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作了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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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家庭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家庭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绵阳市科艺小学师德师风专项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通过 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宣传讲稿同学们: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

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

是的。

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一、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

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

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

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是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

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

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

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孩子被迫失学。

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项通关题库 第05关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项通关题库 第05关

多选题1._____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A:学校B:幼儿园C:托儿所D:公共场所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出题思路】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参考答案】ABCD【名师点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2.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下列哪些人员可以代为开拆?_____A:学校B:父母C:公安机关D:人民检察院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出题思路】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在学校的安全保障制度问题。

【参考答案】BCD【名师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3.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哪些原则?_____A: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B: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C:教育与保护相结合D:家庭与学校相结合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出题思路】本题考查保护未成年人遵循的原则问题。

【名师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4.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_____。

A:监护职责B:教育职责C:抚养义务D:教育义务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出题思路】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问题。

【参考答案】AC【名师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试题与答案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试题与答案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试题与答案一、单选题(70题)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C)起施行。

A、2021年1月1日B、2021年4月29日C、2021年6月1日D、2021年10月1日2.(A)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A、县级B、市级C、省级D、国家级3.国家建立健全(D),开展未成年人健康、受教育等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发布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信息。

A、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B、未成年人保护制度C、未成年人监护制度D、未成年人统计调查制度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B)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A、18周岁B、16周岁C、15周岁D、13周岁5.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D)票价。

A、分段B、免费C、优惠D、免费或者优惠6.学校、幼儿园应当提供必要的(D),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在校、在园未成年人的卫生保健工作。

A、基础设施条件B、住宿环境条件C、食品安全条件D、卫生保健条件7.《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C)。

A.未满12周岁的公民B.未满14周岁的公民C.未满18周岁的公民D.未满20周岁的公民8.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未成年人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培养未成年人校车(B)技能。

A、自我保护B、安全事故应急处理C、急救知识D、避险意识与生存9.学校应当建立学生(D)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A、校园管理工作B、安全保护工作C、思想政治工作D、欺凌防控工作10.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C)。

第四单元 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测试卷 (含答案)

第四单元 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测试卷 (含答案)

第四单元测试卷一、填空题。

(每空1分,共25分)1.在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运用________维护自身权利。

2.一个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态度,可以反映出它的________。

3.未成年人除了享有公民的一般权利之外,还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别权利,如________________的权利等。

4.只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司其职,才能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

5.公民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以及参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项权利。

6.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以更有效地________________,促进未成年人________________。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________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________职责,不得实施________________。

8.权利人应当在________内行使和保护权利,而不能超越法律范围滥用权利。

9.从世界范围看,青少年犯罪已经呈现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的特点。

10.作为未成年人,应听从________,________。

子女在成年后,还有________________的义务。

二、判断题。

(每题2分,共20分)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2.未成年人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远离侵害,学会自卫。

()3.在我国,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为成年人。

()4.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

()5.小红今年14岁,她可以离开监护人单独居住。

()6.当我们遭遇侵害时,应该勇敢地与歹徒进行斗争。

()7.对于校园欺凌行为,我们不能忍气吞声,要以暴制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少年儿童权益保护法规

少年儿童权益保护法规

少年儿童权益保护法规一、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在安全、健康、教育等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年满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保护、全面保护、优先保护的原则。

二、家庭保护第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教育、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第六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迫使未成年人从事有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

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

三、学校保护第八条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关心、爱护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九条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关注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健康,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四、社会保护第十二条全社会应当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应当设置未成年人专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等。

第十四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产品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

五、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公民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法的解释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有。

活动二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_1948336_小学综合实践

活动二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_1948336_小学综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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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人
案 例 一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 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 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 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 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 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 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小刚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他的爸爸妈妈非 常喜欢打麻将,有时候也会让小刚一起玩,小刚 生活得快活又自在。最近,小刚又迷上了抽烟。 被老师发现了,班主任老师约来了小刚的家长, 说:“小刚身上有许多坏毛病。不仅不好好学习, 还在学校里称王称霸,经常欺负同学……”希望家 长配合学校对小刚进行教育。可小刚的爸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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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确 B、错误
溺婴泛指一切剥夺婴儿生命的行 为。溺婴构成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 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 以上有期徒刑。
父母遗弃婴儿,情节不是很恶劣 的,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对父母 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恶劣,构成 犯罪的,则根据不同的情节构成不同 的罪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答对一题小组加一面红旗,选择后,选手代 表若能说出与题目相关的法律条文,再加一 面红旗,结束时累计旗数多的小组获胜。
5.特别说明:为保证活动的公平,选手后方的 同学只能以举牌示意,不能说出答案,否则, 违规的小组将被倒扣一面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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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
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所以溺婴、 弃婴不违反法律。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 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 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 的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 不能非法使用未满16周岁 的童工,一旦发现,将对 该单位每使用一个童工每 月5000元标准给予处罚, 并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 原居住地。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笔记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笔记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笔记《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笔记【精选5篇】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情有了新的思考的时候,为什么不来好好地做一个总结呢?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总结积累经验。

我想很多人都会觉得自己的心得很难写出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笔记,方便大家学习。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笔记精选篇1《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72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从本法开始实施起它就成为了教师与未成年人的保护伞,作为教师我们要深入的学习此法,让此法成为保护我们的利器。

学法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这才是最关键的。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但只会教书是不够的,我们职责主要是育人,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

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

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

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

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

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

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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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作了如下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人劳动权益作了如下规定:sO100
第二十一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录取职工时,除别适合妇女人工作或者岗位外,别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人录取标准。

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

第二十三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二十四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别得卑视妇女。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均应依照妇女人特点,依法爱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别得安排别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爱护。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别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国家进展社会保险、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获得物质资助制造条件“《未成年人爱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爱护作了如下规定:”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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