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工作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变更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张三年月日成员出资总额:50000 ________ (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张三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张三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张三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办理白山市**养殖合作社设立同意口不同意口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___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日至_____________ 年 ____ 月_______ 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委托人(全体设立人口法定代表人口清算组全体成员口)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工商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工商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I. 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多证合一”涉企事项申报表市场主体名称:注:1.本附表适用在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多证合一”涉企证照整合事项的备案。
2.营业执照等7项涉企证照事项为必选项,其他事项请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勾选。
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

**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名称:** (合作社全称)**申请人地址:** (合作社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本合作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成员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 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3. 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详细描述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如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等)**二、合作社基本情况**1. 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全称)2. 合作社地址:(合作社详细地址)3. 合作社负责人:(负责人姓名)4. 合作社成员数量:(具体成员数量)5. 合作社出资情况:(详细描述合作社的出资情况,包括成员出资额度、出资方式等)**三、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特此向贵局申请办理合作社登记备案手续。
**四、申请材料**1. 合作社章程;2. 合作社成员名册及身份证明;3. 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证明;4. 合作社出资证明;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承诺与保证**1. 本合作社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 本合作社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
特此申请!申请人:(合作社全称)日期:年月日注:本申请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在提交申请书时,请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2、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表6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移动电话必填。
3、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2、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农民合作社申请农民合作社注册申请书范本

农民合作社申请农民合作社注册申请书范本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
我们申请注册成立一个农民合作社,旨在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水平、
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为本村村民,共计xx户,xx人,平均年龄xx岁。
我们村民
主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
合作社名称及地址
合作社名称拟定为“xxx农民合作社”,注册地址位于xxx村xxx号。
合作社宗旨
本合作社的宗旨是团结合作,互助共赢,利用集体智慧和资源,促
进村民共同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活。
合作社经营范围
本合作社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农业
技术服务等。
注册资金及出资情况
本合作社注册资金拟定为xx万元,其中申请人自愿出资xx万元,
其他村民出资xx万元。
各出资人愿意遵守合作社章程各项规定。
合作社管理机构
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由部分合作社成员组成,负责合作社的具体管理事务;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合作社章程草案、各出资人身份证明、出资证明等。
特此申请,敬请批准!
申请人:xxx村民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山东省日照市区(县)街道(镇/乡)村住所(路/社区)号山东省日照市区(县)街道(镇/乡)村生产经营地(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成员总数:(名)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围备案其他□成员名册□联络员□财务负责人申请人声明本社依法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为本社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正反两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项目序号出资成员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元)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123456789101112131415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项目序号成员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成员类型123456789101112131415成员总数:(名)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00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001]](https://img.taocdn.com/s3/m/2178747b5022aaea988f0f6a.png)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5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张八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6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7
财务负责人信息
(备案新的财务负责人的需填写)。
【通用表格模板】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保登记号住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生产经营地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成员总数:(名)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围□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备案分支机构□增设□注销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章程□初次备案□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章程其他□成员名册□联络员□财务负责人□注销注销原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决定解散□因合资或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__________________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情况清算公告情况公告报纸名称公告日期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其他信息从业人数人,其中外籍人数人□申请人声明本社依照依法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为本社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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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信息
《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成员出资总额:(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附表3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附表4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明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事宜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5年10月20日至 2015 年11 月 20日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填写说明及规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容。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容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8.“业务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