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流程
企业股权质押办理流程

企业股权质押办理流程一、前期准备。
咱得先把相关的材料都准备好。
这材料可不能马虎呀。
股权质押合同那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啦,就像我们出门要带钥匙一样重要呢。
这个合同里要把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写得清清楚楚的,什么姓名呀,身份证号呀,联系方式之类的。
还有股权所在的公司情况也要写上,公司的名称呀,注册地址啥的。
另外,出质的股权比例得明确,就好比我们分蛋糕,得说清楚切出去多大一块用来质押呢。
然后就是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啦,身份证复印件之类的得准备好,这就像是证明自己身份的小卡片一样。
如果出质人是企业法人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不能少,这就像是企业的身份证呢。
还有,股权凭证也得带上。
这可是股权的身份证明呀,要是没有这个,人家怎么知道你要质押的股权是真的存在的呢。
二、协商沟通。
准备好材料之后呢,出质人和质权人就得好好坐下来谈一谈啦。
这就像两个小伙伴商量一件大事儿一样。
要确定好质押的金额、期限这些重要的事情。
比如说,质权人可能会想,我给你这么多钱,你得用股权质押多久来保证我的利益呢。
出质人也得考虑自己的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这些条款。
双方要坦诚相待,就像好朋友之间分享小秘密一样,把自己的想法和担忧都说说出来。
要是在金额或者期限上有分歧,那就得像谈判一样,互相让步,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点。
三、办理登记。
四、后续管理。
股权质押办理好了,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哦。
在质押期间呢,出质人还是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公司的。
毕竟公司运营得好,股权才更有价值嘛。
质权人也要时不时地关注一下出质人的公司情况。
要是出质人的公司出现了什么大问题,质权人可能就会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了。
而且呀,如果质押期限快到了,双方还要商量一下是解除质押还是继续质押呢。
这就像我们租房子到期了,是续租还是搬走一样,要提前做好打算哦。
企业股权质押登记的办理流程和费用

企业股权质押登记的办理流程和费用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取得贷款或履行其他债务。
为了确保质押的股权有效、有权威,企业需要进行股权质押登记。
本文将介绍企业股权质押登记的办理流程和费用。
一、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准备以下基本材料:- 股权质押合同:包含质押股权的具体信息,质押期限、质押方式等。
- 股东会决议书:股东会决议通过股权质押,并授权代表进行办理。
- 股东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股权证明等。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权结构等公司相关证件。
2. 编制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由企业或其代理人编制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 质押人及质权人的基本信息。
- 质权的具体情况和质押的股权明细。
- 抵押物评估报告(如果有)。
- 股权质押期限和费用支付情况。
- 其他相关附件等。
3. 递交申请并缴费将编制好的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递交至登记机构,并缴纳相关费用。
费用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登记机构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
4. 备案及公告登记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完备性和合规性。
审核通过后,将办理备案并进行公告。
一般情况下,备案和公告的费用已包含在申请时所缴纳的费用中。
5. 办理登记证书在完成备案和公告后,登记机构会办理相应的登记证书,并将其交予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登记证书是股权质押合法有效的证明,业务受理机构可根据登记证书的有效性对质押事项进行操作。
6. 股权解除质押及注销登记当质权人获得应得的债权后,质押期满或质押解除的其他条件满足时,质权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股权解除质押并办理注销登记。
二、费用企业股权质押登记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股权质押登记费:该费用用于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金额根据不同登记机构的规定而定。
- 公告费:登记机构在办理备案时需要进行公告,公告费用一般已包含在登记费用中。
- 其他相关费用:如评估费、公证费等,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上市公司股权二次质押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二次质押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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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流程及手续

股权质押流程及手续
股权质押流程及手续是指公司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向借款人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且在借款期限内将其股权质押给贷款方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质押流程及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公司向借款人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首先,公司需向借款人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提供有关企业信息及贷款用途,以便借款人或金融机构了解公司情况和贷款目的,并判断该贷款是否可行。
二、借款人或金融机构对公司进行审核:
借款人或金融机构会对公司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公司的法律注册、财务状况、公司经营状况、股权结构等。
审核通过后,借款人或金融机构会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公司质押股权:
在借款合同签订之后,公司需要将股权质押给借款人或金融机构,并准备相关手续。
包括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登记证明和股东大会决议等。
四、股权质押登记:
当公司准备好质押股权的手续后,就需要到质押登记机构进行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机构会根据公司提供的质押
材料,对股权质押进行登记,并向借款人或金融机构发放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五、股权质押完成:
当上述步骤都完成之后,公司就可以完成股权质押。
质押完成后,公司可以获得意向借款人或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以用于企业经营及发展。
但公司必须在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否则借款人或金融机构将有权没收公司质押的股权。
总之,股权质押流程及手续是由公司向借款人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借款人或金融机构对公司进行审核,公司质押股权,股权质押登记,股权质押完成等几个环节组成的一个流程。
广州股权质押登记流程

广州股权质押登记流程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贷款人融资借款的一种融资形式。
股权质押登记是指将股权质押登记到相关部门,以便进行质押融资操作。
在广州,股权质押登记流程较为复杂,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和登记,下面将详细介绍广州股权质押登记的流程。
一、准备材料1、股权质押合同:首先需要准备好股权质押合同,其中要包括质押人、贷款人、质押的股权份额、质押期限、贷款金额、贷款利率等相关信息。
2、公司证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3、质押股权证书:要提供质押的股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股权确认书:质押人应向公司提出股权确认申请,由公司出具股权确认书或签字确认。
5、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如果质押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需要提供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的相关决议。
6、法人身份证明: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7、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
二、登记流程1、股权质押合同签订:质押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确定质押的股权份额和贷款金额等相关事项。
2、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如质押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需要进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确认同意股权质押。
3、质押登记申请:质押人向所持股权所在的公司提出质押登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4、公司股权确认:公司根据质押登记申请,出具股权确认书或签字确认,确认质押的股权。
5、股权质押登记申请:质押人向广州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股权质押登记,提交相关材料。
6、银行贷款登记:贷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将银行凭证提供给证券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7、登记手续办理:广州证券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8、审批和审查:证券登记机构进行审批和审查,核实质押股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9、登记结果通知:证券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通知贷款人和质押人登记结果。
10、登记证书领取:贷款人和质押人持相关凭证到证券登记机构领取股权质押登记证书。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项目相关流程1.股权质押合规性审查1.1 出质人如为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持续经营能力,经营规范、资本结构合理,财务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偿债能力;2)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近2年无违法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1.2 出质人如为自然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拥有中国国籍,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拥有一定个人财产;3)有良好的个人信誉,近三年无违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1.3 质押标的股票的条件:1)标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的,信托期限至少要覆盖标的股票的限售期及标的股票解禁后根据有关限售股解禁流通的具体管理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标的股票为有减持限制的流通股的,信托期限的设置要覆盖根据减持有关规定可实现完全变现的时间。
2)下列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的:i.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业绩披露预亏的股票;ii.被交易所ST处理或ST摘帽6个月以下的上市公司股票;iii.最近一年内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被交易所谴责、证监会处罚或有任何不利于正常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事项发生的上市公司股票;iv.未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股票;v.其他潜在风险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如行业风险或政策风险较大的个股等。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质押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质押。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2.风险控制措施具体要求:2.1 目标股权质押担保保障性不足的,要求交易对手追加抵押变现能力强的资产。
2.2 标的股票质押率要求如下:1)以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作质押的,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50%;2)以非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作质押的,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40%;3)集合资金信托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标的股票,单一信托项目以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作质押的,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30%。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法律常识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法律常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 - 法律常识1. 引言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分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债权人质押以获取借款或者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常识。
2. 申请股权质押2.1 准备材料准备以下材料:股权质押申请书、债权协议、股权冻结证明、股分证券账户冻结通知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司章程等。
2.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拟定质权人或者质权人的授权代理人,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报股权质押。
2.3 股权冻结根据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会对相应的股东账户进行冻结,以确保股权质押的实施。
3. 股权质押合同签订3.1 商议质押条件通过商议确定证券质押的具体条件,包括质押比例、质押期限、质押物处置方式等。
3.2 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双方根据商议结果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 股权质押登记4.1 登记申请将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和相关材料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登记。
4.2 登记审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符合要求后进行登记。
4.3 登记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其他厉害关系人了解相关情况。
5. 股权质押解除5.1 条件履行质权人提前通知质押人,要求其履行质押合同规定的条件。
5.2 解除登记在质权人确认条件已履行的情况下,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5.3 解除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解除股权质押的情况进行公告。
6. 附件列表本文所涉及的附件如下:- 股权质押申请书- 债权协议- 股权冻结证明- 股分证券账户冻结通知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公司章程7. 法律名词及注释- 股权质押: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分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质押以获取借款或者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行为。
- 质权人:股权质押的债权人,享有对股权的优先受偿权。
中登公司新三板股权质押业务办理流程

4、办理完成,获得和创金融授信
新三板股权质押办理流程
1、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以自然人身份质押
2、准备办理材料
以公司(法人)身份质 押
本人亲自办理:
-《股份质押合同》 (合同需要加盖法人章和骑缝章) - 出质人身份证原件 及 复印件 (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 --《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
经办人代为办理: -《股份质押合同》 (合同需要加盖法人章和骑缝章) - 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函 - 出质人身份证原件 及 复印件 (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 - 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 及 复印件 (注明“本人亲自办理,经审核与原件一致”) -《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
*委托书须明确对经办人做出委托事项,并公证两 人的身份证
企业法人本人亲自办理: -《股份质押合同》 (合同需要加盖法人章和骑缝章)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原件 及 复印件 (注明“本人亲自办理,经审核与原件一致”)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
*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行公章 *办理时带上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备不时 之需
经办人代为办理: -《股份质押合同》 (合同需要加盖法人章和骑缝章)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注明“本人亲自办理,经审核与原件一致”) -《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
*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行公章 *办理时带上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备不时之需
北京中登公司办理
3、办理质押登记业务
本地托管券商办理
申请 后一 个工作 日即可 获取 《证券 质押 登记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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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业务流程一、质押登记a。
所须材料:①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②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③质押合同及公证书;④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⑤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⑥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⑦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⑧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⑨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⑩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b. 操作流程:质押双方持上述文件到托管部.托管部收取手续费。
办理质押冻结。
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
二、解除质押登记a.所须材料:①质押双方出具解除质押登记申请书;②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和签名);③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双方股权质押冻结证明单.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b. 操作流程:股权质押协议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
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第一条有关各方1。
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
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质押内容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质押登记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乙方是标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股权质押程序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
股权质押的法律程序:第一步:前期工作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⑷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三、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⑴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⑵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⑷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⑸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⑹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第二步,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注意:股份出质准用禁止流质的规定。
因此,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所有权直接归质权人所有的约定。
)出质行为生效条件: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㈠一般规定根据《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
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须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
㈡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转移手续。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核定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本变动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㈢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设立,是中国法人,除对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外商投资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如果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且该企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则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另外,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该股权的作价依据。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㈠一般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发行股票,其股权以股票形式来表现,分为记名股与无记名股.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则既有记名股也有无记名股.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未经背书质押的无记名股票,不得对抗第三人。
㈡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
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并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办理国有股质押备案应当向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如下文件:1.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证明文件;2.质押的可行性报告及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3。
质押协议副本;4.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5.关于国有股质押的法律意见书。
第三步,权利的实现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实现及诉讼实现。
第一种:协议实现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依法转让实现质权,质权人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种:诉讼实现如出质人拒绝或协商不能,则质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质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问题我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以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经向中介机构(亦可称之为“与出质人和质权人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后,该股权质押合同才始得生效,而且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该股权质押的事实一般还应该由出质人在公告中予以披露,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向证券登记机构查询的方式获得该股权质押的情况,从而使该股权质押的事实为社会公众所知悉,进而使该股权质押具有相当的公示力和公信力.这样,就完全可以起到防止出质人在质押期限内将该股权非法转让或者将其重复质押给其他人的情况发生,从而为质权人能够顺利实现质权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保障。
但以登记作为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仍存在以下问题:登记是质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所引发的第一个问题是,这一规定对债权人是很不利的。
因为如果质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最多只能要求出质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债权还是没有保障.但是如果登记是质权生效的条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则对债权人就有利多了.因为如果是由于出质人的原因而没有办理质押登记或者出质人拒不办理或协助办理登记手续,则债权人就可以起诉出质人违约,从而要求出质人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出质人协助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这里涉及到物权变动的一个根本性原则——原因(合同)与结果(物权变动)相分离的原则.我国现行法律对物权变动中的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似乎应该采取更为科学的严加区分的态度。
这样,既有利于债权人保护,也避免滋生纠纷.民法典草案的第296条改正了《担保法》的这一错误,该条明确指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时起设立。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簿之时起设立。
”因此,登记是质权生效的条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加强了对债权人的保护.目前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实践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股权质押登记的渠道不畅.在现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非所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都可以办理质押登记。
根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以其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办理质押贷款登记,自然人及综合类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尚不能办理质押登记。
但是质押是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的结果,如果自然人及综合类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出质,债权人也接受了这种出质,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这种质押合同应当是有效的.但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当经过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后,质权才能成立.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定的也是唯一的办理上市证券登记业务的机构,如果它不办理这样的质押登记,无异于堵塞了订立质押合同的双方办理质押登记的唯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