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培育扶持政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9.19•【字号】浙财教[2014]147号•【施行日期】2014.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4〕147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现将《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9月19日浙江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决策部署,根据财政、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和管理方式,省财政设立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转移支付市县支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促进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中涉及科技发展的重大科技专项、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和培育、网上技术市场和成果转化、公共平台与载体建设、专利保护与管理、国际科技合作、农业新品种选育与创新服务、科技惠民富民、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考核等资金,根据规定,对其中涉及支持市县部分纳入本专项,并按相应资金管理办法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中涉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的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通过对市县政府投资的种子基金、设立的种子资金进行配套和绩效奖励,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他科技金融资金和争取国家项目等进行适当补助。
本办法所称的种子基金是指主要由市县政府、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发起设立的,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扶持对象的各类投资基金。
(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讲及最新评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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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体系解读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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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评价指标
研发投入强度
衡量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反映企业对创新的重 视程度和投入力度。
研发人员占比
企业研发人员数量占企业职工总 数的比例,体现企业创新人才的 储备和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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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后续咨询服务渠道
咨询方式一
通过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相关政策文件 和解读材料。
咨询方式二
拨打相关部门的咨询电话或前往现场咨询窗口进行咨 询。
咨询方式三
参加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研讨会等 活动,与专家和其他企业进行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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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具 有以下特点
创新性强:注重技术研 发和自主创新,拥有自 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 。
高成长性:产品或服务 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 较高的附加值,有望实 现快速增长。
高风险性:技术研发和 市场开拓过程中存在较 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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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背景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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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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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享受税收优 惠政策后,减轻了经营负担,得以将 更多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 提高了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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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某地区政府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专 项资金,通过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 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了当地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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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规范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管理,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技术创新、新品研发、产业集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业投资与风险补偿等方面.第三条本办法支持的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诚实申请、择优支持,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省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会同省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省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监督。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内容和额度第六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范围:(一)技术创新项目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产业化,包括工业设计、软件开发等知识密集型产品的产业化项目;2、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和新产品的产业化;3、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4、中小企业为先进制造业提供配套服务、传统产业升级及品牌化建设.(二)产业集聚项目1、产业集群(园区)标准厂房、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依托产业集群,打造区域性专业市场已取得明显成效的建设项目。
3、产业集群(园区)绿色制造项目。
(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1、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点服务机构,包括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管理咨询、政策法律、信息及技术等方面的公共服务;2、组织中小企业开展经贸交流合作活动,包括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参加境内外重要经贸活动;3、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包括为创业者提供价格优惠的生产经营场所、公共配套设施和相关服务;4、产业集群(园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研究制定产业集群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开展产业集群品牌宣传推广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活动.(四)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发展项目1、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通过产品升级扩大生产、提高效益、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2、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技术创新、节能技改、新产品开发、品牌建设及融资等项目建设。
专项扶持款实施方案

一、背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扶持款实施方案。
二、扶持对象1.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2. 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初创企业;3. 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
三、扶持领域1.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 创新研发项目;3.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4. 产业链配套项目;5. 环保节能项目;6. 其他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
四、扶持标准1. 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导向,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 项目技术含量高,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3. 项目实施周期合理,预期效益显著;4. 项目投资规模适度,资金来源明确。
五、扶持方式1. 财政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2. 融资担保支持: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3. 人才引进支持:为项目提供人才引进政策支持;4. 产学研合作支持:推动项目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
六、申报流程1. 项目单位向当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2. 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扶持项目;3. 对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扶持资金。
七、监督管理1. 项目单位应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2. 项目单位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扶持资金,确保资金安全;3. 项目单位应定期向科技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报告;4. 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八、实施期限本专项扶持款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期限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地方实际情况确定。
九、附则1. 本实施方案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创业活动日益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对创业的支持和引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广东省作为经济大省,其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的发展具有鲜明的代表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以及孵化器的发展状况。
二、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1、财政支持:广东省政府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同时,政府还提供创业补贴、租金补贴、水电阶段性优惠等政策,减轻创业者的经济压力。
2、金融支持:广东省政府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贷款支持,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创业者的多样化需求。
政府还设立了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为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提供保障。
3、税收优惠:广东省政府为创业者提供了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在内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创业者的经营成本。
4、创业培训:广东省政府大力推广创业培训,通过提供专业的创业指导和培训课程,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广东省孵化器的发展状况1、孵化器数量:广东省的孵化器数量众多,覆盖了全省各大城市。
这些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基础设施,降低了创业的门槛。
2、孵化器类型:广东省的孵化器类型丰富,包括科技园区型、大学院校型、企业型等多种类型。
不同类型的孵化器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支持。
3、孵化器服务:广东省的孵化器提供了一系列的服务,包括项目对接、融资支持、法律咨询、人才引进等。
这些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了从初创期到成长期面临的各种问题。
4、孵化器成果:经过多年的发展,广东省的孵化器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大批优秀的初创企业经过孵化器的培育和支持,已经发展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
四、结论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的发展状况表明了政府对创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这些政策和措施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了广东省的经济发展和创新活力。
雏鹰计划补贴

雏鹰计划是政府提供给创业人员的一项优惠政策,旨在培育和扶持科技型初创公司,从而形成技术水平教好、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群,建立一个“雏鹰企业”培育库。
那么,雏鹰计划的补贴优惠具体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杭州市雏鹰计划项目申报时间是每年6-8月左右,具体根据市科委通知。
杭州市雏鹰计划项目享受政府补贴资助金额是一次性补贴20万元。
2、加大科技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资金扶持,贷款贴息。
3、引入科技中介,加强创业知道,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
4、扩宽投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品牌展览、政府推荐融资。
5、重点培育,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享受政府重点辅导。
6、万元补贴,一次性获得20万创业补贴,推动项目发展。
7、贷款贴息,享受2000万贷款贴息,减少企业贷款压力。
鼓励“雏鹰企业”参加国际性展览展销活动,加强商标国际注册、申报国外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
进一步完善网络资源,建立网上科技型初创企业产品供需信息库,积极推动“雏鹰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集中公开发布政府招标采购信息,鼓励“雏鹰企业”参与政府招标采购活动,为符合条件的“雏鹰企业”参与政府招标采购提供指导和服务,逐步提高政府采购“雏鹰企业”商品、服务的份额。
知萃知识产权成立于2015年,已服务商业客户数量超过1000家,商标注册成功案例过5000+件;商标交易数量超过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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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科局发〔2019〕136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科技局,有关单位:为加快培育以科技型企业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科技企业为骨干的优质市场主体,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市科技局在认真总结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12月24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培育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科技型企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及《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科发区〔2019〕26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科技型企业,是指在本市辖区范围内注册成立,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注重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经自愿申请和审核通过后,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系统")培育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工作坚持企业自主评价、软件评估筛选与政府组织认定相结合,由全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实施。
科技创新扶持优惠政策_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

科技创新扶持优惠政策_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1、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
对引进的国内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100万元的资助;对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给予10-30万元的资助。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不足部分,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
对研发费用支出占当年销售额比例超过5%的,按其对市财政的贡献,给予部分奖励。
2、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
每申报成功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企业1万元;每申报成功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企业10万元。
3、对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100万元的资助,对入孵的科技型企业,三年内给予租金10元/㎡/月的补贴;4、鼓励风险投资。
对在我市注册3000万元以上、成功为2个以上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投资的投融资公司,给予注册资金1%的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鼓励自主创新。
对自主创新能力强、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快速产业化的项目,给予30万-80万元的资助;对在本市申报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万-50万元的资助;对参加国际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制定,获得认可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元的资助;对新获中国和江苏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元的资助。
6、鼓励技术改造。
对企业提升装备水平、采用新技术、选用新工艺为主,并且企业设备投入超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设备投入额2%的资助;对企业通过信息化、自动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的项目,给予增加设备投入额1%的资助;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给予增加设备投入额1%的资助。
7、“双软”扶持。
对新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对新认定的软件产品每件给予3万-5万元的资助;对评为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3万-5万元的资助;对企业利用国内知名网站开展电子商务的,给予第一年年费50%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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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初创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的初创型企业,除了鼓励企业多创新研发技术,做多贡献,激励快速成长等,还有什么实质性的扶持政策呢。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培育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
2、鼓励企业多做贡献。
对列入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扶持对象的企业,按其当年对财政的贡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下同)比上一年增长15%为基数,对超基数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
3、激励企业快速发展。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且在第二年销售收入增幅仍不低于20%的,给予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比上一年超15%以上部分的全额奖励。
4、鼓励企业挂牌上市。
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境内外上市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重点帮助、扶持。
5、各项扶持
比如宁坡的初创企业,对列入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扶持对象的企业:
①优先推荐申报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项目支持;
②优先推荐申请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跟进投资;
③优先推荐申请科技创新券,用于抵用一定比例的检验检测、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费
用。
6、项目申报
对列入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扶持对象的企业,在申报实施本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给予优先立项,并优先推荐上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
服务,构建方案,详解政策,帮助企业进行科学争端,为企业尽可能一次通过;在项目申请认定中,专业优秀的服务团队,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加上系统的资料整理流程和模
块,有效保证高成功率;在项目申请认定后,在规范客户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对客户进行后期项目跟踪,后端信息资源对接,协助企业构建科技管理体系的专业跟踪服务。