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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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编制依据 (2)

2.工程概况 (2)

3.塔吊选型 (2)

4.群塔布置 (4)

5.群塔作业组织管理 (7)

6.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8)

7.注意事项 (11)

1.编制依据

1.1广厦新城二期29号楼施工图(结构、建筑)

1.2广厦新城二期30、32、34号楼施工图(结构、建筑)

1.3广厦新城二期31、33号楼施工图(结构、建筑)

1.4广厦新城二期高层住宅区总平面定位图

1.6 TCT5510 塔吊使用说明书

2.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建的广厦新城二期工程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广厦新城南侧,石化路西侧。此方案只涉及高层区及地下车库的塔吊安装、拆卸以及群塔作业。

高层区总建筑面积约80000㎡,有6栋住宅楼1个地下车库,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此区域布置6台塔吊,每个住宅楼各一台。31、33号楼地下一层,地上26层,建筑总高91m。29、30、32、34号楼地下一层,地上25层,建筑总高93m。

3.塔吊选型

3.1根据工作面覆盖最大、满足结构施工吊次、满足结构施工高度、方便塔吊拆卸的原则对施工区塔吊进行选型,并且对以下不利因素应

进行重点考虑。

3.1.1高层区域基坑面积大。应尽量减少塔吊基础施工和塔吊安装对基坑边坡稳定性可能带来的影响。

3.1.2最大限度的避免塔吊机身通穿结构,从而减少塔吊对结构施工的影响。

3.1.3尽量减少群塔之间的相互影响,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3.1.4综合考虑好塔吊的安装和拆除,最大限度的减少因塔吊安装和拆除对结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产生的不良影响。

3.1.5保证施工进度。要求各塔吊的塔臂高度必须有安全回转高度差,且回转时不得碰及相邻塔吊的塔臂和塔身。

3.1.6塔吊自由高度应满足结构施工高度需要,并应在塔吊规定的高度范围内进行调整,且不得违章作业。

3.1.7塔吊在考虑安装、拆除方便的同时,应使塔吊的回转半径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作业区,尽量减少塔吊的作业盲区和提供尽可能多的材料堆放场地。

4.群塔平面布置

塔吊平面布置根据工作面覆盖最大、方便塔吊安装、拆除的原则进行整体布置。

4.1群塔塔基定位

4.2位于地下车库内的塔吊布置详图

群塔均处在地下车库范围内,在布置塔吊时充分考虑到塔身与地下车库结构柱不发生冲突,而且尽可能结合后浇带进行布置。

4.4塔吊竖向布置

塔机竖向布置一览表

塔机高差示意图

5. 群塔作业组织管理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期间,各塔吊实现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发挥塔吊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并达到总体协调有力的目的,成立“广厦新城二期工程塔吊作业指挥小组”,由工程部长任组长,设备管理专业人员任副组长,各参施作业队塔吊管理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吊作业的指挥与协调。

5.1明确管理职责

塔吊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吊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各作业队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塔吊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当进出场、升降塔吊时,负责向塔吊指挥小组提起申请,并服从塔吊指挥小组的整

体部署与指挥。

5.2管理规定

要求各作业队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并服从塔吊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对参与现场施工作业的塔吊司机、信号工、起重工(挂钩工)和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管理规定的培训、学习和考试,从而树立起群塔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5.3加强对塔吊司机的管理

严把人员关,选派一批责任心强、有较长机龄、技术较全面的司机担任塔吊操作任务。要求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吊司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格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事。

5.4加强对信号指挥人员的管理

本工程系群塔水平交叉、立体多层次的特殊作业现场,塔吊司机视野有限,因此信号指挥人员至关重要,必须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指挥工作。同时必须经统一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指挥。

5.5加强对起重工(挂钩工)的管理

所有起重工(挂钩工)在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教育,明确施工中特有的管理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 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6.1运行原则规定如下:

6.1.1本工程由于是多栋楼同时施工,要求同时竣工,所以在选择塔吊型号时,就充分考虑到了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安装塔吊时,所有的塔吊分步顶升到位,保证第一次顶塔高度不冲突,而且所有的塔吊均有附着要求。

6.1.2两塔吊应避免塔臂上下垂直作业,并确保两塔臂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2米。

6.1.3塔吊司机必须严格按照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要求及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时要力求平稳,精力集中。

6.2塔吊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为确保工程进度与塔吊安全,各塔吊须确保驾驶室内24h有塔吊司机值班。交班、接班人员应当面交接,交接时不得离开驾驶室,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机。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6.3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⑴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⑵斜牵斜挂不准吊。

⑶吊物重量不明确或超负荷不准吊。

⑷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⑸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⑹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⑺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⑻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时不准吊。

⑼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者不准吊。

⑽五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6.4塔吊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6.5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信号指挥人员,信号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6.6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6.7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吊编号,待塔吊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6.8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吊吊钩与被吊物。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吊环视环顾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9起重工要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将被吊物绑扎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散捆现象。

6.10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6.11特殊构件或设备,应编制专门的起吊方案,起吊作业根据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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