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第号——职工薪酬》修订版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新增“设定收益计划”的探讨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修订的变化及税会差异分析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一:职工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健身卡、节日礼品等福利。按照准则第9 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法,这些福利 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征税。因此,在职工福利方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存在 明显差异。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二:离职后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计划,如年金、返聘金等。 按照准则第9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 法,这些福利应作为递延报酬,在员工离职后分摊计税。因此,在离职后福利方 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也存在明显差异。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一:职工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健身卡、节日礼品等福利。按照准则第9 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法,这些福利 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征税。因此,在职工福利方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存在 明显差异。
3、离职后福利处理差异
案例二:离职后福利公司为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计划,如年金、返聘金等。 按照准则第9号,公司应将这些福利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而按照税 法,这些福利应作为递延报酬,在员工离职后分摊计税。因此,在离职后福利方 面,准则第9号与税法也存在明显差异。
修订变化分析
1、修订原因
1、修订原因
准则第9号的修订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原有准则对职工薪酬的核算 范围和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满足现实需求;其次,原有准则缺乏对职工 福利、离职后福利等问题的规范,导致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最后,原有准则与 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不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
1、信息披露要求差异
1、信息披露要求差异
准则第9号要求企业详细披露职工薪酬的信息,包括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各 类薪酬的确认和计量等。而税法则更与纳税相关的信息,如工资总额、社保费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09号——职工薪酬(2014修订)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我部于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职工薪酬》是中国财政部于2024年发布的一个关于会计处理职工薪酬的规定。
本准则包含了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会计核算、计量、报告等方面的要求,旨在规范企业在会计处理职工薪酬时的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职工薪酬的决策参考。
首先,明确了职工薪酬范围的界定。
该准则明确了什么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代理费、财务费用等。
同时,明确了一些不属于职工薪酬范畴的费用,如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个人非经济利益费用等,以便企业能够正确区分和核算这些费用。
其次,规定了职工薪酬的计量方法。
根据本准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计量职工薪酬,即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给职工的金额来计量职工薪酬。
对于预计支付的职工薪酬,应当在确认其发生时计量,并披露相关信息。
同时,对于发放给职工的股票、股权等形式的薪酬,也有相应的计量方法和披露要求。
再次,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方法。
企业应当按照一定的会计原则和制度,将职工薪酬划分到不同的会计科目中,正确计量和核算。
例如,工资应当划分到相关的人员工资支出科目中,社会保险费应当划分到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科目中。
同时,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下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如股票期权薪酬的会计处理等。
最后,规定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报告要求。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对职工薪酬进行披露。
这些披露内容包括职工薪酬的类型、总额、支付方式、计提情况等。
同时,企业还应当根据需要向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关于职工薪酬的信息。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准则,对规范企业在会计处理职工薪酬方面的行为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
企业应当根据该准则的要求,正确核算和报告职工薪酬,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同时,企业还应当密切关注该准则的更新和调整,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2)将自产产品实际发放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库存商品
2以外购商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1)计提非货币性福利时: •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 •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 在建工程(基建人员) • 研发支出——研究支出/开发支出(研发人员) •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 •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 在建工程(基建人员) • 研发支出——研究支出/开发支出(研发人 员) •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 贷:长期待摊费用
5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补贴的商品或服务 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 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直接 计入出售住房当期的损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 该项差额相当于是对职工过去提供服务成本的一 种补偿,不以职工的未来服务为前提,因此,应 当立即确认为当期损益。 • 借:银行存款30
• 第七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 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 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 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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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在建工程(基建人员) 研发支出——研究支出/开发支出(研发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工会经费 • ——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解读

新增内容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 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 提供薪酬的协议。 利润分享计划按照时间长短将小于 12 个 月的划分为短期薪酬,超过 12 个月的划 分为长期职工福利。这是此次修订的核 心内容之一,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 会计准则趋同的表现之一。
短期薪酬的核算
现行准则没有提出短期薪酬的概念,且许 多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条文分散在应用指南和讲 解中。对短期薪酬的具体会计处理要求作了如 下修订: 1.将现行应用指南和讲解中关于带薪缺勤, 利润分享计划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纳入准则 正文。这主要是对准则体例的调整,将具有规 范性的条文尽可能纳入准则的正文。
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增内容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 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 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 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 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 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 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 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职工范围: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 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 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 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 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 人员。 新旧变化:更明确了全职、兼职与临时工,劳 务派遣工包括在内的职工范围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三)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规定 现行准则中提出了关于辞退福利的 定义及其会计处理规定,但相对简单。 例如,实务中企业向职工提供长期 辞退福利的现象比较普遍,现行准则规 定了长期辞退福利的折现率如何确定, 但对其他变量所造成影响的处理尚未规 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如
何计量、确认、报告和披露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信息。
一、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遵循本准则规定的职工薪酬计量、确认、报告和披露要求,其中包括企业向职工支付的货币报酬、非货币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和赔
偿等。
二、职工薪酬的计量和确认
1. 货币报酬的计量和确认
货币报酬包括基本薪酬、津贴、奖励、补贴和津贴等。
企业应该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或应付金额计提费用,并将其视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
非货币职工薪酬包括以物品或服务的形式提供的薪酬。
企业应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非
货币职工薪酬,并且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负责金额和公允价值。
3. 职工福利和赔偿的计量和确认
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福利和赔偿应按照实际支付金额或应付金额计提费用,并将其作为
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
如果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福利和赔偿不是以货币方式支付,则应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负责金额和公允价值。
三、报告和披露
1. 应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负责金额和公允价值。
2. 应在利润表中披露职工薪酬相关的费用,包括货币和非货币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和赔偿等。
3. 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于职工薪酬的信息,包括计量方法、适用会计政策的
说明、重要偏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四、其他
本准则对于定期薪酬、年终奖金和离职福利等涉及到长期责任的职工薪酬,企业应该
应用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计量和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谢谢大家!
收益计划义务现值-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精算利得或损
失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五)进一步规范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 明确确认时点: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及确认重 组相关成本与费用较早者
➢ 明确会计处理:预期报告期后12个月内完全支 付的,按照短期薪酬处理;超过12个月的,按 照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处理
▪ 按照应缴存金额确认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者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除设定提存计划外的其他离职后福利
▪ 需要精算义务,并折现,折现率根据与义务期限和币种匹配的国债或 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 把义务金额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 ▪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确定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
▪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 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带薪缺勤会计处理 ▪ 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在职工提供服务时确认和计量 ▪ 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时确认和 计量
➢ 增加利润分享计划(包括奖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 酬》讲解
一、修订背景
现行准则存在的问题
➢ 职工薪酬的规范口径应当包括哪些?短期的够 不够?
➢ 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要不要规范? ➢ 一些具体确认和计量问题不够明确? ➢ 信息披露不够透明?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职工薪酬的类别 ➢ 短期薪酬 ➢ 离职后福利 ➢ 辞退福利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二)规范职工的含义及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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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基本内容一致,养老保险费虽未单独列示,但也应包括在内
第八条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三)上述㈠和㈡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确认为当期损益。
第五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进行了原则性的费用归集说明
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一)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二)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1.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2.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3.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第十条职工只有在企业工作一段特定期间才能分享利润的,企业在计量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反映职工因离职而无法享受利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相同
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进一步细化说明
第五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本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相同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短期薪酬
细化
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会计准则第号——职工薪酬》修订版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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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版,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修订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职工薪酬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离职后福利,对于给受益人的福利,也明确包括在内。更明确了全职、兼职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包括在内。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新增内容,明确将未来应付的义务在会计期间进行处理
第九条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