄解除通知书,又在其他平台进行直播并继续获利。

开封某网络公司发现该主播跳槽后,一纸诉状将该主播告上法庭,认为其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及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现代媒体合同陷阱纠纷案例

现代媒体合同陷阱纠纷案例

现代媒体合同陷阱纠纷案例今天咱来唠唠小美的事儿。

小美呢,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那粉丝量虽然比不上那些超级大网红,但也有个几十万呢。

有一天啊,一家看着特别高大上的传媒公司找上了小美。

这公司的人啊,那是舌灿莲花,把小美夸得像朵花似的,说小美要是跟他们签约啊,那绝对能成为一线网红,各种资源就像雪花一样往她身上飘。

小美一听,心里可就乐开了花,觉得自己的大好前程就在眼前了。

于是呢,小美就和这家传媒公司签了合同。

这合同啊,密密麻麻好几页,小美当时就有点晕乎,但想着人家是大公司,肯定不会坑自己,也就没太仔细看就签了字。

这一签,可就掉进陷阱里喽。

首先呢,合同里有个条款说,小美在签约期间创作的所有内容,包括视频、照片啥的,版权都归传媒公司所有。

小美一开始没当回事儿,想着自己跟着公司混,这些东西归公司就归公司呗。

可是后来啊,小美自己想做个纪念性的视频合集,结果公司说不行,这是公司的版权内容,小美要是私自用那就是侵权。

小美当时就懵了,这自己辛辛苦苦做的东西,怎么就不能用了呢?还有啊,合同里规定小美每个月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直播时长,少一分钟都要扣钱。

这可把小美累得够呛,有时候生病了都得硬撑着直播。

更过分的是,公司承诺给小美的推广资源,那是少得可怜。

小美就质问公司,公司却拿出合同来说,上面可没写具体要给多少推广资源啊,只是说会尽量安排。

小美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坑了。

后来啊,小美实在受不了了,就想解约。

这时候她才发现,合同里的解约条款简直就是个大坑。

要解约的话,小美得支付一大笔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数额高得吓人,小美就算把自己的积蓄都拿出来也不够啊。

小美就这么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继续留在公司吧,被压榨得不行;想解约吧,又没钱付违约金。

她这才知道,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没仔细看,被那些看似美好的承诺冲昏了头脑,结果掉进了这个合同陷阱里。

这事儿啊,到现在还没解决呢,小美整天愁眉苦脸的,粉丝们也都为她着急。

咱再说说主播小李的事儿。

小李是个游戏主播,玩游戏那叫一个厉害,吸引了不少粉丝。

合同主体不合格案例

合同主体不合格案例

合同主体不合格案例
话说有个叫小李的小伙子,特别爱捣鼓电子产品。

有一天,他在网上看到有人卖一款超级酷炫的限量版游戏机,价格还特别划算。

这个卖家呢,自称是“游戏大神公司”的代表小王。

小李兴奋得不行,立马和这个小王联系,谈好了价格和交易方式,然后就签了个简单的电子合同。

合同上就写着小李从“游戏大神公司”购买游戏机,小王代表公司签字啥的。

结果呢,等小李付了钱,眼巴巴地等着游戏机的时候,啥都没收到。

小李就着急了,开始找这个小王理论。

这一查才发现,所谓的“游戏大神公司”根本就没有在工商局注册过,就是小王自己瞎编的一个名头。

这就是典型的合同主体不合格。

你想啊,这个“游戏大神公司”都不存在,就像你和一个不存在的幻影签合同,那这合同能有效吗?肯定不行啊。

小王根本就没有资格代表一个不存在的公司去签合同,小李这下可就吃了大亏,钱也付了,游戏机没影了,就因为这个合同主体不合格。

再给你讲个例子。

老张是个果农,种了好多好多水果。

有个自称是“超级水果采购联盟”的人小赵来找老张,说要大量采购他的水果,老张一听可高兴了。

小赵拿出一份合同,说签了就按合同办事,很快就来拉货付款。

老张也没多想就签了。

结果到了约定拉货的时间,一个人都没来。

老张四处打听才知道,这个“超级水果采购联盟”就是小赵和他几个朋友临时起意编的名字,根本不是什么正规的商业组织。

老张这时候才明白,自己是碰上合同主体不合格的事儿了,那满果园的水果还等着人来收呢,可愁坏了老张。

这就告诉我们啊,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看看对方到底是个啥,可不能稀里糊涂就签字啊。

2023年有关合同的典型案例

2023年有关合同的典型案例

2023年有关合同的典型案例一、网红主播合同违约案。

1. 案例详情。

有个小有名气的网红主播,和一家直播公司签了合同。

合同里明确规定,这个主播只能在这家公司旗下的平台直播,而且每周至少要直播20个小时,持续两年。

刚开始的时候,主播还挺守规矩的。

可是过了几个月,主播觉得自己翅膀硬了,被另一家竞争对手公司挖走了。

那家新公司承诺给他更高的分成,还有更多的推广资源。

原来的直播公司可就不干了,这明摆着是违约啊。

他们拿出合同,要求主播回来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要赔偿因为他突然离开造成的损失,比如公司前期在他身上投入的推广费用、培训费用啥的。

主播呢,觉得自己也挺委屈的,他觉得原来的公司对他管得太严了,限制了他的发展,而且新公司给的条件实在是太诱人了。

2. 判决结果。

最后法院判决主播违约成立。

法院认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主播不能因为新公司给了更好的条件就随意违约。

主播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原来直播公司各项损失共计50万元,并且要停止在新公司的直播活动,回来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履行剩余的直播时长。

这个案例就告诉大家,签了合同就得守信用,不能见利忘义啊。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 案例详情。

有个租客租了一套房子,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房子只能用来居住,不能改变用途。

租客租了房子之后呢,觉得自己可以做点小生意。

他没和房东商量,就把客厅改成了一个小小的工作室,摆上了办公桌、电脑啥的,还经常有客户来谈业务。

邻居发现了就告诉了房东,房东一看这还得了,这和合同上写的不一样啊。

房东要求租客恢复原状,并且解除合同。

租客却觉得自己没什么大错,他觉得只是在客厅做了点小改动,又没有破坏房子的结构。

而且他觉得自己按时交房租,房东不应该这么小气。

2.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租客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虽然他按时交房租,但是改变房屋用途是合同明确禁止的行为。

最后判决租客要在一个月内恢复客厅的原状,并且由于他的违约行为,房东有权解除合同,租客还得承担房东重新找租客期间的房屋空置损失,大概是两个月的房租。

主播合同纠纷案例总结

主播合同纠纷案例总结

主播合同纠纷案例总结主播合同纠纷案例总结:直播江湖的那些“坑”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主播合同纠纷那点事儿。

这直播界啊,就像个热闹的江湖,主播们各显神通,但有时候也难免会踩进一些“坑”里。

咱先说这合同里常见的“坑”之一,就是薪资待遇含糊不清。

有些合同上写得那叫一个模糊,主播以为能赚大钱,结果到最后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就像满心欢喜以为能吃到大蛋糕,结果到手的只是一小口面包,那感觉,别提多憋屈了!还有这违约金的事儿,那也是个大“坑”。

有的合同违约金定得高得离谱,一旦主播稍有不慎违反了一点点规定,就得面临巨额赔偿。

这就好比走在路上不小心踩了个小水坑,结果一抬头发现自己掉进了万丈深渊,那真是想哭都找不到地儿啊。

再来说说直播平台的一些“霸王条款”。

有些平台规定主播必须在他们平台直播多久多久,不能去其他地方。

这就像捆住了主播的手脚,限制了他们的发展空间。

主播本来想着在直播江湖里自由翱翔,结果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那滋味可不好受。

我就听说过一个案例,有个小主播刚入行,啥也不懂就签了合同。

结果平台根本没给他多少流量扶持,他自己辛辛苦苦直播了好久也没什么人气。

这时候他想解约吧,又发现违约金高得吓人,简直是进退两难啊!还有一个更搞笑的例子,有个主播和平台签合同的时候没仔细看,结果直播的时候不小心说了句不该说的话,就被平台以违约为由给告了。

主播自己都傻眼了,心想我就随口一说,这咋还上升到法律层面了呢!那咱该怎么避免这些“坑”呢?首先啊,签合同前一定要瞪大双眼,把每一条都看清楚,不懂的就找人咨询。

别嫌麻烦,这可是关乎自己前途和钱途的大事儿。

其次,要对平台有充分的了解,看看它的口碑和实力。

别光被那些花言巧语给骗了,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总之,在这直播江湖里闯荡,可得长点心。

别被那些外表光鲜亮丽的合同给迷惑了,要时刻保持警惕。

不然一不小心掉进了“坑”里,那可就有的哭了。

希望各位主播们都能在这片江湖里混得风生水起,赚得盆满钵满,远离那些合同纠纷的烦恼!咱就说到这儿,下次再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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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合同的坑案例:主播与直播平台的合同纠纷
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直播行业逐渐兴起,并吸引了大量的主播加入。

主播通过直播平台可以展示自己的才艺、吸引观众,并通过观众的打赏、广告收入等途径获得收益。

然而,在与直播平台签订合同时,主播可能会遇到一些坑,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案例背景
小明是一名网络歌手,他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并希望通过直播平台展示自己的歌唱才华,并获得一定的收益。

他与某直播平台签订了一份主播合同,约定了直播时间、收益分成等事项。

然而,在与直播平台合作的过程中,小明逐渐发现合同中存在一些坑,导致他与直播平台发生了纠纷。

过程
1. 收益分成不明确
在合同中,直播平台承诺将主播的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成,但具体的分成比例并未明确约定。

在小明开始直播后,他发现直播平台并未按照他预期的比例分成收益,而是以各种理由将分成比例降低,从而导致小明的收益大幅减少。

2. 平台乱扣款项
在直播过程中,直播平台会根据主播的表现进行打赏、广告收入等的分成。

然而,小明发现直播平台在计算他的收益时,经常出现错误,导致他的收益被平台错误地扣除。

尽管小明多次向直播平台反映此问题,但平台并未及时解决,给小明带来了经济损失。

3. 无法提现收益
根据合同约定,主播可以根据一定的条件申请提现收益。

然而,小明发现直播平台对于提现的条件设置过于苛刻,并且在小明满足条件后,平台仍然以各种理由拖延提现的时间,导致小明无法及时获得自己的收益。

结果
面对直播平台的种种问题,小明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合同纠纷。

他聘请了一位律师,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直播平台履行合同、支付应得的收益。

在法庭上,小明提供了合同、收益记录等证据,并详细阐述了与直播平台的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法院最终判决直播平台应当履行合同,支付小明应得的收益,并对直播平台的违约行为进行了批评。

此案例的结果对于其他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合同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也提醒直播平台在与主播签订合同时要合理、公平地约定各项条款。

启示
1.主播在与直播平台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收益分成、
提现条件等方面的约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2.主播在与直播平台合作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收益情况、与平台的沟通记录等,
以备将来解决纠纷时使用。

3.主播在遇到问题时,应及时与直播平台进行沟通,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
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4.主播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各项权益和义务,并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同时,直播平台也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公平对待主播,共同促进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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