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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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有哪些

农村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有哪些

农村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有哪些农村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参保操作流程参保⼈携带本⼈⾝份证到农保中⼼财务处缴纳保费,财务出具缴款收据,业务⼈员根据财务出具的缴款收据为参保⼈办理登记⼿续,制作《缴费明细表》、《缴费记录卡》、《缴费证》,并签章确认,...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农村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农村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农村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参保操作流程参保⼈携带本⼈⾝份证到农保中⼼财务处缴纳保费,财务出具缴款收据,业务⼈员根据财务出具的缴款收据为参保⼈办理登记⼿续,制作《缴费明细表》、《缴费记录卡》、《缴费证》,并签章确认,将《缴费证》交参保⼈。

为参保⼈建⽴个⼈帐户,做好计算机的录⼊和存档⼯作。

⼆、给付操作流程(⼀)参保⼈具备享受养⽼待遇条件(男⼥统⼀60周岁)申请领取养⽼保险⾦发放专户领取养⽼⾦。

(四)领取⼈在保证期内⾝亡的,由其指定受益⼈或法定继承⼈到乡镇民政办或市农保中⼼提出继承领取养⽼⾦的申请,同时提供死亡证明、继承⼈的⾝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经审核后将领取⼈保证期内剩余养⽼保险⾦余额⼀次性⽀付给指定受益⼈或法定继承⼈,终⽌保险关系。

三、退保、转保操作流程(⼀)办理退保、转保时,申请⼈须持《缴费证》、有效证明(死亡证明、继承⼈的⾝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户⼝迁出证明、参加城镇职⼯社保和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的证明)、申请⼈的⾝份证复印件。

(⼆)市农保机构业务⼈员对申请退保、转保⼈员材料进⾏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在计算机上办理退保、转保⼿续,经财务⼈员审核⽆误后,退给申请⼈相应的保费本息,终⽌保险关系。

按⽉报南平市农保经办机构审批,并在退保⼈的《缴费记录卡》上注明退保、转保时间、原因及⾦额。

四、补发证、折业务(⼀)参保⼈的《缴费证》、《养⽼⾦发放专⽤存折》有遗失的,应及时向农保经办机构说明遗失情况,出具书⾯申请。

(⼆)市级农保窗⼝业务⼈员对申请补发证件材料进⾏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制发新证,注明“补发”字样,将补发证件交给参保⼈。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一、社会保险基本概念1.社会保险:指依法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社会保险参保对象:具体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自由职业者、城乡居民、退休人员等。

3.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按一定比例缴纳的保险费用,用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1.申领社保卡(1)根据规定,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等地办理。

(3)经过审核,办理单位核发社会保险卡,并告知参保人员领取卡片的时间和地点。

(4)参保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自己的社保卡,并进行密码的修改和个人信息的核对。

2.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需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3)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例如现金缴费、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等。

(4)参保人员根据缴费标准和缴费基数计算缴费金额,并将该金额交至社保局指定的银行或网点。

(5)缴费完成后,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社保卡或社保网站查询自己的缴费记录和缴费状态。

3.办理社会保险福利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办理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保险规定,选择申请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失业保险金等各类社会保险福利。

(3)参保人员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社保局指定的窗口,经过审核后,社保局会办理相应福利的发放手续。

(4)参保人员根据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相应的福利款项或卡片,如养老金发放、医保卡报销等。

以上就是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的详细介绍。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员可以了解和办理自己的社会保险业务,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社保部门也需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提高办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参保人员的满意度。

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业务流程

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业务流程

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业务流程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业务流程一、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业务概述社会保险征缴大厅是为了方便市民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而设立的服务窗口。

该大厅主要提供以下业务:参保登记、缴费查询、社保卡办理、费用发票查询、参保资格审批等。

二、业务流程详述1.参保登记1.1 提供相关材料:联系明、户口本、劳动合同等。

1.2 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完整性与准确性。

1.3 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到系统,并参保登记证明。

2.缴费查询2.1 提供个人联系明。

2.2 工作人员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并核对。

2.3 如有问题,工作人员协助解决;如无问题,则提供相关缴费信息打印件。

3.社保卡办理3.1 提供个人联系明。

3.2 工作人员办理社保卡申请手续,包括拍照、录入个人信息等。

3.3 办理完成后,将社保卡交给申请人,并进行操作说明。

4.费用发票查询4.1 提供个人联系明。

4.2 工作人员查询个人费用发票信息并核对。

4.3 如有问题,工作人员协助解决;如无问题,则提供相关发票信息打印件。

5.参保资格审批5.1 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医疗救助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等。

5.2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5.3 根据相应法规进行资格审批,如审批通过,则发放相关证件或证明;如审批不通过,则提供相应解释和补充材料的建议。

三、附件信息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申请表格样本、费用发票查询表、参保登记证明样本等。

如需查看,请联系大厅工作人员。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参保登记证明:由社会保险征缴大厅发放的证明,用于证明个人已完成参保登记。

2.缴费查询:通过系统查询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业务。

3.社保卡:用于个人参保身份识别和参保待遇发放的卡片。

4.费用发票查询:通过系统查询个人社会保险费用发票的业务。

5.参保资格审批:根据相关法规对个人参保资格进行审批的流程。

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

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

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在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中,我们应该如何准确地进行操作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1. 了解社会保险制度在开始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前,我们首先要对社会保险制度有所了解。

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每个保险项目都有相应的办理流程和操作规定。

2. 编制个人档案在参加社会保险之前,我们需要将个人的信息进行归档。

个人档案包括身份证明、户口簿、学历证明、居住证明等必要材料,可以将其纸质化或电子化保存。

3. 登记信息并缴纳社保费一旦个人档案编制完毕,接下来我们需要将自己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

这个过程通常可以在社保服务窗口或者线上平台完成。

4. 熟悉报销流程如果我们需要进行医疗保险的报销,就要熟悉报销流程。

通常我们需要提供医疗发票、医疗费用明细以及参保人员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申请。

5. 办理社保待遇申请当我们符合领取社保待遇的条件时,可以办理社保待遇申请。

这包括养老金的领取、工伤医疗费的报销等内容。

根据不同的待遇申请,办理流程也有所差异,我们需要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6. 变更个人信息如果我们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比如姓名、地址、银行账号等,我们应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将变更信息通知社会保险单位,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7. 退保和注销如果我们不再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者转移到其他地方就业等原因,我们可以办理退保或注销手续。

退保和注销的流程与参保手续类似,我们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

8. 纠纷处理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或纠纷。

这时我们可以与社会保险单位进行沟通,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总而言之,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需要我们对相关制度和规定有一定的了解,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权益,并顺利享受社会保险带来的各项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险统计、社会保险精算、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及流程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流程的规范、优化及信息系统的开发、整合。

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指定、授权、委托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768-2011 社会保险服务总则GB/T 31596.1-2015 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通用GB/T 31596.2-2015 社会保险术语第2部分:养老保险GB/T 31596.4-2015 社会保险术语第4部分:医疗保险GB/T 31596.5-2015 社会保险术语第5部分:工伤保险GB/T 31594-2015 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GB/T 31599-2015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31596.1-2015(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通用)、GB/T 31596.2-2015(社会保险术语第2部分:养老保险)、GB/T 31596.4-2015(社会保险术语第4部分:医疗保险)、GB/T 31596.5-2015(社会保险术语第5部分:工伤保险)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social insurance business procedures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对经办业务环节的有序安排和组合,以满足经办管理服务需求的一系列活动。

3.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record of social insurance rights and benefits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现行)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现行)
7.1享受失业人员需提供材料:
7.1.1享受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各1份。
7.1.2享受失业人员的已在居住地办理过失业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1.3享受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4份(手工填写并粘贴相片)。
7.2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
7.2.1享受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各1份。
6.1.2二代医疗卡办理
6.1.2.1社保局2013年底已停办一代医疗卡。呼市地区所有参保人员(无论是否有一代医疗卡)将统一更换二代医疗卡。
6.1.2.2二代医疗卡由自治区人社厅统一管理发放,人社厅委托中国银行玉泉支行为我市参保人员发放二代医疗卡,由参保人员本人亲自领取。
6.1.2.3新办或补办医疗卡的,可提前拨打电话12333或登录内蒙古社会保障卡网()进行查询。
9.1.6X光检验及结果报告原件(最初和最新的X光片及报告)。
9.1.7受伤人员的个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请(附件10)。
9.1.8单位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请(附件11)。
10.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工伤职工 部门社保专员 人力社保专员 呼市社保局
10.1工伤报销所需材料:
10.1.1受伤人员工伤认定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医疗保险退休办理流程
部门社保专员 人力社息录入和在职转退休所需材料:
4.1.1退休人员审批单复印件1份。
4.1.2退休人员审批表复印件1份。
4.1.3 缴纳税票复印件1份(包含医疗安置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
4.1.4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4.2说明
4.2.1当年12月份退休的退休移交一次性缴费核定单需在下一年度呼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后才可办理 。

社会保险基金存放业务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基金存放业务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基金存放业务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1.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
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2.审核批复:同级财政部门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后,进行
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批复。

3.开展存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批复意见开展存放工作。

以上步骤完成后,社会保险基金存放业务就办理完成了。

此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存放业务时,应与银行签
订存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存放协议应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要求银行提供存放基金
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基金安全、保障基金收益、及时提供基金存取服务等。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对存放的基金进行核对和检查,确保
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办事流程汇总

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办事流程汇总

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办事流程汇总社会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为了实现社会保险的目标,办理各项业务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对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的办事流程进行汇总。

1.社会保险登记:-前往当地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或人社局;-提供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进行登记。

2.社会保险缴费:-参保单位根据员工工资情况确认缴费基数;-确认社会保险费率,包括养老保险费率、医疗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等;-缴费单位将员工的个人社会保险费从工资中扣除;-缴费单位将单位的社会保险费上交至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3.社会保险待遇申领:-前往当地社保事务管理中心或人社局;-递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核实;-若审核通过,申请人将获得社会保险待遇。

4.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定期进行调整;-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基金根据调整方案进行筹集;-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或人社局通知参保人员相关待遇调整情况;-参保人员根据通知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

5.社会保险报销:-患病或意外受伤的参保人员准备相关医疗费用的票据和材料;-前往当地社保事务管理中心或指定的医疗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费用及医疗情况;-若审核通过,参保人员将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报销。

6.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支平衡管理;-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监督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报告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总结起来,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的办事流程包括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待遇申领、社会保险待遇调整、社会保险报销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

具体的办事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大致步骤是相似的。

通过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办事流程,能够提高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效率,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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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流程业务流程(案例)A市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一)参保登记范围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

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1、申请参保登记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三)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及发证说明1、《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的编号是按统一规定的流水顺序给定的,进行变更登记时其编号不变。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发正本,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属分支机构,由总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发副本。

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一)参保单位下列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30日内到市人保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1、单位名称;2、住所或地址;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4、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6、单位类型;7、主管部门或总机构;8、经济类型;9、隶属关系;10、开户银行及帐号;11、参保单位专管员;(二)变更登记1、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1-3)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变更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变更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后,携带《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变更登记。

2、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2)A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3)营业执照;(4)工商变更登记表;(5)社会保险登记证;(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审核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变更登记证件资料和变更事项,变更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给予变更登记。

4、变更单位登记信息登记人员在《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1-3)中加盖“社会保险登记专用章”,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单位登记变更事项,复核无误后确认,单位原登记信息变更为新的登记信息。

5、重新核发登记证单位变更登记后,凡《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项目发生变更的,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原编号不变,收回旧证,作废销毁。

三、社会保险注销登记(一)参保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30日内到市人保局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1、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养老保险缴费义务的;2、参保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3、参保单位跨统筹范围成建制转出的;4、参保单位因住所变动或生产、经营地址变动而涉及改变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的。

(二)注销登记1、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1-4)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注销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2)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3)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等法律文书;(4)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5)拖欠养老保险费的单位还应提供市地税局开具的已结清养老保险欠费、滞纳金证明;(6)有关部门批准转出证明。

3、办理停保及养老金转出手续注销单位携带《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1-4)等资料,先到在职职工管理处办理停保手续。

在职职工管理处审核单位是否欠费,无欠费的,签署停保意见,并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转交社会保险登记处,作为注销登记凭证。

注销单位有离退休人员的,到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办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转出手续。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打印《A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表6-9),注明养老金已发放月份。

4、注销登记、封存参保信息注销单位持签署停保意见的《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1-4)和《A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表6-9)及注销登记证件资料,到“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注销单位上报的证件资料和注销原因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转出手续,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离退休人员待遇无遗留问题的,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给予注销登记。

在《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中加盖“社会保险登记专用章”,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做销毁处理。

注销登记后,信息中心封存其参保信息。

四、代理机构参保登记(一)参保登记1、申请参保登记经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的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和其他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为企业、为个体人员保管档案、代办养老保险业务的,必须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人事代理开户证;(6)职业介绍许可证。

3、参保登记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代理机构提供的证件资料,证件资料齐全,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确认单位类型、缴费比例,录入代理机构基本信息,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4、参保开户代理机构持《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到在职职工管理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

专管员审核相关资料,确定单位经济类型,给定单位编号,办理参保开户手续。

5、核发登记证办理参保开户手续后,代理机构将《社会保险登记表》返回“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登记人员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交代理机构保管。

(二)变更登记代理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30日内到市人保局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方法与本章“二”相同)。

(三)注销登记代理机构解散或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在30日内到市人保局进行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方法与本章“三”相同)。

(四)按期申报缴费代理机构应在当月11日至次月5日为代理企业申报缴费,申报缴费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减变化情况。

五、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年审(一)办理验证年审手续市社会保险处和市劳动保障局每年定期联合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进行一次验证年审。

参保单位根据市劳动保障局下发的社会保障年审通知,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审手册》等证件资料,按时到规定的地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年审手续。

(二)办理验证年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2、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3、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5、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6、缴费申报表及缴费凭证;7、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审核验证年审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证件资料,重点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审手册》(表一)单位登记基本信息和(表六)社会保险登记时间、登记证编号、养老保险申报缴费金额、应缴人数、实缴人数、应缴金额、实缴金额。

验证年审合格的,在《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上作验证记录,加盖“社会保险登记验证专用章”。

验证年审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把问题记录在《A市社会保险验证年审问题登记表》(表1-5)中,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和验证年审人员分别在此表中签字。

(四)验证年审问题的处理1、验证年审发现问题时,要求单位限期改进。

未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要求在30日内补办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

对少报参保人数、瞒报工资总额的、要求在3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补缴瞒报的养老保险费。

逾期不改的,提交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对连续12个月未申报缴费的单位,提交在职职工管理处,进行停保处理。

信息中心封存其参保信息。

(六)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补证1、《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验证期满后予以更换新证。

2、参保单位遗失或毁坏《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应及时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证》,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补证申请上签字。

3、登记人员进行审核,处长复核,签署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批后,方可补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

六、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一)缴费登记新参保单位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市人保局核准的《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和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复印件及市地税局要求提供的缴费登记有关证件资料,到市地税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二)缴费变更登记参保单位自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之日起15日内,持市人保局重新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和核准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1-3)及市地税局要求提供的缴费变更登记有关证件资料,到市地税局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三)缴费注销登记参保单位自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之日起15日内,持市人保局审批的《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1-4),到市地税局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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